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0章
第760章
詹姆斯在完成了復仇任務後,也曾想像麥凱恩一樣,用銀行卡里的五千萬美元,在這個繁華的大城市裡置上幾間房產,過上紙醉金迷的日子,但是他知道大劫案雖然過去一年多時間了,但是北美洲官府從來沒有放棄追蹤。生活在這個遍布視頻監控的城市裡,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被人抓住破綻。
思來想去,詹姆斯還是決定返回西部牧場,在那裡人煙稀少,官府的力量最為薄弱。
就這樣,詹姆斯又回到了牧場中,重新成為一個牧場主。
昨天,他收到報警信號時,心中咯噔了一下,胡志高這一次死定了!
對於胡志高,詹姆斯很是欣賞。一個華夏人能夠在這個野蠻的西部生存下來,那是相當的不容易,胡志高非但在西部牧場紮下了根,還成為了一個合格的牧場主,並且平時和周圍牧場主的關係相處得很不錯,這實在太難得了。因為這些牧場主,大多都和詹姆斯一樣,是一些兇惡之徒,他們雖然不會一言不合就砍人,但是要想獲得他們尊敬,沒那麼容易。
胡志高非但獲得了詹姆斯的尊重,還成為了詹姆斯的在西部地區為數不多的朋友。
詹姆斯連夜召集人手,緊趕慢趕,總算在清晨趕到了胡志高牧場中,他本來已經做好了為胡志高收屍的打算,但是看到牧場的柵欄上掛著那麼多野狼皮的時候,詹姆斯頓時驚呆了。
這是把野狼全部屠滅了?
詹姆斯身為牧場主,對荒漠地區野狼的實力,有著清晰的認知,就是他自己也沒有膽量赤手空拳對付兩頭野狼。
這時,胡志高剛好推開門走出來,正準備吩咐牧場女工們把狼肉醃製起來,因為狼肉本身具有一種難聞的腥臊味,只有放入辣椒和粗鹽醃製,才能沖淡這些味道。當他看到詹姆斯走進牧場時,臉上綻放出笑容:「詹姆斯,我親愛的朋友,胡志高牧場歡迎你!」
詹姆斯驚訝的指著那些野狼肉,疑惑的問道:「胡志高,這些野狼就是昨天來犯的野狼?」
「是啊!」
「你把它們全部殺死了?」
「是啊!」
胡志高見到詹姆斯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頓時舒了一口氣。
在西部牧場,詹姆斯的牧場雖然不是最大的一個,但詹姆斯卻是一個最具侵略性的人,在短短五年間,詹姆斯已經使用各種手段吞併了周圍牧場幾百畝土地。當然,這種手段往往見不得人。
雖然胡志高牧場和詹姆斯並不相鄰,胡志高也不怕詹姆斯,但是胡志高害怕自己一旦在任務中遇難,麗薩不一定能穩定住牧場的局勢,詹姆斯說不定會趁勢而入。不過有了這一次的大勝,詹姆斯說不定會畏懼幾分。
詹姆斯咧著嘴怔了許久,最後抿了抿嘴唇,衝到胡志高面前,用粗大的手掌重重拍打胡志高的肩膀。
「好小子,真有你的。當年你剛來的人,所有的人都不看好你,只有老哥我一眼就看出來了,你小子不一般,將來一定是個人物。現在看來還是我的眼光最厲害。
面對詹姆斯的誇耀,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因為他知道,只有保持足夠的神秘,才能讓這個惡人保持足夠的敬畏。
「你這次獲得了這麼多野狼肉,是不是想過出售,我可是聽說在大城市裡,那些富豪們認為野狼肉具備保健功效,會出大價錢收購。你有門路沒有,如果沒有的話,老哥我願意幫你出售。」
詹姆斯熱切的說道。
胡志高擺了擺手:「謝謝老哥的好意了,但是這一次的野狼是牧場全體牛仔共同的成果,我不能一個人獨占,所以我並不準備把這些狼肉賣掉,而是準備在晚上舉辦一次宴會。」
