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坦誠相告,舊友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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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夢嬌得知此事後,誰也沒告訴,連王爽都沒說,一個人憋了這麼久,心理壓力之大,看李夢嬌的黑眼圈就知道了。

  可憐的李憨憨!

  聞櫻完全能理解李夢嬌的心情。

  這事兒就像聞櫻不小心撞見秦夫人勸分現場一樣,實在是太尷尬了!

  李夢嬌一個外人,怎麼做都為難。

  明明都瞧見、聽見了,不告訴秦姣,李夢嬌心裡過意不去。但要說了,又怕是誤會,那就是挑撥秦軼和徐枚的感情!

  何況李夢嬌和徐枚從比賽起就是競爭關係,比賽後兩人還是隱隱不對付,這話由李夢嬌嘴裡說出來,就算徐枚真做了什麼對不起秦軼的事,都會硬剛到底說李夢嬌造謠,秦軼是會信女朋友,還是信李夢嬌?

  聞櫻還想到了秦軼在澳門逛街時,用心挑選,要送給徐枚的衣服和包。

  秦軼對徐枚絕對不是有錢公子哥包養個小美女那麼輕浮,人家是認認真真在談戀愛,才會處處為徐枚考慮。

  如果徐枚真的背叛了這段感情,對秦軼來說得是個多大的打擊?

  賭場沒把秦軼給誘惑住,女朋友把他給綠了,別說像秦軼這樣年紀的大男生,就算成熟男人都要備受打擊。

  「肯定是付晶在搗鬼,這個女的心眼太多了,你以後見了她都要離遠些,還有那個潘莉!」

  聞櫻不知道徐枚究竟有沒有邁過底線,但事情就是那麼巧,發生在秦軼去澳門之時。

  國慶晚會,是付晶最後一次陪徐枚演出,偏偏就「出事」了,說不是付晶搗鬼,聞櫻都不信!

  聞櫻讓李夢嬌遠離付晶和潘莉,李夢嬌心有餘悸點頭。

  徐枚赴約都帶著付晶,可見對付晶的信任,若是發生了什麼違背徐枚本意的事,付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什麼是朋友?朋友就要像聞櫻一樣,叮囑對方遠離危險,而不是眼睜睜看著對方身陷險境。

  想到這其中很可能有付晶在推波助瀾,李夢嬌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聞櫻說是付晶在搗鬼,李夢嬌自己思考了一下,覺得還是有徐枚自己的緣故。

  晚會結束後,是徐枚自己上了那輛奔馳車,瞧著走路挺穩,可見意識清醒。

  若徐枚自己不想去,付晶也不能將徐枚綁上車呀!

  選秀比賽才結束多久呀,徐枚難道已經不喜歡秦軼哥嗎?

  感情肯定還在的,徐枚很害怕秦軼知道這件事就是證明,只是徐枚簽約了,徐枚想紅,徐枚願意參加這樣的應酬……幸好自己沒簽約。

  李夢嬌靠近聞櫻,眉毛擰著:「那我到底說還是不說呀?」

  聞櫻想了想,堅定點頭,「當然要說,如果是誤會,兩人會有爭吵,但最終還是能解開疙瘩。如果不是誤會,難道你想看著秦軼哥當綠頭烏龜嗎?」

  全世界都知道你被綠了,你卻是最後一個知情,不管是男是女都十分悽慘。

  聞櫻說到此處,還不忘添了一句:

  「不僅是這件事要告訴秦軼哥,將來我要是有了男朋友,你們恰巧發現我男朋友有不對勁的地方,一定要及時告訴我,不要打著為我好的旗號瞞著我,讓我被外人看笑話!我不雙標,以後你男朋友或老公做了這種事,我要是有發現,也會第一時間告訴你。」

  李夢嬌的臉一下就紅了。

  一開始是害羞,很快變成了氣憤。

  只要順著聞櫻的話想一想那場景,李夢嬌都好生氣。

  等她談戀愛了男朋友敢做對不起她的事,她就把對方的頭擰掉!

  李夢嬌在聞櫻的鼓勵下,撥通了秦軼的電話。

  秦軼此時人在魔都,李夢嬌確認他沒有和徐枚在一起後,飛快將自己的所見所聞講了一遍,在講述過程中儘量去除了自己的主觀判斷,她雖然不認識開車的年輕男人,卻記住了車牌號。

  「秦軼哥,我說完了,那我掛了哈?」

  「……好。」

  隔著電話,李夢嬌都覺得秦軼的語氣好艱澀,但她實在說不出勸慰的話,只能匆匆掛了電話。

  李夢嬌無比沮喪。

  「聞櫻,我太倒霉了。」

  那天晚上不拉肚子就好了。

  聞櫻拍拍她手,「沒什麼啦,你別想太多,你又沒做錯事,本來就不該承受這麼多心理壓力。我們又不能把每件事都做的完美,既然不能讓每個人都滿意,那做事只求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了嘛!」


  聞櫻開導了幾句,李夢嬌心情好多了。

  她挽著聞櫻胳膊:「走,我們到學校門口吃東西,吃完東西再回家,從明天開始,高一的走讀生也要上晚自習了,那更要好好珍惜今天下午。」

  高一走讀生開始上晚自習,這事兒有點影響「蝦王」的管理,周一到周五,幾個股東都不方便去夜宵街盯著生意了,聞櫻可以暫時托姨父鄧尚偉照看,卻並非長久之計。

  還得找個信任的人管理,聞櫻願意讓對方拿乾股,股份就從她的40%股份里分出去,至於王爽、耿驍等小股東日常都不用管事了,只有假期才參與。

  大家都還是學生,創業很快樂,卻不能本末倒置,賺錢的機會那麼多,風華正茂的求學生涯一生只有一次!

