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第233章 法官怒斥原告和丈母娘用他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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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3章 法官怒斥原告和丈母娘用他國的法來判炎黃的案?

  「按照法律規定,受害者對於她所經歷的傷害過程當中的婦女意願,有權直接撤回,無論是發生案件的時候,還是現在!

  我說的道理就是道理,不接受任何反駁!」

  作為法盲的滿臉橫肉加油光的丈母娘,竟然能夠在法庭之上放出這樣的狠話來!

  可謂是無知到了極點,膽子也大到了極點。

  她說的道理就是道理,不接受反駁?

  這是什麼?算是人話嗎?

  她為什麼有著這麼強悍的自信?

  是誰給她的?是某個姓梁的女歌手嗎?

  不!

  是最近他在網上刷視頻的時候,刷到自家女兒的案件的。

  有一個媒體言之鑿鑿地說了:那啥的同意可以在很久之後撤回。

  我想撤回就撤回,想不撤回就不撤回,就是這麼簡單。

  就是這麼霸道。

  就是這麼可以能夠讓一個案件判有罪或無罪。

  這是丈母娘以及原告女方兩人的想法。

  在這個時代裡面,網際網路給了很多人了解知識的一些窗口以及渠道。

  但是無奈這些視頻創作者知識層次有限,盲目追隨流量!

  有一些都是專門挑一些吸引眼光的話語來描述來吸引流量。

  並沒有把真正的原本的知識給傳達出去。

  讓觀眾看到這樣模稜兩可吸引眼球的言論之後,快速的拿來使用。

  本來就殘缺的知識,還拿到最正式的地方來進行使用!

  看這自信的面孔!

  旁邊的原告律師整個人都愣住了!

  臥槽!

  我的當事人你想搞什麼?你想搞事可別把我帶進去啊!

  原告律師想要阻止,但是這分鐘已經來不及了!

  這對娘倆,一個覺得自己就應該是掌握道理的人!

  另外一個則認為,既然自家閨女也手上拿著道理,站在法律的一邊!

  那麼拿著這一份道理去給即將坐牢的被告人敲詐一番,拿一筆賠償費這是很理所應當的吧?

  嘖嘖嘖!

  法盲的思維就是這麼的離譜!

  而且還能夠胡攪蠻纏,簡直就像滾刀肉一樣!

  無知的法盲!

  通過網絡了解隻言片語就拿來使用?

  簡直就是搞笑呢!

  法官皺了皺眉頭:「原告方,你方究竟是誰發言?訴訟參與人xx,伱的身份為受害者,也就是原告的母親,在本案當中,你沒有任何發言的立場!」

  「在剛才的審判活動當中竟然打斷了審判程序,現對你進行行政處罰,罰處罰金5000塊!請在開庭結束之後進行繳納,如果延期的話,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官狠狠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作出了處罰!

  旁邊維持秩序的執法人員,已經不由自主的把眼光看向了原告席上的丈母娘!

  眼神相當的不善!

  擾亂法庭秩序是吧?

  當我們不存在嗎?

  坐在原告席上的丈母娘的剛才這種行為……

  如果是嚴重一點的話來說,是擾亂法庭秩序,可以進行處罰。

  而且處罰的力度可以由法官來進行掌握。

  從重處罰。

  從當庭訓斥到罰款到行政處罰比如說拘留之類的……

  再嚴重一點,直接刑事立案!

  之後進行刑事處罰!

  這樣一來就要把丈母娘抬去坐牢!

  直接送走!

  法律的威嚴不容挑釁。

  法庭的秩序不容任何人擾亂。

  上一個擾亂的已經被槍斃了!

  而且還是在夏至槍斃的!


  估計當天想要變成鬼魂都變不成!

  嗯!

  墳頭草不知道都長了多高就……

  法官在這裡對於擾亂法庭秩序的人,有著相應的處罰權!

  直接跳過了當庭斥責!

  而是來到了罰款!

  而且還是頂格罰款5000塊!

  看得出來,法官已經動了真怒!

  坐在原告席上的丈母娘還想說什麼,旁邊的原告律師趕緊拉住!

