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7章 個人魅力
楊傳信深深的看了張俊一眼。
張俊是如此的出類拔萃,又是如此的桀驁不馴!
當真是讓楊傳信又愛又恨啊!
楊傳信換了個輕鬆點的話題:「張俊,政法委最近有什麼情況嗎?」
「書記,有個事情,我正要向你匯報。風行建築公司的文世傑,想代表海江市商業協會,向我們政法委捐贈五千萬元的建設資金,用於改良政法隊伍的裝備和設施,改善因公犧牲的政法人員家屬生活。」
「哦?有這種事?文世傑很大氣嘛!這是好事,我們市委也經常舉辦送溫暖、獻愛心的社會捐助活動,廣泛接受過社會愛心人士的捐贈。你們政法委有了這筆錢,可以做很多用途。你打算怎麼使用?」
「書記,我是這麼想的,這筆錢,我打算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用於改善政法隊伍的裝備;一部分當成慰問金,送給因公犧牲的烈士家屬;一部分用於設立全市見義勇為基金,獎勵那些勇敢站出來,保護和救助弱者的見義勇為行為。政法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社會的和諧安寧,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守護,多一些見義勇為,就少一些違法犯罪。當每個人看到不法之事,都能挺身而出維護正義時,那違法犯罪的成本也會無限放大,可以有限減少犯罪行為。」
「很好!我贊同!這是一筆定向捐款,你看著辦就行,我不干預資金的使用。」
「書記,還有一件事。文世傑決定承租華林縣政府大樓,每年租金五千萬元。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多少?」
「五千萬。」
「五千萬?一年?那幢大樓,能租出這麼高的價錢嗎?文世傑拿來做什麼?能做到不虧本嗎?」
「書記,你莫小瞧了那棟樓的價值。華林縣是我市的人口大縣,放在全省也排得上名號。有人的地方,就有經濟。華林縣政府大樓,又地處縣城的黃金地段,靠近縣人民廣場,是人流量最大的一個商圈。如果開發成百貨大樓,將成為華林縣的地標建築,也能打造成華林縣的經濟中心。」
楊傳信還是被五千萬一年的租金給震驚到了。
要知道,現在的華林縣政府,每年只給出一百多萬的租金。
比起五千萬來,這一百多萬,簡直沒眼看。
楊傳信的心情,久久難以平靜。
此時此刻,他忽然發現,張俊之前說的話,是有針對性的,也是正確無比的。
楊傳信說,大家的想法,並沒有對錯之分,但張俊覺得,想法是有高低優劣之分的,有人的想法更符合當下的實際情況。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楊傳信要維持現狀,讓華林縣政府租用那幢大樓,要說錯,也沒有錯。
可是這棟樓,現在能租出五千萬每年的高租金!
誰還敢說,楊傳信是對的,張俊是錯的呢?
張俊來做匯報,也是想徹底的說服楊傳信,因為華林縣政府大樓想要順利租出去,必須得到楊傳信的認可和支持。
否則的話,此事肯定還有很多曲折和坎坷。
打個比方說,華林縣那邊賴著不搬,市里又有楊傳信替他們壯膽,他們更加不可能痛快的搬走,隨便找個藉口,說設備眾多,搬移困難,拖上個兩三年,那黃花菜都涼了。
何況張俊知道,反貪總局已經在行動,在調查華林縣大樓,萬一查出來一點什麼問題,那大樓的歸屬和去向,又將成謎。
張俊想要發展華林縣的規劃,很有可能泡湯。
「書記,文世傑既然有膽量承租,我相信他肯定有這個能力盈利。既然如此,我們何不租給他算了呢?一年五千萬的租金,可以很快收回大樓的建設成本。華林縣有了這筆錢,也可以儘快還清債務。」
「嗯,張俊,你這個事情,辦得好啊!」楊傳信忍不住擊掌讚嘆,「那就讓華林縣市縣政府,搬出大樓吧!他們每年花一百多萬,另外再租辦公場地。這一項搞下來,每年可以開源節流幾千萬的資金!這是大好事!」
「書記,既然你也同意,那事不宜遲,請儘快通知華林縣,讓他們搬出去。同時,我們市里也要準備和文世傑簽訂合同。」
「沒問題!我這就通知他們,讓他們在一個月之內搬走!」
不得不說,楊傳信還是很聽勸的。
只要是對的事情,用一種他聽得進去的方式說出來,他就會認可,而不是一味強勢的反對。
如果楊傳信當真剛愎自用,聽不進不同意見,也不可能坐上這麼高的寶座。
這也得益於張俊的語言藝術。
