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移民朝鮮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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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3章 移民朝鮮詔

  「鏘鏘鏘鏘鏘鏘鏘!!!」

  「來來都過來來,靠近些!」

  路布置下,一名青年小吏用力敲打著手中的銅鑼,一邊不忘招呼路過的新人上前。

  待露布周圍,盡被老幼婦孺圍成一圈,那小吏才放下手中銅鑼,對身旁的文士諂媚一笑。

  便見文士淺笑著拱手一回禮,方才側過身,又對圍觀百姓環一拱手。

  「諸位。」

  「陛下詔諭:朝鮮新服,需移民實邊;凡漢之民,爵公士及上、戶農籍者,皆可至當地縣衙,報以名諱、戶瀆······」

  不等文士第一句話道出口,圍觀百姓便紛紛神情一緊,作勢就要四散而去。

  即便是先前那小吏出身何止,眾人面上神色也絲毫沒有動搖。

  ——對於關中,乃至於全天下的平民百姓而言,移民實邊,早就不是什麼新鮮話題了。

  早在始皇嬴政掃滅六國、一統天下之後,移民實邊,便已經成為了大秦王朝的國策。

  大秦一統天下前一年,也就是秦始皇二十五年,由秦關中兵所組成的征南大軍五十萬,便在主帥屠睢的率領下,第一次跨過了五嶺。

  雖然戰事初期不力,主帥屠睢也戰死沙場,但秦廷卻並沒有放棄南方,而是改以任囂為主帥、趙佗為副手,繼續攻打嶺南。

  在長達八年的連續征討之後,始皇帝三十三年,始皇嬴政終於完成平定嶺南的大業;整個嶺南由此劃入了秦朝的版圖。

  而從嶺南平定的始皇帝三十三年,一直到嬴政駕崩沙丘的始皇帝三十七年,這長達四年的時間裡,一直有源源不斷的平民百姓,從天下各地強制性遷往嶺南。

  其中,單是因秦龍川令趙佗上奏,而遷往龍川縣一帶的第一批移民,便有足足十數萬戶,足足五十萬人之多······

  在南方,是『移民實邊以壯嶺南』,在北方,更是一段令人難以直面的血淚。

  ——秦長城!

  為了構築起那條接連燕、趙等戰國長城,最終形成一條長達數余里的秦長城,無數的平民百姓,或者說是『故六國之民』,被強制徵發往北方,參與長城的修築工作。

  當然,秦的『移民實邊』,也不單是南方的嶺南,以及北方的長城。

  在西南夷,秦廷也曾短暫嘗試過修建一條秦直道,雖然最終,礙於當地複雜的地理環境、惡劣的交通條件而作罷,但不甘心完全放棄的始皇嬴政,還是下令在那片蠻荒之土,留下一條極具嬴秦特色的『五尺道』。

  南方百越、北方長城,再加上西南夷的『五尺道』,以及遍布天下各地,縱橫交錯,甚至鋪至長城之外的秦直道······

  只能說,秦二世而亡,跟趙高李斯,幾乎是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在這個世代,無論是道路還是長城,可都是極度依賴人力的工程!

  為了將秦直道鋪滿整個已知世界,秦廷徵發徭役的範圍,甚至已經從『故六國之民』,延伸到了關中的老秦人!

  國家基建工作本就繁雜、沉重,再加上貪官污吏在中間撈點好處,那天下群起而方,就連老秦人都拋棄嬴氏,顯然就是必然發生的事了。

  ——你老嬴家奮六世之餘烈,俺們老百姓,可也沒少出力啊?

  結果天下一統了,你老嬴家不想著讓俺們過上好日子,還想拿俺們的命,去填什麼直道、長城?

  我可去你mua的吧!

  誒那個誰,是叫劉邦對吧?

  對就伱,過來一下,有事兒跟你商量······

  就這樣,享國五百餘近六百年的嬴秦社稷,便隨著三世子嬰一起,被天下人在咸陽市腰斬棄市。

  而先入咸陽,與民約法三章,約束部下『秋毫不犯』的劉邦,便也自此得了關中人心,最終,得以鼎立漢祚。

  既然秦的滅亡,是因為天下人,包括關中老秦人因嬴秦繁雜的勞役、稅賦而不堪重負,漢室的鼎立,又是因為太祖高皇帝『約法三章』『秋毫不犯』,那後來的一切,也就是水到渠成。