「宴會?」詹姆斯神情詫異,這些狼肉只是粗略估計一下,就足有上萬斤,如果出售的話,至少能夠獲利幾百萬美元。西部牧場雖然看似龐大,但是由於受到大牲口.交易市場的盤剝,大牲口的價格都不算太高,牧場的日子一直都過得緊巴巴吧。胡志高竟然就這麼輕易把幾百萬美元扔進水裡,實在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沒錯,宴會,我的警報驚動了西部牧場,那些牧場主們在今天一定會帶著隊伍來到這裡,為了感謝你們的辛勞,我願意把這些野狼肉貢獻出去,讓大家也享受一把大城市裡富人的生活。」胡志高一字一頓的說出了自己的打算。
「嘶嘶嘶!」這下子,不但是詹姆斯,就連詹姆斯身後跟著的那些牛仔們也都不約而同的倒吸一口涼氣。
西部牛仔這個名字聽起來很炫酷,工作內容也很炫酷,其實日子過得很辛苦,牧場中的大牲口是牧場的重要財產,一般都是用來出售的,他們平時也都是粗茶淡飯,只有遇到大牲口意外病死的情況,牛仔們才能開開葷。
沒想到這一次胡志高竟然這麼大方。
「好兄弟,老哥果然沒有看錯你,人就是要大氣,才能有發展!你將來一定是咱們西部地區,首屈一指的人物。」胡志高的舉動,讓詹姆斯也忍不住豎起了大拇指。
就在這時,牧場外響起一陣急促的馬蹄聲。
「胡志高呢?死了嗎?」
一個清脆的悅耳的聲音,夾雜在馬蹄聲中傳進每個人的耳朵里,讓胡志高苦笑著搖了搖頭,讓詹姆斯露出意味深長的笑容。
片刻之後,一個騎著白馬的女人衝進牧場中。她年紀大概三十多歲,卻打扮的像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一樣,烏黑頭髮散披在身後,身上那件大紅旗袍把她的身材映襯得恰到好處,多一分則肥,少一份則瘦兩條白皙長腿從旗袍的開叉出伸出來,在陽光的照射下,恍人眼睛。
她那頭標誌性的火紅長發,和臉上深邃的輪廓表明了她的身份,這是一個在西部牧場土生土長的姑娘。
她的姓名是克麗絲,一個忠實的胡志高愛好者。
胡志高愛好者是西部牧場的一個特殊稱呼。在胡志高來到西木牧場後,憑藉獨特姣好的外貌,立刻受到了西部地區大姑娘,小媳婦的喜歡。她們騎著馬從上百公里外趕來,只為同胡志高說句話。並且個性奔放的她們還會使用各種手段誘惑胡志高,胡志高身為華夏好男人,怎麼可能被她們的美色誘惑。那些胡志高愛好者只能訕訕而歸,但是克麗絲這個女人不一樣,她是胡克牧場主胡可的女兒,生性倔強,從小在牧場裡說一不二,胡志高的拒絕讓她大為生氣,於是她提出要和胡志高比試槍法。
克麗絲自幼玩弄槍枝,使得一手好槍,可以百步穿楊,克麗絲本想用這種方法來提高自己在胡志高心中的地位,結果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隨意抬手一槍,就命中了天空中翱翔的野鳥,這讓克麗絲驚訝得差一點合不攏嘴吧。當然,依照她的槍法也能做到這一點,但是像胡志高這種輕描淡就完成的,她還是做不到。
胡志高本想用這種方法讓克麗絲知難而退,誰知道克麗絲的態度一下子更加熱切起來。她本來只是覺得胡志高長得很有男人味道才前來騷擾,現在她覺得胡志高就是自己一輩子的歸宿。
回到牧場後,克麗絲暗暗發誓,此生非胡志高不嫁。這一次聽說胡志高牧場突然遭遇野狼襲擊,克麗絲不顧老胡克的反對,連夜召集牛仔們前來支援。
現在看到胡志高好端端站在那裡,在看到牧場的牆壁上掛著野狼皮,地面上擺著野狼肉,她覺得自己快抑制不住內心激動的情緒,一雙大眼睛中,兩汪清泉快溢出來了。
胡志高看到她這幅模樣,不由後退一步,這些西部地區女人的性格十分粗獷,說不定會撲上來。
好在這時,麗薩端著茶杯從屋內出來,剛好看到克麗絲滿臉通紅,雙眼放光的樣子,頓時明白她的心思。對於這個女人麗薩頗為無奈,那是恨不得也喜歡不起來。克麗絲本性不壞,並且因為性格率直,喜歡幫助人,在西部牧場頗有名氣。要怪只能怪胡志高太過有吸引力。不過又有哪個女人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吸引力呢?
