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章
第785章
胡志高看到克麗絲和麗薩在相互鬥嘴,只能把頭埋在餐盤裡,大快朵頤,因為他知道兩個女人吵架的話,作為唯一的男士,如果不想被圍攻的話,最好的做法就是閉嘴。
吃過飯後,早就等待一旁的女僕人很有眼色的把桌子收拾乾淨,胡志高見兩人劍拔弩張,也趕緊提出有一點累了,要上樓上休息。
兩個女人都不約而同的說了一句:「志高,你快去吧,等會我會去陪你!」
兩道聲音齊刷刷的落地,兩個人又相互對視起來,眼睛裡接迸發出精光。
得,又幹上了,還是趕緊離開吧。
胡志高伸了一個懶腰,在兩個女人的注視中,上了樓上的房間,他打開電腦,開始在網上查看租房信息。
雖然現在牧場還沒有正式出售,還不能前往華夏,但是這是早晚的事情。
前往一個新的城市,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住房問題。
胡志高粗略翻了一下,上面顯示的價格,把他驚得嘴巴合不攏。
「五環外,鯨魚小區,兩室一廳,五十平方,一衛一廚,每年租金五十萬萬。」
「六環外,都市人家小區,一室一廳,二十平方,一衛一廚,每年租金三十萬。」
「十環外,森林半島,一室一廳,三十平方,一衛一廚,每年租金十萬。」
就連距離市中心五十多公里的十環外的破房子,租金也已經超過了十萬,這個價格已經堪比新約市中心的房租價格了。
當然,這還是租房的價格,胡志高出於好奇,翻閱了一下京城在售房屋的價格,赫然發現,竟然沒有新房賣了,為數不多的二手房的價格,也超過了八十萬每平方。
現在距離胡志高離開燕京也只有短短的五年,沒想到在這五年時間裡,燕京的房價竟然翻了四五翻。胡志高都有點後悔了,當年,如果他用所有的積蓄在燕京買一套房子的話,現在估計已經是北美洲首富了。
關掉電腦,被高房價嚇到了的胡志高開始盤算自己的財產。
他本身出身於華夏山區的普通家庭,父母皆是農民,並沒有攢下太多的財產,唯一的房屋也在十幾年前被山洪沖毀了,如果沒有墨子科技的資助,他也許連學費都交不起,畢業的時候,存摺上只有不到十萬塊錢,那是他大學四年做勤工儉學掙到的錢。
不過,和麗薩結婚後,兩人共同經營牧場,由於經營手段高超,牧場的效益逐年提高,不到五年功夫,兩人就攢下了兩百萬美金,當然,牧場本身價值超過一億,只不過由於不能對外出售,所以不能計算在內。
也就是說,胡志高和麗薩現在的總資產只有兩百萬美金,這些錢只夠兩人在燕京十環外買一套不到三十平方的一居室。
很顯然,不到三十平方,壓根無法算得上什麼優美的居住環境。胡志高倒是無所謂,他本身就是農村出來的孩子,小的時候一直擠在大人的床上,上了學後,一直住在宿舍。
但是,麗薩從小生活在小別墅內,生活環境極其優越,讓她像自己一樣住在擁擠的房子裡,顯然有點不合適,而且胡志高也覺得那樣太委屈麗薩了。
就在胡志高在為住房發愁的時候,敲門聲響起了。
胡志高愣了一下,因為在以往,麗薩進到房間從不會敲門,想來也是,這裡本身就是麗薩的房價,她作為主人自然不需要敲門。
他下意識的說道:「請進!」
門緩緩打開,出現了一個人,這個人讓胡志高驚得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這個人竟然是克麗絲。
本來在樓下和麗薩針鋒相對的克麗絲,竟然出現在這裡。
於是,在瞬間,胡志高心中各種想法紛亂出現:
麗薩跑哪裡了?難道被克麗絲殺死了?
