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第225章 法官皺眉請被告男方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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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5章 法官皺眉請被告男方自證清白!排除合理懷疑!

  審判室裡面。

  本案當中該到的人全部都已經到期了。

  「法官入場,請全體起立!」隨著書.記.員的聲音響起。

  在場所有人都全體起立。

  三位法官來到自己的位置。

  其中一位主審法官拿起了手中的木錘,輕輕的敲了敲桌子上的木托。

  咚!

  「關於公訴方以強x罪起訴被告xx一案,現在由本院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本次審理涉及到個人隱私保護的因素,因此選擇不公開審理。」

  「本次審判的法官有……控訴方(原告方以及公訴方)以及辯方(被告方)對於本次的審判法官是否有異議?對於本次審判將使用炎黃的法律是否有異議?

  如果有的話,請當庭提出進行更換審理法官!並且說明理由,駁回之後有一次申請複議的機會,無正當理由的話則不被採納!」

  法官按照法律流程,對於原被告雙方進行辯論之前的提醒。

  這是盡到了法官程序性的提醒義務。

  坐在原告蓆子上的公訴方以及原告方,都搖了搖頭:「我方無異議!」

  羅凱坐在被告席上:「我方無異議!」

  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男方)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右上方的羅凱:「我沒有意見。」

  綜合各方沒有意見之後。

  對於審判的主審法官以及適用程序沒有任何的異議。

  主審的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槌,掌握程序,掌握節奏,按照法定流程繼續往下面進行走。

  這一次由主審的法官來對原被告雙方的身份進行一個確認。

  到了點名環節。

  「本次審理的為刑事案件,由檢方提起公訴,請問檢方是否派人到場?」

  「檢方已經到場。」坐在原告席上的檢方快速的回答。

  法官點了點頭:

  「原告方,姓名xx,女,年齡25歲,目前未婚,身份證號碼……請問是否到場?」

  原告席上坐著的那一個惡行惡狀,頭禿了一半,額頭老高的20多歲八婚女點了點頭:「我已經到場,身份證號為xx……」

  「被告xx,男,29歲,身份證號為xx……請問是否到場?」

  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深呼吸一口氣:「我方已到場,身份證號為xx……」

  這一次是刑事案件,開庭,是相當嚴肅的。

  因此在點名環節是不能夠有任何差池的,得一絲不苟的按照流程走完。

  不但由法官念一遍身份證號,原被告雙方也得快速流利的說出自己的身份證號來進行確認。

  「那好本案的原被告雙方均已悉數到場,雙方的身份確認完畢,現在進入下一個程序,由公訴方來陳述一下案件事實以及訴訟請求,原告方可以對案件的事實進行補充。」

  法官說完。

  聲音洪亮。

  對於雙方的身份確認嚴謹細緻到了極點。

  因為審判使用的房間比較小,甚至連麥克風都沒有過多的調用。

  在場的所有人都能夠聽得明白,聽得清楚。

  哪怕是遠在最牆角的旁觀,席上的人都能夠聽得明明白白。

  雖然房間很小,但是錄製的設備可沒有絲毫的含糊。

  牆邊錄製的畫面會投影在旁邊的幕布之上。

  巨大的幕布,就如同是高中時代用來教學的多媒體投影。

  分成幾個格子,每個格子都對應著不同的機位,對著不同的角度進行拍攝。

  每個訴訟參與人都有清晰的錄製進去。

  這些可都是以後結案,要需要再次審理的。

  一案一結,一個案子錄製一次,儲存一次,區域網內永久備份三次,分別進行存放,線上線下都有存儲。

  這一次審判使用的房間相當的小。

  但是要審理的案件相當的嚴肅。

  所有的設施都直接上最頂級的。


  程序上不能夠有任何的瑕疵。

  不出意外的話,這個案子絕對不是一審就能夠了結得了的案子。

  絕對還會拿到二審重審之類的。

  所以說一審拍攝下來的審判畫面,那麼也就成為接下來進行提起再次上訴二審之類的依據……

  辯論之前所有的程序都已經走完。

  按照法官對於程序的把握以及指揮。

  現如今來到了陳述案件的辯論環節。

  由公訴方開始!

  在民事案件當中出現在法庭之上的叫做原告方,被告方。

  但是在刑事案件當中,由於發起起訴的對象是公訴方,也就是檢方。

  因此在刑事案件當中的原告方,被稱為控告方,包括公訴人原告等人。

  以上的人統稱為大控方。

  與起訴的控方相對應的則是被告,方也稱為辯護方,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律師,則被稱為辯護人。

  羅凱在這個案件當中,就是被告方的辯護人,是辯護律師。

  在刑事案件當中,這種結構被稱為控辯審三方的結構。

  當然總體結構都是大差不差的。

  只不過是名字稍微改變一下。

  嚴謹。

  咳咳咳!