他知道對方需要什麼,害怕什麼,渴求什麼,他抓住對方的這些點,再組織語言,就能很輕易說服對方。
一個人的領導藝術,人格魅力,是足以感染身邊人的。
張俊無疑就是這樣的幹部。
他堅持自己以為對的,但也會想辦法,說服那些反對者。
政治說到底,還是利益。
只要有足夠多的利益,就能說服對方。
當然了,如果遇到那種頑固不通的老古板,怎麼樣也說不通,那就沒有辦法了。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張俊是圍繞著干實事而努力,他不是為了鬥爭而鬥爭,他所有的鬥爭,都是為了達到做事的目的。
或許當時有人不理解他,但看到他一心只想辦事,還能把事情辦成,自然就會改變對他的看法。
不管是楊傳信,還是駱知秋,對張俊來說,都是可以合用、可以互相利用的。
張俊並不拉幫結派,他不想在自己身上打上駱氏一派的烙印,也不會成為楊傳信的人,他就是他自己,不是誰的親信和隨從。
他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和主張,有自己的想法和行動,也有自己的盟友和同志。
張俊可以自成一派,但不會成為任何一派的人。
楊傳信徹底的被張俊說服了。
他當即打電話給華林縣,語氣嚴肅的說道:「王維國,市委常委會通過的決議,你們都是在場的,我現在正式通知你,華林縣委縣政府,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搬離現在的政府大樓。你們去哪裡辦公?那是你們的事!這麼多的人,連個辦公場所也找不到嗎?那就去大街上辦公好了!一個月不夠?我給你兩年夠不夠?你想得美!沒得商量!只有一個月!必須搬走!」
張俊是如此的出類拔萃,又是如此的桀驁不馴!
當真是讓楊傳信又愛又恨啊!
楊傳信換了個輕鬆點的話題:「張俊,政法委最近有什麼情況嗎?」
「書記,有個事情,我正要向你匯報。風行建築公司的文世傑,想代表海江市商業協會,向我們政法委捐贈五千萬元的建設資金,用於改良政法隊伍的裝備和設施,改善因公犧牲的政法人員家屬生活。」
「哦?有這種事?文世傑很大氣嘛!這是好事,我們市委也經常舉辦送溫暖、獻愛心的社會捐助活動,廣泛接受過社會愛心人士的捐贈。你們政法委有了這筆錢,可以做很多用途。你打算怎麼使用?」
「書記,我是這麼想的,這筆錢,我打算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用於改善政法隊伍的裝備;一部分當成慰問金,送給因公犧牲的烈士家屬;一部分用於設立全市見義勇為基金,獎勵那些勇敢站出來,保護和救助弱者的見義勇為行為。政法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社會的和諧安寧,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守護,多一些見義勇為,就少一些違法犯罪。當每個人看到不法之事,都能挺身而出維護正義時,那違法犯罪的成本也會無限放大,可以有限減少犯罪行為。」
「很好!我贊同!這是一筆定向捐款,你看著辦就行,我不干預資金的使用。」
「書記,還有一件事。文世傑決定承租華林縣政府大樓,每年租金五千萬元。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多少?」
「五千萬。」
「五千萬?一年?那幢大樓,能租出這麼高的價錢嗎?文世傑拿來做什麼?能做到不虧本嗎?」
「書記,你莫小瞧了那棟樓的價值。華林縣是我市的人口大縣,放在全省也排得上名號。有人的地方,就有經濟。華林縣政府大樓,又地處縣城的黃金地段,靠近縣人民廣場,是人流量最大的一個商圈。如果開發成百貨大樓,將成為華林縣的地標建築,也能打造成華林縣的經濟中心。」
楊傳信還是被五千萬一年的租金給震驚到了。
要知道,現在的華林縣政府,每年只給出一百多萬的租金。
比起五千萬來,這一百多萬,簡直沒眼看。
楊傳信的心情,久久難以平靜。
此時此刻,他忽然發現,張俊之前說的話,是有針對性的,也是正確無比的。
楊傳信說,大家的想法,並沒有對錯之分,但張俊覺得,想法是有高低優劣之分的,有人的想法更符合當下的實際情況。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楊傳信要維持現狀,讓華林縣政府租用那幢大樓,要說錯,也沒有錯。
可是這棟樓,現在能租出五千萬每年的高租金!
