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堪比金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61章 堪比金礦

  「傑瑞,你要找的那個人我已經聯繫布蘭達,給你把人找到了!」

  電話對面是惠特妮·休斯頓。

  因為自己不認識布蘭達,就只好是聯繫上那次在格萊美上聊過天之後,在米國有時會一起吃頓飯,聊聊音樂的惠特妮,然後讓她來聯繫布蘭達,找那個小伴奏。

  效果很好。

  這還不到一天就有消息了。

  「多謝!請你吃飯。」

  「光請吃飯?都吃了好幾回飯了,這次能不能改一改,送我幾首歌?」惠特妮·休斯頓開起了玩笑。

  「幾首?啊哈?」黃澤做了個誇張的聲音,「我想破腦細胞都未必能想到幾首適合伱唱的。」

  「那就一首!這總不算多了吧?」

  「托你辦事可真貴。」黃澤有些無奈,「我現在沒歌,怎麼辦?」

  「那就等什麼時候有了再說,總而言之我給你記下了,欠我一首歌!」惠特妮·休斯頓哈哈一笑,這才告訴了黃澤要找的那個人的聯繫方式。

  打了個電話,約到了第二天在長島的一間咖啡廳里見面。

  ……

  十點!

  黃澤提前五分鐘到了目的地,剛坐下,一個一頭深棕色捲髮的年輕女孩兒走了進來,環視一周後走到了戴著墨鏡的黃澤身前,「傑瑞,你好。」

  「你好!」

  黃澤站起來伸出了手。

  這一站起來,黃澤就一個想法,這姑娘真高。

  得有一米八了吧?

  黃澤在握手的時候下意識地看了一眼牛蹄,穿著高跟鞋,但跟不算很高,也就是說眼前的女孩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

  不算低了。

  「你好,傑瑞·黃,我就是瑪麗亞·凱莉,我們之前在電話里約好的。」

  「我明白!」黃澤一邊摘墨鏡,一邊上下打量了一下這個前世米國九十年代流行樂壇四大天后之一,也是最接近披頭士樂隊二十首公告牌冠單的歌手,她有十九首。

  嗯,怎麼說呢。

  要不細看,黃澤差點認不出來對方。

  這會兒的瑪麗亞·凱莉還很瘦,顏值不說多高吧,也能打個中上。

  此時站在自己面前的還是瑪麗·嘉兒、花蝴蝶,而不是以後的那個牛本山,歌手裡的喜劇第一人,牛姐。

  「你好,瑪麗亞,你知道我找你的目的嗎?」

  「我大概能猜出那麼一點點。」瑪麗亞·凱莉笑著抬起左手,用食指和拇指比劃了一下。

  「哦?說說看?」黃澤鬆開手,做了個請坐的姿勢。

  「總不能找我一個中學畢業,學習也不好的人打工吧?」瑪利亞·凱莉顯得很是活躍,「找我唱歌?」

  「沒錯!」黃澤點點頭,「我在港島有一家公司,我想把你簽下來,唱片發行問題你不用擔心,我親自給你寫上一首歌,想來華納唱片是不會吝嗇發行渠道的,他不願意,也有其他公司樂意。」

  其實黃澤還想要和其合唱上一首,以帶一帶自己公司即將擁有的頭號女將。

  但又怕給的太多讓對方以為自己居心不良,黃澤也就沒把這個條件亮出來。

  「我就是一個無名之輩,傑瑞,你確定沒有和我開玩笑?」

  「我很確定。」黃澤決定編個瞎話,「你不知道,但是我其實是聽過你唱歌的,我覺得你很有潛質。」

  「我也確實想要當個歌手,我可以簽到你的公司。」瑪麗亞·凱莉來了個「but」,「我需要和我的經紀人和監護人聊聊。」

  「經紀人?」黃澤有些驚訝,這會兒就有經紀人了嗎?

  「哦,就是我的媽媽。」瑪麗亞·凱莉笑道,「她是紐約城市歌劇院的演唱家,要是沒有她,我不可能從四歲開始就接受音樂課程的專業訓練。」

  有個專業人士,尤其還是圈裡的專業人士,那就比較麻煩了。

  黃澤和公司人員,以及來到米國後在紐約當地僱傭的專業律師跟瑪麗亞的母親談了足足三天才談妥。

  五年內三張專輯,至少三十首歌曲,根據瑪麗亞·凱莉的貢獻度,比如歌唱,作詞作曲各自享受不同的分成。


  如果一首歌是由其自己唱,同時作詞作曲的,可以拿到唱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同時擁有稅後二十萬美元的簽約金。

  另外還有諸多細節,基本上是一個歌手簽約的格式合同。

  付出的不少。

  不過想到這位背後未來的成就,且是擁有作詞作曲能力的,前世許多歌就是自己寫的,黃澤覺得還是值得的。

  今天付出二十萬,五年說不定能幾百倍的賺回來,是回報率相當驚人的一筆買賣了,完全能說是一座金礦。

  「傑瑞,我女兒這五年的發展可就靠你了!」轉帳,簽字,合同生效,瑪麗亞·凱莉的母親伸出了手。

  「放心,到時候你一定會被驚訝到的!」

  「我很看好瑪麗亞。」

  「但願如此!」

  唱片約簽到手了,黃澤請惠特妮·休斯頓吃了頓飯,先小小的表示下感謝,便帶著人回到港島了。

  沒想到,回去之後,陳興的臉色就不太高興,「黃總,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先聽哪個?」

  「那要看你先說哪個了。」黃澤擺擺手,「說吧,怎麼了?別跟我賣關子了。」

  「楊剛麗和蒲池幸子都簽到手了,過幾天弄好證件就會到港島來,但離咱們最近的王妃,沒簽上。」

  「嗯哼?」黃澤眉頭皺了一下,「怎麼回事?」

  「她已經和唱片公司簽約了,兩年的短約,沒有設置違約金,對方知道是你要的歌手,聯想到公司捧出的周惠敏,認為王妃身上有很大的價值,不願意放人。」

  「放人也可以,但要兩百萬港幣。」陳興深吸口氣,遲疑了幾秒後道,「我有句話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說。」

  「我感覺王妃不太適合和另外兩個人組組合,她有一米七四,蒲池幸子身高一米六五,楊剛麗更是只有一米五八,就算讓她穿上六厘米的高跟鞋,王妃不穿高跟鞋,身高差也有十厘米呢。」

  「組合的話,最好是能調整到大家身高看起來差距不要太大。」

  「這樣視覺觀感上會更好一點。」

  (本章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