  「不好意思,法官大人,我在這裡向你道歉,請求法官看在此次打斷開庭的的訴訟參與人身份為原告方的母親,也就是受害人的母親的份上。

  作為一個母親,出於對自家受到傷害的女兒的照顧以及擔心,在看到法庭辯論,出現這麼多的事情之後,情不自禁開口打斷,請求法官原諒!」

  原告女律師硬著頭皮解釋道!

  她一隻手還按著旁邊的這個丈母娘!

  然而丈母娘雖然被嚇到了!

  但是旁邊的原告也就是女方一下子像一個潑婦一樣,算是出來力挺自家娘:

  「法官大人,我覺得剛才我母親說的沒有任何的錯誤,法律不是說婦女對於那啥的同意是可以撤回的嗎?這是法律規定的呀!

  我說受到了傷害就是受到了傷害,我說被告犯罪就是被告犯罪,這該死的被告竟然傷害了我,讓我感受到了18層地獄的遭遇!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於這個罪惡滿滿的犯罪人,竟然不做任何的處罰,甚至還想判他無罪,還有法律嗎?還有王法嗎?」

  「我母親為訴訟參與人,他在法庭之上確實不能夠發表任何的意見,那就由我來說,由我來對自己的權益進行爭取和辯論!

  按照法律規定,我在法庭之上可以以原告的身份進行陳述進行辯論,對吧?」這女的一出口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

  旁邊的原告律師:……

  我特麽!!!

  婚介所派出來的這一個原告律師,只覺得腦袋上天雷滾滾!

  你自己掌握著法律知識嗎?就敢出來這樣說!?

  你知道在法庭之上一句話說錯之後的後果嗎?

  你知道你掌握的知識不完整,導致一場案子直接可能敗訴嗎?

  淦!

  又要出什麼妖蛾子?

  要是你一個不懂法律的人,從網上聽的那些知識都可以來打官司了,那麼要律師這一個專業的職業幹什麼?

  就像是在網上學一些所謂的醫學知識就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動手術什麼的也不是太難的事兒,然後就給自己開刀……

  是要出人命的!

  淦!

  不要把你的業餘愛好來挑戰他人的職業生涯,挑戰他人的飯碗啊喂!

  危!

  原告女律師只覺得自己的腦袋上出現了碩大的危字!

  原告女律師正想說什麼強行挽回一點東西的時候!

  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原告方根據你剛才的訴求,你要進行陳述,案件要進行,辯論又要進行舉證,作為本案當中最為重要最為主要的訴訟參與人,你當然可以在法庭上行使你的權益!

  你既然想要辯論的話,那麼就由你來,請行使你的權益!」

  法官對於這樣的人當然是同意!

  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提醒!

  業餘的人干專業的事!

  簡直就是搞笑呢!

  原告也就是女方惡狠狠的看了一眼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人!

  然後抬起頭來,聲音相當尖銳的說:「在這個案件當中,我受到了傷害,這是客觀事實,被告方也在電話錄音裡面聲稱他違背了婦女的意願,並且在調查的階段也承認了!

  這個案件,已經沒有什麼可以陳述的了,直接判不就完了嗎?

  而且法律規定的,對於受害者,也就是我,也就是作為原告的我,是否違背婦女的意願,不應該是由女方來進行陳述的嗎?我隨時都可以撤回同意!

  所以我要求判處男方強x罪,並且對我進行賠償!」


  原告女方說到這裡,似乎覺得自己發揮的相當的不錯!

  能夠在法庭之上邏輯清晰的表演說出來!

  看來自己完全不需要任何的律師啊!

  以後要是有類似的官司的話,看來律師費都不用付了,根本就不用請律師!

  自己一個人就能把事兒給解決了!

  聽聞原告方的看似有邏輯的辯論但是實則是無理取鬧之後!

  在場所有人陷入了沉默之中!

  更多的人是無語狀態中!

  法官:……

  羅凱:???

  原告律師:……

  所有人無語的點!

  就在於這一個原告方口中所說的,按照法律規定!

  丫的你倒是指名道姓的說出是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部法律啊?

  就根據相關法律了就行了是吧?

  搞笑呢!

  這麼模糊都能夠判人罪?

  張口一說就能夠把人關進去送走?

  在想什麼?

  羅凱覺得自己有些繃不住了,在面部表情上的管理需要更多的肌肉控制!

  嗯!

  10倍強化過後的身體,對於面部表情都繃不住了……

  法官顯然也同樣繃不住了!

