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好女孩要拒絕三次
第89章 好女孩要拒絕三次
第八十九章 好女孩要拒絕三次
因為問題太多,新聞發布會一直延續到十二點才散,記者們倒是心滿意足,許芳芳卻氣的半宿沒睡著,恨不得立馬抓住張子揚臭罵一頓,可張子揚連個電話都沒有,她又不知道張子揚的住處,只好作罷。
其實,就算她知道張子揚住的地方,也不好去的,畢竟,這都半夜了。
張子揚回到出租房的時候將近九點,沖了個澡,涼快,涼快,心裡卻還在思索著關於雷泰的案件。
且不說錢二強拐賣少女的事,就說在雷泰的帝豪夜總會陳唯玲被打死的事情。
這裡面還是有不少疑問的,比如,到底是誰打死的陳唯玲?再比如,孫麗鵬是怎麼轉移陳唯玲的?他既然把屍首都拿到了,為什麼不帶著去報警呢?
張子揚相信這些問題都會有答案的,他更加覺得可恨的是,原本傷害一個陳唯玲就夠可恨的了,其後,雷泰為了掩蓋這個罪行,又弄死了孫麗鵬,這真的是罪大惡極。
所謂的邪惡蔓延,在這個案子裡體現的淋漓盡致。
那就是惡人為了掩蓋一個惡行,往往是通過再次作惡來達成。
如果成功了,很多人的內心也會跟著變得黑暗。
孫麗鵬之所以沒有報警,恐怕也是見過太多黑暗,已經誰都不相信了。
想想孫麗鵬和陳唯玲相識於煙花之地,最後弄的雙雙殞命,張子揚唏噓不已。
洗完澡,又梳理了一下明天要做什麼。
首先,肯定要通知孫麗娟,畢竟她哥哥的屍骨找到了,要交給她。
至於其他受害人的家屬,以及那七個被拐騙少女的家屬,張子揚是不打算見的。
因為他真的不習慣,每次見他們,都有一種愧疚的感覺。
唉!讓專門的人去處理吧,比如,許芳芳!
想清楚這些,一看鬧鐘快十點了,便上床睡覺。
他的經驗,十點上床,不一定馬上能睡著,一般要到十一點才能進入夢鄉。
而十二點到四點,是最佳的睡眠時間。
他卡著點睡,就是要在最佳睡眠時間裡入睡。
習慣的力量是強大的,雖然這是在另一個時空的習慣。
不到十一點,他終於睡了過去。
十一點睡,六點多點,他就醒來了,洗洗臉,刷刷牙,然後給養在陽台的上的虎皮鸚鵡,繡眼鳥,鵪鶉加水,加飼料,順便清理一下它們的籠子。
見鵪鶉下了幾個蛋,取了出來,泡在水裡,打算用作早餐。
人年紀越大,往往口味就會越清淡,作為重生者,張子揚現在的飲食基本還是四十歲的習慣。
因為外面的早餐,多油多鹽,他便自己做了。
不過,他明白,以他現在的年齡,還是應該多吃肉。
隨便做了點吃了,不到八點,就又去了警局。
昨天抓了那麼多人,想來是連夜審問,說不定能出點什麼呢。
他是協警,在局裡沒有工位,自然的走向許芳芳,只是,今天的許芳芳有點奇怪,眼圈黑黑的,渾身散發著一種怒氣,好像虎皮鸚鵡炸毛一樣。
張子揚看了直搖頭,年輕人總是喜歡熬夜,就不知道熬夜傷身嗎?
「芳芳姐,有些話也許我不應該說,但是,出於對同事的關愛,我還是要提醒你一句。
不要仗著年輕就熬夜,身體會垮掉的。
下班就回去好好休息啊,再去吃什麼大排檔,再去什麼歌舞廳,這樣不好的。
影響工作不說,讓人民群眾看到你這黑眼圈,對警隊的形象也不好。
唉!聽不聽隨你,反正該說的我也說了!」
張子揚是個博愛的人,十分關心自己的同事,聲音中都帶著一種憐憫。
可是,他的關心並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回應,只看到許芳芳怒目而視,好像彼此是仇寇一般。
這是咋回事呢?
天真善良的張子揚有點不理解,關心你不好嗎?
「你以為我想熬夜嗎?你自己提前回去,幹嘛說我是你的上司?
你知不知道那些記者有多煩人?
她們以為是我不讓你和她們相見的,你知道我有多冤枉嗎?