這個荒謬的想法,在已經在西部居住了五年之久的胡志高心中顯得十分正常。
在西部,人們的脾氣都和天氣一樣火爆,很多人都隨身攜帶著火器,一言不合,就會拔槍相向。
在其他地區的人們還在吵架的時候,在西部地區,已經有人倒下了。
麗薩和克麗絲本身就看不對眼,現在更是陷入爭奪自己的戰鬥中,如果克麗絲惱羞成怒之下,從腰間拔出手槍,麗薩這個柔弱女子,怎麼可能是克麗絲這個整天在草原上策馬奔騰的女漢子的對手。
就在胡志高想著是不是撥打急救電話的時候,克麗絲一句話讓他忍不住揉了揉耳朵,倒吸一口氣。
「志高哥,我和麗薩已經談好了,明天你就和我去城裡面的教堂舉辦婚禮!」
只見克麗絲臉上浮現出兩朵紅雲,低著頭拉扯衣角。
「什麼?談好了?這種事情怎麼可能談好呢?」胡志高驚得嘴巴都合不攏。
他對麗薩極其了解,知道這個外國女孩其實骨子裡像華夏女人一樣傳統。要想讓她和別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即使拿槍逼著她也不行。
等等!
克麗絲不會真的拿槍逼著麗薩吧?
嗯,有這種可能性!胡志高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克麗絲。克麗絲感受到了質疑,頓時恢復了女孩子的個性,大聲說道:「志高哥,你把我想成什麼樣的人了,我怎麼會作出那種事情呢,是麗薩姐姐親口答應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話,你現在可以去,親自問一問麗薩姐姐,問問我有沒有威逼她。」
看著克麗絲的反應,胡志高這才放下心來,這個鄰家牧場的主人雖然是一個精明的經理人,內心確實一個耿直的人,從來不屑於撒謊,更不會作出威逼別人的事情,看來是自己多心了,麗薩竟然真的同意了這件事。
那麼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胡志高瞬間想到了一個原因,那就是麗薩這些年一直為兩人沒有孩子而耿耿於懷,雖然胡志高屢屢規勸她,說即使沒有孩子,兩人也可以快樂的生活一輩子,但是麗薩作為一個外國人,偏偏有華夏傳宗接代的古老觀念,她生怕因為自己讓胡志高這支血脈斷絕了,所以才會借克麗絲來.
而且,克麗絲雖然能和自己結婚,由於需要照顧兩家農場,並且沒有前往華夏的資格,所以兩人從此之後也很難見面。
看來,到了最後,還是只有自己被算計了。
胡志高站起身,一個戰術後仰,躺在柔軟的床鋪上,既然無法反抗,那就盡情享受吧。
翌日。
當陽光透過玻璃窗,投射在胡志高的臉上,把他從沉睡中喚醒過來的時候,克麗絲早已醒來,並且端著麵包和牛奶站在床邊。
「志高,你醒了,我已經做好了早餐。」
看到克麗絲臉上掛上了婦人獨有的韻味,嘴角流露出幸福的微笑,胡志高一時間竟然恍惚起來,怔了好一會,嗓子裡才擠出兩個字「好吧!」
於是,胡志高第一次享受到在床上吃早餐的感覺。這個感覺十分完美,就像是傳說中古代的地主老爺一般,不過看著在床下忙碌的克麗絲,胡志高有一種心虛的感覺。說實在話,經過昨天那一晚,他有點後悔了。
當然,胡志高並不是後悔和克麗絲在一起,畢竟相比溫潤的麗薩來說,克麗絲的身材更哇塞,肌肉更健碩,而且會刻意迎好他。但是,問題也就隨之出現了,那就是自己在不久之後,即將回到燕京,只能把克麗絲留在這個充滿動亂的北美洲西部地區。
這讓胡志高有一點負心漢的感覺,他看著克麗絲忙碌的身影,眼光怔怔。
克麗絲偶然抬起頭來,似乎發覺了胡志高心中所想,莞爾一笑:「志高,你不要有心理負擔,這都是我自己願意的,能夠和你短暫的生活在一起,我這輩子已經心滿意足了,你就和麗薩姐姐一起去燕京吧,我會好好守護著我們的牧場,直至永久。」
多麼好女孩子啊,多麼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啊!
