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法官:十萬砍不下一手機,那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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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法官:十萬砍不下一手機,那消費者豈不是跪著要飯的?

  在將近萬億市值的網際網路公司工作的法務!

  那都是卷王一樣的存在。

  對法律的掌握達到王牌大律師只是基本的要求。

  基本上每一個都是接了500個案子以上,勝訴率達到80%的猛人。

  普通的律師一般一個月能接一個案子就算是業務達標了。

  而且還是最簡單的婚姻案之類的。

  一個律師一年能接穩定保證12個案子,估計他本身都得笑醒!

  至少要工作5年以上才有這樣的案源。

  500個案子……

  普通律師要花40多年才能夠辦完。

  王牌大律師他們不一樣。

  他們基本上10年到15年的時間內就能夠完成這麼龐大的案子數量!

  接的案子可能會更加的錯綜複雜。

  他們可以在同一個月多個案子一起接下來。

  各種爆肝。

  掙得多,但是頭髮也掉得多。

  高強度的工作加上各種熬夜出差折騰。

  所以說學醫學法學會計程式設計師的,頭髮都掉得特別厲害……

  某些專業植髮的機構,對於這樣的人群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是什麼職業!

  此次替代被送走的金牌大律師的位置的人是……

  王牌律師……呂律師!

  直播間的網友很快的把此人的戰績給扒了出來!

  知名度最高的案子是投d案……

  當時作為原告方的訴訟代理人!

  因為當時他代理的原告是農村來的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

  家庭貧困。

  這個律師甚至自己出錢墊錢打官司。

  得了一個「墊錢律師」的美譽。

  在一審二審以及終審中,把施害者直接送走!

  死刑立即執行!

  呂律師也借著此案成功的晉級王牌大律師!

  當時可謂是風光無二!

  但是屠龍少年終成惡龍!

  現在坐在被告席上的他,早已找不到當初的將一切邪惡都繩之於法的模樣!

  人生境遇的變化讓人唏噓不已。

  ……

  上一個案子開庭結束。

  下一個案子隨著雙方各自入場。

  在上場案子開庭結束後還在直播間停留,沒有離去的1,300萬網友的關注之下。

  書~記~員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全場肅靜!」

  書~記~員當庭宣讀法庭紀律:

  「為維護法庭紀律,保持法庭,嚴肅性宣讀一下法庭紀律!」

  「一、本次開庭當事人及原告被告,訴訟代理人和旁聽人員聽從審判長調度指揮……」

  「二、審判人員進入法庭應當全體起立……」

  「三、開庭期間不得喧譁,請關閉手機……」

  「四、違反法庭紀律者,將會被依法追究責任……」

  「五、……」

  「現有請審判人員入場,全體起立!」

  原告席上的羅凱,被告席上的王牌律師呂律師,以及幫砍一刀購物軟體公司的創始人……

  全部都起立。

  隨著聲音落下。

  三個法官依次入場。

  這是必須要走的流程。

  這也是法律嚴肅性的體現。對應了那句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我宣布,原告羅凱訴被告幫砍一刀購物軟體公司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一案正式開庭!」

  咚!

  法官敲槌,清脆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

  「全體坐下!」


  各方入座之後。

  書~記~員開始核對原告雙方的身份。

  開始點名:

  「原告,羅凱,22歲,系xx律所職業律師,現可到場?」

  「我方已到場!」羅凱回答。

  「被告方幫砍一刀購物軟體公司法人兼董事長xx,可到場?」

  「被告方幫砍一刀溝軟體公司法務xx,可到場?」

  「我方已到場!」

  「我方已到場!」

  書~記~員驗明正身之後就坐回位置。

  咚!

  木錘聲響起。

  現在有法官掌控全場。

  主導接下來的審判流程。

  「現在由原告方陳述案件事實訴訟請求!」

  羅凱成為了焦點。

  只見他不急不忙的拿著手中的起訴狀。

  然後在莊嚴肅穆的審判大廳,當著無數人的面就開始狠狠的控訴幫砍一刀購物軟體公司不當人:

  「我方於xx年xx月xx日在網上拉了幾個總量加起來10萬人的群,按照被告方在手機APP端給出的活動頁面規則,拉人幫忙砍一刀,可以免費拿一個手機!」

  「我們這10多萬人在遵從被告方設計的遊戲規則,先是砍價,只剩下最後一分,然後一毫!

