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造神
第20章 造神
花了一點功夫,從軍事基地裡面溜出來後,顧瑋翻回了琴瑟所在的房間,與她再一次相會。
「情況差不多就是這樣,已經可以確定怪異的產生就是情緒.但是是什麼引導了情緒,就是我們要調查的。」
顧瑋在紙上劃掉了產生源頭,現在就差一個產生的方式了。
「我剛剛試了『神明』.但是並沒有通過,可能是因為這個概念太過於廣闊了,畢竟也有邪神,正神什麼的。」
琴瑟同樣給出了她的嘗試,但是公司那裡並沒有通過。
「差不多,接下來就是引導輿論這個身份,很適合,你知道吧?」
「人為造神很有想法的解決措施。」
琴瑟點了點頭,從她知道顧瑋問出真相後,她也想到了對應的解決措施。
要麼從頭掐滅輿論的陣地,讓一切都變成虛假的存在,自然也沒有怪異存在的依據了。
但是用任何一個器官去想想,都知道這不是很現實,除非把所有人都變成機器人,不然這種情況是無法杜絕——總會有人想要尋求刺激,這很正常,但這也給管理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要麼,就只能希望我們創造屬於「自己」的怪談,這個怪談最好能夠像是機器人一樣,去剿滅其餘的怪談,並且一定要有所表現才對。只有這樣,才能夠壓抑住人們心中的恐懼。
即便是日後有著再多的怪談,這個屬於人類一方的「怪談」也能夠出現,並且憑藉著情緒來變得更加強大。
「所以,你想好了要塑造的天之常立神麼?」
琴瑟好看的手指划過電腦的屏幕,一張照片出現在二人的眼前——正是顧瑋手持長弓,一箭將百具屍骸送到地獄的畫面。
「這張照片如何?既有著現實的依據,又沒有透露出正臉,而且整體上也符合傳統的英雄們——表藤太,源賴光等歷史上的人物,都有著用弓箭的記錄。」
「這個形象可以合理的與這些形象發生交叉,並且也不會成為拖累。」
「天之常立神本身也非常的強勢,也有著司掌必勝的傳說,在我們塑造傳說的時候,也是一種保證。」
琴瑟說道,她的腦中還想起了兩天前,美緒說過的話——儘管天之常立神並不是最出名的三名戰神,但是作為五位別天津神的話,也有著不錯的保障。
「很不錯的想法.實際上我都還沒有考慮過怎麼辦,不過這麼一說,確實很不錯。」
「那就暫時這樣吧,看起來,你是想通過美緒的方式,來擴大影響力嗎?」
「答對了,這方面相信我吧,我對引導輿情還是有著一點思路的。」
琴瑟打了個響指,她的表情顯得非常的自信,看起來這一點似乎確實是她的長項。
「好吧,不過伱的動作要快一點。」
顧瑋轉頭看過去,一個紅色的身影已經出現在了他視角的餘光處。
那是紅衣的女孩,前一天已經在他的夢裡出現了——不同於張柳看見的無質的眼神,他看見的小女孩,更加的靈動,但是也有著更大的惡感,仿佛就是純粹的小孩子的惡意。
「我看見小女孩了我並不確定我還能活多久,或許只有一天。」
「.這麼一說,我的時間也不夠多了。」
琴瑟的動作忽然一停,露出了難受的表情。
「是的.所以加一點技術的手段吧,順便這次,官方不會打假,反而會幫助我們。」
「那我知道了我會儘快的。」
她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電腦,雙指飛舞,如同電子世界的精靈,飛速處理著各種各樣的數據。
顧瑋也沒有閒著,撥通了美緒的電話,向她解釋了一下事情的始末
「.事情就是這樣,美緒,願意來幫我們一下麼?」
他心中已經做好了美緒拒絕的準備,畢竟如果知道的過多的話,那可能還是會很危險?
「所以說,我們是要拯救世界嗎?前輩?」
過了一會兒,美緒的聲音才從電話中傳了出來——作為近距離觀看了自己前輩超越常人的能力後,她已經對很多事情見怪不怪了。
「差不多吧,接下來你要做的事情,就和拯救世界差不多——至少可以拯救這一片街區。」
顧瑋想了想,怪談或許不僅僅只是出現在這裡,而這裡,只是世界的一個地區,或者說,是公司認為最有可能勘破怪談出現的原因的地方。
「那當然要做啊!這麼激動人心的工作,居然能夠交給我!必定不辱使命。」
美緒的聲音非常地激動,這種突如其來的龐大使命感不僅沒有壓垮她,反而讓她爆發出了自己的潛力,高昂著接下了任務。
是美德!她的意志經受住了考驗,爆發了自己的美德!