  主審的一個法官眉頭高高的皺了起來:「原告方,你所引用的是哪一部法律?哪一條哪一款?請明確的說明白,不要用什麼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樣的模糊來說,你的辯論當中沒有法律依據,不要在這裡胡攪蠻纏,如果有法律依據,趕緊拿出來!」

  法官的語氣說的相當的重!

  如果是一個懂事兒的,就趕緊進行解釋!

  這個原告顯然不是一個懂事兒的……

  原告女方振振有詞:「就是根據相關法律呀,讓我在網上看一個媒體報導,就是這樣說的,女生對於那啥的同意可以撤回,可以無視時間!」

  法官:???

  血壓在升高!

  旁邊的女律師覺得事情不對。

  在求生欲的驅使之下,趕緊進行解釋:「法官大人是這樣的,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原告剛才所說所引用的相關法律是根據xx報所說的,她的說法存在一些欠妥之處,但是在國際慣例當中,確實有著這樣的存在,在他國的法律中……」

  女律師話還沒有說完!

  羅凱聲音就直接傳遍了整個審判大廳:「原告的律師以及原告方,你們剛才所引用的說法是出自於某個媒體,婦女對於那啥的同意可以撤回,哪條法律規定了哪一條哪一款規定了?

  這明顯是在胡扯,原告律師,你口裡面聲稱的其他國家的慣例更是搞笑!

  現在是在哪裡是在炎黃!是按照炎黃的法律來進行審判!這是炎黃管轄範圍內的案子,女方卻想用他國的法律來審判,簡直是搞笑呢?

  在最開始審判的時候就已經說明了啊,原被告雙方是否對適用炎黃法律有異議,女方不是說沒有任何的異議嗎?」

  羅凱直接當庭怒斥!

  沒有給對方絲毫的臉面!

  這一種就是屬於在關二爺面前耍大刀的李鬼一樣!

  簡直是不知死活!

  如果是之前的文物案件當中,確實對於使用哪裡的法律可以提出異議!

  但是本案當中!

  原被告雙方都為炎黃人!

  案發地點在炎黃!

  這樣的情況下使用國際慣例?

  用他國的法律來進行判案?

  搞笑呢!

  把炎黃的法律威嚴置之於何地?

  三位法官滿意的點了點頭!

  但是看向原告女方的眼神相當的不善!

  羅凱在剛才的怒斥當中就已經說明白了!

  炎黃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女方那啥的同意可以隨時撤回!

  要是可以隨時撤回?


  那幾年前發生的事情,幾年之後再進行起訴?

  嘴皮子一碰就可以讓自己的丈夫關進去?

  真如同是網上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那樣!

  嘶!

  這樣一來,造成了人人自危的情況!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本案發生於炎黃,只能使用炎黃的法律進行審判,在延緩的法律當中,對於女方的意願並沒有明文規定隨時可以撤回,原告方所表達的完全為錯誤的言論!

  在這裡我警告原告方一次,在法庭之上,請謹慎的發言,如果胡攪蠻纏,損害法庭的秩序,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現在我對原告方口頭警告一次!」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與這樣臨時出現的么蛾子!

  真的是猝不及防!

  拿他國的法律來審判嚴黃的案子?

  而且還是在炎黃的法官面前說這樣的話!

  嘶!

  這就好比一個人來到了關耳裡面前耍了大刀,並且向關二爺炫耀說看我手中的大刀,這是真貨!

  就像是李鬼來到了李逵面前說,我才是真正的李逵!

  簡直是找死!

  這種行為堪稱是逆天。

  往輕一點說,這是法盲在法庭之上胡攪蠻纏,各種撒潑打滾的做法。

  往重一點的說法,這是對於炎黃法律體系的完整不信任是吧?

  是對本次審判的三位法官的最大的不尊重!

  對於這樣的行為!

  罰!

  狠狠的罰!

  法官對於原告女方口頭警告一次,對丈母娘則是處以5000塊頂格的金錢罰款!

  如果這兩人有再犯的可能性的話!

  如果再一次擾亂法庭秩序的話!

  那麼可不就是簡單的這麼處罰了!

  法官把目光轉向了原告方:「現在法庭審理已繼續進行,雙方是否還要對於案件細節進行發表意見?是否還要舉證質證?」

  原告律師:「法官大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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