  甚至為此我還專門花錢在該平台買了一個價值100多元的助力加速包,最後經歷了將近200多個拉人砍價的活動套路之後,依然沒有拿到被告方所承諾的手機!

  到了最後,當我拉了10萬人助力砍價的時候,彈出一個提示框說我帳號異常。」

  「……當時我當著無數網友的面就撥打了被告方的公司客服,但得到的回覆僅僅是一張0.01元的優惠券……」

  「我方完全有理由有證據懷疑這個活動有欺詐消費者虛假宣傳的嫌疑,全程直播,這是我方在全程直播當中錄下的證據!」

  羅凱說我案件事實之後,就把訴訟請求也一起說了:

  「針對本案我方提出以下訴訟請求!

  訴訟請求一:請求查明被告方的欺詐消費者的行為並處罰金。

  訴訟請求二:請求判處被告方在其官網上對我方進行賠禮道歉!時間至少不得少於兩年!

  訴訟請求三:本次案件產生的鑑定保全證據之類的費用全部由被告方承擔!」

  羅凱僅僅只是把這事情再重新描述一遍,感覺血壓又高了。

  這垃圾公司在耍猴呢。

  是在把消費者當狗來遛嗎?

  你說你要讓我邀請朋友才能拿到優惠。

  我邀請10萬人夠不夠?

  你說伱要花錢買加速包才行,我花了100塊買了加速包!

  甚至由於人數過多直接顯示帳號異常,把老子的帳號給封了?

  這軟體公司怎麼敢的啊?

  到最後撥打客服電話,但是客服卻高傲的回覆,說可以補償一張0.01元的優惠券。

  老子10萬人就為了拿你這點,打發叫花子都拿不出手的0.01元?!

  還是特麽的優惠券?!!

  啊!

  我們消費者,難不成在這個大公司的一眼中就成了跪著要飯的?

  血壓拉滿。

  羅凱成交了U盤以及各方面的紙質證據。

  書~記~員接過去之後就在電腦上打開了直播時間的全過程。

  在法庭之上,由法官以及在線的千萬網友進行觀看!

  這是證據!

  當眾處刑!

  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兩人仿佛沒有是一樣,可見臉皮是厚到一定的層次了。

  半個小時觀看!

  觀看這場法庭審理的網友們觀看著這一份證據。

  有人甚至在這份證據裡面看到了自己當時發的彈幕!

  簡直是套娃當中的套娃!


  在現在的網友嘴那是相當的刁鑽,怎麼損怎麼來:

  「剛看見一個小說,說有砍一刀系統,然後穿越到了古代!在戰場上被人砍,怎麼都砍不死,砍到最後還有一絲血!」

  「我也看過差點把呂布累死特別的生c!」

  「就差一元,還差十金幣,只差一金幣了,還差半個金幣,很抱歉您沒有抽獎次數了[doge]」

  「人少成功不了,人多說你帳號異常!嘴長在對方臉上想怎麼說就怎麼說,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是吧!?」

  「找人助力就是刷的嫌疑,哈哈哈哈,那你TM說什麼找人助力!」

  「來來來,幫我砍一刀」,「我不用這軟體!」,「那更好,你下載一個唄,新人砍的多!」我特麼砍你一刀!!![tv_嘔吐]」

  「我打開幫砍一刀軟體一看,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省錢紅包提現』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坑人』!」

  「幫砍一刀老闆,你m要沒了,現在有0.1%機率救活,邀請好友助力加機率。

  (邀請中。。。。。)

  好了,現在需要100%才能救活,現在進度99%,邀請好友.

  好了,現在99.99%,邀請好友集醫生,10個碎片1個.[doge]」

  「血壓高了,要是有集體訴訟就好了,兄弟們就可以一起去把這家公司給搞了!怒!」

  「支持羅律師起訴,話說這應該算是公益訴訟了吧?」

  「為眾人拾薪者,不可凍斃於風雪,為正義開路者,不可受困於荊棘!兄弟們我將帶頭衝鋒!沖他丫的!」

  「……」

  ……

  當庭播放完證據之後。

  在場的人沉默了。

  法官沉默了。

  因為他們也用這個軟體過……

  在個人情感上,他們是相當欣賞羅凱這種做法的。

  但是在法律的程序上。

  講究的是證據。

  講究的是程序與實體的正義。

  接下來該如何辯論?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原告方已陳述完案件事實與訴訟請求,被告方你們可以提出辯護意見了!」

  隨著法官的話音落下。

  現場的焦點轉移到了被告席上。

  被告席上的兩個人。

  一個是幫砍一刀溝軟體公司的創始人。

  整個人後仰靠著椅子。

  眼神則緊緊的盯著羅凱!