  ……

  法庭現場。

  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坐在原告席上的公訴方(檢方派出來出庭的人員),輕輕咳嗽一聲,快速的把案件事實給陳述一遍:「本案發生於xx年xx月xx日,本案當中的原告李xx,也就是受害人,曾經在其訂婚宴4天之後報官,聲稱她遭遇到了未婚夫的強x,後執法點的辦案人員立即開展調查並且取證!

  獲得證據總共四份,原被告雙方的口供,後兩份證據一份是原告身體的檢查檢測報告,另外一份則是原告方的母親提供的錄音一份,在錄音當中,被告方也承認了兩人之間發生了那啥關係,但是對於是否強制違背婦女意願,本案當中,雙方各執一詞。

  由於本案當中被告方在錄音承認了其犯罪行為,於是辦案人員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從拘留變為羈押,後又在發現新證據的情況之下變更成為監視居所……」

  公訴方(檢方)派出來的人,快速的把案件事實用最為簡短的語言當庭給陳述明白。

  把雙方之間的矛盾也稍微的提及了一下。

  針對是否違背了婦女的意願,說到了雙方各執一詞。

  產生了爭執,產生了矛盾。

  當然,對於女方為什麼4天之後才來報官並沒有提及。

  因為接下來會有原告方,也就是女方當庭進行陳述補充。

  看得出來,這個女的已經躍躍欲試了,面露凶光。

  盯著被關在柵欄裡面的男子,這個男的差一點成為自己的未婚夫!

  但是他為什麼就不給錢呢?

  為什麼就那麼頭鐵呢?

  為什麼就不服軟呢?

  為什麼不像是之前的幾個前夫一樣,被威脅了之後就直接認慫呢?

  非得鬧到對付公堂才甘心嘛?

  這該死的!

  明明給點錢就能夠結案的事情。

  為什麼要讓老娘在這裡出這個丑?

  甚至還把老娘的幾個前夫給找到了這裡對布公堂?

  要我難看是吧?

  那麼行!

  那麼來!

  那麼就別怪老娘手裡不留情面了。

  這女的心理活動估計沒有人知道。

  但是。

  她用自己形成的那一套扭曲的邏輯來想自己越來越委屈。

  自己遭受到了不法的侵害,那是虐待。

  那是不公平的犯罪行為。

  所以必須讓這男的賠!

  賠到死,賠到傾家蕩產。

  但是她卻忽略了一個事實!


  那就是她存在著騙婚行為,所作所為只不過是一個圈套罷了。

  婚介所參與了這其中,並且在這個案件的發生以及發展過程當中,起著不可忽視穿針引線的作用。

  甚至可以說這就是一個高級的仙人跳。

  以婚姻為跳板進行詐騙的行為。

  但是無所謂。

  婚介所派出來參與訴訟的原告律師已經提前告訴了她,這個案子100%會勝訴。

  再加上網上這麼多專業的律師為其分析。

  於是信心滿滿。

  飛龍騎臉能輸?

  拿著17張王炸牌能輸?

  優勢在我。

  這女子心思簡直惡毒到了極點,整個人如同是一條毒蛇一樣。

  就咬著人不放。

  不但要圖人家的財,還要圖人家的命。

  還要把人給送進去踩縫紉機。

  這種行為可謂是惡劣到了極點。

  究竟是什麼樣的仇什麼樣的怨?

  才能夠讓她想要把一家子直接弄死弄絕?

  正如一句話說的很好:人心的惡是不能夠用語言來描述的。

  它沒有任何的下限!

  ……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公訴方陳述完案件事實,原告方你方律師或者當事人可以對案件的細節進行補充。」

  坐在原告席上的女子,就像是聽到了發令槍的人一樣。

  一下子瞬間戲精附體,演技直接秒殺無數影帝影后。

  只見她用袖子抹了抹眼睛,袖子上的生薑汁物理上讓其眼睛一紅,整個人眼睛看向了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男方),眼神悲切。

  眼神一觸即收。

  就像是看到惡鬼一樣。

  一下子陷入了極其恐慌不安的情緒當中。

  整個人的身子都快速的蜷縮。

  聲音一下子變得嘶啞:「法官大人,雖然在調查的時候我已經說過了好幾遍,但是關於我自己的事情,在法庭之上,我還會鼓起勇氣再次陳述一遍,雖然每次想起當晚的事情,我就如同是做噩夢一樣,一直以來都沒睡個好夢……」

  「我一個女孩子家家的,怎麼可能會用自身的清白去平白無故誣告先還差一點就成為我丈夫的人呢?」

  「當天晚上,被告方強行把我從電梯裡面拽進新房,在房間裡面……」

  這女嘴巴相當的利索。

  在假惺惺的哭泣的時候,甚至還能夠邏輯清晰的描繪出各種的細節。

  甚至還能夠用排比句。

  嘖嘖嘖!