克麗絲的話,讓胡志高愈發覺得心虛,他思索了片刻,小聲問道:「克麗絲,麗薩呢,怎麼沒見到她的身影。」
「麗薩姐姐已經跟著她哥哥去新約市了。」克麗絲邊收拾房間,邊笑著回答。
「新約市?她去那裡做什麼?」胡志高有點摸不著頭腦。
讓克麗絲住在這裡,很顯然是麗薩的主意,但是她竟然生氣溜走了,這算是什麼道理!
「麗薩的哥哥最近又開了一個畫展,想趁著麗薩沒有離開北美洲前,邀請她去看一下,同時,也好給我們留出時間」說著,克麗絲小臉羞紅起來,低著頭拉扯衣角,直到最後,聲音幾乎像從嗓子裡哼出來,微不可聞。
克麗絲的解釋讓胡志高放下心來,看來麗薩並沒有生氣,而是覺得不好意思面對這種尷尬的局面,才藉口跑到了新約市。
早餐後,胡志高又在克麗絲的服侍下,漱洗一。胡志高發現,克麗絲似乎受到過專業訓練一般,把每一個細節都做得很到位。比如,清洗臉部時,克麗絲會事先擠出一點洗臉液放在手心裡,然後用溫暖細嫩的小手,在他臉上輕輕揉搓。其力道大小剛合適,既不會給人帶來任何不適,也不會因為力道不夠,不能夠完全清洗。
胡志高細細詢問,才明白克麗絲曾經受過專業的訓練。
「克麗絲,這種事情,還有人教嗎?」
「那是當然,在大城市裡,有專門教女孩子如何伺候未來丈夫的課程,名字大多帶有淑女二字,學費還不便宜呢,每個學期足足五萬美金。」克麗絲一邊說著,一邊幫胡志高整理頭髮。
胡志高的頭髮堅硬而厚密,摸上去有點扎手,這讓克麗絲皺起了眉頭。
「淑女課程.還真是有點怪,會有人花那麼多錢,去學習嗎?」胡志高皺起眉頭,在他看來,這種課程一定是完全騙人的。
不過話音剛落,他就有點後悔了,因為正站在他身旁的克麗絲,很明顯就是其中一個學員。
他這樣說,不就是在說克麗絲是個白痴嗎?
不過克麗絲正在精心幫他漱洗,並沒有發現他語氣中帶著蔑視,笑道:「當然有了,當時我參加的那個訓練班,足足有一百多個女孩子。」
一百多個女孩子,好吧,這個世界的白痴真是多。胡志高腹誹。
很快,在克麗絲的照料下,胡志高穿著考究的毛呢大衣,筆挺的黑色褲子,油光噶亮的皮鞋,手腕上也戴上了銀光閃閃的腕錶。
而克麗絲穿上了早就準備好的淡藍色褶皺蓬蓬裙,她身材傲嬌,把裙子的優點完全凸顯出來了,看上去就像是從童話世界裡走出來的公主,讓人忍不住心生仰慕之情。
今天,他們之所以打扮得如此正式,是因為要千萬附近的大城市去舉辦婚禮,這個大城市就是拉斯維加城。
拉斯維加城市建在沙漠邊緣,原本只是一個小小的城鎮,供進入沙漠的探險隊落腳,和為探險隊提供補給,但是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依靠著無人能及的娛樂業,拉斯維加城逐漸壯大起來,它吸引了無數前來花天酒地的人,最終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娛樂城市之一,這個城市裡所有的一切,都是為娛樂而存在,也就是說,在這座城市裡,金錢就是唯一的通行證。
只要有了金錢,你就是這座城市的上帝,當然,這對於教堂來說,也莫不能例外。
所以,拉斯維加城人又發明一個可以解決很多男人煩惱的制度,那就是,在這座城市裡,每個男人可以娶多個妻子。當然,這也需要繳納不菲的手續費,但是對於那些擁有多個女朋友的男人來說,這裡簡直就是人間聖地。而且更加驚喜的是,雖然這條制度,其他地區和國家並不承認,但是也沒有明確反對,也就是說,它還是具備一定的法律作用。
