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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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以寧打量著她,眯起眼來,「你和郭承林之前就認識嗎?」

  「不認識。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蘭蘭翻了個身,仰面看著天花板,氣息奄奄,「我以血肉飼養蠱蟲,你把我的蠱蟲都殺了,就是想要我的命……」

  江以寧蹙眉,「我並不知道,你會用自身血肉當培養皿。」

  蠱蟲喜食血肉,一般豢養蠱蟲,都是用動物的血肉,即便有可憎的邪修,用人的血肉來餵養,也是用他人的。

  直接以自己的肉身做培養皿,江以寧還未見過。

  她一開始,確實沒有想到這一點,就先動了手。

  但就算她知道,也得動手解決掉這些蠱蟲。

  「以肉身飼養蠱蟲,是因為它們會更聽你的話,不會背叛你。」江以寧望著蘭蘭,稍一思索,其實可以猜到蘭蘭為什麼這麼做,「你修為不行,看樣子修煉蠱術也挺晚的,想用這樣的法子,強行提升你飼養的蠱蟲的威力,對吧?」

  蘭蘭喘息著,「是,又怎麼樣?」

  江以寧淡聲道:「你既然以肉身飼養蠱蟲,那你就應該知道,這法子可以提升你飼養的蠱蟲的威力,但必定會遭到反噬,今天哪怕你沒遇上我,要不了多久,這些蠱蟲就會把你鯨吞蠶食,連骨頭都不剩。」

  這就是以自己肉身飼養蠱蟲的好處和壞處。

  蠱蟲養在自己體內,以自己的血肉內臟為食,它們想要活下去,就會不停地吞噬著宿主的骨血。

  時間一長,就會將宿主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蘭蘭既然做到這一步,就應該知道這一點。

  即便今天江以寧不出手,她也不可能善終。

  蘭蘭眼裡閃過一絲晦暗,攥緊了被子。

  見她不說話,江以寧又問道:「我還是想問問,你為什麼挑選了郭承林?如果你真的想過好日子,以你的蠱術,大可以將情蠱下在一個未婚的富二代身上,這樣的話,豈不是一勞永逸?既不用背負小三的罵名,又可以正大光明享受一切。」

  蘭蘭滿臉嘲諷,她扯了扯唇,看向江以寧,「是喬萬雲請你來對付我的吧?她怎麼看出來,郭承林是被下了情蠱?」

  「我不認識喬萬雲,今天算是誤打誤撞。」江以寧說了實話,「硬是要說起來,我只能算是認識郭成浩。」

  蘭蘭聞言,眼神動了動,不知道在想什麼。

  她強撐著,翻身坐起來,理了理頭髮。

  那動作,風情萬種。

  只是她那張臉,和這動作,委實違和。

  如同東施效顰。

  她仿佛不知道似的,摸了摸自己的臉,擦掉臉上的血跡,才看向江以寧和霍司寒季衍止等人,「你們既然認識郭成浩,那肯定認識郭承林對吧?」

  江以寧不懂她為什麼這麼問,靜待下文。

  蘭蘭提了一口氣,忍著五臟六腑中無人知道的疼痛,道:「你們想知道什麼,我都可以回答你們,但前提是,你們得讓郭家好好照顧我的兒子,他也是郭承林的兒子,不管怎麼樣,血脈不是假的,郭承林有義務照顧他。」

  江以寧揚了揚眉,「這件事我不能為郭家做主答應你,我只能說,我會把你的話,轉達給郭承林。」

  蘭蘭面色沉了沉,卻也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只能儘量為自己的兒子籌謀。

  她看向江以寧,「剛才你不是問,我和郭承林之前是不是認識嗎?我騙了你,我們認識。」

  江以寧並不意外,「願聞其詳。」

  「我和郭承林是在網上認識的。」蘭蘭吸了一下鼻子,慢吞吞地說起來。

  郭承林遠沒有表現出來的那麼愛喬萬雲,愛那個家。

  他老早就想出軌了,只是有賊心沒賊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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