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第182章 法官:禁止法庭上整活!被告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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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2章 法官:禁止法庭上整活!被告律師不體面是吧?

  審判庭。

  在場的人一下子愣住了。

  被告律師直接說當庭認罪認罰?

  這還沒有進入辯論階段呢!

  是不是太快了一點??

  好傢夥!

  還沒有正式進入審判階段就直接投降了是吧?

  六分投幾個意思?

  很喜歡網友的一句話:啊!?哈?!

  在線觀看這場審理的網友們瞬間愣住了:

  「我是不是起猛了?這個案件才過了點名環節,正準備進入辯論環節,怎麼一下子對手就投了?一下子就慫了,就認輸了?罪與罰都全部認了?」

  「再三的揉了揉眼睛,我沒看錯呀,審判的直播時長才40多分鐘呀?這不是才剛開庭嗎?怎麼對手就已經認輸了?」

  「6分投,你的好友已經發起投降,請問你是否投降終局本局比賽?是or否?請再生確認狗頭。」

  「法官:都說了幾次,在審判時候禁止整活!能夠讓我好好的沒有任何意外情況的審案子嗎?怒jpg!」

  「張三:我有一法可避免羅律師的因果律武器,那就是在他送我進去之前,我強行把自己送進去,沒有誰能夠主宰我的命運,除了我,獸人不願為奴熊貓怒吼jpg」

  「大家還是看一下接下來如何發展吧,太有意思了,至少這個審判案子會很有趣,要知道這可是莊嚴肅穆的審判大廳,雙方都是很強的律師,如果這樣做那麼一定有其道理……」

  「前排圍觀,前排吃瓜,售賣瓜子,可樂,礦泉水……」

  「……」

  ……

  審判現場。

  法官皺了皺眉頭。

  對於被告律師(又稱為被告的辯護人)龍律師,這人打官司的時間已經10多年了。

  按道理來說不會出現這樣不合規矩的事情啊!

  怎麼這麼多年都已經過去了,調查的時候不認罪!

  檢方送過來起訴的時候不認罪!

  偏偏卡在這個時候要認罪?

  你丫的,在玩呢?

  一下子在和羅律師當天對峙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

  求名聲嗎?

  只要在打官司的過程當中,整出一點活來,達到出名的目的?

  哪怕是輸了都無所謂嗎?

  這樣一來是不是對自己的律師職業太不負責了?

  至於此人為什麼在開庭還沒有辯論的時候……

  就已經說認罪認罰的原因!

  幾個法官相互對視一眼大概明白了,他的接下來的做法!

  甚至通過在本案當中這種做法,能夠確保給犯罪嫌疑人罪判處最低的刑罰。

  公訴方對於當場逮住犯罪行為人的犯罪事實。

  基本上犯罪嫌疑人已經沒有任何可以辯解的。

  你酒駕了嗎?

  酒駕了。

  你酒駕後逃逸了嗎?

  逃逸了。

  你車底下的人是什麼是?

  是我酒駕之後撞了人,壓在車底下的。

  嗯!!!好傢夥,犯罪事實,犯罪現場,全部一瞬間都被查的明明白白。

  這種情況之下如何辯解?

  作為被告的律師(辯護人),如何在審判的時候儘量減輕己方當事人的罪責?

  在所有罪責都被調查的明明白白的情況之下。

  做無罪辯護那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夠認定是精神病之類的)……

  既然無論如何都變不成無罪。

  都不能夠做無罪辯護。

  那麼就做輕罪辯護。

  如何操作?

  那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趕緊認罪,趕緊認錯。


  以一種我認罪了,你可以懲罰的輕一點的姿態……

  可千萬別在這種案件當中做什麼死不認罪的鐵頭娃!

  該慫就慫!

  該跪就跪!

  該認錯就認錯!

  該道歉就道歉!

  這……很符合坦白從寬的情節。

  然後到量刑的時候。

  就到龍律師露出獠牙了。

  如同是一條毒蛇一樣。

  雖然通過的方法很慫,但是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

  這!

  就是老律師的手段。

  相當的老辣!

  但是在刑事案件當中處於被告方。

  基本上都是犯了事兒的人。

  犯了事兒的人在審判的時候還各種叫囂,那簡直是不知死活。

  上一個叫囂的人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幾個月過去,估計這兩天墳頭都可以長草了。

  咳咳咳!

  和誰犟呢?