麗薩長嘆一口氣,悄悄走到胡志高面前,把杯子遞給他:「志高,我泡了你最喜歡喝的西湖龍井,清晨天涼,你昨天晚上又勞累了一夜,喝杯熱茶去去寒。」
克麗絲看到麗薩走出來的時候,神情頓時黯淡下來,一雙大眼睛不由的向地面上看去,就好像碎石黃土地上生長著一朵花兒般。
她因為對胡志高有感情,覺得對不起麗薩。
事實上,克麗絲和麗薩是一對好朋友,在西部牧場,她們的年紀差不多大小,並且都是牧場主的女兒,從小沒少在一起玩,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等到大一點,克麗絲開始忙於接手胡克牧場,而麗薩則遠渡重洋,前往華夏去學習,兩人這才算分開。後來,克麗絲聽說麗薩找了一個華夏人當男朋友,心中還想當恥笑克麗絲,因為在北美洲人看來,華夏人身材矮小,並且沒那麼強壯,壓根不適合當對象。但是看到胡志高,她頓時羨慕起麗薩來。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知道了胡志高是好友的丈夫,一定會掐掉心思,小心的躲避。但克麗絲並不是一般人,她生性霸道,任何好東西都想霸到自己手裡,自然不會想讓。
麗薩在克麗絲複雜的心情中,緩緩走到她面前:「克麗絲,沒想到你這麼關心我這個好姐妹,我實在太感動了。晚上有全狼宴,今天你就留在這裡吧。我讓志高給你安排一個好位子。」
說著,她扭過頭,意味深長地看向胡志高:「志高,克麗絲可是我最好的妹子,你一定要好好招待,要不然我繞不過你。」
看著麗薩那股掩飾不住的醋勁,胡志高無奈的撓了撓頭,只能答應下來。
麗薩這番話就像一把尖刀扎到了克麗絲心中,讓她想反駁,卻沒有辦法反駁,畢竟胡志高是人家麗薩的丈夫,雖然在西部地區,男女關係比較混亂,一些有本事的男人同時擁有好幾個女人,甚至住在一起,但是那都無法擺到明面上。
克麗絲眼睛一轉,笑了笑:「麗薩,我看你的身材還是那麼好,是不是還沒有懷孕啊,你和志高結婚可是有好幾年了,遲遲不懷孕,也不是個辦法。我在新約市有一個叔叔是婦產科專家,專門治療不孕不育,要不然我過幾天帶著你去看一看。」
克麗絲是一個相當聰明的女孩子,她知道麗薩和胡志高之間的關係相當好,一般情況下,幾乎無法破壞。但是他們也有煩心的事情,那就是遲遲沒有後代,特別是胡志高還是華夏人。克麗絲自從喜歡上胡志高后,專門研究過華夏人的性格,知道對於華夏來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百十年前,如果沒有後代,不但會被人戳脊梁骨,就連死後也無法葬入祖墳。
克麗絲的話讓麗薩臉色頓時煞白,這已經不是尖刀了,而是迫擊炮。麗薩在轟轟炮聲中,被炸得連渣滓都不剩。
她當時就想發火,雖然克麗絲是胡克牧場的女兒,她也不害怕。
過分了.這實在太過分了!
胡志高聽到克麗絲的話,眉頭頓時擰成疙瘩,他原本對這個女孩沒有意見,只當她是一個調皮的小妹妹,但是現在這個小妹妹竟然惡意挑釁自己的妻子,那就不能忍了!
胡志高把茶杯遞給旁邊的牛仔,然後慢步來到克麗絲面前,冷著臉說道:「克麗絲,你帶著這麼多人,來救援我們,我實在感激不盡,但是如果你再對我夫人這麼出言不遜,那麼就請你回去!」
這句話讓克麗絲心生怒火,從小到大,還從來沒有人敢這麼跟她說話,連老胡克都不行。
如果在以往,克麗絲受到這種屈辱,肯定已經掉頭就走了,但是今天不行。
胡志高雖然戰勝了野狼,也一定受到了驚嚇,她要留下來照顧他!
