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第195章 法官基操勿六?羅律師管一案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95章 法官基操勿六?羅律師管一案干蹦一百億市值公司叫基操!!

  「按照法律規定的,作為本案當中的被告我方想在正式開庭辯論之前已提起調解的申請!

  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將事情解決在雙方的協商意願範圍內,畢竟和氣生財嘛!」

  被告律師言之鑿鑿。

  聲音很小,甚至微微有些嘶啞,但是通過麥克風能讓所有人聽得到。

  這個律師在行業裡面也算是資歷很老的一個了。

  目前的年齡歲數已經達到了65歲。

  是的,65歲。

  在律師這個行業算得上是猛人之一了。

  因為和他同年齡的人,同行的律師要麼已經被送進去,要麼已經離開人世。

  而他!依然還在接案子!

  活躍在律師行業當中。

  什麼?

  你問65歲的律師為什麼不退休?

  是這個樣子的!

  律師是沒有退休一說的。

  基本上可以算是終身的職業。

  只要口齒還能夠說話,腦子還算是靈光,並且訴訟方的當事人認為這個律師可靠,可以委託,那麼就算是80歲的高齡,照樣能夠上法庭當律師……

  咳咳咳!

  謝律師接到的案子都是律師費用極高的那種。

  出場費用據說是500萬起步打底。

  甚至按時間進行計算的。

  是的!

  出庭進行開庭的時間都是按分鐘計算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當然也有可能是謠言。

  但是由於身體機能的限制,以及年齡到了這一個地步!

  就算在律師行業裡面摸爬滾打多年,經驗再豐富,身體精力根本就跟不上。

  因此只能止步於王牌大律師這一個層次。

  平時都是處於一種半隱退的狀態。

  估計過幾年就會宣告退圈。

  結束律師的職業生涯。

  此人姓謝,謝謝的謝。

  謝律師。

  這個姓氏相當的少見。

  但是在這個城市,只要說那一個上了年紀的謝律師,所有人都會不自覺的想起這個律師來:

  哦,就是那一個謝律師啊,我知道他,20多年前就已經入行的老律師了,甚至還帶過好幾屆的新人云雲……

  知名度還是挺廣的。

  表現在資歷方面。

  表現在年齡方面。

  也表現在辯論經驗上。

  請不要懷疑一個在律師行業摸爬滾打了20多年快30年甚至達到65歲的人的實力!

  經歷了上千件案子,訴訟勝訴率依然保持在80%以上以上!

  可謂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

  戰鬥力很強。

  雖然年邁。

  但是如同是醫生這個職業一樣,越老越吃香!

  越老越有經驗。

  越老越穩。

  被告律師謝律師接了這個官司之後。

  所考慮到的不是官司的輸贏。

  而是更高一層。

  儘量的減少身邊坐著的這位僱主的損失!

  減少僱主公司所付的金額可能!

  因為這個官司很大程度是必輸的。

  既然要輸。

  那麼就儘量的減少損失。

  儘量的少付錢。

  因為減少損失,這就是勝訴。

  這是謝律師和自己的僱主提前商量好的。

  哪怕是把7萬多原告的押金退給對方都可以,也算是勝訴。

  但是千千萬萬不要開了這個口子。


  讓所有人都可以來退押金。

  到時候這個網際網路風口上被吹起來的,經營管理混亂弊端一團糟的公司,直接會瞬間被擠兌,暴斃。

  案件的判決有兩個可能出現的,最好的結果和最壞的結果:

  一個是退一個200萬不到的押金!

  另外一個則是要退掉將近幾十個億。

  在這兩個選擇選項放在面前的時候,腦子有病的人都知道如何選。

  兩其害,擇其輕。

  ……

  申請調解!?

  哈?

  都已經開庭了!

  原被告雙方都已經當庭PK了!

  所有人那一台什麼都準備好了,瓜子買了磕了,正準備吃瓜,你說要求調解?

  要求達成和解?

  早不申請調解,晚不申請調解,偏偏這個時候來?

  你丫的在玩呢?

  搞笑呢,是吧?

  按照法律程序來說,調解是貫穿於案件的始終的。

  只要判決沒出來之前都可以進行調解。

  因為本案既然是民事案件!

  原則上審判院尊重雙方的意思自願!

  原被告雙方之間的糾紛雙方能夠私底下解決好!

  達成合意!

  達成和解合同!

  那麼作為審判院來說可以少個事兒!

  快速的結案!

  節省司法資源。

  省時!省力!省資源!

  何樂而不為?

  最近一段時間案件以50%的比例增長著!

  審判院裡面的法官們已經是排除了時間!

  卷的飛起,累的飛起!

  調解成功。

  節省司法資源,畢竟司法資源也是有限的,好嗎?

  法官當然願意。

  主審的三位法官相互對視一眼。

  由其中一個主審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根據法律規定,在判決未出之前都可以啟用調解程序!

