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沈瀚潮的大哥有事
火車站售票處是不休周日的,都是串休。
連曉敏騎車到了車站,找人打聽了一下張彪,很快出來一個二十三四歲左右的小伙子。
個頭不算高,一米七二、七三那樣,長得還行,五官端正,單眼皮,瘦臉。
「同志,你找我?」
她壓低了些聲音:「我是馬野的朋友,他托我來找你的。」
一聽這話,張彪立刻精神一振,看了看手錶。
「正好快中午了,我可以輪換著休息,麻煩你稍等我一分鐘,我去打個招呼啊!」
連曉敏點點頭,小伙子立刻往回去,到辦公室打招呼了。
很快又跑出來,一臉高興,他一直都很惦記馬二哥啊!
「同志,我家就在那邊不遠,我跟爸媽住一塊,要不,你過去坐坐?」
「行,那走吧,正好我這後車座的一麻袋東西是給你的,馬野讓我給你的。」
張彪一聽,睜大了眼睛,一下子眼圈都紅了。
他連忙把車子接過去讓他來推。
兩人一邊走一邊輕聲嘮嗑,這條道上此時也沒有啥人。
「馬野哥,他現在在哪?……噢,我不應該問這個,我就想知道他逃出京城了吧?安全就好!」
連曉敏點點頭:「沒事,可以告訴你,他跟他大哥現在在香江呢,一切都好。」
張彪驚訝極了:「啊?真的啊,太好了,我一直惦記這事了,後來還打聽來著。」
「聽說馬暉哥跑啦,被什麼人給劫了大獄,救走了……咋抓也沒再住住!」
連曉敏心裡暗笑,那也不算劫獄吧,也沒判刑呢,就是被關起來審查,就讓她給神不知鬼不覺救出去了。
她戴著口罩,沒有用真面目見張彪,也沒說是自己救的人。
不過,確實也想打聽一下那件事的後續。
張彪跟她說,沒什麼後續,就是不了了之了。
也是,沒處抓去,還能怎麼樣,一個黑市販子,又不是背了人命案在身,也就這樣了。
到了張彪家,連曉敏把這麻袋的東西給他留下。
裡面有三十斤白面,三十斤大米,二十斤豬肉,五斤紅糖,上邊還捆著一件嶄新的軍大衣。
當初張彪把自己的棉帽子,圍脖都直接摘下來給了馬野,還他一件軍大衣。
馬野托她給捎了三千塊錢,他們哥倆那些箱子家產裡頭,本來就還有一些現金,反正都沒處花去了,其他的都換給連曉敏。
張彪的他爸出去了,他媽一看是老兒子的朋友來了,連忙往屋裡相讓。
張彪介紹說,是有人托這位女同志給自己捎了東西,張大媽接過麻袋,哎呀真沉吶!趕緊一陣感謝。
連曉敏進屋裡坐了一小會,把三千塊錢裝在一個牛皮紙袋子裡,給了小伙子。
反正囑咐他一句,以後要是有機會去香江,可以去打聽「鴻野大酒店」,那是馬暉開的,到了就能聯繫上。
倒是沒說馬野在香江,都已經走上演藝道路啦。
還是少說為妙,目前也沒改革開放呢,低調一點。
張彪看著這老些錢,都傻了,眼淚在眼圈轉。
讓連曉敏代為轉達,謝謝馬哥,希望有一天,真有機會再相見!
正好,連曉敏把成子在津市的聯繫方式給了張彪。
讓他幫忙用單位的電話,抽空給聯繫一下,讓成哥知道馬暉和馬野的下落,也放下心。
有機會到香江,就去酒店找他們。
張彪滿口答應,他跟著馬野幹過小黑市的活,自然跟成哥也是認識的,這事交給他了。
張大媽留她吃飯,連曉敏擺擺手,不麻煩他們了,自己辦完事,這就走了。
她推著車,被母子倆送出了院子,這才騎上自行車離開。
回到家門口,悄悄把自行車收回空間,一看門上沒掛鎖,那陸冠傑應該回來了。
心念一動,手裡拎了一個布袋子,裡面是四個飯盒,都是空間裡囤的飯菜。
她拍拍門,等著陸冠傑出來開門。
「Will哥,我帶飯菜回來啦!」
陸冠傑接過袋子,拎進了屋,兩個人上了熱乎乎的炕,坐在炕桌前吃飯。
屋裡又被陸冠傑擦了一遍,到處都乾乾淨淨。
「阿敏,告訴你個消息,我感覺,咱們這次又要帶人回去了。」
連曉敏正在嚼著溜肉段,抬起頭看著他問:「怎麼?沈瀚潮的大哥還是二姐啊,有啥事了?」
陸冠傑給他講,今天上午拉著板車的東西過去那個沈家院子,見到了沈瀚潮的大哥沈春銘。
對方一家子人都在呢,東西放下,坐了一會兒,說托他把一半的東西再悄悄送過去給鍾民家,這裡還有信。
聊起來,本以為沈春銘是周末休息在家裡,結果不是。
他被單位給開除了!正在著急上火呢。
沈春銘今年三十六歲,比老三沈瀚潮大九歲。
家裡一共六個孩子,可真不少,負擔也不小,不過當初沈瀚潮給捎過一回錢,日子倒是過得去,沒啥問題。
開除這事,還是源於沈春銘的大閨女,今年十五歲,叫沈小琴,她前段時間,老被班裡一個賴賴唧唧的男生騷擾。
有一回,在路上,那小子把沈小琴給擋在半道上,說東說西的,還想耍流氓摸人家小姑娘的辮子!
