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上庭(4)失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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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原告律師的諷刺,被告律師根本不在意。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他對著法官說道,「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再次出庭我的證人。」

  「允許。」法官同意。

  又一個證人走了出來,是一個年歲有些大的男人。

  「請問你是誰?」被告律師問道。

  「我是羅斯福,來自於基隆卡米,是貝西的主治醫生。」男人回答。

  「有什麼可以證明你的身份。」

  「這是我的工作證。」男人拿出自己的工作證件。

  被告律師把工作證件遞給了法庭上的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把證件遞交給了審判席。

  「你是貝西的主治醫生,應該很清楚,貝西的一個身體情況。」被告律師說道,「能否給大家說一下。」

  「可以。」羅斯福點頭道,「貝西事故後,因頭部受到嚴重的撞擊,即使搶救了過來,依舊很長時間沒有清醒,直到整整一年的時間,她才徹底的醒了過來,醒過來之後,就失去了以前的記憶。這是貝西當時住院期間的所有診斷結果報告,以及貝西後來複查的所有診斷記錄。」

  工作人員又把證據遞交給了審判席。

  「也就是說,貝西事故之後,確實記不得以前的事情了。」被告律師問道。

  「是。」

  「我反對!」原告律師相當激動,「我嚴重懷疑診斷報告的真實性。我不認同基隆卡米出具的所謂證明,這裡是北文國,北文國就應該有北文國的權威證明!」

  許詩清在旁邊顯然也有些激動。

  好不容易走到現在的地步,好不容易把貝西逼到這個地步,好不容易自己官司就要勝了,怎麼可能半路出現在個這麼不著調的理由,就這麼糊弄了過去。

  她還要靠著打贏貝西,得到巨款,打響名聲的。

  這麼不清不楚的就過去了,她接受不了。

  「原告律師別急。」被告律師顯得很是淡定,「你要的北文國的醫院證明,我也有。」

  原告律師被懟得啞然。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在出庭我的證人。」

  「允許。」

  又走上庭一個男人。

  要是了解過北文國醫療的人,就一定認識這個男人。

  這個男人在醫療界名聲很大,也參與了很多醫療研究,目前在北文國炙手可熱,也是醫學界的權威象徵。

  被告律師一看到整個人,心涼了一半。

  要是他證實貝西失憶,這個官司,就不好打了。

  「請問你是誰?」

  「我是嚴同林。」男人回答,「京城第一醫院的院長,醫學院第一研究所主任。」

  如此身份一出,自然是分量十足。

  現場就有了那麼一點點躁動。

  大概也沒有想到,兩個時尚圈的官司,居然把醫學界的權威都請到了現場。

  「你好嚴院長。」被告律師顯得很尊敬,「請問我當事人貝西,是不是專程找你診斷過她的失憶症。」

  「貝西確實是找過我。我也給貝西做了一系列的檢查和診斷,貝西的失憶症主要來自於她頭部裡面的淤血牴觸了神經。當年貝西的事故撞擊到頭部,導致淤血一直擠壓在頭部,但因為淤血的位置比較特殊,做清理危險係數很高,所以就一直留在了她的顱內,也就影響了她的神經系統,造成了她對以前記憶的缺失。」

  「所以說,貝西失憶的事情,是真的是嗎?」被告律師問得通俗明白。

  「醫學鑑定結果,屬實。」嚴同林回答。

  「好的,謝謝嚴院長,辛苦你了……」

  「憑什麼你說是真的就是真的!」許詩清整個人無法壓抑的激動了。

  她根本就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剛剛我律師才說了,貝西的身份特殊,她想要造假很容易。憑什麼找一個基隆拉米的醫生和找一個北文國的醫生就能這證明她是失憶了?!失憶這種事情就只會出現在狗血言情劇裡面,生活中根本就不可能!」許詩清大聲說道,甚是憤憤不平。

  現場所有人此刻看到許詩清都帶著些鄙夷了。


  如果換成除了嚴同林的其他人,許詩清的觀點可能也會被人認同,畢竟失憶什麼的,確實在現實中幾乎沒有,大多數都是電視劇杜撰出來的,不被人相信情理之中。

  但因為出庭做證的是北文國醫學界最權威的人,只要但凡知道他身份的人,就知道他說話的分量有多大,他不可能做假證,這關係到不是他自己一個人的名譽,還關係到整個國家的醫學權威!說得再直白一點,嚴同林的威望,就不會有人去質疑他口中的真實性,他只要說出來的話,鐵定就是事實。

  如果有人質疑。

  只能說明,這個人的無知。

  所以這一刻許詩清的懷疑,才會被人所看不起。

  「沒到原告說話,請原告保持安靜!」法官嚴肅道。

  許詩清不服氣。

  但被法官警告,不得不閉了嘴。

  她就用眼神一直在示意她的律師,讓她給辯護。

  原告律師根本沒有搭理許詩清。

  他很清楚在這件事情上,根本沒得質疑。

  「法官大人。」被告律師很是恭敬的再次開口道,「這裡有一份從嚴同林院長手上親自出具的一份診斷書,還請過目。」

  說著工作人員遞交給了審判席。

  於此,嚴同林離開了法庭。

  對於許詩清的控訴,根本不需要做任何解釋。

  也不需要做任何解釋。

  「綜上,根據之前的推理,我當事人如果看過魅影的原創作品,那也應該是在8年前才有可能有機會看過。而4年前我當事人就已經失憶,也就是說,我當事人就算當時看過這個設計也已經不記得自己看過了。當然,我方不排除,我當事人看過這個設計後,存在一定的神經記憶,然後在創作過程中,潛移默化的就設計了出來。雖然這個設計可能觸犯到了原創設計,但確實是我當事人的無心之過,還請法官大人酌情審判,我當事人關於此次事件的無意抄襲!」

  說完,原告律師準備回坐。

  「我反對!」原告律師又站了出來,「我反對原告律師的觀點,我不認同貝西是8年前見過這個設計,我懷疑被告就是近期才看過我當事人的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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