  ——與秦廷的高壓政策截然相反,幾乎是在繼皇帝位的第一天,劉邦便為漢室定下國策:輕徭薄稅,與民更始,使天下休養生息。

  緊隨其後的,就是丞相蕭何在《秦法》的基礎上,縫縫補補出了一篇大致相同,卻又更加人性化、更具人情味的《漢律》。


  而《秦法》與《漢律》最大的詫異,便是不同於《秦法》之上動輒『連坐』『族誅』的暴戾,《漢律》之中,卻更多帶上了『罰金』『降爵』等更溫和的詞彙。

  這一點,便尤其體現在關於勞役、兵役徵召方面。

  在《秦法》之中,無論勞役或是兵役,都是如後世的思密達一般,數以強制性;

  倒也不是說,《秦法》要求每一個人都要當兵,而是當某人被指定為『兵丁』之時,被指定人必須應召,沒有絲毫轉換的餘地。

  如果不應召,結果也和後世的思密達一樣——以叛國論處;

  至於懲罰,更是駭人聽聞的『族誅』『連坐』配套來,親戚、鄰居都死光。

  歷史上,也有與之相關的按理,在後世聞名遐邇。

  第一例,自是陳勝、吳廣應召,以『戍卒』的身份前往戍守漁陽,途中因道路毀阻而耽誤了時限,只得奮起反抗,掀起了那場垂名青史的大澤鄉起義;

  至於第二例,則是漢太祖高皇帝劉邦,從『秦泗水亭長』到『草寇』的轉變過程。

  ——與天下絕大多數郡縣一樣,當時的沛縣,也同樣被秦廷安排徵召勞役,送往驪山,修建秦始皇陵。

  而身為沛縣主吏掾的蕭何,便將押送勞役的艱巨任務,交到了自己的老熟人:泗水亭長劉邦手中。

  蕭何派遣,劉邦不疑有他,自是率領一眾勞役,踏上了前往咸陽的遠途。

  不料隊伍之中,有幾人聽說『勞役離鄉,有去無回』的傳聞,便在出發當夜趁夜逃走!

  而在《秦法》的相關規定中,勞役隊伍有人私逃,需要整個隊伍連坐······

  無奈之下,劉邦也只能放棄前往關中的打算,將剩下的召集在一起說:有人溜了,我們現在就算按時抵達,也都要連坐受死,與其這樣,還不如各自散去,某條生路吧。

  然後,便是沛公宿醉,而後夜斬白蛇,落草為寇,直至始皇駕崩,天下大亂······

  從這兩件事當中,就不難得出結論:對於兵役、勞役,《秦法》的規定多麼嚴苛,『連坐』一詞在《秦法》中出現的頻率,又是多麼的高。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蕭何在擬定《漢律》之時,顯然深刻吸取了『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和『沛公釋囚落草為寇』的教訓;

  在關於兵役、勞役的規定中,蕭何不著痕跡的將《秦法》中的『務必』『連坐』等次,依次做了修改。

  ——按照漢律的規定,兵役、勞役,都按照抽籤的方式,由縣級單位以『戶』為單位抽取;

  被抽到的家庭,需要派出一名十七歲以上的壯年男子,參與到具體的工作當中。

  而與《秦法》中的強制要求不同,《漢律》之中,為『受召者不願服役』的情況開了個口子。

  ——不願意服役者,可以出錢僱傭他人代替自己,或是直接繳納僱傭金,由當地官府僱傭其他人。

  雖然大多數情況下,受召百姓還是會親自服役,但也終歸是出於『省筆錢』的考慮;

  比起《秦法》中的『必須去!不去就是死!』,《漢律》中『不想去可以交錢』,以及『實在抽不出人,也可以下一次再去』的人情味,顯然是讓人舒服了不少。

  再者,如此人性化的規定,也給了百姓更多的選擇空間。

  比如勞役,如果是道路維護、渠道疏通這樣輕鬆的工作,百姓自然可以親自去,好給家裡省比錢;

  可若是城池、陵寢建造之類的高危工作,百姓也樂得出錢僱傭其他人,好避開『家破人亡』的風險。

  至於什麼人會被百姓僱傭,去參加危險性更高的勞役?

  ——有錢人家的奴僕,養來就是幹這個的!

  不同於絕大多數封建政權:漢室徵發勞力參與基建工作,並不是完全無償的~

  每日一餐、五錢,幾乎是天下各地的『最低標準』。

  這樣的標準,對於百姓而言雖有些少得可憐,但對於有錢人家養的奴僕,卻是非常可觀了。

  ——奴隸嘛!

  ——老百姓才一天兩頓飯,而且才吃七成飽,奴隸一天能吃上一頓,已然是難得的好日子了!