正巧,被沈春銘給趕上了。
他下班騎車回家,天已經擦黑了,到了近前這一看,不是自己大閨女嗎?
小琴嚇得都哭了,手還被那個長得歪瓜裂棗的傻大個子給抓著,怎麼也掙脫不開。
沈春銘真是氣往上涌,上去就拿自行車撞那小兔崽子,狠狠給他來了一下。
結果好嘛,那小子也太不經揍了,那麼大個子白長了,就這一下,一條小腿骨折。
沒想到這事真是闖了禍,對方的老爹不普通,說是哪個廠子的幹部,有門路。
家裡就這一根獨苗,一個大兒子,能放過沈春銘嗎?
後來就把這事告去了他單位,也就是鐵路局,沈春銘的飯碗就被砸了。
本來麼,他跟公安說,是那個小子先耍流氓,要不他咋可能揍他呢!
手是重了點,那這事擱誰誰不來氣啊,腿打折都是輕的。
可是對方說了,他還是個孩子,才十五,說啥也不承認,就是跟同學說兩句話,又不是不認識……
反正就一陣扯皮,讓人鬱悶的是路上沒有行人,當時一個證人都沒有。
這事一鬧騰,沈春銘還被拘留了七天,賠償醫藥費不說。
對方肯定背後找人了,單位還把他給開除了。
在這個年代,好好的工作,啥時候見有人被開除啊?
這是鐵飯碗,今後都沒有工作了,關鍵也很難堪啊。
沈小琴學都不上了,為了這事天天在家哭,覺得是自己連累了爸。
老二沈林宇才十三,天天張羅著,等開學了,還得去學校揍那小子,給姐姐和爸出氣。
連曉敏騎車到了車站,找人打聽了一下張彪,很快出來一個二十三四歲左右的小伙子。
個頭不算高,一米七二、七三那樣,長得還行,五官端正,單眼皮,瘦臉。
「同志,你找我?」
她壓低了些聲音:「我是馬野的朋友,他托我來找你的。」
一聽這話,張彪立刻精神一振,看了看手錶。
「正好快中午了,我可以輪換著休息,麻煩你稍等我一分鐘,我去打個招呼啊!」
連曉敏點點頭,小伙子立刻往回去,到辦公室打招呼了。
很快又跑出來,一臉高興,他一直都很惦記馬二哥啊!
「同志,我家就在那邊不遠,我跟爸媽住一塊,要不,你過去坐坐?」
「行,那走吧,正好我這後車座的一麻袋東西是給你的,馬野讓我給你的。」
張彪一聽,睜大了眼睛,一下子眼圈都紅了。
他連忙把車子接過去讓他來推。
兩人一邊走一邊輕聲嘮嗑,這條道上此時也沒有啥人。
「馬野哥,他現在在哪?……噢,我不應該問這個,我就想知道他逃出京城了吧?安全就好!」
連曉敏點點頭:「沒事,可以告訴你,他跟他大哥現在在香江呢,一切都好。」
張彪驚訝極了:「啊?真的啊,太好了,我一直惦記這事了,後來還打聽來著。」
「聽說馬暉哥跑啦,被什麼人給劫了大獄,救走了……咋抓也沒再住住!」
連曉敏心裡暗笑,那也不算劫獄吧,也沒判刑呢,就是被關起來審查,就讓她給神不知鬼不覺救出去了。
她戴著口罩,沒有用真面目見張彪,也沒說是自己救的人。
不過,確實也想打聽一下那件事的後續。
張彪跟她說,沒什麼後續,就是不了了之了。
也是,沒處抓去,還能怎麼樣,一個黑市販子,又不是背了人命案在身,也就這樣了。
到了張彪家,連曉敏把這麻袋的東西給他留下。
裡面有三十斤白面,三十斤大米,二十斤豬肉,五斤紅糖,上邊還捆著一件嶄新的軍大衣。
當初張彪把自己的棉帽子,圍脖都直接摘下來給了馬野,還他一件軍大衣。
馬野托她給捎了三千塊錢,他們哥倆那些箱子家產裡頭,本來就還有一些現金,反正都沒處花去了,其他的都換給連曉敏。
張彪的他爸出去了,他媽一看是老兒子的朋友來了,連忙往屋裡相讓。
張彪介紹說,是有人托這位女同志給自己捎了東西,張大媽接過麻袋,哎呀真沉吶!趕緊一陣感謝。
連曉敏進屋裡坐了一小會,把三千塊錢裝在一個牛皮紙袋子裡,給了小伙子。
反正囑咐他一句,以後要是有機會去香江,可以去打聽「鴻野大酒店」,那是馬暉開的,到了就能聯繫上。
倒是沒說馬野在香江,都已經走上演藝道路啦。
還是少說為妙,目前也沒改革開放呢,低調一點。
張彪看著這老些錢,都傻了,眼淚在眼圈轉。
讓連曉敏代為轉達,謝謝馬哥,希望有一天,真有機會再相見!
