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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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看守所

  這一夜,許多人都在忙碌,而楊浩反倒是成了最閒的一個,不過楊浩不後悔。

  他在審訊室里,把今天發生的事一五一十全部交待了一遍,沒有任何隱瞞,從他接到夏束束的電話,然後發了瘋一樣去教師公寓,最後目睹了張毅正在行兇,然後他一怒之下和張毅發生了激烈的搏鬥。

  警察問:「那你為什麼不報警?」

  「當時沒想那麼多。」

  楊浩心想,等你們來了,黃花菜都涼了。

  夏束束也被驗了傷,然後也做筆錄,他的筆錄和楊浩的差不多,沒什麼違悖點。事情到這裡已經明朗了,不過具體還要等張毅甦醒後做完筆錄。

  九哥聽說這件事的時候正和高三城在紫江浴都愜意按摩,他人到中年,轉態大不如從前,剛磕了藥,藥還沒生效,需要等待四十分鐘,正和高三城閒聊呢,電話就打到他這裡,得知情況,九哥心急如火,趕忙打了好幾個電話詢問情況。

  他的一個好友在警局工作,跟九哥說了前因後果,九哥釋然了,說道:「那這不就是見義勇為嘛,應該沒什麼大問題吧?」

  老警察嘆息,「問題就出在這,剛剛醫院的檢查,受害者的一隻睪丸已經壞死,喪失了性功能,這算得上重傷害罪,可能構成防衛過當。不過具體是要看打鬥細節的,目前我們在等張毅甦醒,做張毅的筆錄,然後還原事發經過,具體怎麼判,還得看法院,不過你可以先找律師了。」

  九哥皺眉,有些不悅:「這明明就是見義勇為,怎麼有什麼防衛過當呢?再說,這他媽明明是張毅那個出生入室行兇,如果不是我弟弟及時趕到,後果不堪設想,怎麼能這麼判呢?」

  老警察苦笑,「那張毅頂多算是個入室強姦未遂,以及故意傷人罪;但不管怎麼說,要等張毅的筆錄出來,你弟弟極有可能是防衛過當。」

  「老劉,咱們認識二十年了吧?我靠,我就這麼一個弟弟,他還在上大學啊,他要是真被判了,我怎麼跟他爹媽交待?另外,他要是進去蹲幾年,檔案上留那麼一筆,這輩子不就毀了?不行,你一定要給我指條明路。」九哥非常生氣。

  他覺得這件事他也有責任,一切的起因都是因為forest吧,而forest吧是他給楊浩的。

  電話那頭的老警察沉吟了一會,說道:「其實這事吧,也是有轉機的,這件事張毅也有錯,不管他的筆錄是什麼樣的,都是一定要受處罰的。但是呢,如果能獲得受害者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如果能說服張毅,這件事也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他媽媽有些能耐,你是知道的。」

  九哥懂了。

  他火速要叫高三城聯繫了專業的律師,對這個事情進行詳細的詢問。

  律師不愧專業,很快抓住問題的關鍵進行客觀分析。

  首先,張毅肯定是構成犯罪了的,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不管張毅再怎麼狡辯,夏束束身上的傷是不會說謊的。

  強姦未遂,故意傷害,這是肯定的,是一定要受處罰的。

  但是,在處理強姦未遂的案件中,即使獲得了被害者的原諒,這也並不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可以完全免除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3條規定,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意味著儘管犯罪未得逞,但行為人已經構成了犯罪未遂,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同時,也分能犯強姦未遂和不能犯強姦未遂。能犯強姦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強姦未遂,是指由於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夏束束這個肯定是屬於前者。

  張毅已經三十歲了,如果沒有獲得夏束束諒解,恐怕是要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他出來的時候,早就兩鬢斑白,眉宇滄桑了。

  而楊浩是否構成防衛過當,界限很模糊。

  1、防衛強度明顯大於不法侵害強度,這種強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須的,即是懸殊的或是完全多餘的,這就應認定為防衛過當。

  2、防衛人有時間採取其他強度小的措施就能制止這種不法侵害的,而沒有採取,造成侵害人重大傷亡的,應認定為防衛過當。

  3、從正當防衛保護的法益性質來認定防衛過當。這是認定防衛過當最關鍵的因素和最重要的認定規則。


  對防衛過當的犯罪人,在處理時應當正確適用刑法分則的有關條款,依法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從審判實踐看,對防衛過當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5條和233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可以使用緩刑;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免除處罰。

  對於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4條和第232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應當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應當免除處罰。

  即使在防衛過當的情況下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也是可以對防衛人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而不管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其實都是針對不法侵害,若不是針對不法侵害而採取的防衛行為,那麼就有可能按照緊急避險來對待處理。

  九哥聽得雲裡霧裡,問:「那我弟弟這事怎麼處理?他還在上學,受害者又是他的老師,另外對方又確實是實打實的不法分子,企圖入室行兇進行不法侵害。」

  律師撫了一下眼鏡,一本正經地說道:「具體得看張毅那邊是什麼態度;另外,我注意到一點,張毅和受害者好像是男女朋友吧?」

  九哥遲疑了一下,點了點頭,「就算是男女朋友關係,那也算犯罪啊。」

  「確實是,沒錯,但這樣處理起來就非常麻煩……」

  接著,九哥和律師開始就此事進行細節的推敲和思考。

  但不管怎麼說,張毅哪怕是取得了夏束束的諒解,他也不能自動免除坐牢的可能性,他仍然需要接受法律的審判,並根據法律規定的具體案件情況來確定最終刑罰。

  但還是那句話,目前的情況來看,楊浩已經構成防衛過當,但這件事還是有迴旋的餘地,那就是改變張毅的口供,只要張毅改變口供,就有可能從防衛過當變成正當防衛。

  因為律師說了,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張毅的口供。

  稍不留神,可能就從正當防衛變成了防衛過當。

  ……

  而楊浩則被帶進了看守所。

  進了看守所,楊浩掃視了一圈,大概七八個人,分坐在不同的床位和角落,表情都很麻木,楊浩感慨良多,心說自己居然有朝一日還能來這個地方?

  看守死管理關了大門。

  坐在床位上扣著腳趾頭的一個大漢就沖楊浩勾了勾手,「小子,你過來。」

  楊浩默默走了過去,這時,他才發現當管理走後,有幾個小年輕紛紛點頭哈腰跪在地上背誦看守所規章制度,而那個大漢時不時給一個背不好的小青年一個巴掌。

  「因為什麼進來的?」大漢懶洋洋問道。

  楊浩老老實實說道:「踢爛了一個人的牛牛。」

  「我靠,這麼狠?那你為什麼要朝別人牛牛上踢?有些不講究啊。」大漢憤憤不平地說道。

  楊浩思索了一陣,說道:「他想強暴我老師。」

  「我靠,那踢得好!大快人心,哈哈哈。」大漢開心的笑了起來,然後看到一個年輕人在偷懶,裡面板著臉,抬手就是一巴掌,「跪好了,小癟三。」

  那小年輕面色複雜,趕忙跪著繼續背誦。

  「小子,坐過來。」

  「好的。」楊浩答應了一聲,坐在了大漢的身旁。

  大漢笑著指著地上跪著的幾個年輕人,說道:「這幾個小癟三,諾,這個偷雞摸狗的,油耗子一個,天天偷那些大車的油;這個,猥褻犯一個,出生不如;還有那個,敲詐、搶劫學生,都是些沒屁眼的玩意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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