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遇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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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靜靜並不知道眼前這位不知名的兄台,已經給她起了一個那麼「富有詩書」的外號。

  她把獠牙從狼身上抽出來,習慣性的用力一甩。

  回頭看向姜少華,淡淡的問:「兵哥哥,你沒事兒吧?」

  現在天色已暗,光線昏暗的讓姜少華看不太清少女的表情,但也能看出這是個極美的姑娘。

  少女拿著一根獠牙,英姿颯爽的站在死去的狼王身旁,顯得巾幗不讓鬚眉。

  和之前他聽說過的那些不好的傳聞,完全不一樣。

  姜少華微微皺眉。

  憑直覺而言,他不覺得這樣一個看起來如此坦蕩的姑娘,會是個壞人。

  不過,出於警惕性,他還是問出了聲:「你怎麼知道我是當兵的?」

  曹靜靜撇了撇嘴,實事求是的道:「你渾身的氣質一看就是當兵的吧?

  你看看村里那幫下地里幹活乾的多的人,全都一個個的勾勾巴巴的。

  基本沒有幾個不彎腰駝背的人。

  難道這差別還不大嗎?」

  曹靜靜不知道這人為什麼莫名其妙的開始警惕她。

  剛剛分明是她救了這人。

  真是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碗來罵娘!

  要不是看他是個當兵的,她還未必救他呢!

  不願意和他多廢話,指了指眼前的一堆狼。

  「誰打的歸誰,沒問題吧?」

  姜少華搖搖頭,察覺到小姑娘對他的不滿,語氣放緩道:「我拿一隻就行。

  建議你也別拿太多。

  我們這畢竟是挖牆角的行為,不太好。

  其餘的交給大隊處置,我相信大隊也會拿出一兩隻狼,給我們做獎勵。

  畢竟這些狼是靠我們拼命得到的。」

  姜少華覺得自己說到這份兒上,已經很過分了。

  就算他們想多拿,人家也不會給。

  平時他絕對不會和人說的這麼直白。

  這個年代比較特殊,所有的東西都是公家的。

  無論是山上的草,水裡的魚,只要是長在國內,那就都是屬於大家的,而不是你一個人的。

  你擅自偷拿,便是挖牆角行為,要被拉去批的。

  曹靜靜聽到自己打的東西要被分出去大半,當然不樂意。

  就算在末世,出去搜刮完物資回基地。

  基地即便薅羊毛,也只薅30%。

  這她打了四頭狼,自己卻只能留一頭。

  換算一下,不就是村子裡一下扣下75%嗎?狼都收走了,她的大野豬還能保住嗎?

  基地讓他們繳稅,起碼還保護他們了呢。

  村子裡什麼力都沒出,就要分出去一大半。

  想啥好事兒呢?

  拉下臉,直接了當的道:「不給!

  東西是我打到的,就是我的。憑什麼分給別人?

  我也不要你那份兒,到時候我只拿我自己的就好了。」

  姜少華搖搖頭,覺得這小姑娘有些異想天開。

  村子裡現在鬧饑荒,家家戶戶都吃不起飯。

  一看見他們打了這麼多狼,能救他們的命。

  會放過他們才奇怪。

  這要是他們不給出一些肉,堵上他們的嘴,說不定他倆明天就得被拉出去批。

  不過他和這小姑娘也不熟,倒是沒多勸。

  只是道:「要是你有能力能把東西留下,東西自然就是你的。」

  曹靜靜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她並不知道。

  不過,她當然能留得下東西!不然,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她那二十多年,即便在喪屍王旁邊,也敢上去比劃比劃。

  村里人說白了,也就是幾個普通人,還能把她怎麼著?

  她偏不給!

  兩人還想再說什麼,就聽到遠處傳來一陣陣高聲的呼喊聲。

  聽著像好多人一起在呼喊。

  「曹靜靜!姜少華!你們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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