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撲朔迷離(3/10求首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川渝餐館。

  剛過十一點,餐館裡還沒有什麼客人。

  一個中年婦女正在彎腰擦桌子,看到有人走進店裡,扭頭望去,「歡迎光臨……盧克警官,您怎麼來了?」

  「王女士,我們找你了解一些情況。」

  「請坐,我去給你們倒杯茶。」

  盧克挑了一張桌子坐下,「不用忙了,我們剛喝了一肚子豆漿。」

  王慧芳坐到盧克對面,「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案子查的怎麼樣了?」

  「還在調查中,今天過來就是想詢問幾個關於案子的問題。」

  「好的,您問吧。」

  盧克向餐廳後面望了望,問了一句題外話,「你也沒休息幾天,就又開始工作了。」

  「這是我女婿開的餐廳,平常是我女兒和女婿打理,我在家閒著沒事,就來幫忙。就是個勞碌命,閒不住。」

  盧克點點頭,打開執法記錄儀,「王女士,您有手槍嗎?」

  王慧芳搖頭,「槍?沒有,我用那東西幹嘛?」

  「不要急著回答,你在好好想想,有沒有買過槍?」

  「買槍,我……」王慧芳愣了一下,仿佛想起了什麼,語氣有些慌亂,「對了,我是買過一把槍,不過那不是我的,是萊麗女士讓我買的。」

  「槍在哪?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有一天,我正在萊麗女士家做飯,她就讓我幫忙買一把槍。我當時也有些納悶,為什麼她自己不買,讓我幫她買。

  她說自己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買槍。

  我當時也有些擔心,就沒有答應。」王慧芳嘆了一聲,露出懊悔的神色,「後來,又出了一件事,萊麗女士家被槍手襲擊,玻璃都打碎了。

  老嚇人了。

  萊麗女士再次提出,讓我幫忙買一支槍防身,還說會給我一萬美元的購買費。

  我一心軟就答應了。

  買了槍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

  那把槍出什麼事了嗎?」

  盧克如實說道,「那把槍殺人了,現在屬於兇器。你作為槍的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什麼?殺人了。」王慧芳被嚇得打哆嗦,聲音顫抖,「不關我的事呀,那把槍真的給了萊麗女士了。我就見過那一次,之後再也沒摸過了。

  真的不關我的事。」

  聽到了外面的動靜,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從後廚走出來。

  「媽,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盧克亮出警徽,「lapd,我們正在給王女士做筆錄,請你們迴避一下。」

  「我媽就是去那家當保姆,跟萊麗女士的死沒有任何關係。」王慧芳的女兒辯解道。

  「不管是否有關係,我們都要按照規定做筆錄,明白嗎?」

  「好的,我們迴避。」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又回到了後廚。

  「王女士,有誰能證明你把槍給了萊麗女士?」

  「當時沒有別人,就我倆。」王慧芳似乎怕盧克不信,補充道,「我說的都是真的,有人對著她家開槍。我是出於擔心她,才幫她買槍的。要不然,我用那東西幹啥。我一個老太太,沒錢沒勢的,也用不著。」

  「你說有人對著萊麗女士家開槍,是什麼時候?」

  「今年一月初,沒幾天我就幫她買了一把槍,還是我女婿陪我一起去的,我哪懂什麼槍。」

  大衛站起身,去外面打電話了。

  盧克繼續詢問,「前天晚上十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

  「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死真跟我沒關係,我要是兇手早就跑了,也不可能在去她家,更不會報警了,我真是清白的。」

  「正因為你是清白的,更需要做筆錄了,不把事情說清楚,不記錄在案,以後反而會對你不利。」

  王慧芳反應了過來,點頭,「您說得對,我做筆錄,我昨晚在家睡覺。我女兒和女婿都能作證。

  我是早上七點二十齣門,七點五十到的萊麗女士家,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萊麗女士那時候早就死了,我也不可能殺人。」

  大衛走了過來,耳語道,「馬修查過了。

  1月7日那天,萊麗哈瑞家的確遭遇了槍手襲擊。襲擊她家的人叫鮑恩卡諾,反對禁槍,是民兵組織的激進成員。」

  盧克又讓王慧芳迴避,將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叫出來詢問,兩人都證明王慧芳昨晚沒有離開過家。