  至於那五錢的『征役補貼』,以及百姓出的『僱傭金』,自然就進了奴隸主的口袋裡。


  這樣一來,國家得以完成基建目標,地方官府得以完成征役指標;

  老百姓得以避免高危工作,奴隸主平白得了一筆政府補貼、一筆僱傭金不說,還有人包奴隸的吃住!

  可謂是實實在在的四贏,你好我好大家好。

  而在這樣的政治、時代背景下,也就必然使的漢家百姓,對『勞役』天然帶有抗拒,以及抗拒的底氣。

  ——皇帝老子徵發勞役,都得問問俺們老百姓的意見,就算非要俺們去,俺們都能花錢請人!

  你一個千兒八百石的小官兒,還想強迫俺們?

  關門!

  請三老!

  連政府徵發勞役,百姓都有不去的底氣,『移民實邊』,那自是更不用提了。

  只要不是強制性徵發,那就絕對不會有人願意背井離鄉,拋家舍業,跑去那些鳥不拉屎的地方。

  至於強制徵發?

  ——你老劉家,這是江山坐的太舒服了?

  ——抬抬頭,瞅瞅!

  ——和長安隔著一條渭水,可就是驪山秦始皇陵!!!

  見眾人剛聽到『移民』二字,便做出一副轟然而散的態勢,那文士也不由得面色一苦。

  直到那小吏威逼利誘,又低三下四的將眾人又勸回來,文士才又強打起精神,看向面前,那一雙雙滿帶戒備,以及孤疑的目光。

  「諸位且莫急走,莫急走······」

  「陛下此詔,非強召民移居朝鮮,乃倡民自發而往。」

  「諸位縱不願往,亦可稍安勿躁,盡聞聖訓,再走不遲?」

  僵笑著道出一語,見眾人半信半疑的停下身,那文士才終是暗鬆一口氣,又一刻都不敢耽擱,趕忙解釋起露布之上,那封『移民實邊詔』的內容。

  「陛下言:朝鮮新服之所,地廣人稀,雖稍寒,然可耕之土極廣,河流山川密閉,且土甚肥!」

  「山林之間,年獸層出不窮,又無猛禽惡獸。」

  「故遷民朝鮮者,非實邊也,乃不忍如此沃土,為外蠻所居、有也······」

  文士洋洋灑灑一段話,卻根本沒有讓圍觀眾人提起興致,還是一副『你說完沒?我能走了不?』的冷漠表情。

  見此,文士也只得又一苦笑,繼續道:「陛下明詔以喏:凡願往朝鮮者,皆賜田二百畝!」

  「大畝!!!」

  「除田之外,另有磚屋一進,農院一處,又每百戶,賜耕牛一頭!」

  「更有甚者······」

  文士越說越激動,但圍觀眾人卻也終是再也按捺不住,神情冷淡的各自散開,三三兩兩朝各自家中方向散去。

  大田二百畝,一座磚屋、一處農院,再加『百戶一頭牛』······

  乍一聽,確實很有吸引力。

  但無論那文士說的再怎麼天花亂墜,也終究改編不了一個現實。

  ——這些東西,都要去了朝鮮,才能發到眾人手中;

  而華夏人刻入靈魂深處的鄉土情懷,卻使得每一個華夏人,但凡在家鄉能活的下去,就不可能願意遠走他鄉。

  當然,如果是長安、洛陽那樣的大都邑,亦或後世北上廣深那樣的大都市,倒也兩說。

  但即便是在後世,背井離鄉去西域、高原,也終究是大多數人所不願意的。

  無論發多少錢、發多少田,許諾多麼美好的未來,也都是一樣。

  見眾人散去,那文士只神情僵硬的低下頭,似是在反思自己的措辭,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至於一旁的小吏,更是朝眾人離去的方向癱跪在地,愣愣發神。

  ——縣令承諾:每有一人報名,賞賜二人每人十錢來著······

  就在文士、小吏都感到無比失望,盤算著明日要不要繼續守在露布下,給當地百姓解讀這封『移民朝鮮詔』時,不遠處的街交,卻悄然走出一道瘦弱的身影。

  鬼鬼祟祟的走上前,又似懂非懂的看了看露布,那青年終是壯起膽,輕輕拉了拉文士的衣袖。

  「吾,無田、宅,爵···爵公士······」

  「若往朝鮮,途中一應吃食、用度,吾亦無錢採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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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公士,秦漢二十級軍功勳爵第一級,即最低一級。

  比公士再低,就是『無爵』。

  什麼是無爵呢?

  要麼是還沒『始傅』,且沒分門別戶,還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未成年人,要麼,就是奴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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