應付記者到十二點,我吃大排檔怎麼了?氣的睡不著還不讓人吃飯了?
我覺得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給我穿小鞋,混蛋!」
許芳芳來那麼早就是要來和張子揚講理的,現在警局裡沒什麼人,她開始發飆了。
只是,說著說著,就感覺味有點不對,明明自己才是領導,現在怎麼是自己在防禦?還懷疑張子揚在給自己穿小鞋,怎麼會有這麼憋屈的心態啊!
她現在的手都是握著的,要不是打不過張子揚,早就動手了。
她要控訴,要讓張子揚給自己道歉,大道歉。
而以後,自己要樹立起這個領導的權威,好好調理張子揚這個刺頭。
「哦,你說昨天啊,當時我困了,需要有人背鍋!
誰讓你離我近呢?」
張子揚簡直太坦蕩了,這是把冷傲女神許芳芳當背鍋俠了。
唰!
許芳芳站了起來,打不過怎麼了,打不過也要打,不能平白無故的當背鍋俠。
「真是不好意思?今晚有空嗎?我請你吃飯吧?表達一下我的歉意!」
張子揚語音裊裊,很好聽,因為離得近,還能聞到他身上舒膚佳香皂的味道。
許芳芳突然就有點不好意思了,芳心錯愕,暗道,這傢伙這是要約我嗎?
「不……不用了啦!」
許芳芳本能的就拒絕了,這是一個好女孩的標誌,那就是面對男人的邀請,不管是否中意,她們都不會同意。
這幾乎成了一個傳統,若是有女孩在男生第一次約的時候就跟著走了,那會被人視為不正經的。
這個沒有明文規定,可很多女孩都不約而同的遵守。
因為大家受的都是一樣的教育,被一樣的環境薰陶。
別說約會,就是兩人要確定男女關係,女生心裡樂意,男生想要牽手,女生也要一再的甩脫才行。
據說,女生要連續甩掉三次,這樣才是正經人家的女孩。
第四次男生再牽,如果心裡樂意的話,便可以任憑男生牽住了。
這樣,便算是建立了身體連接,鞏固了男女戀愛基礎。
至於同居什麼的,那還早著呢,怎麼也要處個一年半載的才行。
現在就是這麼個風氣,儘管許芳芳很潑辣,依然身在這種窠臼之中,無法免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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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好女孩要拒絕三次
因為問題太多,新聞發布會一直延續到十二點才散,記者們倒是心滿意足,許芳芳卻氣的半宿沒睡著,恨不得立馬抓住張子揚臭罵一頓,可張子揚連個電話都沒有,她又不知道張子揚的住處,只好作罷。
其實,就算她知道張子揚住的地方,也不好去的,畢竟,這都半夜了。
張子揚回到出租房的時候將近九點,沖了個澡,涼快,涼快,心裡卻還在思索著關於雷泰的案件。
且不說錢二強拐賣少女的事,就說在雷泰的帝豪夜總會陳唯玲被打死的事情。
這裡面還是有不少疑問的,比如,到底是誰打死的陳唯玲?再比如,孫麗鵬是怎麼轉移陳唯玲的?他既然把屍首都拿到了,為什麼不帶著去報警呢?
張子揚相信這些問題都會有答案的,他更加覺得可恨的是,原本傷害一個陳唯玲就夠可恨的了,其後,雷泰為了掩蓋這個罪行,又弄死了孫麗鵬,這真的是罪大惡極。
所謂的邪惡蔓延,在這個案子裡體現的淋漓盡致。
那就是惡人為了掩蓋一個惡行,往往是通過再次作惡來達成。
如果成功了,很多人的內心也會跟著變得黑暗。
孫麗鵬之所以沒有報警,恐怕也是見過太多黑暗,已經誰都不相信了。
想想孫麗鵬和陳唯玲相識於煙花之地,最後弄的雙雙殞命,張子揚唏噓不已。
洗完澡,又梳理了一下明天要做什麼。
首先,肯定要通知孫麗娟,畢竟她哥哥的屍骨找到了,要交給她。
至於其他受害人的家屬,以及那七個被拐騙少女的家屬,張子揚是不打算見的。
因為他真的不習慣,每次見他們,都有一種愧疚的感覺。
唉!讓專門的人去處理吧,比如,許芳芳!
