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趕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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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了,弟弟,明天趕大集,你們去嗎?」大哥詢問林毅和英子:「馬上過年了,大集也是最熱鬧的,肯定很好玩,可以去轉轉。」

  林毅看了看英子,詢問英子想不想去。

  要是英子去的話,他就去。

  要是英子不去的話,他也懶得去湊這個熱鬧。

  說實話,見識過後世的繁華,林毅對八十年代的趕集不怎麼感興趣。

  雖然年前的大集,是一年內,最繁華的集市。

  只要有錢,便可以在大集上,買到過年需要用到的全部年貨。

  春節對聯,窗花,燈籠,日曆,南北的炒貨特產、乾貨、各種牛羊豬肉、冰鮮、水果等等。

  當然,自然少不了衣服等生活日用品。

  就是這個年代的審美都十分推崇花花綠綠的,尤其是在東北。

  厚實的軍大衣,各種花棉襖,便是這個年代的主流。

  「我以前去趕過大集,不過都是把家裡的一些獵物拿去賣了換錢,還沒有正兒八經的逛過集呢。」英子想了想說道。

  除了這些,她對趕大集倒是沒有什麼印象。

  「啊,我們趕集都會買一些吃的,什麼糖葫蘆,棉花糖,米糕,爆米花什麼的,英子,你趕集的時候,吃過這些嗎?」

  林毅詢問道。

  英子搖了搖頭。

  「我只吃過糖葫蘆,但那都是我小的時候了,我父母還在的時候.」

  從那以後,英子便不愛這些零食了。

  尤其是知道打獵,乃是冒著生命危險進山搏命,賺點錢屬實不易,英子便更不會亂花錢了。

  她這輩子吃過最甜的東西,便是林毅前陣子給她買的大白兔。

  還有這些天林毅送到家裡去的那些零食,這些讓英子十分感動。

  林毅握緊了英子的手:「沒事,以後有我,你想吃什麼,我都給你買。」

  「其實吧,我覺得能吃飽飯,衣服能穿暖,我就很知足了,哪裡奢求還能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啊,放在以前,那都是富家大小姐過的日子,我不是,我就是一個鄉下的丫頭。」英子看著林毅,甜甜一笑:「我現在過的日子,已經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了。」

  「好日子還在後頭呢,這才到哪啊。」林毅微微一笑。

  從兩個哥哥家裡串門回來,林毅和英子也做出了決定,那就是明天去趕集。

  見識一下八十年代的東北大集。

  回到家,雪蛤已經泡發了,可以煮了。

  清燉雪蛤很簡單,沒有啥難度。

  提前準備好所需的食材,將泡發好的雪蛤和薑片放入鍋中,加入清湯,用小火燉煮30分鐘左右。

  然後加入一些鹽調味,再煮5分鐘即可。

  一道簡簡單單的清燉雪蛤,就完成了。

  營養豐富,口感鮮美。

  除了清燉雪蛤,還可以將雪蛤與其他食材搭配,製作出各種口味的菜餚。

  柱子送來的這些雪蛤,還剩下不少,應該可以再烹飪兩次。

  林毅打算下次可以試試雪蛤燉雞、雪蛤燉排骨、雪蛤燉豆腐這些菜餚。

  英子這還是第一次品嘗清燉雪蛤。

  雪蛤的味道有點甜,帶有一些腥味,有點像雞肉味道。

  口感嫩滑、細膩,吃起來十分鮮美。

  「毅哥,這味道絕了。」英子眼前一亮,對這清燉雪蛤讚不絕口。

  不僅是英子,其餘人也都對林毅的廚藝那叫一個欽佩。

  雪蛤是高端食材不錯,但也要烹飪的好吃。

  林毅告訴了他們一個小訣竅,就是在烹飪雪蛤時,需要注意食材的搭配和火候的掌握。

  以保持雪蛤的鮮美口感和營養價值。

  其餘人.聽君一句話,如聽一句話。

  這說了跟沒有說,也沒有什麼區別啊。

  當然,廚藝本就是手上功夫,全是細節。

  同樣一道菜,哪怕用料完全一樣,不同的人做出來,可能味道都是差距懸殊。


  添加食材的順序不一樣,最後出來的口感也是會不一樣的。

  林毅跟家人們說了明天去趕集的事情。

  於是趕集的大軍壯大了。

  最後變成了全家出動。

  嗯,十分的奈斯。

  不過趕集嘛,人越多越熱鬧。

  八十年代的趕大集,基本上都是全家出動的。

  因為第二天要去趕集,所以這一天,大傢伙睡的都很早。

  第二天,林毅便趕著驢車,帶著眾人朝集市而去。

  一輛驢車不夠,柱子又去村里借了一輛。

  來到了集市上,眾人很快便被琳琅滿目的商品和攤位給吸引了目光。

  東北凍梨、萬物皆可凍的「糖葫蘆」、會「爆炸」的爆米花、血腸、金絲蛹等。

  甚至還有賣耗子藥的。

  賣耗子藥的小攤販,口才都是極好的,支棱起攤位,便滔滔不絕的說起了他自個編的順口溜:「同志們,聽我說,耗子危害真是多。上你的炕,爬你的床,咬壞你的「的確良」。吃你米,吃你豆,還吃你家老臘肉。耗子藥,不值錢,一包只值一毛錢,省吃一根小冰棍,少吸一支名牌煙,藥到屋頭保安全,所有耗子全完蛋,全!完!蛋!」

  聽的圍觀群眾哈哈大笑。

  這怕是最早的叫賣模式了。

  比什麼江南皮革廠可要早多了。

  這種賣貨模式,還是很有效果的,哪怕在幾十年後,都能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而今正是擺地攤的年代。

  李秀荷也去買了幾包耗子藥。

  耗子藥在這個年代也的確是剛需。

  東北這塊的老鼠,又肥又大,老是半夜出沒,咬壞了家裡不少的東西。

  林毅跟父母說了一聲,便帶著英子去別的地方溜達去了。

  幾人越好了飯點的時候,回到驢車集合,然後一起去吃午飯。

  英子和林毅牽著手,在集市上逛了起來。

  牽手是林毅提議的,理由也十分的合理,趕集的人太多,要是一個不注意,被人群給衝散了,很容易就找不到對方了。

  英子面對這樣的理由,也只好乖乖的交出了自己的小手。

  不過集市上的人也的確是多,人擠人,步子都邁不開。

  只能順著人流往前走。

  看到喜歡的東西,便停在那個攤位前,跟攤主搭話。

  不一會,林毅手裡便多了兩串糖葫蘆,遞給了英子一串。

  英子舔了一口,甜甜的,真好吃,是她童年時候的味道。(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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