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Ch406 重新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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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7章 Ch.406 重新癒合

  三個人有了同樣的目的地,聊起來,也發現有著共同的話題(不知為什麼他們不約而同把老柯林斯排除在外)。

  每個人擅長的不同,這很能引起各式各樣的討論。

  比如蘿絲之前提到的,她擅長識破謊言。

  而金斯萊則為她補充,說這法子實際該有個學問高明的整理一番,沒準能成一本書——關於如何偵測謊言,莉莉安·蘿絲·范西塔特在這條路上走在許多人前頭。

  當然,即便誇讚,一些話讓蘿絲聽著也不大舒服。

  實在不善交流,金斯萊先生。

  之後,他又表示自己和莉莉安一樣,也有著遠超常人的能耐:

  他很容易注意到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不是刻意,而是總下意識,甚至連他自己都沒想過的地方,那些畫片一樣的在腦袋裡播放。

  他記性非常好,好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他能記起三年前讀過的某本書的某個詞,究竟在哪一頁、哪一行。

  蘿絲大為驚嘆。

  接著。

  他又問羅蘭,問他有什麼擅長的。

  羅蘭說他擅長心碎。

  「你擅長油腔滑調,壞東西。」蘿絲白了他一眼,不想讓金斯萊看低羅蘭,替他答道:「我的朋友聽力非常靈敏——您也看見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適,所以,耳朵靈極了。」

  沒想這話倒讓金斯萊更加…可以用狂熱嗎?

  他詳細地問了羅蘭聽覺方面的問題,然後又說,他曾想過一個問題,倘若每個人的體重不同,鞋的材質不同,甚至性別不同導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麼,發出的聲音也該不同,對不對?

  蘿絲完全不明白他在說什麼:「…對?」

  「那麼,和聲音一樣——腳印,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

  羅蘭聽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過腳印的大小和深淺,判斷一個人的體重和性別。」

  「沒錯,還有身高。」金斯萊揮了幾下手臂,絲毫沒察覺雪茄頭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體重,步伐——我看過一些資料,先生,越高的人,腳越大,這其中有些少數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數是這樣,對不對?」

  「我甚至推測,倘若每個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們是不是可以通過腳印深淺,鎖定一個兇手?」

  「只要有足夠龐大的記錄庫。」

  他越說越急,聲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沒有表情的死人臉…

  就有點驚悚了。

  「看來我的朋友騙了我,他說菸草有助於穩定人的情緒。」羅蘭調侃了一句,笑道:「您該真正做個警察,而不是偵探。」

  金斯萊心裡的火焰來得快,去得也快。

  他塌了肩膀,又變回那不緊不慢的語氣:「哦,可我不喜歡那些『帽子狗』,柯林斯先生。說實話,這些人除了浪費納稅人的錢外,他們究竟干成幾件事?」

  「我看,非常好統計,對吧?」

  「一隻手就能數清。」

  此時,眯眼假寐的老柯林斯突然接了一句:「他說的沒錯,小混蛋。警察可沒他的能耐——那些成天在帽子上掛金標、徽章,裡面藏票子硬幣的廢物,除了到妓女家搜羅錢時興奮,其他時候都像個剛完事兒的八十歲的老核桃。」

  「您是不是跟年紀大的人有仇。」

  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沒搭理羅蘭,和那金斯萊對視:「你倒有點本事,該去倫敦開個偵探社什麼的…不說賺幾個錢,憑你的腦袋,總能進那個圈子。」

  「我不怎麼感興趣,先生。」

  「但你會對那圈子裡的狗屁事感興趣,」老柯林斯咂巴兩下嘴,拉著扶手,吃力起身,給自己也倒了一杯紅酒:「越高級,狗屁事越多——你這身份的人最應該清楚。」

  金斯萊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襯衫、馬甲、布褲,沒什麼特別的?

  「別看了,你要不是個富家少爺都怪,」他抓著玻璃杯,牛飲一樣咕嘟咕嘟將紅酒一飲而盡,鬍子和嘴用手背囫圇抹了一下:「幹這行的,要麼是吃不起飯的下流胚子,要麼,是閒出屁的富家少爺。」


  「瞧瞧你,還有功夫慢條斯理的看懷表,你能吃不起飯?」

  金斯萊沉默片刻,點了點頭:「您看得准。我確實不愁吃穿。」

  老柯林斯用眼睛斜他:「你可不是『不愁吃穿』,你是『非常有錢』,少弄這把戲。我告訴你吧,我這雙眼睛還沒看錯過誰。」

  「是,」羅蘭幫腔:「我叔叔不僅看不錯人,還有各式各樣的能耐呢,比如寫詩,或者在屋子裡大聲吟誦那——」

  「你給我閉上嘴。」

  蘿絲就哈哈哈的樂個沒完。

  老柯林斯看了眼這沒裝半天就露原形的女孩,不禁惱火質問羅蘭:「她怎麼知道我在屋裡念詩?」

  蘿絲上氣不接下氣:「…我不知道…先、先生…我我只是覺得您和羅蘭很有趣…我…我不知道…」

  「我可沒跟她說什麼,」羅蘭一臉坦誠:「但她現在應該都知道了。」

  的確。

  不僅她,金斯萊也知道了。

  …………

  ……

  四個人都要在一個站點下車,然後,乘坐馬車前往不同的地方。

  「我們因斯鎮見。」金斯萊摘下帽子,欠了欠身,開門上車。

  福克郡的天氣和往常一樣。

  夕陽從穹頂下沉,一路沉一路染。

  當羅蘭重新踏上這片土地時,一股奇妙的感覺湧上心頭。

  脆弱、怯懦的童年,痛苦又滿懷希望的少年,一些惡毒或善良的人,顛簸的風浪和夏日午後般安靜的生活…

  然後一封信。

  一段段奇妙的故事。

  一個儀式。

  一把火。

  一雙滿是疤痕的手。

  仿佛一個頭銜尾的圓環,羅蘭又重新回到了原點。

  但福克郡和他都不一樣了。

  那冒著陣陣黑煙的工廠打開籠門,放出流了一天血的家畜們。

  他們夾著菸捲,勾肩搭背地攀談,說髒話,吐唾沫;她們抱著木桶,裡面是衣服和自認為得了便宜、從廠裡帶出來的『零碎』——所有的一切都像往常一樣平淡。

  雅姆·瓊斯原本以為是這樣。

  直到,她在那條回家的道路盡頭,看見了一個不知等了多久的『男孩』。

  金色的眼睛。

  自帽檐下梳理整齊的黑髮。

  那張熟悉的臉。

  笑著。

  「…羅、羅蘭?」

  女人不敢置信地喊了一聲,扔了手裡的盆子,像個發狂的瘋人,跌跌撞撞跑起來。

  夕陽下,兩個人緊緊抱在一起。

  像傷口兩端的皮肉,終於重新癒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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