於是,每年都有很多男人載著女伴來到這裡,然後喝得醉醺醺的,衝進教堂里,支付一大筆錢,在牧師的主持下,進行結婚儀式。同時,在北美洲地區的官府的檔案中,也會寫入結婚的事情。
(本章完)
胡志高看到克麗絲和麗薩在相互鬥嘴,只能把頭埋在餐盤裡,大快朵頤,因為他知道兩個女人吵架的話,作為唯一的男士,如果不想被圍攻的話,最好的做法就是閉嘴。
吃過飯後,早就等待一旁的女僕人很有眼色的把桌子收拾乾淨,胡志高見兩人劍拔弩張,也趕緊提出有一點累了,要上樓上休息。
兩個女人都不約而同的說了一句:「志高,你快去吧,等會我會去陪你!」
兩道聲音齊刷刷的落地,兩個人又相互對視起來,眼睛裡接迸發出精光。
得,又幹上了,還是趕緊離開吧。
胡志高伸了一個懶腰,在兩個女人的注視中,上了樓上的房間,他打開電腦,開始在網上查看租房信息。
雖然現在牧場還沒有正式出售,還不能前往華夏,但是這是早晚的事情。
前往一個新的城市,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住房問題。
胡志高粗略翻了一下,上面顯示的價格,把他驚得嘴巴合不攏。
「五環外,鯨魚小區,兩室一廳,五十平方,一衛一廚,每年租金五十萬萬。」
「六環外,都市人家小區,一室一廳,二十平方,一衛一廚,每年租金三十萬。」
「十環外,森林半島,一室一廳,三十平方,一衛一廚,每年租金十萬。」
就連距離市中心五十多公里的十環外的破房子,租金也已經超過了十萬,這個價格已經堪比新約市中心的房租價格了。
當然,這還是租房的價格,胡志高出於好奇,翻閱了一下京城在售房屋的價格,赫然發現,竟然沒有新房賣了,為數不多的二手房的價格,也超過了八十萬每平方。
現在距離胡志高離開燕京也只有短短的五年,沒想到在這五年時間裡,燕京的房價竟然翻了四五翻。胡志高都有點後悔了,當年,如果他用所有的積蓄在燕京買一套房子的話,現在估計已經是北美洲首富了。
關掉電腦,被高房價嚇到了的胡志高開始盤算自己的財產。
他本身出身於華夏山區的普通家庭,父母皆是農民,並沒有攢下太多的財產,唯一的房屋也在十幾年前被山洪沖毀了,如果沒有墨子科技的資助,他也許連學費都交不起,畢業的時候,存摺上只有不到十萬塊錢,那是他大學四年做勤工儉學掙到的錢。
不過,和麗薩結婚後,兩人共同經營牧場,由於經營手段高超,牧場的效益逐年提高,不到五年功夫,兩人就攢下了兩百萬美金,當然,牧場本身價值超過一億,只不過由於不能對外出售,所以不能計算在內。
也就是說,胡志高和麗薩現在的總資產只有兩百萬美金,這些錢只夠兩人在燕京十環外買一套不到三十平方的一居室。
很顯然,不到三十平方,壓根無法算得上什麼優美的居住環境。胡志高倒是無所謂,他本身就是農村出來的孩子,小的時候一直擠在大人的床上,上了學後,一直住在宿舍。
但是,麗薩從小生活在小別墅內,生活環境極其優越,讓她像自己一樣住在擁擠的房子裡,顯然有點不合適,而且胡志高也覺得那樣太委屈麗薩了。
就在胡志高在為住房發愁的時候,敲門聲響起了。
胡志高愣了一下,因為在以往,麗薩進到房間從不會敲門,想來也是,這裡本身就是麗薩的房價,她作為主人自然不需要敲門。
他下意識的說道:「請進!」
門緩緩打開,出現了一個人,這個人讓胡志高驚得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這個人竟然是克麗絲。
本來在樓下和麗薩針鋒相對的克麗絲,竟然出現在這裡。
於是,在瞬間,胡志高心中各種想法紛亂出現:
麗薩跑哪裡了?難道被克麗絲殺死了?
