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快餓死了能不能吃大熊貓?
錢萬益找的第二個知識類的網紅是張學峰。
恰好現在是2021年6月,高考準備開始了,接下來就是填志願。
正好是發揮張學峰特長的時候。
這人肯定是會火的,錢萬益不需要懷疑。
他和羅祥一樣,都是科普類的創作者。
區別在於,羅祥科普的是刑法;張學峰科普的是與大學、專業相關的知識。
錢萬益希望通過張學峰,讓更多的家長和學生在報考大學時少走一些彎路。
畢竟這裡面真的有信息鴻溝。
普通人是完全不了解的。
這時候就需要張學峰這樣的人來彌補家長們在在專業選擇上的無知。
雖然他說的內容也不完全是對的。
和張學峰的對接就比較順利了,都不需要錢萬益出馬。
抖音的人只是和他聯繫,承諾給予流量上的傾斜,還允許對方在視頻中打GG,張學峰就答應入駐了。
……
很快,兩位大網紅就完成了入駐條件,並在抖音發布了第一個視頻。
首先是羅祥的。
他的視頻一開始先自我介紹,然後感謝抖音邀請之類的客套話,最後才介紹一些刑事案件,都是一些普通人容易犯的事。
看得出他是有所準備了,案件選擇時也儘量契合抖音的用戶。
但這樣的視頻沒有傳播效果啊!
於是,錢萬益只能親自打電話和他商量。
「羅老師,你的第一個視頻我看了。」
「雖然內容很豐富,但我有一些建議你是否願意聽一下。」
「錢總,你說!」羅祥虛心地表示。
他知道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做,對方是這方面的行業,提出的建議還是要聽的。
錢萬益:「首先,你的網名取的就不是很好。」
「羅祥說刑法,看著就像一個老師或者律師,對於普通的用戶沒什麼吸引力。」
「那錢總你認為取什麼名字比較好?」羅祥有些無語,他覺得這名字沒問題啊!
錢萬益嘴角逐漸上揚,有一種內心的惡趣味即將得逞的感覺。
「我看羅老師你之前的視頻,經常拿張三舉例,就叫『法外狂徒張三』怎麼樣?」
……羅祥直接無語。
錢萬益:「這個名字有反差感,觀眾看到以為是什麼不法之徒,好奇的人就會繼續看你的適配,點進來卻發現是普法視頻。」
「你在舉例時,最好引用一些觀眾更感興趣的刑事案件。」
「這樣觀眾在聽故事的時候,順便把法律知識也學會了。」
羅祥覺得自己來抖音的決定還是草率了。
如果他知道錢萬益是讓自己來做這種科普視頻的,怎麼都不會來的。
但來都來了,那就適應吧!
對方說的也沒錯,這種類型的視頻確實更容易傳播,尤其是面向抖音的觀眾。
作為教授,他對於傳播學也是有一定研究的。
「好的,謝謝錢總你的建議,我回去再把文案修改一下,下一個視頻很快就出來。」
錢萬益想不到對方居然那麼好說話。
難道法外狂徒張三真的要出世了嗎?
如果真的是那樣的話,那完全不用擔心羅祥火不了。
……
第二天,羅祥就上傳了第二個視頻。
這個視頻明顯按照錢萬益的建議進行了改進。
除了名字改成「法外狂徒張三」之外,視頻的標題也很有看點。
《20天沒吃飯了,能吃大熊貓嗎?》
這個案例錢萬益前世聽了,但還是很感興趣,便點開視頻。
視頻是羅祥在書房錄的,背景還沒有「厚大法考」幾個字,讓錢萬益總感覺少了點什麼。
「抖音的觀眾大家好,今天我們來聊一個極端情況下可能會發生的事件。」
「這是之前一個學生問我的,他說我20天沒吃飯,快餓死了,看到一隻熊貓能不能吃?」
「大家想一下,熊貓是什麼,那是畜生啊!」
「那人和畜生哪個更重要?」
說到這,羅祥也覺得用詞不當,立即換了一個詞。
「熊貓雖然是國寶,但我們是人,那不過是個寶貝罷了,我們是無價之寶。」
「人永遠高於動物!」
「所以,如果你快餓死了,看到一隻熊貓,可以吃。」
「燒著吃烤著吃都可以。」
「如果沒衣服穿快凍死了,就把熊貓皮剝下來穿在身上。」
「當然,這是在緊急情況下,你快餓死、凍死了才行。」
「那時就可以見熊貓殺熊貓,見東北虎殺東北虎,見金絲猴吃金絲猴,一天吃一隻都沒問題。」
「雖然這在客觀上的確犯了故意殺害珍危野生動物罪,但這屬於違法阻卻,是不必負法律責任的。」
「噗嗤!」整個視頻看完之後,錢萬益再次哈哈大笑起來。
這種普法視頻,也就只有羅祥講才有讓人爆笑的效果,其他人真不行。
關鍵他還是在一臉嚴肅的情況下講出來的,反差感就更強了。
