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 配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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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野牌月餅,吃過的都說好。

  不過硬要說的話,這月餅跟洛野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只負責試吃。

  中秋節當天晚上,很多家庭都沒有團圓,學校寢室倒是團圓了。

  515寢室帶著各自的家屬,重聚一堂。

  雖說如此,但只有餘秋雨來了。

  蘇白粥被秦鈺雯邀請去她家吃團圓飯去了。

  秦鈺雯的父母得知自己家女兒在大學的時候沒少吃蘇白粥的飯,所以說什麼都要讓蘇白粥這個時候過去,吃一頓團圓飯。

  畢竟,我吃了你做的飯,那跟成為了家人有什麼區別。

  徐惜年沒去,他們兩個人的關係還沒到讓父母知道的地步。

  雖然秦父秦母早就猜到一些了。

  洛野也沒去,他在寢室這邊。

  而許小迦還沒返校,她今天請假,明天才會回來。

  她是美了,提前一天放假,推遲一天返校。

  如果認真觀察的話,你會發現她每一個假期都是這樣做的。

  三天假變五天假,七天假變九天假。

  只要膽子大,天天都是假期。

  現在江城還在颳風,不過這種天氣,一些人出去會覺得很爽。

  就比如他們這五個人。

  行走在大風之中,準備去聚餐。

  抬起頭,還能看到不知道是誰的四角短褲在天上飛。

  更別提男生寢室和女生寢室附近了,那形形色色,花花綠綠的東西,被大風吹落在地上,到處都是,無人認領。

  畢竟這種東西,過去撿的話還有些丟人。

  而清潔工過去打掃的話,也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落在地上就落了,到現在也不知道學校會如何處理宿舍樓周圍的各種衣服。

  此時,洛野跟王大錘,一人抱著李昊陽的一條胳膊。

  而余秋雨跟沈喬,分別拉著王大錘跟洛野的胳膊,這樣比較有安全感一些。

  雖然只是大風,但依舊能夠吹的人睜不開眼睛。

  李昊陽的存在,無疑就是一個定海神針,穩如老狗,絲毫不慌。

  五人來到了學校對面,準備去對面唯一的一家火鍋店吃飯。

  學校對面一條街,一邊的拐角是粥野書屋,另一邊的拐角便是火鍋店。

  來到火鍋店中後,五人坐在室內的桌子上。

  一如既往的還是那幾樣菜,最後,李昊陽看向了余秋雨,問道:「你是第一次跟我們寢室一起聚吧?」

  此言一出,沈喬滿臉無語的說道:「教練,你忘了上一次在KTV的時候,就是她被你的聲音迷得失去了神智。」

  「哦,我想起來了。」

  李昊陽默不作聲的低下了頭,似乎是有洋洋得意的感覺。

  原來是他的粉絲啊。

  在唱歌這一塊,李昊陽在江大已經有了很多的粉絲,甚至比他的肌肉粉還要多。

  出門在外,問江大歌神是誰。

  什麼洛野蘇白粥的合唱,歌曲社團的正副社長,還是被稱之為天籟之音的邱盼媛老師,都弱爆了。

  李昊陽才是江城大學的歌曲代表人。

  至於上述為何會出現邱盼媛這個名字,因為他以前還是正常人的時候,唱歌非常好聽。

  後來不知道抽了什麼風,完全不在乎形象了,整天拖著短褲,蓬鬆著頭髮,一副邋遢大叔的樣子。

  提到唱歌,余秋雨的腦海中浮現出了不好的回憶。

  「不知道為什麼,學校里會有那麼多李昊陽的粉絲。」余秋雨感慨道。

  都是受虐狂嗎?

  從一開始聽一次難受幾天。

  到現在一天不聽渾身難受。

  也不知道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一開始的時候聽完生不如死。

  現在聽完後,會說「舒服了」「爽了」這種話。

  「可能是因為我唱歌好聽吧。」李昊陽毫無自覺的說道。


  其餘眾人一陣無語。

  這個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極端主義。

  唱歌難聽,大家會覺得平平無奇。

  可要是唱歌難聽到爆,大家可就對你充滿興趣了。

  見大家都不說話,李昊陽輕咳一聲,開口說道:「還沒上菜,要不我先唱一段?」

  「不不不不。」余秋雨瘋狂搖頭。

  「算了吧教練,這麼多人呢,突然唱歌也太奇怪了。」沈喬說道。

  今天返校,火鍋店幾乎爆滿,只有幾張桌子空著。

  「那好吧。」

  就在此時,幾個美女坐在了不遠處的桌子前,一個個膚白貌美大長腿。

  四周的男生就像是裝了雷達一樣,視線不自覺的就靠了過去。

  515的幾人原本是沒看的,但注意到很多人都在朝著一個方向看,他們出於本能,也都看了過去。

  別人是看美女,他們只是想看看別人在看些什麼。

  意識到是美女後,大家都失去了興趣。

  幾人的眼光都非常之高,如果單看顏值的話,一般人眼中的美女,還不如男明星長得俊美。

  但余秋雨還是揪住了王大錘的耳朵,佯裝生氣的說道:「好哇,你看美女。」

  「不是,魚子哥,誤會啊,你沒看野娃子跟教練都看了嗎?我們只是下意識……」

  「還狡辯。」余秋雨根本就不聽他解釋。

  而突然被點名的洛野和李昊陽也是面色一變。

  洛野當即說道:「錘哥,你自己看美女,別誣陷我啊。」

  「我沒看。」李昊陽一本正經的說道。

  兩人的話,無疑是將王大錘推向了風口浪尖。

  他只覺得耳朵失去了知覺,滿肚子冤枉,卻無從辯解。

  千言萬語,最終就只剩下了三個字。

  「我錯了。」

  男人最先明白的道理,就是「我錯了」。

  看樣子,王大錘已經精通了這項技能。

  「知道錯了就好。」

  余秋雨鬆開了王大錘的耳朵。

  這段時間,余秋雨似乎並沒有怎麼鍛鍊,身上的肌肉比曾經少了很多,頭髮也養長了,變得更有女人味了。

  而且她的膚色也白了一些,再加上學會了化妝,顏值提高了不少。

  以前她有點自卑,覺得自己不配談戀愛。

  現在她覺得自己配王大錘,那是絕配,頂配,配他三百六十圈。

  不過,雖然看起來並沒有以前那麼運動了,但她依舊充滿元氣,看起來開朗活潑的,很受人喜歡。

  她是靠情緒讓別人喜歡她的類型。

  可能初看並不覺得她漂亮,但相處下來後,她會給你很大的情緒價值,讓你在情緒上面對她產生喜歡。

  當「喜歡」出現後,不管余秋雨是什麼樣子,在喜歡她的人面前,她就是這個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子。

  就像在王大錘眼中。

  比起絕色美人傾心於他,他更喜歡余秋雨揪他耳朵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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