正好,連曉敏把成子在津市的聯繫方式給了張彪。
讓他幫忙用單位的電話,抽空給聯繫一下,讓成哥知道馬暉和馬野的下落,也放下心。
有機會到香江,就去酒店找他們。
張彪滿口答應,他跟著馬野幹過小黑市的活,自然跟成哥也是認識的,這事交給他了。
張大媽留她吃飯,連曉敏擺擺手,不麻煩他們了,自己辦完事,這就走了。
她推著車,被母子倆送出了院子,這才騎上自行車離開。
回到家門口,悄悄把自行車收回空間,一看門上沒掛鎖,那陸冠傑應該回來了。
心念一動,手裡拎了一個布袋子,裡面是四個飯盒,都是空間裡囤的飯菜。
她拍拍門,等著陸冠傑出來開門。
「Will哥,我帶飯菜回來啦!」
陸冠傑接過袋子,拎進了屋,兩個人上了熱乎乎的炕,坐在炕桌前吃飯。
屋裡又被陸冠傑擦了一遍,到處都乾乾淨淨。
「阿敏,告訴你個消息,我感覺,咱們這次又要帶人回去了。」
連曉敏正在嚼著溜肉段,抬起頭看著他問:「怎麼?沈瀚潮的大哥還是二姐啊,有啥事了?」
陸冠傑給他講,今天上午拉著板車的東西過去那個沈家院子,見到了沈瀚潮的大哥沈春銘。
對方一家子人都在呢,東西放下,坐了一會兒,說托他把一半的東西再悄悄送過去給鍾民家,這裡還有信。
聊起來,本以為沈春銘是周末休息在家裡,結果不是。
他被單位給開除了!正在著急上火呢。
沈春銘今年三十六歲,比老三沈瀚潮大九歲。
家裡一共六個孩子,可真不少,負擔也不小,不過當初沈瀚潮給捎過一回錢,日子倒是過得去,沒啥問題。
開除這事,還是源於沈春銘的大閨女,今年十五歲,叫沈小琴,她前段時間,老被班裡一個賴賴唧唧的男生騷擾。
有一回,在路上,那小子把沈小琴給擋在半道上,說東說西的,還想耍流氓摸人家小姑娘的辮子!
正巧,被沈春銘給趕上了。
他下班騎車回家,天已經擦黑了,到了近前這一看,不是自己大閨女嗎?
小琴嚇得都哭了,手還被那個長得歪瓜裂棗的傻大個子給抓著,怎麼也掙脫不開。
沈春銘真是氣往上涌,上去就拿自行車撞那小兔崽子,狠狠給他來了一下。
結果好嘛,那小子也太不經揍了,那麼大個子白長了,就這一下,一條小腿骨折。
沒想到這事真是闖了禍,對方的老爹不普通,說是哪個廠子的幹部,有門路。
家裡就這一根獨苗,一個大兒子,能放過沈春銘嗎?
後來就把這事告去了他單位,也就是鐵路局,沈春銘的飯碗就被砸了。
本來麼,他跟公安說,是那個小子先耍流氓,要不他咋可能揍他呢!
手是重了點,那這事擱誰誰不來氣啊,腿打折都是輕的。
可是對方說了,他還是個孩子,才十五,說啥也不承認,就是跟同學說兩句話,又不是不認識……
反正就一陣扯皮,讓人鬱悶的是路上沒有行人,當時一個證人都沒有。
這事一鬧騰,沈春銘還被拘留了七天,賠償醫藥費不說。
對方肯定背後找人了,單位還把他給開除了。
在這個年代,好好的工作,啥時候見有人被開除啊?
這是鐵飯碗,今後都沒有工作了,關鍵也很難堪啊。
沈小琴學都不上了,為了這事天天在家哭,覺得是自己連累了爸。
老二沈林宇才十三,天天張羅著,等開學了,還得去學校揍那小子,給姐姐和爸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