第531章 俾斯麥,你很能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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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1章 俾斯麥,你很能打嗎?

  記者:近日英國政府已經明確表態,如果普魯士對丹麥宣戰,他們將站在丹麥那一邊。首相閣下,普魯士的民眾現在都很關心,如果英國陸軍在波羅的海登陸,我們將作何應對呢?

  俾斯麥(輕蔑一笑):如何應對?如果英國陸軍真的來了,我就派警察把他們全抓起來。

  記者(哈哈大笑):這個回答很幽默,但是閣下,在這種問題上,還是請您不要再開玩笑了。

  俾斯麥(正了正衣領):開玩笑?我可沒有開玩笑,在我看來,蘇格蘭場警察可比英國陸軍帶給我的壓力大多了。

  ——《北德總匯報》記者1864年於普丹戰爭爆發前專訪普魯士王國首相兼外交大臣奧托·馮·俾斯麥

  作為我國國家教育的通常結果,我於1832年復活節從中學畢業,在進入哥廷根大學深造時,成了一個泛神論者。我雖然沒有成為一個共和主義者,但是已經深信共和國是最為合乎理性的國家形式,同時我還在思考,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千百萬人長期地服從於一個人。

  但是這個問題並沒有讓我困擾太久,因為在我進入哥廷根大學的第三個學期時,一個人的到來為我揭曉了答案。我引以為傲的決鬥二十五連勝,在那一天被終結了。不過,這還不是最氣人的。最可氣的是,他在擊敗我之後,並沒有傲慢的羞辱我,而是一臉微笑的扶我起身,他問我……」

  ——奧托·馮·俾斯麥《思考與回憶:俾斯麥回憶錄》

  面對赫爾巴特教授的質問,俾斯麥一點服軟的意思都沒有。

  他非但不服軟,反而還昂起頭,仿佛他的眼睛長在鼻孔上一樣:「教授,我不認為校規里規定了學生不允許養狗。別說養狗了,我就算養頭熊,您也管不著。」

  赫爾巴特教授火冒三丈道:「那你擅自逃出禁閉室的事又怎麼算呢?俾斯麥,你進入哥廷根不過短短三年,然而卻和同學進行了25次決鬥。這還不算,你前段時間還跑去耶拿大學和人鬥毆,你這是嫌自己還不夠給學校丟臉的嗎!」

  俾斯麥不屑的翻了個白眼:「教授,我是個貴族,而擊劍決鬥是大學生當中傳統的貴族活動,雖然這項運動在哥廷根的大部分大學生社團中被取消了,但是我加入的普魯士同鄉會依然保留了這個項目,所以我不認為我和人決鬥是犯了什麼錯,也不覺得我違反了什麼規定,您如果因為這個懲罰我,那麼您就永遠別想得到我的尊重。」

  赫爾巴特被俾斯麥的答覆氣的七竅生煙,雖然他早知道這傢伙是哥廷根大學當中數一數二難搞的學生,但這依然不影響他準備堵住這個哥廷根大學不正之風源頭的想法。

  「即便如此,決鬥和養狗不能算是明確的過錯,但是你今天參加啤酒館暴動的行為依然要受到處罰!明天早上八點來懲處委員會的辦公室門口報導,委員們會在聽完你參與暴動的詳細經過後,給你一個合適的處罰結果。」

  「暴動?」俾斯麥一聽到這個詞兒,朝天的鼻孔都壓了下來,他一臉疑惑的問道:「什麼暴動?」

  赫爾巴特只當俾斯麥是想通過裝傻逃脫處罰,他冷著臉回道:「就是今天中午那場聲援法蘭克福衛戍事件的暴動,俾斯麥,你該不會想要告訴我,你沒參加這個活動吧?」

  「如果我知道的話,我或許會考慮,但不一定會去……不過……」

  俾斯麥咬著嘴唇琢磨了一下,小聲嘀咕道:「該死,德意志大學生聯合會那幫傻逼居然沒有叫我,肯定是因為我之前把他們揍得太狠了。」

  俾斯麥一方面抱怨著他被同學們排擠了,但另一方面,他又挺慶幸自己沒有捲入那場暴動。不為別的,只是單純因為他至少不用因此去蹲禁閉室了。

  在俾斯麥看來,禁閉室簡直不是人待得的地方。本來哥廷根這座鄉下小城就足夠無聊的了,如果再把他關進禁閉室,那簡直和被判了火刑似的。

  俾斯麥滿臉輕鬆的聳肩道:「教授,您應該知道的,我在哥廷根從不喝啤酒。當初我母親不同意我去海德堡大學,而是幫我選了哥廷根,就是因為她害怕我在海德堡養成喝啤酒的習慣,那正是她所深惡痛絕的。所以,為了不讓她失望,我來到哥廷根以後還從未去過啤酒館,因為我愛上了葡萄酒和度數更高的燒酒。」

