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連環殺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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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7月27日」這天,高承勇一路溜達到了供電局職工宿舍樓;

  他先在二樓看了看,發現人太多,不好下手,轉即跑到四樓。

  兩點左右,高承勇進入了一間宿舍,熟睡中的石秋被高承勇入室的動靜驚醒;

  本以為是室友,沒想到是個陌生男人,於是跳起來大喊「有賊」。

  高承勇故技重施,捂住石秋的嘴,掐住其脖子就是幾拳;

  然後拿出彈簧刀,往脖子上插了兩刀,石某便再也一動不動了。

  但就算這樣,他依然沒有停手,而是繼續用刀在女孩身上發泄著;

  足足捅了三十多下後,他才滿足的笑了。

  在做下這樁慘案後,高承勇因為擔心被抓以及一些現實問題,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包頭打工;

  在包頭找到了個很辛苦的活——鍋爐工。

  在這邊雖然幹活辛苦,但總能拿到很多工錢;

  每天做完工就去打牙祭,晚了就去歌廳跳舞,小日子過得還算不錯。

  如果是十年前的高承勇,這樣的日子或許他就滿足了;

  但現在的高承勇是一頭嘗過血腥味道的野獸,他自覺「生活中還差了一些東西」。

  「1997年3月26日」,高承勇又盯上了一位獨居女子;

  早上八點,他推開了虛掩著的門,走了進去,一眼便看到正在化妝的李麗娟:

  「你咋進來的,進來幹什麼?」

  「門開著,我就進來了,來要點錢用。」

  「我沒錢。」

  「我不信,我把你綁了,我自己找找。」

  說罷,高承勇嘗試用自帶的繩子把李麗娟反綁住;

  這遭到了李麗娟的劇烈反抗,甚至塞到嘴裡的毛巾都掉了,並且她還朝著門外大聲呼救。

  慌張之際,高承勇直接用繩子將其勒死;

  將李麗娟勒殺後,高承勇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於是又對屍體進行了猥褻。

  逃離現場時,高承勇把作案工具扔進了附近的一個茅廁里;

  因為是在外地,人生地不熟,高承勇害怕被抓住,於是第二天連夜辭職回了老家;

  身背三條人命的高承勇,已經通過之前的案子逐漸摸索出來了一些「經驗」;

  他發現,之前白銀市發生的案件影響太惡劣,現在的人家都普遍有了警惕心,要找到那種不鎖門的人家越來越難。

  剛回來的他沒有什麼穩定工作,只能幹點零工維持生計。

  閒余出來的時間他只做兩件事,一是亂逛,當gai溜子,到處尋找適合下手的目標;

  二是在腦海里完善自己的殺人過程,以及咀嚼性幻想。

  在高承勇看來,有幾點是必要的:

  1.對於時間地點的選擇,職工宿舍比較合適白天作案;

  大多數職工都去上班了,容易得手,事後也容易跑路。

  2.對於作案對象的選擇,應以單身女性較為合適;

  判斷單身的方法主要是靠觀察其到家時的表現,先敲門,沒人開,再拿鑰匙開門,且沒有第二個人的聲音,大概率就是獨居女性。

  有的時候敲開了門,要是有其他人在,那就可以假裝找錯門戶,然後走開;

  按照這樣的思路,高承勇等來了那隻他眼中的羔羊。

  「1998年1月16日」中午十點左右,高承勇在白銀二中附近看到一個女人;

  一個手裡提著菜籃子、長頭髮、長相漂亮的女人。

  就好像是一隻餓極了的狼看到了受了傷的兔子,高承勇激動無比,面紅耳赤頭腦發熱;

  一路尾隨而去,和女人保持著10~20米距離。

  等到女人放下一籃子菜開門後,高承勇從拐角碎步過去,推開了還沒有被關上的門,把門反手鎖住!

  等她發現屋裡有個陌生男人,手裡還有刀時感覺十分驚恐,開始大聲求救;

  卻被高承勇一刀割喉,失去意識。

  人雖然死了,但高承勇依然沒放過她;


  猥褻後,還在她身上捅了整整十六刀,並割下了她的耳朵!

  殺完人之後,他還是和前幾次一樣逃之夭夭;

  在家裡舒服的躺了三天後,高承勇嗜血的心就開始瘋狂跳動了。

  僅僅隔了三天,他又盯上了市裡的一個女人;

  「1998年1月19日」下午,27歲的鄧敏送丈夫去上班,在回家的路上遭遇高承勇尾隨。

  和上一起案件不同,鄧敏回到家後反手關上了門;

  高承勇不太確定鄧某是不是一個人在家,就側著身子把耳朵貼在門上聽。

  聽了一會兒發現沒有說話聲,只有電視聲音,於是斷定屋內只有鄧某一人,果斷的敲了敲門;

  鄧敏打開門,看到是個面生男子,便問道:

  「你是誰,來找我丈夫的嗎?」

  高承勇點點頭:「是的」。

  就這樣,鄧敏讓高承勇進了屋;

  高承勇看到鄧敏確實一個人在家,電視開著,桌子上還有一副牌,應該是她一個人在玩。

  就在高承勇坐立不安的時候,桌上的電話響了;

  鄧敏說大概是她丈夫,讓高承勇過去接。

  高承勇哪裡敢接,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刀直接往鄧敏頸子上劃了一道!

  鄧敏下意識躲了一下,傷口不深,等反應過來才開始大聲求救;

  高承勇見狀開始往其胸腹部、腿部瘋狂捅刺,最終將其殺死。

  這一次,高承勇不僅將陌生人殘忍殺害,還割走了她身上一個器官;

  甚至連人家的結婚戒指都沒放過,連同值錢的財物全部偷走。

  一次又一次的得手,讓高承勇的內心越來越變態;

  只是普通的殺人,根本滿足不了他了。

  連環殺害四人後,高承勇決定歇一歇,但他沒有歇太久;

  「1988年7月30日」,出於變態和想尋求刺激的內心,高承勇又來到了他之前作過案的供電局宿舍樓。

  和第一次來這裡的緊張擔憂不同,這次他已經是熟門熟路了;

  在宿舍樓溜達了一圈後,高承勇隨機敲開了四樓的一扇門。

  令他倍感意外的是,開門的居然是個8歲左右的小女孩;

  女孩笑著和他打招呼:「叔叔,你是我媽媽的同事嗎?」

  高承勇頓了頓,點了點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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