  簡直是令人嘆為觀止。

  羅凱:……

  你丫的沒做個好夢?

  就能夠天天去開直播帳號帶貨,趁著流量還在瘋狂的吃爛錢,現在掙的爛錢都快有200萬了?

  哈?

  還要不要點臉的?

  這演技能不能稍微收一點。

  只見乾嚎卻不見落淚,是吧?

  好歹加點情緒表演啊。

  裝成一副受害者一副弱者的模樣是吧?

  坐在原告席上的公訴方(檢方)工作人員,皺了皺眉頭,生薑味有點濃……

  這味道是從旁邊的原告方衣袖上面傳過來的。

  這……

  在所有人傾聽之下。

  這一個女的把案件事實添油加醋的給說了出來。

  反正用他的視角以及邏輯去思考。

  男方確實把她強行拖入新婚婚房。

  然後……

  確實違背了婦女意願。

  至於為什麼4天之後才報官?

  法官也當庭進行了詢問:「原告方,你既然作為受害者,按道理來說,一般出現受到侵害的事實,應該第一時間就來報官,請問你為什麼拖到4天之後,至於網上有流傳你與男方父母要求添加房本戶口本,並且賠償將近數百萬的金錢才能夠和解,請問是否有這個事實?」


  主審此次案件的法官在接受案件的時候就拿到了偵查人員拿到的第1手材料。

  各方面的證據都有,哪怕是網上的隻言片語,也讓調查人員去再三確認,進行偵查調查詢問筆錄之類的……

  這一個女子一瞬間被噎住了。

  他面對這樣的詢問總不可能和法官說……

  是的法官,我準備勒索這丫的一家人不敲詐他個100萬我是不甘心的……

  坐在旁邊的律師連忙把話給接了過來。

  只見這個婚介所派出來的女律師開口回答道:「是這樣的,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是一個20多歲的小姑娘,她面對這樣突發的事情,作為一個普通人,對於這個事情的認知並沒有我們法律人這樣涇渭分明認知深刻!

  再加上本案當中的雙方,原本是已經訂婚的准夫妻,我方當事人在事情發生之後也本著一種事情,要不就這樣就算了的糾結當中,於是錯過了最為黃金的報官時間!

  後面在婚介所的勸說之下,才勇敢鼓起勇氣的報案,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也有配合調查人員進行問話。」

  這個女律師話說的相當的圓潤。

  好傢夥,真的是好傢夥啊。

  也很有水平。

  但是這其中顛倒黑白的意味相當的明顯。

  嘴皮子一碰黑的就能夠變成白的是吧?

  羅凱皺了皺眉頭。

  對於這個對手律師,羅凱提前做過一些調查,入行6年。

  做律師6年,從出道以來只接婚姻案子。

  前三年的時候窮困潦倒,甚至差點連房租都付不起。

  但是後面三年不知道為什麼就和婚介所合作了。

  於是案源暴漲,無數的案子投餵之下,整個人的資產以一種瘋狂的速度在增加著。

  目前已經成為一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

  年收入大概在500萬左右……

  每年從婚姻案子當中拿到這麼多的錢。

  那麼也說明在這幾年裡面瘋狂的助紂為虐。

  缺德的事情不知道做了多少件。

  羅凱手指不自覺的敲擊著面前的桌子。

  眼睛看向被關在柵欄裡面的被告人,也是羅凱的當事人。

  這被告顯得有些慌張。

  但是看到羅律師的眼神之後。

  強行咬了咬牙。

  現在是這女的滿嘴噴糞顛倒黑白。

  那接下來……

  才是羅凱發揮實力的時候。

  法官輕輕地敲了敲手中的木槌:「被告方,以及被告的辯護人羅律師,針對原告方提出來的指控以及證據,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有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

  在此類案件當中,被告方你方需要自證清白,請問你方能夠做出排除合理懷疑的解釋嗎?」

  羅凱聽到之後,整個人雙手合一:「在本案當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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