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時代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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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電話,校長看著胖主任問:「你剛才說什麼?」

  胖主任表示他什麼都沒說,轉身就衝下來找我。

  然後我在學校的地位就完全不同了。

  在我身上發現的這件事,其實就是那個時代的縮影。

  接下來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

  我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我甚至都沒有賠償受傷的小渾蛋。

  那個小渾蛋反而被學校勸退,讓他回歸大自然,儘早步入社會去發財致富。

  小渾蛋的父母甚至還帶著禮物來我家登門道歉。

  我記得很清楚,他父母看起來都是老實巴交的普通工人。

  夫妻倆連我家門都沒進,就站在門口一個勁兒地道歉。

  我父母也沒讓他們進門,只是客套了幾句,我就站在那看著。

  你們想想,如果當時我開始在學校里橫行霸道,我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王八蛋。

  但我沒有,我說過我不會做那種事,我絕不會仗勢欺人,那對我是一種侮辱。

  我從那天起,反而比以前更低調。

  學校里的老師、保安見到我永遠都是笑容滿臉,就好像學校是我家開的。

  可事情沒有結束,大概一個星期後,一幫社會混混找上了我。

  他們有四十來人,穿著各種奇裝異服,染著五顏六色的頭髮,

  看起來就像是原始森林裡跑出來的一群被剪掉翅膀的鳥。

  那個年代,在某個年齡段最愛看的電影就是《古惑仔》系列。

  那四十來個人,就是那系列電影的死忠粉。

  因為是死忠粉,所以這些白痴模仿電影裡建立各種幫派。

  也就是說,這四十來個人就是來自各幫派。

  我真的很榮幸,我完全沒想到,我憑一己之力就掀起了江湖大風暴。

  他們還對我下達了所謂的江湖追殺令。

  等我先笑一會兒再繼續寫,我現在想起來就笑得肚子痛。

  不過那次我吃虧了,我畢竟只有一個人,對方四十幾個。

  但他們沒有群毆我,他們不敢,但他們要面子。

  所以,他們帶到河灘上,壓住我,用菸頭燙我的手腕。

  我沒有選擇馬上反擊,因為那很愚蠢,對方人太多。

  這群古惑仔拙劣模仿者認為他們獲得空前的勝利。

  他們去燒烤攤慶祝,不僅想白吃白喝,還因為酒精的作用要收老闆保護費。

  老闆直接報警,警察將這群白痴帶到派出所,挨個打電話讓他們家長來領人。

  我說過,我是個有債必償,有仇必報的人。

  第二天我就開始報復,首先找到昨晚我看到與那些小混混交流的同學。

  那兩個同學是隔壁班的,我直接走進他們班裡問他們昨晚那些人是誰。

  他們的老師只是溫柔地上來問我發生了什麼事?

  我得到答案後,向老師致歉返回我班裡。

  中午放學,我帶那兩個人去學校後門,讓他們互抽耳光。

  完事後,兩人去告胖主任,胖主任給了他們滿意的答覆。

  「唐嘉讓你們互扇耳光,你們就照做?撒謊也得打草稿!」

  這就是我為什麼不親自動手的原因,我不會給老師添麻煩的。

  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想盡辦法尋找那晚的參與者。

  我就找到了不到十個人,其他人都不露面,不是躲就是跑。

  我後來才知道,我親愛的吳叔叔,也就是吳淵事先找到了那幾個領頭的。

  幾個領頭的最大也不過二十出頭,都有小偷小摸的案底。

  我知道他在幫我,但我很反感他幫我,因為完全打亂了我的計劃。

  我那時候已經發現打架可以宣洩我壓抑依舊的欲望。

  就好像我很愛吃肉,但沒有肉吃,我只能吃豆類製品一個道理。

  回頭想想,他們都不是《古惑仔》的真正死忠粉。


  因為真正的死忠粉最終結果就三個。

  要不被槍斃,要不蹲監獄,要不洗心革面。

  真正看懂那系列電影的人只會選擇洗心革面。

  你們肯定記得《古惑仔之戰無不勝》里陳浩南代課的那場戲。

  這場戲裡陳浩南那些台詞我記得很清楚,我認為那是電影真正想要表達的含義。

  「為什麼加入黑社會?因為威風。我不喜歡你,我可以動你。我看你不順眼,我可以揍你。」

  「你說陳浩南是你偶像,你見過陳浩南嗎?銅鑼灣的堂主,很威風的。」

  「你知不知道他大哥被砍死,你知不知道他親眼看到他女人死了,卻救不了。」

  「你知不知道陳浩南怎麼想的?我可以告訴你,他不想當老大,他不想加入黑社會,可是,他沒辦法,他回不了頭了。」

  「沒錯,每個人都有偶像,我也有,其實念不念書,我不會管你們,但我可以告訴你們,走錯一步,就永遠回不了頭。」

  他們看到的只是這部電影裡的所謂爽點,根本不會在意真正想要表達的意思。

  特殊的時代造就特殊的一代人。

  在華夏大陸地區,沒有黑社會,只有帶這類性質的流氓團伙。

  我決定去陪唐嘉打籃球,因為接下來的事情我還需要他幫忙。

  初中時的我很弱,但高中時的我已經算是身強體壯。

  我們倆沒去對面學校的籃球場,而是去了某廠區的籃球場,因為那裡的小混混更多。

  這些小混混模仿著電影裡的行為,欺負那些老實人,說籃球場是他們罩的。

  要在那裡打籃球,就得給他們交保護費。

  到達籃球場後,我就在旁邊坐下,等待觀看唐嘉的表演。

  接下來的過程我簡單闡述。

  那些小混混會上來找唐嘉麻煩,唐嘉會故作懦弱,並言語挑釁。

  小混混會出手,唐嘉會先挨打,然後再動手。

  小混混之所以叫小混混,就是因為這只是一群聚在一起才會覺得有力量的人。

  就算這樣,你直接下手讓一個人見血,其他人就會馬上慫。

  打架,最重要的就是氣勢。

  你怕,他們會更囂張,你不怕,他們反而會膽怯。

  青少年激情殺人的案例數不勝數,所以,需要用氣勢去澆滅他們還沒點燃的激情。

  所以,我每次就直接下死手,先放倒一個再說。

  接著其他人就懵了,基本每次都這樣,百試百靈。

  並不是他們包圍了我,而是我從一開始就準備圍獵他們。

  使用暴力是當時我能找到的最好的解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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