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情理法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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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首?我憑什麼去自首,我殺的是人販子!」

  「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把我兒子帶走了!」

  妻子默默流淚,說道:

  「可總歸是殺了人啊,還是三個人,只有自首這條路能走了。」

  「王軍,去自首吧,爭取寬大處理,不然我們這個家,真的完了。」

  王軍雖然不願意去,但耐不住妻子一直勸說;

  陪著妻兒過了最後一夜,次日清晨,王軍出現在了警局門口。

  通過詢問,警方才弄清王軍的身份;

  原來,他是一名退役軍人,難怪出手那麼乾脆利落。

  因為之前在部隊服役,王軍長期與家人分隔;

  所以退役之後的時間,他都格外珍惜,想好好陪伴妻兒。

  王軍結婚已經很多年,但夫妻倆好不容易才生下個兒子;

  本來是想趁天氣好帶兒子去遊樂場玩耍,沒想到卻遇上了人販子。

  隨著事發當日的細節一點點被揭開,所有人看王軍的眼神都充斥著同情、理解;

  但在法律面前,同情和理解都沒有用...

  開庭當日,王軍靜靜的坐在被告席,等待著他的宣判;

  角落的一處,王軍妻子臉上一臉的不安,她不知道,丈夫最後會有個什麼結果。

  同時,被害者家屬也在場旁聽;

  一個頭髮花白的老太太正惡狠狠的盯著王軍。

  在她身後,兩名男子同樣是一臉仇恨的瞪著王軍;

  如果眼神可以殺人,王軍可能都被他們殺了很多遍了。

  辯論開始,原告律師稱,王軍為救兒子;

  殺死兩名男性人販子的行為,可以屬正當防衛。

  但當女人販子放下他兒子後,他兒子已經不處於不法侵害中,他還執意追殺;

  應該被認定故意殺人,需要當負邢事責任。

  王軍的律師,據理力爭,從情理法理角度不斷為王軍辯護;

  但隨著法官宣判結果,一切的爭辯都成了無用功。

  王軍最後的宣判是,無期徒刑;

  隨著判槌落定,王軍的律師當庭怒斥:「毫無道理!!」

  對於這樣的結果,被害者家屬並不滿意,嚷嚷著:

  「不公平!必須讓王軍償命!!」

  一片吵吵鬧鬧聲中,所有的畫面開始消散。

  陳易坐在椅子上,心中十分憤怒;

  要讓他來判,意思意思就行了,用得著無期?!

  王軍殺的是什麼人,那是人販子啊!

  多少家庭因為他們毀了,多少人為此搭上性命;

  多少父母為此鬱鬱而終,又有多少人一生都在尋覓自己的骨肉!

  被賣掉的小孩,絕大部分一輩子都見不到自己的親生父母;

  能活著都算運氣好的,運氣不好的被賣到深山,成為生育工具被活活打死的有...

  陳易覺得(僅代表主角觀點),人販子就該亖!

  王軍為了救兒子殺人,是正當防衛;

  並且殺的是這種社會毒瘤,甚至還能算見義勇為,為民除害了!

  若是讓這些毒瘤繼續活著,只會助長人販子的囂張氣焰;

  反正也不用死,賣一個就是賺一個,他們有什麼好怕的?!

  當出現這種社會輿情較大的案件時,一定要按照法理來判嗎?

  情理呢??法理和情理出現碰撞時,是不是應該有更合理妥善的判決?

  陳易看了看文件夾上那個名字,余正業,呵呵。

  不用想都知道這貨賴在人間幹什麼,覺得王軍沒給他們償命唄?

  惡的一方,永遠不會覺得自己惡,只會覺得是這個世界欠了他;

  陳易直接把手放在余正業的名字上,下一秒,周圍環境開始變換。

  嚯,一站定陳易就笑了,這裡不止有餘正業;

  還有那個龍哥和婷姐,買一送二?這是要給他沖業績啊!


  陳易看著這三人,決定先不亮明身份;

  他想知道,他們死後有沒有悔改,這關係著,後面用什麼手段來招待他們。

  於是陳易朝著在街上晃悠的三人走去:「你們好啊!」

  余正業看了陳易一眼:「你誰啊,新來的?」

  陳易微微一笑:「沒錯,新來的。」

  余正業立即露出那副混混的模樣,說道:

  「這是我婷姐,龍哥,你要是想跟著我們混,得叫我業哥。」

  陳易差點被逗笑了,叫哥?你們也配?

  竟然想和牛哥馬哥他們一輩,嫌舌頭太長了不需要是吧?

  見陳易不說話,余正業直接朝陳易走了過來,看樣子是想動手了;

  只是還沒靠近對方,余正業就感受到一股無法形容的氣息,逼得他不得不後退。

  余正業趕緊溜到婷姐邊上,小聲說道:

  「姐,這新來的有點東西,我一靠近他就難受!」

  陳易身上有正氣,確實不是這些陰魂想靠近就能靠近的。

  婷姐這才開始正視這個新來的,說道:

  「兄弟,這一片都是歸我們三人的,你要是想在這落腳,咱們拜個把子就行。」

  陳易問道:「哦?怎麼個歸你們法?」

  龍哥在後面大聲的說道:

  「這一片,我們想去哪家吃飯就去哪家吃飯。」

  「看誰不順眼,搞他就是了!」

  「要是我們看上了誰家小孩,就把他的魂拉出來了陪我們玩幾天,是不是很有意思?」

  有意思你媽!難怪總是有人莫名其妙的倒霉,喝涼水都塞牙;

  難怪總是有些小孩半夜啼哭,怎麼都止不住。

  有老一輩的說法是丟了魂,可不就是丟了魂,被他們拉出來了都!

  陳易忍耐著,問道:

  「還不知道你們三個是怎麼死的?」

  說到這個,余正業就來勁了:

  「我們是被人害死的,只可惜,那人竟然沒被判死刑,還活著呢!」

  說完,還把事情經過繪聲繪色的講了一遍;

  陳易疑惑道:「你們要搶人家兒子去賣,人家殺你們不是應該的嗎?」

  見來人並不站在他們這邊,婷姐有些不高興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他憑什麼殺了我們反而沒事。」

  「再說了,我們是有錯,難道他就沒問題嗎?」

  陳易都快氣笑了:

  「那你說說,他有什麼問題?」

  婷姐理所當然的說道:

  「他給了我們偷小孩的機會啊,還不是怪他自己沒看好!」

  「否則我們為什麼不偷別人,就偷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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