誰還敢說,楊傳信是對的,張俊是錯的呢?
張俊來做匯報,也是想徹底的說服楊傳信,因為華林縣政府大樓想要順利租出去,必須得到楊傳信的認可和支持。
否則的話,此事肯定還有很多曲折和坎坷。
打個比方說,華林縣那邊賴著不搬,市里又有楊傳信替他們壯膽,他們更加不可能痛快的搬走,隨便找個藉口,說設備眾多,搬移困難,拖上個兩三年,那黃花菜都涼了。
何況張俊知道,反貪總局已經在行動,在調查華林縣大樓,萬一查出來一點什麼問題,那大樓的歸屬和去向,又將成謎。
張俊想要發展華林縣的規劃,很有可能泡湯。
「書記,文世傑既然有膽量承租,我相信他肯定有這個能力盈利。既然如此,我們何不租給他算了呢?一年五千萬的租金,可以很快收回大樓的建設成本。華林縣有了這筆錢,也可以儘快還清債務。」
「嗯,張俊,你這個事情,辦得好啊!」楊傳信忍不住擊掌讚嘆,「那就讓華林縣市縣政府,搬出大樓吧!他們每年花一百多萬,另外再租辦公場地。這一項搞下來,每年可以開源節流幾千萬的資金!這是大好事!」
「書記,既然你也同意,那事不宜遲,請儘快通知華林縣,讓他們搬出去。同時,我們市里也要準備和文世傑簽訂合同。」
「沒問題!我這就通知他們,讓他們在一個月之內搬走!」
不得不說,楊傳信還是很聽勸的。
只要是對的事情,用一種他聽得進去的方式說出來,他就會認可,而不是一味強勢的反對。
如果楊傳信當真剛愎自用,聽不進不同意見,也不可能坐上這麼高的寶座。
這也得益於張俊的語言藝術。
他知道對方需要什麼,害怕什麼,渴求什麼,他抓住對方的這些點,再組織語言,就能很輕易說服對方。
一個人的領導藝術,人格魅力,是足以感染身邊人的。
張俊無疑就是這樣的幹部。
他堅持自己以為對的,但也會想辦法,說服那些反對者。
政治說到底,還是利益。
只要有足夠多的利益,就能說服對方。
當然了,如果遇到那種頑固不通的老古板,怎麼樣也說不通,那就沒有辦法了。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張俊是圍繞著干實事而努力,他不是為了鬥爭而鬥爭,他所有的鬥爭,都是為了達到做事的目的。
或許當時有人不理解他,但看到他一心只想辦事,還能把事情辦成,自然就會改變對他的看法。
不管是楊傳信,還是駱知秋,對張俊來說,都是可以合用、可以互相利用的。
張俊並不拉幫結派,他不想在自己身上打上駱氏一派的烙印,也不會成為楊傳信的人,他就是他自己,不是誰的親信和隨從。
他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和主張,有自己的想法和行動,也有自己的盟友和同志。
張俊可以自成一派,但不會成為任何一派的人。
楊傳信徹底的被張俊說服了。
他當即打電話給華林縣,語氣嚴肅的說道:「王維國,市委常委會通過的決議,你們都是在場的,我現在正式通知你,華林縣委縣政府,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搬離現在的政府大樓。你們去哪裡辦公?那是你們的事!這麼多的人,連個辦公場所也找不到嗎?那就去大街上辦公好了!一個月不夠?我給你兩年夠不夠?你想得美!沒得商量!只有一個月!必須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