這個荒謬的想法,在已經在西部居住了五年之久的胡志高心中顯得十分正常。
在西部,人們的脾氣都和天氣一樣火爆,很多人都隨身攜帶著火器,一言不合,就會拔槍相向。
在其他地區的人們還在吵架的時候,在西部地區,已經有人倒下了。
麗薩和克麗絲本身就看不對眼,現在更是陷入爭奪自己的戰鬥中,如果克麗絲惱羞成怒之下,從腰間拔出手槍,麗薩這個柔弱女子,怎麼可能是克麗絲這個整天在草原上策馬奔騰的女漢子的對手。
就在胡志高想著是不是撥打急救電話的時候,克麗絲一句話讓他忍不住揉了揉耳朵,倒吸一口氣。
「志高哥,我和麗薩已經談好了,明天你就和我去城裡面的教堂舉辦婚禮!」
只見克麗絲臉上浮現出兩朵紅雲,低著頭拉扯衣角。
「什麼?談好了?這種事情怎麼可能談好呢?」胡志高驚得嘴巴都合不攏。
他對麗薩極其了解,知道這個外國女孩其實骨子裡像華夏女人一樣傳統。要想讓她和別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即使拿槍逼著她也不行。
等等!
克麗絲不會真的拿槍逼著麗薩吧?
嗯,有這種可能性!胡志高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克麗絲。克麗絲感受到了質疑,頓時恢復了女孩子的個性,大聲說道:「志高哥,你把我想成什麼樣的人了,我怎麼會作出那種事情呢,是麗薩姐姐親口答應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話,你現在可以去,親自問一問麗薩姐姐,問問我有沒有威逼她。」
看著克麗絲的反應,胡志高這才放下心來,這個鄰家牧場的主人雖然是一個精明的經理人,內心確實一個耿直的人,從來不屑於撒謊,更不會作出威逼別人的事情,看來是自己多心了,麗薩竟然真的同意了這件事。
那麼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胡志高瞬間想到了一個原因,那就是麗薩這些年一直為兩人沒有孩子而耿耿於懷,雖然胡志高屢屢規勸她,說即使沒有孩子,兩人也可以快樂的生活一輩子,但是麗薩作為一個外國人,偏偏有華夏傳宗接代的古老觀念,她生怕因為自己讓胡志高這支血脈斷絕了,所以才會借克麗絲來.
而且,克麗絲雖然能和自己結婚,由於需要照顧兩家農場,並且沒有前往華夏的資格,所以兩人從此之後也很難見面。
看來,到了最後,還是只有自己被算計了。
胡志高站起身,一個戰術後仰,躺在柔軟的床鋪上,既然無法反抗,那就盡情享受吧。
翌日。
當陽光透過玻璃窗,投射在胡志高的臉上,把他從沉睡中喚醒過來的時候,克麗絲早已醒來,並且端著麵包和牛奶站在床邊。
「志高,你醒了,我已經做好了早餐。」
看到克麗絲臉上掛上了婦人獨有的韻味,嘴角流露出幸福的微笑,胡志高一時間竟然恍惚起來,怔了好一會,嗓子裡才擠出兩個字「好吧!」
於是,胡志高第一次享受到在床上吃早餐的感覺。這個感覺十分完美,就像是傳說中古代的地主老爺一般,不過看著在床下忙碌的克麗絲,胡志高有一種心虛的感覺。說實在話,經過昨天那一晚,他有點後悔了。
當然,胡志高並不是後悔和克麗絲在一起,畢竟相比溫潤的麗薩來說,克麗絲的身材更哇塞,肌肉更健碩,而且會刻意迎好他。但是,問題也就隨之出現了,那就是自己在不久之後,即將回到燕京,只能把克麗絲留在這個充滿動亂的北美洲西部地區。
這讓胡志高有一點負心漢的感覺,他看著克麗絲忙碌的身影,眼光怔怔。
克麗絲偶然抬起頭來,似乎發覺了胡志高心中所想,莞爾一笑:「志高,你不要有心理負擔,這都是我自己願意的,能夠和你短暫的生活在一起,我這輩子已經心滿意足了,你就和麗薩姐姐一起去燕京吧,我會好好守護著我們的牧場,直至永久。」
多麼好女孩子啊,多麼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啊!
