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第140章 法官:快看,法庭之上神仙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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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0章 法官:快看,法庭之上神仙打架!

  「我方不認可被告方的異議!」

  羅凱上來就直接否決了對方的反駁。

  想要少賠錢。

  你丫的問過我嗎?

  你問過還在流淚的受害者母子嗎?

  你問過在天堂等待著公平和正義的騎手嗎?

  現在爭論的焦點變換是用騎手的戶籍地農村的標準來進行賠償計算。

  還是用騎手工作所在地的城鎮居民收入為基準來進行賠償計算……

  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羅凱開始一點點的進行分析:「我方的騎手他來到城市裡面工作時間已經超過了5年以上!

  為城市工作努力的,努力堅守自己的崗位!」

  「用「同命不同價」形容死亡賠償金就不合適——死亡賠償金不是賠給死者的,是賠給死者家屬的。

  假設死者沒死,還能繼續工作,那麼他以後本應該為其家庭創造一些收入!

  但是現在他死了,他的家人預期應該得到的那些收入就沒了,於是就由外賣平台公司來補償這部分收入。

  所以,死亡賠償金是以「收入」為標準來計算的,目前是以當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準來計算。

  與其說是「同命不同價」,不如說是「不同地區勞動力不同價」更合適!」

  「且我方騎手持續24個月以上的收入都在6000元以上,因此我方認為應當以城鎮居民收入為基準進行計算賠償金額!

  外賣騎手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既然在城市裡面紮根住了下來,且為整個城市工作了這麼久的時間,收入達到了平均水平以上。

  無論是從道義上來說還是從法律來說都應該如此,不應該讓每個來到大城市打工的人說出那一句同命不同價!

  這有悖於法律的平等原則!即平等的適用法律,平等的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

  羅凱在這裡直接祭出了大招。

  法官不動聲色的看向了被告席:「被告方伱方的辯護意見呢?」

  坐在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師李律師,用手指的指尖輕輕的敲擊著桌面。

  然後有節奏的說:「我方依然堅持按照騎手的戶籍地工資收入標準為計算賠償金的基準,至於原告方所說的符合法律的平等原則!

  有一句法諺:窮盡規則才能夠適用原則,在現行的法律規則還沒有使用完之前,不得對個案輕易的使用原則!

  本案僅為經濟賠償案,還有很多的法律條文可以適用,因此不能夠突破規則而去使用更為宏觀的原則!」

  金牌大律師說到這裡撇了撇嘴。

  意思表示的很明顯:

  就這麼一個經濟賠償案子,想要適用法律上至高無上的幾大原則?

  他還不配?

  這么小的一個案子還配不上!

  小嗎?

  是的,在金牌大律師的眼中,這樣的案子確實是小案。

  這樣的案子撐死了也就是產生幾百萬的賠償金額。

  甚至都還比不上壟斷案的影響範圍。

  就連壟斷案都不能夠避開規則使用原則,突破一個特殊的情況……

  法律原則是什麼?

  用玄幻的話來說,這就是洪荒聖人的大道!

  撐起整個洪荒世界的法則!

  是,整個世界的框架支撐!

  可能這樣描述比較抽象。

  具體一點的原則,比如說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起訴的時候原告就被告原則……

  再比如說更為宏觀的平等原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的適用法律,平等地享受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

  羅凱說的同命就應該是同價。

  符合法律平等原則。

  符合法律的要求!

  這完全沒毛病啊。

  但是被告方金牌大律師則聲稱這案子太小配不上,使用法律最為神聖的原則……


  辯論當中怎麼能夠沒有證據呢?

  羅凱輕輕咳嗽一聲,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繼續說道:「在炎黃,同命同價這樣的計算賠償方式,已經有案例出現,並且是最~高~院指定的典型案件!

  所以既然有這樣的先例在先,我們應該同命同價進行計算賠償金額!」

  羅凱這一下子祭出了最大的殺招。

  那就是有類似的賠償案件被當成指~導案例在前。

  羅凱拿出一張紙張。

  這張紙上寫著好幾個案子的判決序列號。

  這些案子都是同命同價格的。

  而且其中有一個案子還被當成是典型的案例。

  書~記~員根據這些判決書的序列號一一的查詢。

  查詢的界面同時投影到法庭之上巨大的幕布上。

  讓所有網友都可以看得到。

  既然有這樣的案子判決在先。

  那麼也可以依葫蘆畫瓢。

  三個法官都點了點頭。

  但是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師則跳腳了:

  「在我炎黃目前的法律中,尚沒有承認判列習慣法這種形式,也尚沒有承認判例及其判例法構成法律的淵源!