  和誰硬剛呢?

  看清楚是公訴方。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公訴方,是檢方。

  是以官方的名義提起公訴!

  對手是天。

  在這種情況之下,認慫不是什麼說不得的事。

  甚至成了最好的選擇。

  所以作為刑事案件當中的辯護律師,還有一個綽號叫做表演型律師……

  意思是說。

  刑事案件官方基本上都會把案件事實,犯罪經過,證據方面調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這個審判階段的時候,辯護律師能夠做的事情就是儘可能在量刑上做功夫。

  豆腐腦上雕花。

  如何做功夫?

  認罪認罰。

  態度端正。

  配合調查。

  配合斷案。

  該哭哭,該道歉就道歉。

  至於怎麼哭出聲來自己想辦法。

  這個過程當中當事人可謂是得展現影帝一級的表演。

  因為表現差的……

  會被判多踩縫紉機幾年!

  在這種強大的求勝欲支配之下,就算是不像表演也會趨向於表演……

  這就是刑事案件當中的被告律師……

  會變成表演型律師的原因。

  當然行業裡面的一些小秘密,小竅門,一般人不得而知罷了。

  嗯!

  就是這個樣子。

  嘖嘖嘖!

  一瞬之間在場對法律了解稍微深刻一點的人瞬間瞭然。

  三個法官組成的合議庭。

  其中一個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法錘,聲音洪亮的當庭質問:

  「作為被告方的辯護人,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你現在說你方認罪認罰?認的是什麼罪?認的是什麼罰?」

  法官也沒有過多的客氣。

  語氣微微帶著一絲絲的憤怒。

  在即將進入審判程序的時候認罪是否過於卡時間一點了?

  你這是搞事情不通知人啊。

  把這裡當成什麼?

  把這裡所有的人當成了什麼?

  陪你演戲的人嗎?

  耍我們是吧?把我們當成猴來耍是吧?

  你要是不體面的話,那麼接下來我就幫你體面。

  淦!

  坐在被告席上的辯護律師龍律師,似乎也微微聽到了法官聲音當中的憤怒。

  在這種情況之下。

  於是趕緊壓低姿態,趕緊道歉說:「法官大人,按照法律規定,認罪認罰是貫穿語言案件所有階段的!


  針對於一些未調查明白,存在模糊的地方,作為犯罪嫌疑人有權認罪認罰,這是法律規定的。

  雖然剛才在進入辯論的階段打斷了程序,打斷了原告方的陳述,我方表示極度的抱歉!抱歉浪費了司法資源!」

  坐在被告席上的辯護律師龍律師,這話說的很快。

  也說得很巧很妙。

  甚至還說是按照法律流程來……

  但也確實是按照法律流程。

  認罪認罰貫穿於案件始終。

  只不過有不同的方式。

  但是這種行為就如同是某個明星因為自己的破事上了熱搜之後,開局一句話就是抱歉浪費了公共資源……

  你他娘都知道自己的破事兒浪費了資源?

  那麼能不能一開始就別出現破事兒?

  啊!

  玩呢,鬧呢?

  啊!

  坐在原告席上的羅凱微微的皺起了眉頭。

  對面的這個律師經驗很足。

  以退為進。

  雖然很突兀。

  但是人在計劃之中。

  嗯!

  生猴子再跳脫,也逃不過如來佛的五指山。

  就看接下來他怎麼說了。

  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被告律師(被告方的辯護人)龍律師,看了一眼坐在自己旁邊的這哥們。

  兩人眼神微微的交流了一下。

  點了點頭。

  這是提前商量好的。

  雙方都已經同意好,配合好的那種。

  法官不喜歡這種不按照流程不按照程序來的人。

  但是既然有法律規定。

  可以在案件的開始到末尾,這個階段認罪認罰。

  那麼只能耐著性子來:「請陳述!你方的認罪認罰事實!」

  通過這種方法,一下子在開庭的時候掌握到了主動權。

  「好的法官大人!接下來我將闡述我方的認罪認罰事實!以及認罪態度!」被告席上坐著的龍律師眼中閃過一絲喜色。

  雖然很無恥,但是有用。

  被告席上的龍律師眼角看了一眼……

  在柵欄裡面的那一個酒駕女司機!

  在之前的律師會見當中。

  都已經說好了!