(本章完)
詹姆斯在完成了復仇任務後,也曾想像麥凱恩一樣,用銀行卡里的五千萬美元,在這個繁華的大城市裡置上幾間房產,過上紙醉金迷的日子,但是他知道大劫案雖然過去一年多時間了,但是北美洲官府從來沒有放棄追蹤。生活在這個遍布視頻監控的城市裡,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被人抓住破綻。
思來想去,詹姆斯還是決定返回西部牧場,在那裡人煙稀少,官府的力量最為薄弱。
就這樣,詹姆斯又回到了牧場中,重新成為一個牧場主。
昨天,他收到報警信號時,心中咯噔了一下,胡志高這一次死定了!
對於胡志高,詹姆斯很是欣賞。一個華夏人能夠在這個野蠻的西部生存下來,那是相當的不容易,胡志高非但在西部牧場紮下了根,還成為了一個合格的牧場主,並且平時和周圍牧場主的關係相處得很不錯,這實在太難得了。因為這些牧場主,大多都和詹姆斯一樣,是一些兇惡之徒,他們雖然不會一言不合就砍人,但是要想獲得他們尊敬,沒那麼容易。
胡志高非但獲得了詹姆斯的尊重,還成為了詹姆斯的在西部地區為數不多的朋友。
詹姆斯連夜召集人手,緊趕慢趕,總算在清晨趕到了胡志高牧場中,他本來已經做好了為胡志高收屍的打算,但是看到牧場的柵欄上掛著那麼多野狼皮的時候,詹姆斯頓時驚呆了。
這是把野狼全部屠滅了?
詹姆斯身為牧場主,對荒漠地區野狼的實力,有著清晰的認知,就是他自己也沒有膽量赤手空拳對付兩頭野狼。
這時,胡志高剛好推開門走出來,正準備吩咐牧場女工們把狼肉醃製起來,因為狼肉本身具有一種難聞的腥臊味,只有放入辣椒和粗鹽醃製,才能沖淡這些味道。當他看到詹姆斯走進牧場時,臉上綻放出笑容:「詹姆斯,我親愛的朋友,胡志高牧場歡迎你!」
詹姆斯驚訝的指著那些野狼肉,疑惑的問道:「胡志高,這些野狼就是昨天來犯的野狼?」
「是啊!」
「你把它們全部殺死了?」
「是啊!」
胡志高見到詹姆斯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頓時舒了一口氣。
在西部牧場,詹姆斯的牧場雖然不是最大的一個,但詹姆斯卻是一個最具侵略性的人,在短短五年間,詹姆斯已經使用各種手段吞併了周圍牧場幾百畝土地。當然,這種手段往往見不得人。
雖然胡志高牧場和詹姆斯並不相鄰,胡志高也不怕詹姆斯,但是胡志高害怕自己一旦在任務中遇難,麗薩不一定能穩定住牧場的局勢,詹姆斯說不定會趁勢而入。不過有了這一次的大勝,詹姆斯說不定會畏懼幾分。
詹姆斯咧著嘴怔了許久,最後抿了抿嘴唇,衝到胡志高面前,用粗大的手掌重重拍打胡志高的肩膀。
「好小子,真有你的。當年你剛來的人,所有的人都不看好你,只有老哥我一眼就看出來了,你小子不一般,將來一定是個人物。現在看來還是我的眼光最厲害。
面對詹姆斯的誇耀,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因為他知道,只有保持足夠的神秘,才能讓這個惡人保持足夠的敬畏。
「你這次獲得了這麼多野狼肉,是不是想過出售,我可是聽說在大城市裡,那些富豪們認為野狼肉具備保健功效,會出大價錢收購。你有門路沒有,如果沒有的話,老哥我願意幫你出售。」
詹姆斯熱切的說道。
胡志高擺了擺手:「謝謝老哥的好意了,但是這一次的野狼是牧場全體牛仔共同的成果,我不能一個人獨占,所以我並不準備把這些狼肉賣掉,而是準備在晚上舉辦一次宴會。」