笑完之後,他就把視頻分享給朱佳文,讓他把這個視頻推上熱搜。
不一會,錢萬益就發現,視頻的評論越來越多,明顯是的大家也被這個觀點和事例吸引了。
【好傢夥,我直接好傢夥,我都刷到了什麼?】
【不愧是法外狂徒張三,居然在教人如何吃熊貓。】
【報告,是抖音推給我的,和我沒關係,不是故意看的。】
【弱弱問一句,一定要餓20天嗎?】
【樓上,你這想法很刑啊,越來越有判頭了!】
【東北虎和金絲猴:張三,我TM謝謝你啊!】
【20天不吃飯的人,別說熊貓了,估計連金絲猴也打不過。】
【萬一熊貓比我還餓怎麼辦?】
或許是受到了網友們的鼓勵。
羅祥在當天晚上又更新了一個視頻。
視頻的標題是《女朋友和媽媽同時掉水裡,該救哪一個?》
「抖音的觀眾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我們來學一個法律上的詞語:義務衝突。「
「就是當一個人同時肩負很多種義務時,只能履行其中一個,而被迫不履行另外一個。」
「我們最熟悉愛的義務衝突,也是男性朋友們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如果老婆和媽媽同時掉水裡,應該先救誰?」
「因為你對這兩人都有救治的義務,所以救誰都對,不救誰都不對,總之不構成犯罪。」
「但如果你媽媽和女朋友同時掉水裡了,你必須救誰?」
「必須救媽媽。」
「這時你對女朋友沒有救治的義務,但對媽媽有。」
「如果你救女朋友而不救媽媽,就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所以,我在此提醒女性朋友們,在問男友這個問題之前,應該先和他領證。」
「要不任何的男性朋友都會先救媽媽。」
【論領證的重要性!】
【學會了,先收藏下來,改天被問到就發給女朋友看。】
【樓上,我建議你別這樣做,我發給她看了,結果分手了。】
【這有什麼好糾結的,無論何時都先救媽媽!】
【女朋友沒了可以再換,而媽媽只有一個。】
恰好現在是2021年6月,高考準備開始了,接下來就是填志願。
正好是發揮張學峰特長的時候。
這人肯定是會火的,錢萬益不需要懷疑。
他和羅祥一樣,都是科普類的創作者。
區別在於,羅祥科普的是刑法;張學峰科普的是與大學、專業相關的知識。
錢萬益希望通過張學峰,讓更多的家長和學生在報考大學時少走一些彎路。
畢竟這裡面真的有信息鴻溝。
普通人是完全不了解的。
這時候就需要張學峰這樣的人來彌補家長們在在專業選擇上的無知。
雖然他說的內容也不完全是對的。
和張學峰的對接就比較順利了,都不需要錢萬益出馬。
抖音的人只是和他聯繫,承諾給予流量上的傾斜,還允許對方在視頻中打GG,張學峰就答應入駐了。
……
很快,兩位大網紅就完成了入駐條件,並在抖音發布了第一個視頻。
首先是羅祥的。
他的視頻一開始先自我介紹,然後感謝抖音邀請之類的客套話,最後才介紹一些刑事案件,都是一些普通人容易犯的事。
看得出他是有所準備了,案件選擇時也儘量契合抖音的用戶。
但這樣的視頻沒有傳播效果啊!
於是,錢萬益只能親自打電話和他商量。
「羅老師,你的第一個視頻我看了。」
「雖然內容很豐富,但我有一些建議你是否願意聽一下。」
「錢總,你說!」羅祥虛心地表示。
他知道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做,對方是這方面的行業,提出的建議還是要聽的。
錢萬益:「首先,你的網名取的就不是很好。」
「羅祥說刑法,看著就像一個老師或者律師,對於普通的用戶沒什麼吸引力。」
「那錢總你認為取什麼名字比較好?」羅祥有些無語,他覺得這名字沒問題啊!
錢萬益嘴角逐漸上揚,有一種內心的惡趣味即將得逞的感覺。
「我看羅老師你之前的視頻,經常拿張三舉例,就叫『法外狂徒張三』怎麼樣?」
……羅祥直接無語。
錢萬益:「這個名字有反差感,觀眾看到以為是什麼不法之徒,好奇的人就會繼續看你的適配,點進來卻發現是普法視頻。」
「你在舉例時,最好引用一些觀眾更感興趣的刑事案件。」
「這樣觀眾在聽故事的時候,順便把法律知識也學會了。」
羅祥覺得自己來抖音的決定還是草率了。
如果他知道錢萬益是讓自己來做這種科普視頻的,怎麼都不會來的。
但來都來了,那就適應吧!