  盧克告誡王慧芳不許出市區,24小時隨叫隨到,就離開了餐館。

  ……

  speey便利店。

  一個白人男子晃晃悠悠的走出便利店,左手提著一個塑膠袋,右手拿著一瓶啤,邁著小碎步,搖頭晃腦,走兩步喝一口。

  迎面走來兩個身材高大的男子擋在前面。

  其中一個黑髮男子笑道,「嘿,鮑恩。」

  白人男子愣了一下,看了看盧克又瞅了瞅大衛,將手裡提著的袋子往兩人身上一扔,轉身就跑。

  「我去開車。」大衛撂下一句話,跑回車裡。

  「fuck!」盧克只能甩開膀子往前追。

  兩個人一輛車展開公路追逃。

  盧克身體素質不錯,但民兵組織也不是吃素的,兩個人一追一逃跑了兩條街道。

  大衛也開車跟著,反倒是最輕鬆的一個。

  當然,這並不代表開車容易,如果技術不好、經驗不足,很容易被甩開跟丟。

  又跑出了幾百米,鮑恩卡諾跑不動了,速度慢了下來。

  盧克一個飛撲,將他摁倒在地,「鮑恩,恭喜你因為襲警被捕了。」

  「no,我沒有襲警。」

  「你袋子裡的東西砸到我了,很疼,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做個傷殘鑑定。」

  「eon,那裡面不過是泡麵、三明治罷了,怎麼可能砸傷你。收起你們栽贓的那套把戲吧。我沒有犯任何罪,你沒有權力逮捕我。」

  「我有權利。」盧克語氣篤定,「你是緩刑犯,目光躲閃、鬼鬼祟祟,作為警察有權利對你進行盤問。

  逃跑更說明你有問題,警方可以對你依法搜身。」

  「我不過是去便利店買個泡麵,你們這群混蛋想抓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大衛下了車,走過來,「你這個傢伙還挺能跑,不去參加奧運會可惜了。」

  鮑恩質問道,「你們到底想怎麼樣?」

  盧克將他提起來,面靠牆,搜身,「哇喔……看看這是什麼?」

  從鮑恩身上搜出一把黑色手槍,大衛拿在手裡把玩,「斯托格str-9s,17英寸長的螺紋槍管,標準容量20發。

  你現在是緩刑期,還敢帶著槍上街,公然違反緩刑禁令,我們有權拘捕你。

  兩罪並罰,等著坐牢吧。」

  「嘿,你們不能這樣對我,我沒有招惹到你們。」

  大衛道,「你違法了,我們依法逮捕你,覺得冤枉可以跟法官說。」

  鮑恩卡諾求饒道,「這麼做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我們談談怎麼樣?你們到底想怎麼樣?我照辦就是了。」

  盧克將他推進了車裡,「萊麗哈瑞,你應該不陌生吧?」

  鮑恩卡諾嘆道,「我就知道會是這樣。」

  「所以你承認殺了她?」

  「no,我被限制不能靠近她100碼以內,怎麼可能殺了她。我是看了新聞才知道的。」

  「就算不是你做的,也可能是你認識的人做的,比如你們志同道合的人,甚至可能是你的同夥。畢竟,民兵組織怎麼能沒有槍?」

  「你們誤會了,我和萊麗哈瑞沒有恩怨,也不存在什麼志同道合的人,對於她的死我一無所知。」

  大衛拿出手機,「你不願意說,我只能聯繫你的監督官了。」

  「嘿嘿,stop!不要打電話。」

  「why?」

  「我告訴你,全都告訴你們。」鮑恩卡諾無奈道,「你們是不是因為1月初我槍擊萊麗哈瑞家的事,才懷疑是我殺了她。」

  「你有動機,有前科,我們沒理由不懷疑你。」

  鮑恩卡諾遲疑了片刻,「那是假的。」

  「什麼意思?」

  「我襲擊萊麗哈瑞家是假的,是有人僱傭我這麼做的,我根本不恨萊麗哈瑞,也沒想過傷害她,都是在演戲。我早就知道房子裡沒人。」

  「誰僱傭的你?」

  鮑恩卡諾想了想,「萊麗哈瑞的黑人司機。」

  「巴德曼頗爾?」

  「沒錯,就是他。」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