  赫爾巴特教授聽到俾斯麥的話,滿臉都寫滿了不信任。

  他可不相信這個哥廷根有名的麻煩製造者沒去啤酒館湊熱鬧,赫爾巴特教授當即拿出夾在腋下的那份哥廷根警局關押名單。

  但是無論他在名單上怎麼找,來回審視了多少次,都沒有在名單上發現俾斯麥的名字。


  赫爾巴特教授收起名單,盯著俾斯麥深吸了一口氣:「你還真沒參與?」

  「可不是嗎?」

  俾斯麥譏諷道:「我才不屑於參加那些小市民組織的團體,我曾經在那裡混過一段時間,但是沒多久就退出了。因為我發現,他們的觀點不止非常過激,而且也不了解當前和過去的生活狀況,並因此缺乏理論體系。總而言之,我認為他們的思想是空想與缺乏教育的結合體。

  至於啤酒館暴動和法蘭克福衛戍事件,這種用動亂干涉國家秩序的行為與我受到的普魯士式教育相違背。就像是對待擊劍決鬥那樣,這群小市民對那些已有的、歷史性的生活狀態毫無尊敬態度,我才不想和他們扯上關係。」

  赫爾巴特雖然不認同俾斯麥的觀點,但是在得知俾斯麥確實沒有參與暴動事件後,他還是微微衝著俾斯麥點頭道:「難得你能做一件好事,如果你能把決鬥的勁頭放在學習上,那就更令人滿意了。」

  俾斯麥看到赫爾巴特打算放他一馬,燦爛的笑容瞬間爬上了他的嘴角。

  他勒著狗繩問道:「順帶問您一句,學校什麼時候能允許我搬回來住呢?」

  赫爾巴特穩住脾氣回道:「如果你能保證在三個月內不違反校規,那我就向懲處委員會提議,允許你從校外搬回來住。」

  「三個月不違反校規?」俾斯麥聽到這話,就像是吃了蒼蠅似的,噁心的直撇嘴:「那就見他的鬼吧!我寧願在城牆根下的小石頭房子裡住一輩子,也不可能答應三個月不違反校規!」

  俾斯麥說完這話,也不和赫爾巴特教授道別,而是牽著他的大狼狗直接朝著校外走去。

  誰知,他還沒出校門呢,一個身影便踱著步子擋在了他的前進路線上。

  俾斯麥見狀,一點繞道的想法都沒有,他以恫嚇的語氣沖狼狗下令,試圖讓那個礙事的擋路小子知難而退:「給我撲上去撕爛他!」

  但令俾斯麥沒想到的是,平時忠心耿耿、性情兇猛的三條狼狗只是看了那男人一眼,便一個個夾著尾巴低眉下眼的主動避讓開了。而且看它們爬行的姿勢,就連身體都比平日裡伏的更低,簡直都快肚皮貼地了。

