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意外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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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豬飯,不僅是東北地區才有。

  幾乎全國各地都有。

  因為殺豬,對於每個地方的農村來說,都是一件大事。

  而且都是在年關將至的時候,殺年豬。

  殺豬一個人忙活不過來,便會請親朋好友來幫忙。

  既然喊了人幫忙,那總要設宴招待別人吧。

  於是殺豬飯便應運而生了。

  林毅打小的時候,便跟著他爺爺,蹭過不少的殺豬飯。

  每逢冬天的時候,總少不了吃好幾次殺豬菜。

  不過八十年代的殺豬飯,跟後世不太一樣。

  後世的殺豬飯,其實已經改良過了。

  八十年代,大部分家庭的生活條件,都很一般。

  所以殺豬飯,自然也就是意思一下。

  當然,就算是意思一下,相較於平時吃的飯菜,也已經是很豐盛了。

  正宗的農家殺豬菜,只有五道菜,涼菜,血腸,白肉帶瘦肉算一份,燴酸菜,再加個豬肝。

  林毅最喜歡吃的還是大雜燴。

  也可以叫做燴菜。

  由酸菜、血腸、肥瘦相間的豬肉組成,燉的特別香,用超巨大的一個大盆裝著。

  用鍋加熱,開胃下飯,香而不膩,回味無窮。

  這道菜在殺豬飯的時候,也是可以吃到的。

  約莫幾個小時後,村裡的屠戶到了。

  接下來,便沒有林毅什麼事了。

  殺豬飯是晚上,林毅和英子左右沒有什麼事情,便打算在就近的地方轉悠一下。

  打冬圍今天便宣告結束了,接下來到年後,他們可能都沒有機會進山了。

  「注意安全,不要走的太遠。」韓二爺對兩人說道。

  對於林毅帶英子出去玩,韓二爺自然是放心的。

  講真,林毅也就是打算到處溜溜。

  雖然說他們進山已經好幾天了,但對這片山林,林毅永遠都看不厭。

  像這樣進山的機會,真的越來越少了。

  加上如今還是冰天雪地。

  那就更難得了。

  「英子,你冷不冷,要是冷的話,你可以先回去,不用跟著我。」林毅對英子說道。

  可能是這些天,林毅飲用了空間井水的緣故,他如今的抗寒能力提高了不少。

  零下幾十度的天,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的影響。

  「不冷,毅哥,我也是打小在冰天雪地里,摸爬滾打長大的。」英子眨了眨眼睛:「這點對我來說,沒有什麼。」

  林毅點了點頭,也不再多說啥。

  然而就在這時,修羅在不遠處嗅了嗅,然後對林毅這邊叫了起來。

  狗子似乎在雪地里發現了什麼。

  林毅走過去一看,原來是修羅還有幾隻獵犬,在一個地方撒尿,結果尿到了一塊石頭上。

  「蠢狗,這有什麼好叫的?」林毅摸了摸修羅的狗頭,哭笑不得。

  然而修羅不樂意了,咬著林毅的褲腿,不讓林毅離開,搖晃著尾巴,拉著林毅回到了它拉尿的地方,示意林毅看它尿到的石頭。

  跟別的石頭有沒有不一樣的地方?

  林毅呃了一聲。

  修羅這是咋了?

  難道說這石頭有蹊蹺?

  最後還是英子發現了有些異常,因為她站的角度,恰好太陽光灑在石頭上,她無意間看到石頭的表面,有一些裸露在外的部位,居然是反光的。

  「毅哥,這石頭好像會發光,難道是什麼寶貝?」英子連忙提醒林毅。

  林毅於是蹲下身子,仔細查看起這塊石頭來。

  因為狗尿有不小的氣味,所以他只好捂著鼻子。

  感覺怪膈應的。

  英子從身後的背簍里,拿出了一個小鏟子,遞給林毅。

  林毅接過鏟子,拍了拍石頭。

  這下石頭表面脫落了一些石塊,底下露出了深黃色的物質。


  林毅看到這一幕,頓時眼前一亮,臥槽,還真是好東西。

  英子遞過來這個鏟子是軍工鏟,挺結實的。

  林毅直接拿著鏟子,挖了起來。

  沿著石頭周圍的雪,挖出了一個坑。

  底下是凍土,想挖開不容易。

  林毅費了好大的勁,才算是把這塊石頭給挖了出來。

  深埋在地底的石頭,也露出了它的真正廬山真面目。

  英子看到地上的石頭,徹底傻眼。

  這貌似壓根就不是石頭,而是一塊金子!

  林毅手裡的鏟子,啪嗒一聲,掉在了雪地里。

  「修羅,你立功了!」林毅都想抱著修羅轉一圈了。

  「毅哥,這是不是金子啊?但不對啊,金子的顏色,比這個黃。」英子有些好奇的詢問道。

  「但如果不是金子!石頭為什麼會是這個顏色?」英子有些納悶。

  林毅對英子微微一笑:「是也不是,準確來說,黃金是提純過的,而這個是金礦石,也可以叫它天然黃金,狗頭金。」

  英子聽到林毅的話,恍然,原來是狗頭金啊,那就可以理解了。

  這塊狗頭金,個頭不小,足足有幾十斤。

  林毅有些嫌棄上面的狗尿,拿到了旁邊的雪地里洗了洗。

  這才把它搬起來,放到一旁的空地上打量起來。

  英子此時也有些激動起來。

  「毅哥,你說,這塊狗頭金,能夠提煉出多少黃金來啊,你是不是發財了?」

  林毅微微一笑,拿狗頭金曲提煉黃金,那是蠢人的做法。

  要知道狗頭金,天然便是藝術品。

  要是那種造型奇特的狗頭金,價值更是比普通的黃金要珍貴無數倍。

  「這塊狗頭金我不打算買,自己留著。」林毅沒有回答英子的話,他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因為這玩意的價值,他其實也不是很清楚。

  而且現在的古董價值,還未完全的挖掘出來。

  賣錢的話,反而是最次的選擇。

  林毅完全可以放在空間裡,等幾十年後再出售。

  盛世古董,亂世黃金,狗頭金,似乎無論在哪個時代,都是香餑餑。

  無論是在過去,還是在將來,無論是在華夏,還是在國外,黃金都是硬通貨。

  基本上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把黃金儲備作為戰略物資。

  黃金等價於貨幣,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了。

  「英子,見者有份,這塊狗頭金我沒法跟你分享,因為的確我很喜歡,所以我收下了,作為交換,我給你一千塊,怎麼樣?」林毅對英子說道。

  英子連忙擺手:「毅哥,我不能要這錢,狗頭金是修羅發現的,跟我又沒有關係,你儘管拿去,我不要錢,也不會告訴別人的。」

  「不,一碼歸一碼,一千塊,就這麼定了,你要是不拿這錢,就是看不起我。」林毅拿出了一千塊,放在了英子的手心:「這錢,給你過年買幾身新衣服,穿的漂漂亮亮的。」

  「毅哥,我穿的漂漂亮亮的,你喜歡看嗎?」英子嬌羞的垂下眸子,不敢去看林毅。

  這應該是這個時代,純青少女能說出最大膽的情話了。

  面對著英子的表白,林毅的心跳也變得加速了起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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