想清楚這些,一看鬧鐘快十點了,便上床睡覺。
他的經驗,十點上床,不一定馬上能睡著,一般要到十一點才能進入夢鄉。
而十二點到四點,是最佳的睡眠時間。
他卡著點睡,就是要在最佳睡眠時間裡入睡。
習慣的力量是強大的,雖然這是在另一個時空的習慣。
不到十一點,他終於睡了過去。
十一點睡,六點多點,他就醒來了,洗洗臉,刷刷牙,然後給養在陽台的上的虎皮鸚鵡,繡眼鳥,鵪鶉加水,加飼料,順便清理一下它們的籠子。
見鵪鶉下了幾個蛋,取了出來,泡在水裡,打算用作早餐。
人年紀越大,往往口味就會越清淡,作為重生者,張子揚現在的飲食基本還是四十歲的習慣。
因為外面的早餐,多油多鹽,他便自己做了。
不過,他明白,以他現在的年齡,還是應該多吃肉。
隨便做了點吃了,不到八點,就又去了警局。
昨天抓了那麼多人,想來是連夜審問,說不定能出點什麼呢。
他是協警,在局裡沒有工位,自然的走向許芳芳,只是,今天的許芳芳有點奇怪,眼圈黑黑的,渾身散發著一種怒氣,好像虎皮鸚鵡炸毛一樣。
張子揚看了直搖頭,年輕人總是喜歡熬夜,就不知道熬夜傷身嗎?
「芳芳姐,有些話也許我不應該說,但是,出於對同事的關愛,我還是要提醒你一句。
不要仗著年輕就熬夜,身體會垮掉的。
下班就回去好好休息啊,再去吃什麼大排檔,再去什麼歌舞廳,這樣不好的。
影響工作不說,讓人民群眾看到你這黑眼圈,對警隊的形象也不好。
唉!聽不聽隨你,反正該說的我也說了!」
張子揚是個博愛的人,十分關心自己的同事,聲音中都帶著一種憐憫。
可是,他的關心並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回應,只看到許芳芳怒目而視,好像彼此是仇寇一般。
這是咋回事呢?
天真善良的張子揚有點不理解,關心你不好嗎?
「你以為我想熬夜嗎?你自己提前回去,幹嘛說我是你的上司?
你知不知道那些記者有多煩人?
她們以為是我不讓你和她們相見的,你知道我有多冤枉嗎?
應付記者到十二點,我吃大排檔怎麼了?氣的睡不著還不讓人吃飯了?
我覺得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給我穿小鞋,混蛋!」
許芳芳來那麼早就是要來和張子揚講理的,現在警局裡沒什麼人,她開始發飆了。
只是,說著說著,就感覺味有點不對,明明自己才是領導,現在怎麼是自己在防禦?還懷疑張子揚在給自己穿小鞋,怎麼會有這麼憋屈的心態啊!
她現在的手都是握著的,要不是打不過張子揚,早就動手了。
她要控訴,要讓張子揚給自己道歉,大道歉。
而以後,自己要樹立起這個領導的權威,好好調理張子揚這個刺頭。
「哦,你說昨天啊,當時我困了,需要有人背鍋!
誰讓你離我近呢?」
張子揚簡直太坦蕩了,這是把冷傲女神許芳芳當背鍋俠了。
唰!
許芳芳站了起來,打不過怎麼了,打不過也要打,不能平白無故的當背鍋俠。
「真是不好意思?今晚有空嗎?我請你吃飯吧?表達一下我的歉意!」
張子揚語音裊裊,很好聽,因為離得近,還能聞到他身上舒膚佳香皂的味道。
許芳芳突然就有點不好意思了,芳心錯愕,暗道,這傢伙這是要約我嗎?
「不……不用了啦!」
許芳芳本能的就拒絕了,這是一個好女孩的標誌,那就是面對男人的邀請,不管是否中意,她們都不會同意。
這幾乎成了一個傳統,若是有女孩在男生第一次約的時候就跟著走了,那會被人視為不正經的。
這個沒有明文規定,可很多女孩都不約而同的遵守。
因為大家受的都是一樣的教育,被一樣的環境薰陶。
別說約會,就是兩人要確定男女關係,女生心裡樂意,男生想要牽手,女生也要一再的甩脫才行。
據說,女生要連續甩掉三次,這樣才是正經人家的女孩。
第四次男生再牽,如果心裡樂意的話,便可以任憑男生牽住了。
這樣,便算是建立了身體連接,鞏固了男女戀愛基礎。
至於同居什麼的,那還早著呢,怎麼也要處個一年半載的才行。
現在就是這麼個風氣,儘管許芳芳很潑辣,依然身在這種窠臼之中,無法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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