  可即便狼狗選擇繞道,但那男人就好像故意要同俾斯麥過不去似的,踱著步子重新擋在了他的身前。

  如此反覆三四回,三條狼狗見前方無法通過,居然主動領著主人調轉方向朝著教學樓走去。

  俾斯麥見得此情此景,不由得大動肝火。

  他猛地勒緊韁繩,衝著那個攔路的小子吼道:「你是想挑釁我嗎?博士生!」

  亞瑟聽到博士生這個稱呼,禁不住啞然失笑。

  鬧了半天,俾斯麥是把他當成了赫爾巴特教授新招的學生。

  不過這倒也不能怪俾斯麥識人不明,因為按照亞瑟的年紀,24歲讀博還屬於正當年呢。

  赫爾巴特教授看見俾斯麥這個混不吝的小子居然敢頂撞新學監,忍不住大聲呵斥道:「俾斯麥,你這個混蛋……」

  可赫爾巴特教授還沒罵完,亞瑟便舉起手掌示意他打住,旋即他還衝著赫爾巴特微笑道:「沒關係,赫爾巴特先生,這裡交給我來處理。關於這種情況,你應當信任我的專業水平。」

  赫爾巴特欲言又止,但最終他還是把到嘴邊的話咽了下去。

  一方面,俾斯麥這小子確實太不像話了,是應該好好地管教一下。

  另一方面,他也有些好奇,新學監到底會用什麼樣手段來治理這樣的問題學生呢?

  從啤酒館事件來看,亞瑟·黑斯廷斯爵士貌似是個溫和派的教育者。

  但問題在於,如果溫和的方式能對俾斯麥這種油鹽不進的學生起作用,那簡直就是教育學上的奇蹟了。

  不得不說的是,赫爾巴特教授能夠在教育學上被尊為學術泰斗,絕對是有原因的。

  因為亞瑟正如他猜測的一樣,並沒有運用什麼溫和的方式,甚至於他連一句話都沒有對俾斯麥說。

  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只是輕輕摘下白手套,隨手丟在了俾斯麥面前的石板路上。

  對於所有熟悉歐洲中世紀騎士禮儀的人來說,這個動作的含義並不難懂,俾斯麥自然也不例外。

  丟手套象徵著一個人對他人名譽的質疑,表示一種公開的對抗與挑釁。

  而撿起手套則意味著接受通過決鬥的方式來恢復或維護名譽。


  俾斯麥的眼睛先是向下瞥了眼地上的手套,隨後又打量了一眼面前這個與他個頭相仿的博士生,隨後扭著頭輕蔑的笑了一聲:「你知道我是誰嗎?」

  「當然知道。」

  亞瑟脫下燕尾服外套扔在了草坪上,他一邊鬆手腕一邊應道:「奧托·馮·俾斯麥,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學生,你迄今為止在決鬥中輸過嗎?」

  俾斯麥裝作無奈的笑著搖頭:「很遺憾,迄今為止還沒有。」

  「沒關係,你很快就不會有遺憾了。」亞瑟笑著回道:「哥廷根大學可不是個給人留遺憾的地方。」

  明明長著一副人畜無害的外表,但是嘴裡說出的話卻一句比一句欠揍。俾斯麥越看這個估計是剛入學的博士生,越覺得這傢伙可能是太想吃劍條了。

  不過,看在這傢伙這麼囂張的份上,俾斯麥打算在把他打的落花流水之前,還得再好好羞辱他一番。

  他故意吊著亞瑟,用上位者的姿態問道:「博士生,你可不要搞錯了,現在是你向我發起挑戰。接受不接受你的挑戰是我的自由,你有什麼我必須收拾你的理由嗎?」

  「理由?」亞瑟愣了一下,旋即笑道:「這倒是我疏忽了。這樣吧……」

  亞瑟拔出腰間的御賜佩劍,鋼鐵的光澤、精美的鐫刻、銀質劍柄上點綴的紅綠寶石,一切的一切都恍的俾斯麥意識模糊。

  亞瑟用那把劍在空中舞了一個利索的劍花收劍入鞘:「如果你能擊敗我,這把劍就歸你了。國王陛下御賜的佩劍,應該值得你為之付出一些努力吧?」

  「國王陛下御賜?」俾斯麥愣了半天:「哪位國王陛下?」

  「當然是漢諾瓦國王威廉四世了。」

  亞瑟輕描淡寫的幾句話便勾起了青年人內心中潛藏的虛榮心:「而且這把劍還是法拉第先生的好友詹姆斯·納斯密斯先生打造的,納斯密斯先生不僅是一名知名工程師,更是一名技藝超群的刀劍工匠。而法拉第先生出自鐵匠世家,所以他和納斯密斯先生的關係一直很不錯。」

  漢諾瓦國王御賜……

  法拉第的朋友親手鍛造?