「宴會?」詹姆斯神情詫異,這些狼肉只是粗略估計一下,就足有上萬斤,如果出售的話,至少能夠獲利幾百萬美元。西部牧場雖然看似龐大,但是由於受到大牲口.交易市場的盤剝,大牲口的價格都不算太高,牧場的日子一直都過得緊巴巴吧。胡志高竟然就這麼輕易把幾百萬美元扔進水裡,實在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沒錯,宴會,我的警報驚動了西部牧場,那些牧場主們在今天一定會帶著隊伍來到這裡,為了感謝你們的辛勞,我願意把這些野狼肉貢獻出去,讓大家也享受一把大城市裡富人的生活。」胡志高一字一頓的說出了自己的打算。
「嘶嘶嘶!」這下子,不但是詹姆斯,就連詹姆斯身後跟著的那些牛仔們也都不約而同的倒吸一口涼氣。
西部牛仔這個名字聽起來很炫酷,工作內容也很炫酷,其實日子過得很辛苦,牧場中的大牲口是牧場的重要財產,一般都是用來出售的,他們平時也都是粗茶淡飯,只有遇到大牲口意外病死的情況,牛仔們才能開開葷。
沒想到這一次胡志高竟然這麼大方。
「好兄弟,老哥果然沒有看錯你,人就是要大氣,才能有發展!你將來一定是咱們西部地區,首屈一指的人物。」胡志高的舉動,讓詹姆斯也忍不住豎起了大拇指。
就在這時,牧場外響起一陣急促的馬蹄聲。
「胡志高呢?死了嗎?」
一個清脆的悅耳的聲音,夾雜在馬蹄聲中傳進每個人的耳朵里,讓胡志高苦笑著搖了搖頭,讓詹姆斯露出意味深長的笑容。
片刻之後,一個騎著白馬的女人衝進牧場中。她年紀大概三十多歲,卻打扮的像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一樣,烏黑頭髮散披在身後,身上那件大紅旗袍把她的身材映襯得恰到好處,多一分則肥,少一份則瘦兩條白皙長腿從旗袍的開叉出伸出來,在陽光的照射下,恍人眼睛。
她那頭標誌性的火紅長發,和臉上深邃的輪廓表明了她的身份,這是一個在西部牧場土生土長的姑娘。
她的姓名是克麗絲,一個忠實的胡志高愛好者。
胡志高愛好者是西部牧場的一個特殊稱呼。在胡志高來到西木牧場後,憑藉獨特姣好的外貌,立刻受到了西部地區大姑娘,小媳婦的喜歡。她們騎著馬從上百公里外趕來,只為同胡志高說句話。並且個性奔放的她們還會使用各種手段誘惑胡志高,胡志高身為華夏好男人,怎麼可能被她們的美色誘惑。那些胡志高愛好者只能訕訕而歸,但是克麗絲這個女人不一樣,她是胡克牧場主胡可的女兒,生性倔強,從小在牧場裡說一不二,胡志高的拒絕讓她大為生氣,於是她提出要和胡志高比試槍法。
克麗絲自幼玩弄槍枝,使得一手好槍,可以百步穿楊,克麗絲本想用這種方法來提高自己在胡志高心中的地位,結果胡志高只是淡淡一笑,隨意抬手一槍,就命中了天空中翱翔的野鳥,這讓克麗絲驚訝得差一點合不攏嘴吧。當然,依照她的槍法也能做到這一點,但是像胡志高這種輕描淡就完成的,她還是做不到。
胡志高本想用這種方法讓克麗絲知難而退,誰知道克麗絲的態度一下子更加熱切起來。她本來只是覺得胡志高長得很有男人味道才前來騷擾,現在她覺得胡志高就是自己一輩子的歸宿。
回到牧場後,克麗絲暗暗發誓,此生非胡志高不嫁。這一次聽說胡志高牧場突然遭遇野狼襲擊,克麗絲不顧老胡克的反對,連夜召集牛仔們前來支援。
現在看到胡志高好端端站在那裡,在看到牧場的牆壁上掛著野狼皮,地面上擺著野狼肉,她覺得自己快抑制不住內心激動的情緒,一雙大眼睛中,兩汪清泉快溢出來了。
胡志高看到她這幅模樣,不由後退一步,這些西部地區女人的性格十分粗獷,說不定會撲上來。
好在這時,麗薩端著茶杯從屋內出來,剛好看到克麗絲滿臉通紅,雙眼放光的樣子,頓時明白她的心思。對於這個女人麗薩頗為無奈,那是恨不得也喜歡不起來。克麗絲本性不壞,並且因為性格率直,喜歡幫助人,在西部牧場頗有名氣。要怪只能怪胡志高太過有吸引力。不過又有哪個女人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吸引力呢?