  讓其認罪就認罪,讓其哭就哭,讓其「悔恨」就「悔恨」。

  至於是真是假。

  在眾目睽睽之下,必須表現出真實感情來。

  必須哭出來。

  不管是哭自己被抓還是哭其他的……

  反正鱷魚的眼淚,必須出現。

  不哭就得死。

  你哭不哭?

  當然哭!

  哭!

  必須真情實感的「哭」!

  必須真「哭」!

  嗯!

  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收回了眼光。

  目光看向坐在原告席上的的羅律師等人!

  然後當庭進行「認罪」。

  「法官大人,觀看此案審理的各界朋友們,在本案發生的時候,我方當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深感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是一個很深的錯誤,是相當的罪惡!

  因此在調查的時候很配合官方進行偵查!積極袒露自己對案件的認知事實,沒有一絲一毫的隱瞞!」

  你那是主動坦白嗎?

  你丫的明明是看到逃不過了,不能嘴硬,只能坦白。

  羅凱聽到這話之後差點氣笑了。

  你丫的,那是配合偵查嗎?

  你丫的肇事逃逸酒駕的人好意思說這話?

  如果這都算是配合的話。


  那老子能不能狠狠的抽你兩嘴巴子?

  然後說這是我手自己動的。

  不關我的事。

  至於配合調查?

  你丫的所有證據都被當場抓獲。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還敢不配合?

  能不能別把話說的那麼潤?

  嘴皮子一碰,能不能別顛倒黑白?

  主動認罪配合調查和被動在劫難逃之後坦白,難道別人一眼看不出來嗎?

  夠無恥。

  只見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繼續說道:「在調查階段,我作為她的律師,在拘留所於她會見,她當場痛哭流涕,說願意認罪認罰,主動配合,希望三位法官能夠在看待他認罪態度如此良好的情況之下,在量刑方面稍微輕一點,如果能夠緩刑執行的話就更好了!」

  「我方對其的交通肇事行為供認不諱,承認駕駛車輛撞人的事情!也承認交通肇事罪!」

  只承認交通肇事罪?

  對於故意殺人罪是一字不提是吧?

  坐在被告席上的龍律師說到這裡。

  在柵欄裡面被關著的那一個女司機很配合的,乾嚎了兩聲:「法官大人我知道錯了,我認錯,我認罪認罰!真的,如何罰我都可以!」

  「我在被拘留的這些天,這些日子裡面,已經深深反省自己的錯誤了!」

  眼淚如同是鱷魚的眼淚一樣,嘩啦啦的流出來。

  涕泗橫流。

  旁邊的執法人員微微皺眉。

  法官也微微的皺起了眉頭。

  只認一個罪?

  只承認交通肇事罪?

  不承認故意殺人罪?

  那麼一旦認定了這個行為之後。

  法律審判當中有一個帝王原則。

  那就是一罪不二罰。

  對於同一個犯罪行為只處罰一次。

  那麼這就相當於是提前占了一個茅坑。

  在宣布我犯罪之前,我提前認罪。

  那麼你就不能夠判我重罪。

  讓我再次受到處罰。

  交通肇事罪沒錯,我認了。

  故意殺人罪那是什麼?你不能判我!

  就是這一個思路邏輯。

  很強。

  但是前提是在一個行為觸犯罪責的情況下。

  主審法官眉頭皺起。

  敲了敲手中的法槌。

  看了一眼坐在原告席上的公訴方,羅凱,以及受害者家屬。

  「原告方你方的意見呢?」

  畢竟起訴階段是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兩罪起訴的。

  兩個罪責是分開起訴的。

  也就是說這兩個最深厚代表著犯罪嫌疑人實施了兩個行為。

  但是犯罪嫌疑人當下只承認一個犯罪行為。

  公訴方(檢方)沒有發話。

  坐在原告席上的羅凱看了一眼旁邊滿臉焦急的受害者父女!

  深呼吸一口氣!

  壓了壓麥克風:「對於被告方如此認罪認罰的行為,我方表示不同意,當庭提出異議!」

  羅凱可不是什麼好忽悠的。

  老子上輩子是金牌大律師。

  你丫的想要做什麼腦子已經提前模擬到了!

  真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認罪認罰的乖巧的被告是吧?

  看老子來撕碎你真實的面孔。

  露出那猙獰險惡的人心。

  羅凱發起了進攻:「被告方的認罪認罰,請問只認了交通肇事罪是吧,那另外……」

  今天希望能夠爆更!給各位大佬補償一下!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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