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拿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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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1章 拿下title!

  「誰?」

  「是我。」

  聽到屋內傳來的詢問聲,金啟軒答到。

  「幹嘛?」

  門是打開了,但李知恩並沒有讓金啟軒進的意思,只是在門縫探出來個腦袋與其對話。

  金啟軒露出討好的神色,手比劃著名吃麵的動作,朝外面指了指:

  「餓了吧?你不是特想吃蛤蜊奶油意面嗎?走?」

  聽到這話,李知恩眼中閃過一絲掙扎。

  她確實很想吃,但又在生金啟軒的氣。

  糾結了半響,李知恩開口問道:

  「酒店內的餐廳沒有嗎?」

  「應該有,但跟本地人推薦必吃榜餐廳的味道相比較,可能差一些。」

  李知恩思索片刻:

  「那你等我一會兒。」

  「怎麼?」

  「我補個妝。」

  「這邊沒有多少人認識我們啊,況且你打扮那麼漂亮要幹嘛?是對人間沒有眷戀了?要回天上做仙女?」

  被金啟軒這一通彩虹屁拍上,李知恩嘴角向上翹起,輕哼一聲:「哼,等著!我換身衣服。」

  「好。」

  趁著李知恩在換衣服,金啟軒去其他房間把同程而來的人員都叫出來,一起出去吃飯。

  待叫完他們,金啟軒折身返回到李知恩房門前等待著。

  沒一會兒,李知恩從屋內走出來。

  看著她這一身穿搭,金啟軒眼前一黑,沒忍住嘆了口氣。

  一頂炸眼的奶奶風彩色針織帽,上身穿著深駝色的羊羔絨大衣,內搭著一件格子衫,下身搭配著寬鬆版淺色的牛仔褲,腳踩著一雙小白鞋。

  這身穿搭就是典型的五五分,上下都一樣的寬,顯胖又顯矮,而且棕和藍的色彩搭配又顯得過於平淡。

  內搭的格子衫,更是將整體的穿搭帶向一種不倫不類的風格……

  當然也不是沒有優點(硬夸)。

  深駝色且寬鬆的大衣既保暖又顯得李知恩的膚色很白;淺色的牛仔褲給她整個人注入一股青春洋溢的活力感;奶奶風的針織帽算……復古可愛吧。

  而內搭的格子,衫代表著她的心情很好。

  李知恩只有心情很好的時候才會穿格子衫。(PS:源於網絡資料的自述。)

  總的來講,金啟軒只能給她40分,這40分還是靠臉得的。

  見到金啟軒表情有些不對,李知恩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著裝,問道:「不好看嗎?」

  「好看是好看,但是色彩呼應度太過花哨了,整體看起來有些凌亂。我個人建議身上的顏色不要超過三種,這樣會避免出錯。」

  李知恩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問道:

  「那我這身應該怎麼改?」

  「改成淺色系,伱最適合淺色系搭配。深駝色換成淺駝色,鞋子換成高跟且要跟內搭的衣服是一個顏色,帽子換成圍巾最好。高級顯白又顯氣質,總體走的是從容與靜謐感。」

  李知恩撅了噘嘴:「可是我只帶了兩套衣服。」

  「這可是米蘭啊!一會兒吃完飯帶你去買衣服,先說好啊,全場消費由金公子買單!」

  聽到這話,李知恩揚著下巴盯著金啟軒看了半響,嫣然一笑,主動挽起了他的手臂。

  「走吧~」

  「好。」

  說起來,借錢也好,免費宣傳電影也好,一直都是李知恩不計回報的在幫助金啟軒。

  雖然金啟軒也想回報她點什麼,但她這個人吧,說實話有點無聊,沒什麼興趣愛好,還宅,最關鍵的是什麼也都不缺,缺了也能自己買……

  之前她說是想學表演,金啟軒有在認真教。

  可那只是她找金啟軒見面的理由,這會兒在一起了以後,也不學了。

  所以,好不容易能在自己擅長的領域上彰顯存在感,給予李知恩一些幫助,金啟軒的心靈終於是得到了些慰藉。

  基本上,金啟軒的存在算是給李知恩補上了完美人生的最後一塊拼圖。


  頂流的人氣、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錢、和諧有愛的家人、交心交底的閨蜜以及帥氣的男朋友。

  當然,完美人生的背後也會有些令她無語的存在。

  比如對紅毛團的行程表倒背如流,卻記不清李知恩行程的韓特;以及總是試圖挑戰她雷區底線,鄭大毛狂粉的弟弟李鍾勛。

  ……

  不多時,一行人浩浩蕩蕩出行,抵達網評第一的意式餐館。

  李知恩心情變好了,胃口也變大了,意面、牛排、披薩、炸雞、薯條、海鮮、提拉米蘇、冰淇淋,一樣不落。

  金啟軒看著她對著店員「這個」,「這個」一頓指,沒忍住問了一嘴:

  「你不是要回歸了嗎,身材不管理了?點這麼多好嗎?」

  「這麼多人呢,我只一樣嘗點。」

  金啟軒看著她兩眼放光的樣子,對她這句話便是質疑。

  點餐完畢,一行人坐在餐桌上邊聊邊等著上菜。

  約二十分鐘左右,上了披薩和火腿作為前菜。

  一人一塊,頃刻間光碟。

  盛炳旭意猶未盡的舔了舔手指,一副沒吃飽的模樣問道:

  「只點了一份披薩嗎?」

  金啟軒給盛炳旭解釋道:

  「不是,點了很多吃的,正宗的意餐是按照順序上餐的。我們去年在酒店裡吃的不是自助嗎。」

  「噢噢……」

  又過了一會兒,第一道主菜意面和燴飯上桌。

  見到自己心心念念一路的蛤蜊奶油意面,李知恩眼巴巴的盯著,饞到流口水。

  終於,在服侍生將意面放在她桌前的時候,她迫不及待的用叉子快速吸入。

  吃了一口,金啟軒並未在她臉上看到眼睛一亮以及對美食滿足發出「嗯~」的讚賞聲。

  見此,金啟軒問道:「怎麼,不好吃嗎?」

  「好淡啊……」

  聞聲,金啟軒拿過鹽瓶遞給她。

  撒了點鹽後,李知恩再次品嘗,這次倒是滿意的點頭了。

  吃了兩口,李知恩瞟了眼金啟軒盤裡的番茄意面。

  接著,她用叉子卷了一圈意面,餵到金啟軒嘴邊,示意他嘗嘗。

  「怎麼樣?好吃嗎?」

  「嗯。」

  「那給我嘗嘗你的。」

  吃了兩口金啟軒夾過來的番茄意面,李知恩眼睛一亮:「番茄的好吃!」

  見狀,金啟軒將兩人的餐盤調換了位置。

  李知恩在吃喜歡吃的食物時,咀嚼的速度還是比平時快上許多,基本上不會超過十五下就會吞咽下去,重複以往,暴風攝入。

  金啟軒這邊倒是吃的挺慢,主要是在跟盛炳旭聊明天去參觀Gucci展館的相關事宜。

  沒一會兒,李知恩那邊光碟了,瞟了眼金啟軒盤中還剩大半的意面,動手夾過來了一大半。

  見此,金啟軒停下了與盛炳旭的交談,伸手在她肚子上摸了一下。

  「你胃都鼓起來了,別吃了,後面還有你點的冰淇淋和甜點呢。」

  猶豫片刻,李知恩將意面還了回去……

  待所有餐品都吃完,李知恩直接癱在沙發上了。

  看她那副模樣,明顯是吃到頂脖了。

  「想睡覺。」

  金啟軒轉頭看靠在自己肩膀揉著肚子的李知恩,問道:

  「不買衣服了?」

  「明天。」

  見她這懶得多說一個字的模樣,金啟軒也不在多嘴,像是公公攙扶娘娘一樣給她扶起來,乘車回酒店。

  次日。

  上午在酒店健身房訓練完,吃過早飯,金啟軒與盛炳旭共同前往Gucci展館,與米歇爾設計總監見面。

  因為上午也沒什麼事,金啟軒還是跟以往一樣,提前到場。

  再臨Gucci展館,金啟軒特意抬頭觀察了一下射燈和軌道燈,確實真跟家裡的照明系統一樣,都是賽爾富的。


  「你不看衣服,抬頭看燈是……?」

  金啟軒抬手指著燈道:「哥,這展館的燈跟我家的燈是同款照明系統。」

  「然後呢?」

  「沒有然後啊。」

  「哦,你去那邊擺幾個造型,我給你拍幾張照片。」

  「好。」

  拍了幾張照片,盛炳旭便在那邊坐著修圖,金啟軒自己隨便逛了逛。

  義大利的男人主打一個守時,一分鐘都不會提前,在十一點整的時候,米歇爾設計總監到場。

  「嗨,金!」

  米歇爾上前與金啟軒握手的同時,用布滿鬍子的左臉與金啟軒的面頰輕輕貼了一下。

  對於西歐的禮儀,金啟軒也沒避諱。也反過來與他的面頰輕貼了一下,同時表現出一副很高興的樣子:

  「嗨,米歇爾設計總監,很高興再次見面!」

  「半年不見,整體的氣質很棒了。」

  「謝謝,也恭喜你獲得CFDA國際設計大師獎。」

  「哈哈,來,我們邊看邊聊。」

  說著,米歇爾引導金啟軒進入他已經逛了三圈的展館內,兩人邊走邊聊,停滯在雙G老爹鞋前,米歇爾隨口一問:

  「你覺得現在的Gucci怎麼樣?」

  實際上,Gucci是怎麼樣對於金啟軒來說不重要。重要的是米歇爾這句話背後的含義,以及他想聽到什麼。

  金啟軒所理解他這句話的意思,更像是他想從別人口中聽到自己給Gucci帶來新時代的改變,比湯姆·福特時代的Gucci對比如何之類的。

  因此,金啟軒斟酌片刻,緩慢說道:

  「您定義了性格模糊、朦朧,極繁這一概念也給這個品牌注入了青春的活力。現如今可以說是Gucci文藝復興的新時代,我很喜歡現在的Gucci,也非常期待您未來的新作品。」

  「喔~非常感謝你的喜歡。那麼,你對代言Gucci感興趣嗎?」

  驚喜來的太突然,一下給金啟軒砸蒙了,半響沒說出來話。

  品牌找代言人,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藉助代言人的名氣來提升自己品牌的知名度和可信度,增加品牌背書,這種情況一般是新品牌或者是不知名的小品牌。

  第二種是品牌本身已經非常有名了,找代言人的目的一是為了使用代言人的形象用於GG宣傳,二是利用代言人的影響力影響粉絲的消費選擇,比如一些知名的體育品牌、飲料品牌、日用品品牌等等。

  而第三種奢侈品品牌的選擇標準則,是要求最高的。

  他們對於品牌代言人會有一個綜合的考量和要求。

  他們並不需要藉助代言人的名氣來給自己背書,甚至他們不完全看重代言人的帶貨能力,因為這種品牌的消費群體是相對比較固定的,普通人群也消費不起。

  雖然代言人可以影響一部分消費者的選擇,但是這不是他們最主要考量的。

  首先考量的一定是代言人的形象和品牌的契合度,同時也符合古馳的忠實顧客對於代言人形象的訴求。

  奢侈品品牌很多時候是靠著自己的忠實顧客的,如果合作的代言人讓忠實顧客覺得與品牌的標籤不匹配,那才是一場災難。

  比如曾經coco代言香奈兒,被香奈兒超級vip寶女士在接受採訪時就說她太low了,結果coco代言香奈兒沒到五個月就被解約了。

  所以總的來說,奢侈品牌找代言人有點像找對象。

  既要看的對眼,還要地位相當,同時還要能夠「賺錢養家」。

  米歇爾對金啟軒發出代言人的邀請並非是因為金啟軒說的好聽,而是Gucci總部早就開過N次會議討論而定的。

  顯然,金啟軒的形象打動了Gucci。

  也就是說金啟軒的形象符合Gucci的品牌定位,同時也符合Gucci忠實顧客對於代言人形象的訴求。

  雖然金啟軒的地位還不太顯著,但也已嶄露頭角。

  現如今半島的年輕人,已經開始流行提前消費的模式了。

  買奢侈品,住高級公寓,旅遊度假,吃喝玩樂等等……


  至於未來還不起怎麼辦?

  答:自殺。

  有錢的都移民了,沒錢的留在半島拼命卷。

  卷不過的啃老,沒老可啃的,只能自殺。

  但半島的遺留問題與Gucci沒有任何關係,他們只關心半島年輕人的購買力如何。

  答案是挺猛的。

  據年度報表分析來看,半島奢侈品消費年金額已經快趕上華夏了。

  假以時日,超過華夏也不是不可能。

  在Gucci考察金啟軒一年半的時間裡,通過各個角度分析潛力與市場調研情報來看,假以時日,90後一哥非金啟軒莫屬。

  他在引導年輕人購買的帶貨的能力,還是非常不錯的。

  其在《鬼怪》中自帶的十餘套服裝,基本都已脫銷。

  所以綜合來講,Gucci選金啟軒作為代言,更看重的是未來年輕人對他的選擇,而非當下。

  緩了半響,在米歇爾微笑的注視下,金啟軒從容有度道:

  「我就說今天為何喜鵲在枝頭飛,原來如此,我非常願意成為Gucci的代言人。」

  「那麼,預祝我們未來合作愉快。」

  說完,兩人用力握了握手。

  Gucci給金啟軒的代言頭銜是韓區全線代言人,上面還有亞太和全球。

  簽約金給的是100萬美元/年,同樣是一年一簽。

  既然已經準備和Gucci簽約了,那就沒有看秀前這幾天跟李知恩度假這一說了。

  Gucci那邊早就給金啟軒準備好專屬的高定成衣,去拍攝義大利版的《Vogue》封面了。

  而官宣金啟軒拿到title的時間,與《Vogue》雜誌發布的時間同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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