麗薩長嘆一口氣,悄悄走到胡志高面前,把杯子遞給他:「志高,我泡了你最喜歡喝的西湖龍井,清晨天涼,你昨天晚上又勞累了一夜,喝杯熱茶去去寒。」
克麗絲看到麗薩走出來的時候,神情頓時黯淡下來,一雙大眼睛不由的向地面上看去,就好像碎石黃土地上生長著一朵花兒般。
她因為對胡志高有感情,覺得對不起麗薩。
事實上,克麗絲和麗薩是一對好朋友,在西部牧場,她們的年紀差不多大小,並且都是牧場主的女兒,從小沒少在一起玩,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等到大一點,克麗絲開始忙於接手胡克牧場,而麗薩則遠渡重洋,前往華夏去學習,兩人這才算分開。後來,克麗絲聽說麗薩找了一個華夏人當男朋友,心中還想當恥笑克麗絲,因為在北美洲人看來,華夏人身材矮小,並且沒那麼強壯,壓根不適合當對象。但是看到胡志高,她頓時羨慕起麗薩來。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知道了胡志高是好友的丈夫,一定會掐掉心思,小心的躲避。但克麗絲並不是一般人,她生性霸道,任何好東西都想霸到自己手裡,自然不會想讓。
麗薩在克麗絲複雜的心情中,緩緩走到她面前:「克麗絲,沒想到你這麼關心我這個好姐妹,我實在太感動了。晚上有全狼宴,今天你就留在這裡吧。我讓志高給你安排一個好位子。」
說著,她扭過頭,意味深長地看向胡志高:「志高,克麗絲可是我最好的妹子,你一定要好好招待,要不然我繞不過你。」
看著麗薩那股掩飾不住的醋勁,胡志高無奈的撓了撓頭,只能答應下來。
麗薩這番話就像一把尖刀扎到了克麗絲心中,讓她想反駁,卻沒有辦法反駁,畢竟胡志高是人家麗薩的丈夫,雖然在西部地區,男女關係比較混亂,一些有本事的男人同時擁有好幾個女人,甚至住在一起,但是那都無法擺到明面上。
克麗絲眼睛一轉,笑了笑:「麗薩,我看你的身材還是那麼好,是不是還沒有懷孕啊,你和志高結婚可是有好幾年了,遲遲不懷孕,也不是個辦法。我在新約市有一個叔叔是婦產科專家,專門治療不孕不育,要不然我過幾天帶著你去看一看。」
克麗絲是一個相當聰明的女孩子,她知道麗薩和胡志高之間的關係相當好,一般情況下,幾乎無法破壞。但是他們也有煩心的事情,那就是遲遲沒有後代,特別是胡志高還是華夏人。克麗絲自從喜歡上胡志高后,專門研究過華夏人的性格,知道對於華夏來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百十年前,如果沒有後代,不但會被人戳脊梁骨,就連死後也無法葬入祖墳。
克麗絲的話讓麗薩臉色頓時煞白,這已經不是尖刀了,而是迫擊炮。麗薩在轟轟炮聲中,被炸得連渣滓都不剩。
她當時就想發火,雖然克麗絲是胡克牧場的女兒,她也不害怕。
過分了.這實在太過分了!
胡志高聽到克麗絲的話,眉頭頓時擰成疙瘩,他原本對這個女孩沒有意見,只當她是一個調皮的小妹妹,但是現在這個小妹妹竟然惡意挑釁自己的妻子,那就不能忍了!
胡志高把茶杯遞給旁邊的牛仔,然後慢步來到克麗絲面前,冷著臉說道:「克麗絲,你帶著這麼多人,來救援我們,我實在感激不盡,但是如果你再對我夫人這麼出言不遜,那麼就請你回去!」
這句話讓克麗絲心生怒火,從小到大,還從來沒有人敢這麼跟她說話,連老胡克都不行。
如果在以往,克麗絲受到這種屈辱,肯定已經掉頭就走了,但是今天不行。
胡志高雖然戰勝了野狼,也一定受到了驚嚇,她要留下來照顧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