  聞櫻不想對王爽等人拔苗助長,人生有不同的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側重點。

  至於她自己,本來也想快快樂樂重享一回青春年華,謝騫命運的陰影始終籠罩在聞櫻頭頂,讓她想要成長的更快些。

  不能將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謝騫的大伯身上。

  書要念,小龍蝦生意要做,小說還要繼續寫,累是累了些,齊頭並進,老天不會辜負努力的人!

  聞櫻現在有兩個中篇在覆審中,編輯說過稿的可能性很大,新概念作文大賽的參賽文章也早已寄出,作家事業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中,編輯那邊甚至反饋,說她最新的兩篇故事,描寫情感細膩了好多,有了小年輕戀愛的那股青澀的甜蜜。

  「能打動讀者的,不是華麗的辭藻和高明的寫作技巧,而是真摯的情感。小魚,你是個有潛力的作者,你的潛力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愛格》的編輯看聞櫻如此高產,寫作水平進步又明顯,甚至有長期和聞櫻合作的意向。

  作者們向雜誌投稿,雜誌也會反過來約稿。

  現在青春類雜誌有很多,相互之間競爭也非常大,每家雜誌都想培養出有名氣的固定作者,像聞櫻這樣的投稿速度和稿件質量,自然會被編輯注意到。

  當然,編輯願意給機會,也要看聞櫻能不能捧起來,就算聞櫻覆審中的中篇全部過稿,她依然是新人作者。

  要想讓讀者記住名字,聞櫻的筆名得頻頻亮相,這是無數個中篇小說疊加在一起,或者一本火爆長篇連載小說才會有的效果!

  慢慢來吧。

  就照現在這速度堅持寫下去,給雜誌寫三年稿,她也才剛剛高中畢業,仍然是嫩的能掐出水的「少年作家」。

  這樣一想,聞櫻心裡又美滋滋的,重生後年輕了十幾歲,的確是白撿來的便宜。

  聞櫻的好心情一直持續到和李夢嬌吃完炸土豆。

  雖然李夢嬌在學校里非常有名氣。

  雖然省重點裡藏龍臥虎,很多學生家裡非富即貴。

  那又如何?

  校門口的諸多小攤,對學霸和學渣散發的吸引力都是相同的。

  鹵油炸土豆,出鍋後再沾點辣椒麵,十六歲的李夢嬌抗拒不了,心理年齡三十一歲的聞櫻偶爾也想嘗嘗。

  如果不是為了減肥,聞櫻可以圍著炸土豆的鐵鍋一直吃!

  她和李夢嬌剛吃完炸土豆還在擦嘴,聽見有人叫她名字,聞櫻一轉頭,發現叫住她的高個子女生有點眼熟。

  一時想不起來名字了……

  高個子女生顯然已經認出了李夢嬌,很是生氣,口氣不好:

  「難怪都不和我們聯繫了,原來是交到了有名氣的朋友嗦!」

  說著還放肆打量著聞櫻,又去看聞櫻身後的省重點大門,嫉妒和不服兩股情緒在體內翻滾,脫口而出時,都變成刻薄:「你曉不曉得,宋邵還是在蓉城讀書?初二時候,你在日記里寫宋邵是好人,我們都曉得你喜歡宋邵嘛。」

  初二,日記,宋邵。

  這三個關鍵詞,喚醒了聞櫻的記憶。

  眼前這個高個子女生,就是她的初中「好朋友」之一,上輩子來省重點找她借兩次錢,兩次都沒還錢的岳珊妮!

  不怪聞櫻沒有第一時間把岳珊妮認出來,十幾年沒見了,對岳珊妮的記憶早就淡了。

  何況在聞櫻的記憶中,岳珊妮個子高,皮膚挺白的,和眼前這個高個子女生不太對得上。

  岳珊妮這是軍訓曬黑了?

  省重點把新生的軍訓安排在了十一月,再說聞櫻現在本來也不白,曬不曬黑不太在意。

  岳珊妮比上輩子提前來省重點找她了,聞櫻有點詫異。

  不過謝騫都提前轉學來蓉城,岳珊妮提前出現並不奇怪。

  聞櫻現在臉色不好看,就是因為岳珊妮居然好意思提初二的日記。

  日記是很私密的事,岳珊妮幾個人將她的日記在班上公開,班上同學都以為她喜歡宋邵,宋邵為了避嫌,此後的整整一年半都沒再和聞櫻說過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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