  因此之前的判例不能夠拿來使用,我方依然堅持我方的認定!應當以農村的人均收入作為賠償金的計算基準!」

  此話說出來之後。

  主審的法官皺了皺眉頭。

  這都是最~高~法每年放出來讓所有人進行學習的典型案子。

  被告席上的金牌大律師還在那裡死死的咬住?

  還敢反駁?

  他的解釋讓人感覺相當的乾巴巴。

  羅凱則是當庭毫不客氣的對這人進行了反駁:「這是典型案例,並不是判例,更不是習慣法!

  李大律師,你是對法律自研有過很深鑽研的,應該知道每一個法律專有的詞語都有著自己的意義,不能夠用來混用!」

  羅凱這話絲毫沒有給對方面子的意思。

  直接就懟了!

  是!

  大陸法系當中確實不採用習慣法和判例。

  但是!

  我也沒說這是習慣法和判例啊?

  我這說的明明是指!導!案!例!

  是典!型!案!列!

  請不要混淆兩個不同專有名詞之間的含義好不好?

  嗯!

  羅凱毫不客氣的回懟。

  讓金牌大律師臉色都黑了。

  這分鐘讓他又想起了上一個案子想要辯駁卻無從開口的時候……

  淦!

  這個姓羅的小子為什麼像個刺蝟一樣?

  對法律研究的這麼深,這麼透徹?

  對於法律的各種理念研究的透徹研究罷了,還把實務當中的各種操作結合的這麼好?

  為什麼忽悠不住他?

  為什麼唬不住他?

  小小年紀,但是在法庭之上辯論的經驗卻這麼老練……

  你丫的怕是開掛了吧。

  關了吧,沒意思。

  金牌大律師李律師臉色陰晴快速的變化著。

  旁邊坐著的外賣平台公司的老闆則是無所謂……

  就算是這場案子輸了。

  那最多也就賠個350萬。

  對於市值上千億的公司來說無所謂……

  讓外賣平台公司老闆在意的是上一個壟斷案子,該怎麼判?

  在現在他依然心裏面忐忑不安。

  冥冥之中有一種危機即將來臨的感覺。

  明知道這個危機是以上一個審判結束的壟斷案子相關。

  但是具體是什麼樣的危機,這危機會以什麼樣的形式出現又說不上來。

  可能會被罰款嗎?


  會被罰多少呢?

  再多估計也就是幾十億……吧?

  被告席上的兩人這分鐘都各自表現。

  三個法官快速的進行交流。

  兩分鐘之後已經差不多有了答案。

  以什麼樣的收入作為基底進行計算賠償?

  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

  就拿最基本的算術來說

  2000塊錢乘以20個月為4萬,與6000塊錢乘以20個月為12萬,兩者之間算出來的金額差距直接達到了三倍!

  那要是擴大到把其他的金額一起算進來之後!

  是100萬和350萬的區別!

  這兩個數額之間的差距,完全夠在三線城市買一套房了!

  足夠在二線城市買一套稍微小一點的房子!

  坐在羅凱旁邊的這一對母子!

  如果能夠拿到350萬的話!

  家裡面兩個老人生病以及兩個學生上學急需用錢的窘況,能夠得到有效的緩解!

  這一筆錢也能夠讓這個瀕臨崩潰的家庭重新煥發活力!

  至少能夠支持住,讓兩個孩子上大學找到工作……

  想必這兩個孩子在拿著自己父親用命掙來的錢……

  也會努力學習,努力上進吧。

  從苦難當中成長的孩子,無論是在為人處事方面還是在心智方面,都會比同齡人更加懂事的多!

  因為在面對沒有任何頂樑柱的情況之下,沒有人為其撐傘的情況之下,都會強行長大。

  自己努力長大,成為自己的大樹。

  很多人歌頌苦難,那完全是扯淡的事情。

  說什麼經歷過苦難之後的成長,會更加的有潛力和上限?

  那簡直是狗屁。

  經歷苦難,這是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之下才會去經歷。

  誰他娘閒著沒事兒去吃苦?

  嗯?

  咳咳咳!

  嗯!

  這筆錢很重要。

  全須全尾的拿到350萬很重要。

  雖然幾百萬對於這種上千億市值的外賣平台公司來說,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但是確實是無數普通人努力一生都有可能掙不到的錢……

  直播間的網友們觀看這場辯論之後直呼過癮:

  「關於規則和法律的原則這方面我怎麼感覺一臉懵逼?這就是知識的力量嗎?我跟整個人都是傻的!