克麗絲的話,讓胡志高愈發覺得心虛,他思索了片刻,小聲問道:「克麗絲,麗薩呢,怎麼沒見到她的身影。」
「麗薩姐姐已經跟著她哥哥去新約市了。」克麗絲邊收拾房間,邊笑著回答。
「新約市?她去那裡做什麼?」胡志高有點摸不著頭腦。
讓克麗絲住在這裡,很顯然是麗薩的主意,但是她竟然生氣溜走了,這算是什麼道理!
「麗薩的哥哥最近又開了一個畫展,想趁著麗薩沒有離開北美洲前,邀請她去看一下,同時,也好給我們留出時間」說著,克麗絲小臉羞紅起來,低著頭拉扯衣角,直到最後,聲音幾乎像從嗓子裡哼出來,微不可聞。
克麗絲的解釋讓胡志高放下心來,看來麗薩並沒有生氣,而是覺得不好意思面對這種尷尬的局面,才藉口跑到了新約市。
早餐後,胡志高又在克麗絲的服侍下,漱洗一。胡志高發現,克麗絲似乎受到過專業訓練一般,把每一個細節都做得很到位。比如,清洗臉部時,克麗絲會事先擠出一點洗臉液放在手心裡,然後用溫暖細嫩的小手,在他臉上輕輕揉搓。其力道大小剛合適,既不會給人帶來任何不適,也不會因為力道不夠,不能夠完全清洗。
胡志高細細詢問,才明白克麗絲曾經受過專業的訓練。
「克麗絲,這種事情,還有人教嗎?」
「那是當然,在大城市裡,有專門教女孩子如何伺候未來丈夫的課程,名字大多帶有淑女二字,學費還不便宜呢,每個學期足足五萬美金。」克麗絲一邊說著,一邊幫胡志高整理頭髮。
胡志高的頭髮堅硬而厚密,摸上去有點扎手,這讓克麗絲皺起了眉頭。
「淑女課程.還真是有點怪,會有人花那麼多錢,去學習嗎?」胡志高皺起眉頭,在他看來,這種課程一定是完全騙人的。
不過話音剛落,他就有點後悔了,因為正站在他身旁的克麗絲,很明顯就是其中一個學員。
他這樣說,不就是在說克麗絲是個白痴嗎?
不過克麗絲正在精心幫他漱洗,並沒有發現他語氣中帶著蔑視,笑道:「當然有了,當時我參加的那個訓練班,足足有一百多個女孩子。」
一百多個女孩子,好吧,這個世界的白痴真是多。胡志高腹誹。
很快,在克麗絲的照料下,胡志高穿著考究的毛呢大衣,筆挺的黑色褲子,油光噶亮的皮鞋,手腕上也戴上了銀光閃閃的腕錶。
而克麗絲穿上了早就準備好的淡藍色褶皺蓬蓬裙,她身材傲嬌,把裙子的優點完全凸顯出來了,看上去就像是從童話世界裡走出來的公主,讓人忍不住心生仰慕之情。
今天,他們之所以打扮得如此正式,是因為要千萬附近的大城市去舉辦婚禮,這個大城市就是拉斯維加城。
拉斯維加城市建在沙漠邊緣,原本只是一個小小的城鎮,供進入沙漠的探險隊落腳,和為探險隊提供補給,但是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依靠著無人能及的娛樂業,拉斯維加城逐漸壯大起來,它吸引了無數前來花天酒地的人,最終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娛樂城市之一,這個城市裡所有的一切,都是為娛樂而存在,也就是說,在這座城市裡,金錢就是唯一的通行證。
只要有了金錢,你就是這座城市的上帝,當然,這對於教堂來說,也莫不能例外。
所以,拉斯維加城人又發明一個可以解決很多男人煩惱的制度,那就是,在這座城市裡,每個男人可以娶多個妻子。當然,這也需要繳納不菲的手續費,但是對於那些擁有多個女朋友的男人來說,這裡簡直就是人間聖地。而且更加驚喜的是,雖然這條制度,其他地區和國家並不承認,但是也沒有明確反對,也就是說,它還是具備一定的法律作用。
於是,每年都有很多男人載著女伴來到這裡,然後喝得醉醺醺的,衝進教堂里,支付一大筆錢,在牧師的主持下,進行結婚儀式。同時,在北美洲地區的官府的檔案中,也會寫入結婚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