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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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4章

  胡志高看著麗薩自信的樣子,嘴角抽搐兩下,猶豫了一小會,最終還是拿起筷子,夾起一塊黑炭放進口中。

  仔細品味後,在糊焦的味道後,他感覺到一絲苦澀的肉香。

  哎吆,這是牛排。

  真是看不出來啊!

  胡志高又從另外一個盤子裡,夾出一塊黑炭放進口中。

  呵,這是黑炭?

  不.應該是芹菜。

  胡志高在尚未完全焦黑的地方,發現一點青色。

  旁邊,麗薩滿懷期盼的問道:「志高,味道咋樣?」

  咋樣差點要了俺的小命。

  胡志高說出了這一輩子最後悔的話:「味道.不錯,有點媽媽的味道。」

  「真的嗎?」

  「哇哈哈哈,廚師班的那個大頭廚師,說我一輩子都不能做出華夏菜,我終於用實力證明了自己!」

  「我真是一個廚藝天才!」

  麗薩高興得差點蹦起來,嘴巴合不攏。

  她高興了一會,笑道:「既然好吃,那你就把這些菜全吃了吧!」

  「還有,以後你就不要泡方便麵吃了,我每天都給你炒這種菜吃。」

  胡志高看著盤子裡黑乎乎的玩意,心頭一萬頭草擬馬奔騰而過。

  我.我.我的嘴巴,為啥這麼賤!

  當然,麗薩只是在開玩笑,她並不是傻子,她在做好菜後,已經品嘗過了。

  從此之後,麗薩每次都趁著胡志高外出的時候,在家裡偷偷做菜,做好的菜,只要是像黑炭,她就倒入垃圾桶中,如果品相好一點,她會夾起來嘗一嘗,味道不對,還是倒進垃圾桶中。

  麗薩已經暗自下定決心,一定要讓胡志高吃到正宗的家鄉菜,經過一百多次嘗試,浪費了十多頭牛,麗薩終於掌握糖醋排骨這道家常菜的真諦。

  那就是糖只用放一點點,不要把一盆子蜂蜜澆上去。

  面對這種最像糖醋排骨的糖醋排骨,胡志高大快朵頤,不一會就把所有的糖醋排骨都吞進了肚子裡,滿意的打了一個飽嗝。

  「謝謝你,麗薩。」

  「不用,咱們是夫妻,你們華夏有一句老話說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既然嫁給了你,就應該全心全意照顧你。」

  麗薩低著頭,羞澀爬上白皙面頰,扭捏地哼嚀一聲。

  她這幅樣子,讓胡志高看得心生憐惜,不過,該交代的事情還是要交代。

  雖然按照申屠志學提供的零號計劃行動方案,這一次行動,他們只負責搗毀印表機,並不會同任何人交火,也不會有任何危險。

  但是胡志高明白,在這個世界上,不存在任何萬無一失的事情。他應該提前把事情安排好,萬一出了事情,也好有讓麗薩不至於太過傷心。

  「麗薩,你過來坐。」胡志高拉開身旁的椅子,拍了拍。

  麗薩正準備把菜盤子拿到廚房內洗漱,她看到胡志高把糖醋排骨吃得一乾二淨,心裡美滋滋。

  聽到胡志高的話,麗薩愣了一下,本想先刷盤子,但是看到胡志高臉上充滿嚴肅,她連忙放下盤子,走到胡志高身邊,坐下來。

  「志高,出什麼事情了,你的表情怎麼這麼不自然。」

  胡志高起身倒了兩杯茶。

  在平時,牧場裡的人都喝咖啡,胡志高來了之後,麗薩看到胡志高喝不慣咖啡,才專門從隔壁大城市的茶葉店裡買來了西湖龍井,由於華夏茶葉現在由於質量很好,深受國外人民喜歡,所以這茶葉的價格可不便宜,一萬多塊錢一克。

  饒是胡志高已經是億萬富翁,依然只是小心的捏了兩小捏茶葉放在茶杯里,然後拎起熱水壺倒開水。開水衝進茶杯里,茶葉螺旋上升,碧綠枝葉舒展,看起來煞是好看。西湖龍井不愧為國際名茶,不到一刻鐘,空氣中就瀰漫著茶葉的清香氣息,讓人心曠神怡。