  眼神之中殺意瀰漫!

  因為他亦師亦友也是引路人金牌大律師被這個小子給送走。

  另外一個則是法務王牌律師呂律師。

  只見他停下了手中的筆。

  剛才羅凱在血淚控訴的時候。

  這個呂律師把羅凱所說的點用法律語言給記錄下來!

  哪一點可以反駁,哪一點可以規避,基本上都提前規劃好。

  專業程度直接拉滿!

  在所有人的注視之下。

  呂律師身體微微向前傾,靠近麥克風。

  一手拿著草稿開始逐一辯論:「針對原告方所陳述的,我方先站起,放在一旁不談!

  原告方,當你在參與我方公司推出的活動時候,不知道可曾看到頁面最下面的幾行小字: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這個王牌大律師手裡面是真有本事的。

  一上來就放了個大招。

  是。

  原告方你確實拉了10萬人按照規則參與了我們的活動。

  但是最終沒有拿到獎品,這關我們屁事兒?

  你說你滿足各方面的條件。

  那麼我就用GG法上一句萬能的盾牌: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那麼想怎麼解釋就由我來了。

  想怎麼說就由我來說。

  嘴巴長在我的臉上。

  只要我不要臉,說成什麼都是在法律的允許範圍內的。

  王牌律師呂律師從萬年no.2好不容易升級no.1!

  想要在老闆面前表現一下。

  於是就繼續說:「原告方只是拉了10萬人,但是我方活動的保底是100萬人!

  原告方沒有滿足我方活動的要求,就來碰瓷,我方公司是欺詐消費者!

  這完全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

  「不但如此,在本次案件當中,原告在這麼短的時間拉了10萬人,這明顯是有預謀的!」

  這個王牌大律師說話說一半。

  但是後面的話沒有說出來,給人留下了遐想的空間……

  什麼預謀?

  要麼是小律師博個好名聲。

  搞個熱點造點事。

  亦或者是對手公司派出來搞事的……

  好傢夥。

  你管這叫做合情合理合法。

  臉呢?

  臉在哪裡去了?

  臉都不要了是吧?

  不體面,那麼老子就幫你體面。

  羅凱怒氣值上漲,但是他的心情就越加的冷靜:「解釋權歸被告方是吧?

  那我們就根據法律,在個人與公司起訴訟的時候,由於個人的調查能力有限制,現在我申請舉證責任倒置,由對方來證明被告方的這次活動不是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

  現在被告方你可以當庭演示,要通過什麼樣的方法滿足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夠拿到你方所承諾的物品,亦或者現場公布相關的這場活動的代碼!由法庭專業的人來看這代碼有沒有欺騙消費者!」

  舉證責任倒置?

  這是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中的一個特殊例子。

  這是法律上打的一個小補丁。

  被廣泛運用在公司和勞動者的糾紛當中。

  這是考慮到單獨的個人個體在調查能力,舉證能力方面和公司方面存在不對等的情況。

  公司可能會利用自己的經濟或者知識優勢。

  隱藏相對應的證據。

  比如說勞動者起訴公司欠薪不發。

  公司就說你不是我們這裡的員工。

  真到法庭的時候,公司就必須自證清白。

  法律就打了個補丁,勉強拉平原告被告方在實力方面的差距。

  給了一個在法庭開撕的可能。

  舉證責任倒置。

  讓公司自證清白。

  如果證明不了……

  嗯!

  那麼不好意思。

  作為被告方的公司就得承擔責任。

  王牌大律師臉色一黑。

  羅凱則是乘勝追擊:「相信以被告方將近萬億市值的大公司,想要出幾個技術員當場下載該活動的代碼,用事實說話,當庭自證清白,應該不會太難吧?

  我不會太為難你們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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