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每個人都有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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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給作者寄東西,收了作者的回禮卻被當成是收受賄賂,最後被雜誌開除。

  鄭致和問過小鯢怨不怨那名女作者,小鯢搖頭: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

  韓琴是雜誌主編,性格又自來強勢,給雜誌供稿的作者們多有耳聞,違背韓主編的意願,以後還想不想在雜誌混啦?

  當形勢比人強時,很多人會放棄道德底線。

  能交一個道德底線特別高的朋友是幸運,不過大多數人都是會為了生活妥協的普通人,小鯢不拿高標準去要求別人,當法庭上再相見時,她是神情坦然,為韓琴作證的女作者卻低著頭不敢與小鯢的目光直視。

  鄭致和早已整理了證據和思路,將小鯢被開除的這事兒歸於韓琴的打擊報復。

  「職場霸凌,帶給我當事人非常大的精神傷害。」

  職場霸凌的因由,鄭致和講的清清楚楚,韓琴在蓉城談判失敗後把氣撒到了小鯢身上,調小鯢去做校對編輯,又對小鯢各種暗示,就是怕自己針對聞櫻的構陷會被小鯢揭穿。

  為了掩蓋一個錯誤,韓琴又開啟了另一個錯誤,竟誣陷小鯢收受賄賂,害得小鯢被開除!

  「這裡有錄音為證。」

  鄭致和提交這證據時,韓琴恨不得吞了小鯢。

  果然是白眼狼,是叛徒,連偷偷錄音的手法都和聞櫻一樣下作!

  小鯢大概能猜到韓琴的想法,面對韓琴要吃人的目光,小鯢面不改色:錄音怎麼啦,這是她和小魚的默契。

  韓琴的新律師姓白。

  白律師用眼神示意韓琴要冷靜。

  在法庭上不是比誰聲音大,胡攪蠻纏是不行的,一切都要以證據說話。

  鄭致和說韓琴職場霸凌,惡意構陷,白律師還能說小鯢早就吃裡扒外,泄露了韓琴可以給出的底價,導致韓琴談判失敗,亦造成了雜誌的重大損失。

  「原告倪思思在被雜誌社開除後,很快入職了蓉城出版集團,眾所周知,該集團的一些業務與我當事人所在的雜誌社存在利益衝突,原告的行為讓我當事人與暢銷書作者簽約失敗,也讓雜誌社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如果韓琴當時成功和聞櫻簽約,《少年偶像》現在為蓉城文藝出版社所賺的錢,本該屬於雜誌社才對。

  白律師拿到了《少年偶像》的銷售數據,上市一個多月就第二次加印40萬冊的暢銷書,已經涉及到了很大的利益,足以讓一些人背棄自己的職業道德!

  像倪思思這樣的員工,即便沒有爆出收受賄賂的醜聞,有了瀆職行為也該被開除。

  出賣上司談判的底價是瀆職,收受賄賂同樣違紀,說來說去就是倪思思人品不行。

  白律師沒有因為鄭致和年輕就輕視對手,他避過鄭致和,一直在圍剿小鯢。

  小鯢看上去挺老實的,比鄭致和好對付。

  白律師說小鯢是魯省人,失業後為什麼不選擇在省內找工作,而要千里迢迢去蓉城。

  「據我所知,原告在蓉城甚至川省都沒有親戚可以投靠,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姑娘背井離鄉去蓉城就業,她怎麼就確定自己一定會被錄用?是不是私底下存在某種交易,有人向她保證過什麼!」

  白律師的說法自然被鄭致和反駁:

  「人活著不能餓肚子,我的當事人都被雜誌社開除了,還不允許她再找工作?她能快速入職蓉城出版集團,靠的是合格的職業素養,就憑她一手發掘了一名暢銷書作家,行業內沒有哪家出版集團會拒絕她的簡歷!」

  白律師希望小鯢能自己回答這個問題。

  老實的小鯢用老實人的語氣反問白律師:「您去過蓉城嗎?」

  「出差去過幾次。」

  小鯢來了興趣,「那您覺得蓉城是一座什麼樣的城市?」

  白律師認真想了想,誠實道:「是生活節奏很慢的城市。」

  小鯢看了一眼韓琴,「我在《愛格》上班,一開始很愉快的,後來和韓主編共事久了,我的壓力越來越大,被雜誌開除後我就想換個城市換種生活,所以去了蓉城……這犯法嗎?」

  國家沒有哪條法律不許公民去外地工作!

  別說去外省,只要手續合法,去國外工作都行。

  小鯢說自己和韓琴共事壓力很大,這真是被韓琴職場霸凌啊。


  白律師被老實姑娘擺了一道,鄭致和差點笑出聲——不能笑,他是專業律師,受過專業訓練,不管多好笑都不能笑!

  白律師還想問小鯢,鄭致和提出了抗議。

  「這些問題和本場庭審無關!」

  韓琴和雜誌社要是懷疑小鯢吃裡扒外瀆職,就該另行起訴,今天的庭審小鯢才是原告!

  主動權又回到了鄭致和手裡。

  鄭致和提交了第二份證據。

  「收受賄賂一事是子虛烏有,我的當事人有保留票據的習慣。」

  鄭致和快樂極了,哪怕是在法庭上,也忍不住再次向小鯢投去讚賞的眼神。

  小鯢是個溫柔細緻的人,做事非常有條理,她有個習慣就是保留各種票據——寄給女作者阿膠糕是小鯢入職不久的事,一個新編輯的工資不高,購買阿膠糕是一筆不小的消費,這樣的花銷的票據小鯢留下了不是要等著誰報帳,是規劃自己的生活開銷。

  「她用自己的工資買阿膠糕寄給作者,是關心作者身體,作者感動我當事人的關心,回贈參茶是正常的禮尚往來!」

  阿膠糕和參茶從價值上來說旗鼓相當。

  鄭致和把票據當作證據提交,白律師立刻反駁:「這算什麼證據,這是編故事,原告有去外省工作的自由,也有購買阿膠糕的自由,我方證人沒有收到過阿膠糕。」

  白律師用小鯢剛才的話來堵鄭致和。

  想去哪裡工作都行,想買阿膠糕也能買。

  只要證人說沒收到過,誰知道小鯢的阿膠糕是不是買來自己吃掉了。

  鄭致和有物證,白律師有人證。

  物證需要邏輯鏈銜接,人證卻是能自己說話的。

  小鯢的眼神還是那麼澄清,沒有譴責,沒有哀求,被韓琴找來作證的女作者都不敢看小鯢。

  ——違背事實作偽證,讓女作者非常痛苦。

  ——小鯢那麼關心她,給她寄了阿膠糕,她卻要當庭否認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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