對方說的也沒錯,這種類型的視頻確實更容易傳播,尤其是面向抖音的觀眾。
作為教授,他對於傳播學也是有一定研究的。
「好的,謝謝錢總你的建議,我回去再把文案修改一下,下一個視頻很快就出來。」
錢萬益想不到對方居然那麼好說話。
難道法外狂徒張三真的要出世了嗎?
如果真的是那樣的話,那完全不用擔心羅祥火不了。
……
第二天,羅祥就上傳了第二個視頻。
這個視頻明顯按照錢萬益的建議進行了改進。
除了名字改成「法外狂徒張三」之外,視頻的標題也很有看點。
《20天沒吃飯了,能吃大熊貓嗎?》
這個案例錢萬益前世聽了,但還是很感興趣,便點開視頻。
視頻是羅祥在書房錄的,背景還沒有「厚大法考」幾個字,讓錢萬益總感覺少了點什麼。
「抖音的觀眾大家好,今天我們來聊一個極端情況下可能會發生的事件。」
「這是之前一個學生問我的,他說我20天沒吃飯,快餓死了,看到一隻熊貓能不能吃?」
「大家想一下,熊貓是什麼,那是畜生啊!」
「那人和畜生哪個更重要?」
說到這,羅祥也覺得用詞不當,立即換了一個詞。
「熊貓雖然是國寶,但我們是人,那不過是個寶貝罷了,我們是無價之寶。」
「人永遠高於動物!」
「所以,如果你快餓死了,看到一隻熊貓,可以吃。」
「燒著吃烤著吃都可以。」
「如果沒衣服穿快凍死了,就把熊貓皮剝下來穿在身上。」
「當然,這是在緊急情況下,你快餓死、凍死了才行。」
「那時就可以見熊貓殺熊貓,見東北虎殺東北虎,見金絲猴吃金絲猴,一天吃一隻都沒問題。」
「雖然這在客觀上的確犯了故意殺害珍危野生動物罪,但這屬於違法阻卻,是不必負法律責任的。」
「噗嗤!」整個視頻看完之後,錢萬益再次哈哈大笑起來。
這種普法視頻,也就只有羅祥講才有讓人爆笑的效果,其他人真不行。
關鍵他還是在一臉嚴肅的情況下講出來的,反差感就更強了。
笑完之後,他就把視頻分享給朱佳文,讓他把這個視頻推上熱搜。
不一會,錢萬益就發現,視頻的評論越來越多,明顯是的大家也被這個觀點和事例吸引了。
【好傢夥,我直接好傢夥,我都刷到了什麼?】
【不愧是法外狂徒張三,居然在教人如何吃熊貓。】
【報告,是抖音推給我的,和我沒關係,不是故意看的。】
【弱弱問一句,一定要餓20天嗎?】
【樓上,你這想法很刑啊,越來越有判頭了!】
【東北虎和金絲猴:張三,我TM謝謝你啊!】
【20天不吃飯的人,別說熊貓了,估計連金絲猴也打不過。】
【萬一熊貓比我還餓怎麼辦?】
或許是受到了網友們的鼓勵。
羅祥在當天晚上又更新了一個視頻。
視頻的標題是《女朋友和媽媽同時掉水裡,該救哪一個?》
「抖音的觀眾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我們來學一個法律上的詞語:義務衝突。「
「就是當一個人同時肩負很多種義務時,只能履行其中一個,而被迫不履行另外一個。」
「我們最熟悉愛的義務衝突,也是男性朋友們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如果老婆和媽媽同時掉水裡,應該先救誰?」
「因為你對這兩人都有救治的義務,所以救誰都對,不救誰都不對,總之不構成犯罪。」
「但如果你媽媽和女朋友同時掉水裡了,你必須救誰?」
「必須救媽媽。」
「這時你對女朋友沒有救治的義務,但對媽媽有。」
「如果你救女朋友而不救媽媽,就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所以,我在此提醒女性朋友們,在問男友這個問題之前,應該先和他領證。」
「要不任何的男性朋友都會先救媽媽。」
【論領證的重要性!】
【學會了,先收藏下來,改天被問到就發給女朋友看。】
【樓上,我建議你別這樣做,我發給她看了,結果分手了。】
【這有什麼好糾結的,無論何時都先救媽媽!】
【女朋友沒了可以再換,而媽媽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