  我只覺得雙方你來我往辯論的好不快活,相當的高深莫測,但是卻品不出其中的道道來!哭」

  「法律原則啊,每個法學生在最開始學習的法律學上都要經歷過的強行背誦的噩夢啊!

  我明明做律師這麼多年了,可是那該死的大學記憶又在瘋狂的背刺我!捂臉笑。」

  「在實務審判當中會出現兩個法律條文打架的情況,這個時候就要讓法律原則來進行調節,這個時候法律原則是高於法律條文的,這可是法學的知識當中帝王一般的存在!」

  「我一個普通人聽不懂太多的彎彎道道,但是我很認同羅律師所說的話,那就是同命同價,這符合法律所說的平等原則!強烈支持打call」

  「這場官司也太精彩了吧,我的天哪,作為一個法學生,我簡直學到了不要太多!」

  「張三:法官,法庭之上有神仙打架,你看到了嗎?雙方你來我往,戰鬥導致大道(法律原則)都被磨滅了!」

  「嘶,樓上的我是不是要回一句鬥氣化馬?恐怖如斯!?狗頭。」

  「俺也一樣,外賣騎手來到城市裡面工作,且這麼長時間都保持工資,在城鎮收入的平均水平以上!

  在他走了之後,這筆賠償金額就應該是約等於假如他還沒去世依然在城市裡面工作拿到的收入!怒!」

  「之前總看著羅律師打的官司,不是上百億市值的公司,老闆就是上萬億的行業龍頭!

  竟然讓我感覺錢不是錢,金錢只不過是一個數字!


  但是在本案當中,這要是多爭取的350萬對於受害者的家屬來說,那就是能夠保證未來10年家庭依然不破碎的救命錢啊!」

  「網絡上人均百萬收入,月收入不過萬,都不好意思出門和人說!

  但是實際上的收入是多少?月入3000?我洗菜盤的每月1800,每天笑哈哈,每天加班加到爆炸好嗎!打工人落淚!猛男痛哭jpg。」

  「別的不說,我只知道羅律師是在為何你我相同一般的打工人爭取權益!

  從出發點來說,羅律師就是我們天生的戰友!正是有了羅律師這樣較真的人,他所爭取的光才能夠照耀在我們每個普通人的身上。兄弟們,這不得頂起來?」

  「加我一個!」

  「我是騎手,加我一個!」

  「俺也一樣!」

  「……」

  然後網友在網上發起了一條名為:你是否支持同命同價的調查問卷……

  短短的十幾分鐘之內就已經有100多萬人參加。

  在這種熱度爆炸之下。

  然後就衝上了熱搜榜。

  好多法學界的人加入其中討論更是為這個熱搜添了一把火。

  有爭論,有撕逼,就有熱度。

  畢竟……

  這個世界還是由普普通通,如同是蜜蜂一樣辛苦勞作的大眾組成的。

  在流動人口這麼巨大的如今。

  出去打工找工作的人比比皆是。

  誰也不願意在自己出了事情之後拿到的賠償是以戶籍地的收入而不是以更高標準的城鎮居民收入來進行計算的。

  支持按照羅律師所說的以城鎮居民作為計算基準,那就是對自己以後事情的保障。

  哪怕這種保障,每個人都不希望他出現。

  但是一旦出現的話。

  只能夠做到儘可能的減少損失,儘可能的爭取賠償。

  關乎每個人的利益的情況下。

  這一分鐘。

  在審判庭之外。

  竟然還曝出了那麼一個熱搜點。

  真是讓人意想不到……

  ……

  而在法庭之上。

  在審判的這些人,不知道熱搜榜上究竟都出現了什麼樣與本案相關的詞條。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本次辯論焦點到此結束,如有新的證據,可在之後進行補充!」

  「現在被告方你方依然還可以對原告方的訴訟請求提出異議!」

  金牌大律師在萬眾矚目之下。

  思索再三之後:「我方沒有想要反駁的了!」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原告方你方還有什麼要發表意見的嗎?」

  雙方都已經沒有要爭議辯論的點。

  羅凱深呼吸一口氣。

  做最後的陳述:「本案中……」

  感謝讀者大大定功戢兵的14連擊打賞,作者君之後抽時間陸續為你加更兩章!抱住讀者大大!愛你們(破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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