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番外:原主(歲月靜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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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小青提供的線索,那個副廚師長很快就被逮捕歸案。

  經過嚴密的審訊,這位副廚師長交代自己離異多年,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女朋友。

  兩年前小紅進了這家飯店,他就看上了這位性格爽朗,又有美貌的姑娘。

  試著討好過她,可小紅卻對他不屑一顧,甚至說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這更加激起了他的征服心,但考慮到自己的面子問題,他追求小紅一直是私下裡進行的。

  飯店裡的同事,包括老闆誰都不知道。

  他以為這個秘密沒人知道,卻不想,原來被小青無意中看在了眼裡。

  副廚師長承認,自己是追求小紅不成起的殺心。

  「既然你追求了她兩年,她一直都不答應你,為何到現在才想起來殺人?」

  副廚師長一臉的懊惱。

  「喝酒誤事呀,那天我喝了點酒,又跑去糾纏小紅,小紅把我大罵了一頓,並且咬牙切齒的說,哪怕所有男子都死光了,也不會看上我的。」

  「好這話可是你說的,我一生氣就把小刀掏了出來,誰知道她一點都不怕,還用十分刻薄的語氣奚落我。」

  「我一時酒精上頭,血氣上涌,就……」

  那副廚師長一個勁的說自己該死,當然這所謂的後悔裡邊有幾分是真實的,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那把小刀呢?現在在何處?」

  「就藏在我宿舍的床鋪底下。」

  副廚師長帶著警察去自己的宿舍,找到了那把兇器。

  然而指紋比對環節卻出了問題,小紅脖子上留下的那對指紋,根本不是這位副廚師長的。

  並且這位副廚師長交代,自己只戳了她幾刀,根本沒用手掐過對方的脖子。

  所以這起案子,應該是個案中案,兇手不止一人,還有另外一個。

  又經過了一番調查,最後疑點還是落在這個健身教練的身上。

  小丁查到這個健身教練曾經網購過指模。

  所以如果他是兇手的話,留下的指紋不是他自己的,也就解釋得通了。

  唐傑迅速帶人把這健身教練帶進了審訊室。

  一開始這個健身教練拒不承認。

  路嫚琳拿出他們查到的資料。

  「據我們所知,你在做健身教練期間,經常在健身房勾搭女學員,有好幾個學員都與你有曖昧關係。

  做健身教練雖然工資還過得去,但是卻不夠你,給這個送花給那個買禮物的。」

  「所以這些年其實都是小紅在拿工資養著你,上次你跟我們說的什麼分手之類的都是假的。」

  「事實上是小紅抓到了你在外面亂來的把柄,跟你提出分手,你不願意一直在糾纏著她。」

  「你們胡說有什麼證據?」

  路嫚琳笑了笑,「沒有證據,我們會把你請到這裡來嗎?」

  一番攻心術下來,這個健身教練終於低頭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正如路嫚琳所說,他一直接受著小紅的供養,小紅不僅每個月吃喝拉撒的供養著他,他還經常從小紅那裡騙點錢,偽裝成高富帥去討好那些學員。

  被小紅髮現之後,賭咒發誓說不會再有下次了,讓小紅相信他一次。

  小紅相信了他的花言巧語,原諒了他,哪知不過一個月,小紅逛商場就碰到他,帶著別的女人在商場裡買項鍊。

  小紅提出分手這次是鐵了心的,自己還靠小紅養著,怎麼可以斷了這生活來源。

  於是他就經常的去糾纏小紅,那天他去到小紅那裡,發現小紅躺在血泊中,小紅奄奄一息的向他求救。

  那知這個喪心病狂的傢伙,不但沒有送他去醫院,反而趁火打劫趁機要挾上了小紅,躺在地上氣不過的小紅罵他狼心狗肺……

  總之罵的很難聽,這個健身教練一氣之下就起了歹心。

  小紅的銀行卡密碼他都知道,哪怕殺了小紅,他都能拿到卡里的那些錢。

  小紅不知道這個健身教練男友,已經對自己動了殺心,還在那裡罵罵咧咧,正好白天買了手膜,寄到了小紅這裡,他就帶上手膜,把小紅給掐死了。


  然後迅速逃離現場,跑到燒烤攤點了一些串串,並且打電話請了幾個同事出來吃燒烤,偽裝了自己不在場的證據,希望以此來逃過法律的制裁。

  終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被警方通過蛛絲馬跡抽絲剝繭,把他抓了進來。

  這位健身教練左思右想都不知道自己哪裡出了紕漏,他不甘心的問路嫚琳,「我到底哪裡做錯了?」

  路嫚琳笑了笑,其實這人最大的錯誤就是沒有錯,在小紅這件案子裡,這位健身教練表現的太完美了。

  他所說的話就像背過的台詞一般,完美的無懈可擊。

  越是完美,越是無限可擊,越讓人覺得可疑。

  案子告破,小丁就嚷嚷著讓唐隊請他們吃火鍋,這可是唐隊早就答應他們的,案子破了可不許開空頭支票。

  唐傑說話算話,下班之後一行人就走進了火鍋店,點那個麻辣鴛鴦鍋。

  在吃飯的過程中,路嫚琳驚訝的發現,這個人的口味跟自己還蠻像的,兩人都不愛吃豬腦花。

  吃過飯,唐傑又將小丁和路嫚琳各自送到了樓下。

  因為就他們兩個沒車。

  將路嫚琳送到樓下時,正碰上路媽媽下來扔垃圾,看見一個帥哥將自家閨女送了回來,雙眼頓時賊亮。

  站在樓梯口寒暄了幾句,路媽媽就熱情的邀請人家上樓喝茶。

  唐傑非常禮貌的給婉拒了,母女倆一起上樓,回家之後路媽媽就拉著路曼琳八卦這個小伙子是誰?

  路嫚琳告訴她是單位的同事。

  路媽媽卻不再相信,說什麼同事這麼好,下班送你到家門口?

  並且饒有興趣的問小伙子家住哪裡?有沒有女朋友?

  路嫚琳不免好笑,「老媽你幹啥呢?調查戶口啊?我才去單位上班幾天,我哪知道人家有沒有女朋友,家住哪裡?」

  路媽媽拍拍自己的腦袋,「說的也是啊,是我著急了!」

  不過路媽媽又說了,「這個小伙子不錯,如果沒有女朋友,你可一定要抓緊呀!」

  路嫚琳頭上的黑線直掉,這哪跟哪呀?怎麼她就要抓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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