  當然前提是原被告雙方都要接受調解,如果有一方拒絕,那麼就不能夠使用該程序!」

  法官很貼心的說明。

  畢竟這場官司線上的觀眾們可都看著呢,1000多萬人。

  這1000多萬人能夠通過法庭開庭的流程了解法律知識。

  多好的普法機會。

  法官在這裡也借一個機會和網友們普及一下相關的法律。

  順便可以節省一下宣傳的費用。

  這麼好的普法宣傳機會。

  可不能浪費了。

  「被告方既然你方提出了申請調解,那麼原告方你方願意調解嗎?」

  隨著法官的話音落下,所有人的目光看向了羅凱。

  羅凱坐在原告席上看,向了旁邊的胖佛仙人:「胖佛先生,你覺得要不要同意調解呢?」

  胖佛:???

  你問我我問誰啊?

  我好慌啊。

  我好害怕呀。

  害怕jpg!

  羅律師,你別這樣。

  我只是來這裡現場吃瓜湊數的。

  「羅律師,你是原告訴訟人推選出來的代~表,所有原告都全權委託你來打這場官司,你說了算!」胖佛腦袋有些冒汗。

  說話有些結結巴巴。

  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兒。

  不專業的人,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內,最好一句話都別說。

  羅凱回過頭來:「被告方既然你方提出了調解,那麼我方也提出相對應的條件,根據法律規定,調解中的雙方可以就調節的地點時間可以提出看法協商!

  那麼我方提出的條件就是就在這裡當庭調解公開調解,原告方你方提出了一個要求,我方也提出一個要求,1對1,很公平你看怎麼樣?」


  「我提的這一個要求,相信沒有為難你吧?相信你會同意的吧!」

  羅凱手指有節奏的,輕輕的敲著桌子。

  都他娘開庭要進行廝殺了,你丫的說先暫停一下?

  從程序上來卡時間是吧?

  無所謂,陪他耍耍。

  又不是進入調解程序之後就直接結束了!

  調解可以破裂呀。

  調解可以不成功啊?

  然後再繼續回來訴訟就是。

  繼續回來辯論。

  公開調解。

  讓線上所有人都看得到?

  被告席上的律師謝律師聽到這話之後眼睛危險的眯了起來。

  這個羅律師。

  是鐵了心想要把被告方這一個網際網路公司給搞破產啊。

  調解就是起了衝突的雙方找個時間找個地點,找個合適的,大家坐下來談。

  我給你點錢私了了吧。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弱勢的一方可能會多給一點錢了事兒的!

  不占理的一方可能會出錢和解。

  息事寧人。

  大事化了,小事化無。

  被告方xx共享自行車公司董事長和謝律師就是這樣商量的。

  能夠200萬解決這件事情,那就是再好不過了,畢竟200萬還比不上謝律師的500萬起步的律師費。

  如果是把解決事情的成本控制在300萬以內。

  那麼就算是可以。

  如果是控制在500萬以內。

  那麼謝律師的律師費用就要被砍掉一部分……

  咳咳咳!

  反正被告公司以及被告律師之間是簽署了一個,只有雙方知道的代理對賭協議……

  所以作為被告律師,謝律師是很能夠在訴訟辯論時間,以及為自己的僱主減少付出的費用當中取得完美的平衡的。

  調解。

  一般情況下是不公開的。

  畢竟一旦涉及到調解,那麼就涉及到了金錢的討價還價……

  有的時候甚至會在調解的時候爭的臉紅脖子粗。

  有的跺腳,有的拍腿。

  這種情況大有出現。

  大家都是體面人。

  但是既然這一招,這張牌打出來之後就沒有收回的道理。

  只能硬著頭皮繼續進行。

  謝律師開口說的:「當然可以,我們就公開借這個場地進行調解!」

  羅凱點了點頭:「那麼好,希望被告方能夠提出有誠意的調解方案和條件來,不然的話,我方可以當庭進行拒絕!」

  羅凱自開庭以來就牢牢的掌握住了主動權。

  碾壓局。

  可不會因為對方是一個60多歲的老律師就手下留情。

  年輕人就是年輕氣盛。

  不講武德!

  全心全意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論,為當事人爭取權益。

  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

  優柔寡斷的性格可不適合做律師。

  羅凱剛好殺伐果斷。

  曾經由法官親口辨認過的:羅律師殺心過於旺盛!但是是好事。

  因為這樣較真的律師多一點能夠讓所有人生活的這個大環境更好一點。

  普通人受益。

  大公司守法!

  網友們看到這場面。

  誰處於主動權,誰處於劣勢一目了然。

  有網友甚至說:「羅律師:干崩一個市值上百億的公司,基操而已,勿六,坐下!」

  而且在網上發言的好多都是這場官司當中的原告。

  7萬多個原告都強烈的對羅律師表示信任。

  來!

  陪他耍耍。

  (本章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