  聽到這些,俾斯麥只感覺到自己的小心臟砰砰亂跳。

  雖然他出自貴族家庭,並且他的外祖父還在腓特烈大帝和腓特烈二世時期擔任過普魯士的內務大臣,但是即便如此,他的家中也沒有一把國王的御賜刀劍。

  如果他能得到這把劍,哪怕不論這把劍的價格,單是掛著這把劍在大街上散步,都是一種極大的榮耀。

  俾斯麥一想到這兒,生怕亞瑟反悔,於是趕忙彎下腰撿起白手套插進了上衣兜中。

  他望著亞瑟,明明內心無比激動,卻仍然要裝出一副冷酷的模樣:「博士生,你的運氣很好,我今天的心情不錯,所以就陪你玩玩吧。」

  亞瑟聞言搖頭道:「這可不行,我拿了佩劍做賭注,你又打算和我賭什麼呢?」

  俾斯麥強壓著興奮之情,冷冷的問道:「難道哥廷根最能打學生的名頭還沒有足夠的誘惑力嗎?」

  「我對那個名頭不感興趣,不過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等你打贏了再說吧!」

  俾斯麥趁著亞瑟說話的間隙,一個弓步猛地向前刺出一劍,直擊亞瑟的左肋。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如此老江湖的一劍卻被亞瑟輕鬆寫意的側身躲了過去,他的身體還沒有反應過來,便覺得耳邊傳來呼嘯的風聲。

  他的腳面像是被一顆巨大的鐵釘鑲進了石板路,絲毫動彈不得。握劍的手腕也好像是被鐵鉗夾住了一般,緊接著便被瞬間扭轉了一百八十度。

  嗆朗一聲,俾斯麥的佩劍落地。

  他整個人也被按倒在地,亞瑟的胳膊肘牢牢地鎖住了他的喉嚨,他用盡全力想要起身,然而卻連掰開這個怪力博士生的胳膊都做不到。

  隨著時間的流逝,俾斯麥的臉色越來越紫,他用強大的意志力和年輕人一貫的自大虛榮和驕傲堅持到了最後一刻,但仍舊無法逃脫拍地求饒的命運:「我認輸,認輸!」

  俾斯麥剛剛舉了白旗,脖子上的束縛立馬就寬鬆了,他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依稀間還聽到了一句那個怪物博士生的自言自語——我還以為被警察抓住是我不行了,弄了半天,我的水平並沒有退步。

  俾斯麥捂著脖子,坐在草坪上一邊喘著氣,一邊惡狠狠的盯著那個亞瑟。


  他知道,今天肯定躲不過一頓羞辱。

  搶了先手卻被反制,最後落得個鎖喉求饒的結局,這樣慘痛的失利讓俾斯麥漲紅了臉,他只能藉助憤怒來掩飾心中的屈辱:「好了!你贏了,我承認,你現在是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大學生了!不過我保證,在明天太陽下山之前,這個稱號就會回到我的手裡!」

  亞瑟根本不理會俾斯麥的叫囂,他只是從俾斯麥的衣兜里抽出自己的手套,隨後甩著手套拍了拍身上的灰塵:「我說過,我對那個名頭不感興趣,我也不可能成為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大學生,因為我是全哥廷根最能打的教授。」

  「教……教授?」這下換俾斯麥傻眼了:「你是什麼教授?」

  這個看起來比他大不了幾歲的傢伙居然是教授?

  教授難道不都是赫爾巴特那樣的老頭子嗎?

  「什麼教授?哥廷根大學的電磁學教授,亞瑟·黑斯廷斯。很抱歉我是以這樣的方式認識你,俾斯麥先生。」

  「我……」

  亞瑟根本不給俾斯麥開口的機會,他話鋒一轉道:「我之前說過,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你現在必須得回答我。」

  「我……」俾斯麥回過神來,他的臉簡直比烙鐵還紅:「我知道了,我可不是那種說話不算話的傢伙!來吧,儘管問吧,不過那種我不知道的問題你最好別問,我在哥廷根是學法學的。如果要問電磁學方面的問題,那個領域你懂的比我多!」

  亞瑟輕聲笑道:「我可不是那種故意難為人的傢伙。放心,這個問題就算是三歲的毛孩子也能回答我。」

  「你想問什麼?」

  亞瑟看著俾斯麥狼狽的模樣,用腳尖挑起地上的佩劍,一把抓住後,重新將它朝著俾斯麥遞了過去:「回答我!俾斯麥同學,你從今天這個事裡,學到了什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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