  看到胡志高小心地幫自己準備茶水,麗薩心中一暖,很是感動。當年她主動追求胡志高,被所有親戚朋友阻攔,他們的理由都是華夏男人沒有國外男人那麼強壯,以後不會幸福,但是麗薩知道,華夏人十分顧家,並且很疼愛妻子,不會像那些外國男人一樣,只要一喝醉酒,就打老婆孩子。結了婚後,胡志高的表現果然沒有讓麗薩失望,他雖然每天都要處理牧場裡的事情,但是回到家,第一時間就會照顧麗薩,麗薩感到幸福極了,那些曾經阻攔兩人的親戚朋友也後悔極了。他們紛紛詢問麗薩,胡志高還有沒有適齡的親戚朋友。


  麗薩拿起茶杯,輕抿一口綠茶,略帶苦澀的茶水,浸濕小舌頭,苦澀過後,是回味無窮的甘甜,就像華夏人一樣,看著很平常,在相處久了,才知道他們的好處。

  胡志高也抱著茶杯,輕抿幾口,含情脈脈的看著麗薩。

  空氣中瀰漫著柔情。

  四目相對許久,胡志高咬了咬牙,鼓起勇氣,說道:「麗薩.」

  「砰!」

  突然,別墅大門被人狠狠撞開,一個身穿牛仔服的工人踉蹌地衝進來,他臉上掛滿恐慌,袖子似乎被利器劃破,露出一道鮮血直流的長長傷口。

  他直接衝到胡志高面前,聲音悽慘地喊道:「老闆,大事不好了,在牧場的東邊,聚集了一大批野狼,正衝著我們這邊來了。」

  「剛才,我在野外采蘑菇,為明天的晚餐做準備,一不小心被野狼襲擊,好在我很機警,這才逃得一條小命。」

  鮮血順著他的胳膊流淌下來,滴落在地板上,滴落到胡志高的心頭。

  胡志高仔細一看,發現這人正是負責餵養大牲畜的邁克。

  他連忙起身,把邁克攙扶起來,焦急的問道:「邁克,到底有多少匹野狼?」

  也難怪胡志高會如此焦灼,在以往,從荒漠中溜出來的野狼,一般只有三五隻,就這樣已經給牧場造成了不小的危害。這一次竟然有一大批,如果不小心對付的話,牧場可能會全軍覆沒。現在已經接近冬季,荒漠裡的小動物大多冬眠了,這些野狼一定是忍受不了飢餓才跑出來襲擊牧場的。

  邁克此時已經面色蒼白,瞳孔收縮,他顫聲回答道:「看不清楚,不過烏黑烏黑的一大片,估計有上千隻吧。」

  上千隻!!

  胡志高心中一顫,立刻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荒漠野狼不是正常的野狼,它們每一隻都有小牛犢子那麼大,牙齒鋒利似匕首,爪子可以輕易洞穿皮卡車的鐵皮。並且,它們還有一定的智慧,會採用各種戰術襲擊牧場,平時一般只有十多隻野狼,都能讓牧場狼狽不堪,這一次竟然來了一千多隻,胡志高知道大事不好。

  這時,麗薩也站起身來,她從房間裡取出消毒藥水和繃帶,衝到邁克面前,連忙為邁克包紮傷口,邁克的手臂上皮肉外翻,血肉模糊,看上去很滲人,麗薩卻臉色不變,手不顫抖地,快速包紮。對於一個在西部牧場長大的女孩子,這種場面她已經見多了。

  麗薩包紮好,抬起頭笑道:「志高,你快去應付那些野狼吧,我照顧邁克。」

  「好!」

  胡志高也知道時間緊迫,說著就向門外走去,可是腳剛踏上門外的青石板,胡志高就回過頭來,笑道:「麗薩,等我回來!」

  「嗯嗯!」麗薩臉上爬滿羞澀,哼嚀著重重點頭。

  胡志高來到外面,率先跑向警戒室。

  警戒室距離別墅只有不到五百米,是胡志高來到牧場後,根據從墨子科技學到的經驗,建立的。裡面放置有各種武器,還有何外界聯絡的衛星電話,已經警戒按鈕。

  警戒室的門並沒有上鎖,而是用一根鐵絲串著,看上起很破,但是卻很實用。

  胡志高飛踢一腳,就把門踹開了。

  然後,他拿起掛在牆上的衛星電話,飛快按下一個號碼。這個號碼是虛擬號碼,同時和附近十二座牧場連在一起。現在北美洲局勢混亂,牧場遇到事情,只能自救。

  電話很快接通。

  胡志高迫不及待的喊道:「志高大牧場遇襲,緊急代碼999,請求支援!!」

  電話內傳來十多個聲音:

  「露西牧場收到,馬上組織人支援,預計兩個小時後抵達。」

  「古斯曼牧場收到,連夜召集人馬,估計要三個小時才能來到。」

  「別克牧場已經清楚,馬上準備!明天上午十點前抵達。」

  「古卡斯牧場收到,現在組織,預計明天下午抵達。」

  在北美洲西部,相近的農場為了抵禦狼災,會聯合起來,一旦發現有野狼入侵,收到警報的其牧場會派遣全副武裝的牛仔趕過來支援,但是由於北美洲西部地廣人稀,牧場之間的距離往往能達到數百公里,所以等支援來到時,黃瓜菜都涼了。

  胡志高知道這一點,所以他在放下電話的同時,又按動了桌子上的那顆紅色按鈕。

  矗立在牧場別墅中央的一根高達二十米的電線桿子上,掛著一台高音喇叭,隨著按鈕的按下,高音喇叭發出刺耳的警報聲,劃破寂靜夜空。同時,牧場別墅周圍的欄杆上,懸掛著的探照燈明亮起來,雪白燈光碟機散黑暗。


  那些在工棚里休息的牛仔們,聽到警報聲,從沉睡中驚醒過來,他們對視一眼,臉上都是恐懼。因為按照牧場約定成俗的習慣,一般情況根本不會啟動高音喇叭,一旦喇叭啟動,那麼必然說明出現了緊急狀況,而除了盜馬賊來襲,就是野狼群入侵。在這個季節,大牲畜都不適合售賣,所以盜馬賊絕對不會光顧農場,那麼只剩下一種可能性了。

  野狼!!野狼!!

  凡是在牧場工作過的人們都曾經面對過野狼,知道它們的爪子和牙齒是多麼可怕。

  牛仔們膽顫心驚著,穿上衣服和褲子,然後順手取下武器架子上的短槍。沒錯,在牧場,所有人都會攜帶一把短槍。這裡民風彪悍,能動手的事情,絕對不動嘴,每年死在槍口下的人不在少數。

  「上帝保佑,不要是野狼來襲,十年前那一次襲擊,牧場死亡了二十多人,殘疾了十幾人。」一個臉上鐫刻滿皺紋,頭髮花白的老牛仔跪倒在地上,大聲祈禱。

  「克里斯大叔,你現在祈求上帝也沒用,他老人家很忙,顧不得咱們這些信徒。」

  旁邊的牛仔看到他這樣做,鄙視地撇了撇嘴。因為在北美洲西部,氣候條件惡劣,人們生活艱難,每個人都要竭盡全力才能活下去,他們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槍枝,對那個高高在上的上帝充滿了不屑。也只有克里斯大叔這樣,上了年紀的人,才會把上帝掛在嘴邊。

  牛仔們不再理會克里斯大叔,拿著武器跑出工棚,看到明亮的燈光中,胡志明手持來復槍,站在高台上。

  對於胡志明,牛仔們充滿了欽佩。

  剛開始胡志明來的時候,胡志明瘦弱的身體,和臉上經常掛著的靦腆笑容,讓他們認為胡志明只是一個普通的華夏小子。

  在他們的印象中,華夏人生性純善,不善於和人爭鬥,即使有一些功夫高手,也不喜歡使用槍枝。

  但是胡志明卻讓他們這種固執的偏見,一下子得到改變。

  胡志明第一次拿著來復槍,在眾人嘲笑的目光中,瞄準標靶。輕輕扣動扳機。

  「砰!」

  來福槍口冒出火光,然後是一陣淡藍色煙霧,而對面的標靶瞬間支離破碎。

  這樣牛仔們大吃一驚,因為來復槍作為威力強大的近戰武器,遠距離的精準攻擊很差,而胡志明竟然能一槍擊倒一百多米外的標靶。

  這可以說是一個奇蹟了,至少那些牛仔們自認無法做到。

  更讓牛仔們吃驚的是,胡志明天生大膽。

  他可以在深夜,騎著馬,拿著來復槍,在野狼的嚎叫聲中,深入荒漠。

  要知道,荒漠中除了野狼外,地面上還遍布蜈蚣蜘蛛等毒蟲。

  只要被這些毒蟲咬中,如果得不到及時治療,說不定會一命嗚呼。

  在牧場裡,只有一些沒有大腦的亡命之徒敢這樣干,但是胡志明明顯不是亡命之徒,他的腦子靈活著呢。

  看到牛仔們都走了出來,胡志明大吼一聲:「根據匯報,現在有一大批野狼正衝著我們這邊襲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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