「那就麻煩美緒小姐了。」
「放心吧,一天內至少出三份稿子,我也是時候認真起來了!」
她的擺爛氣質似乎一下子消失殆盡,帶著一股被激勵起來的氣質。
「靜候你的佳音,美緒小姐。」
顧瑋掛斷了電話,看著正在忙碌的琴瑟,忽然發現自己似乎是無事可做了。
想了想,他拿起一摞紙,開始奮筆疾書起來,這是他對於美緒的答應。
——
美緒的動作很快,沒有多久就傳來了兩份稿子。
在文章中,她先用受害者的身份書寫了一份顧瑋大殺特殺的記錄,詳細記錄了他的動作,以及殺敵的英姿。
而第二篇文章,則是以神明身旁的文書官的身份,記錄了這位無名英雄的存在。
那是活躍在陰影間的英雄,在歷史上有著無數的名字,但是已經不可考證。
據說,他曾經是天之常立神庇護下的一家良民,卻在妻兒被殺死後,向著天之常立神許下宏願,希望能夠剿滅世間一切的邪惡。
天之常立神感嘆他的遭遇,賜下了自己的神力,並將必勝的祝願託付給他。
從此,無名的英雄活躍在歷史之上,作為陰影中的修羅,庇護一方。
(本章完)
花了一點功夫,從軍事基地裡面溜出來後,顧瑋翻回了琴瑟所在的房間,與她再一次相會。
「情況差不多就是這樣,已經可以確定怪異的產生就是情緒.但是是什麼引導了情緒,就是我們要調查的。」
顧瑋在紙上劃掉了產生源頭,現在就差一個產生的方式了。
「我剛剛試了『神明』.但是並沒有通過,可能是因為這個概念太過於廣闊了,畢竟也有邪神,正神什麼的。」
琴瑟同樣給出了她的嘗試,但是公司那裡並沒有通過。
「差不多,接下來就是引導輿論這個身份,很適合,你知道吧?」
「人為造神很有想法的解決措施。」
琴瑟點了點頭,從她知道顧瑋問出真相後,她也想到了對應的解決措施。
要麼從頭掐滅輿論的陣地,讓一切都變成虛假的存在,自然也沒有怪異存在的依據了。
但是用任何一個器官去想想,都知道這不是很現實,除非把所有人都變成機器人,不然這種情況是無法杜絕——總會有人想要尋求刺激,這很正常,但這也給管理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要麼,就只能希望我們創造屬於「自己」的怪談,這個怪談最好能夠像是機器人一樣,去剿滅其餘的怪談,並且一定要有所表現才對。只有這樣,才能夠壓抑住人們心中的恐懼。
即便是日後有著再多的怪談,這個屬於人類一方的「怪談」也能夠出現,並且憑藉著情緒來變得更加強大。
「所以,你想好了要塑造的天之常立神麼?」
琴瑟好看的手指划過電腦的屏幕,一張照片出現在二人的眼前——正是顧瑋手持長弓,一箭將百具屍骸送到地獄的畫面。
「這張照片如何?既有著現實的依據,又沒有透露出正臉,而且整體上也符合傳統的英雄們——表藤太,源賴光等歷史上的人物,都有著用弓箭的記錄。」
「這個形象可以合理的與這些形象發生交叉,並且也不會成為拖累。」
「天之常立神本身也非常的強勢,也有著司掌必勝的傳說,在我們塑造傳說的時候,也是一種保證。」
琴瑟說道,她的腦中還想起了兩天前,美緒說過的話——儘管天之常立神並不是最出名的三名戰神,但是作為五位別天津神的話,也有著不錯的保障。
「很不錯的想法.實際上我都還沒有考慮過怎麼辦,不過這麼一說,確實很不錯。」
「那就暫時這樣吧,看起來,你是想通過美緒的方式,來擴大影響力嗎?」
「答對了,這方面相信我吧,我對引導輿情還是有著一點思路的。」
琴瑟打了個響指,她的表情顯得非常的自信,看起來這一點似乎確實是她的長項。
「好吧,不過伱的動作要快一點。」
顧瑋轉頭看過去,一個紅色的身影已經出現在了他視角的餘光處。
那是紅衣的女孩,前一天已經在他的夢裡出現了——不同於張柳看見的無質的眼神,他看見的小女孩,更加的靈動,但是也有著更大的惡感,仿佛就是純粹的小孩子的惡意。
「我看見小女孩了我並不確定我還能活多久,或許只有一天。」
「.這麼一說,我的時間也不夠多了。」
琴瑟的動作忽然一停,露出了難受的表情。
「是的.所以加一點技術的手段吧,順便這次,官方不會打假,反而會幫助我們。」
「那我知道了我會儘快的。」
她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電腦,雙指飛舞,如同電子世界的精靈,飛速處理著各種各樣的數據。
顧瑋也沒有閒著,撥通了美緒的電話,向她解釋了一下事情的始末
「.事情就是這樣,美緒,願意來幫我們一下麼?」
他心中已經做好了美緒拒絕的準備,畢竟如果知道的過多的話,那可能還是會很危險?
「所以說,我們是要拯救世界嗎?前輩?」
過了一會兒,美緒的聲音才從電話中傳了出來——作為近距離觀看了自己前輩超越常人的能力後,她已經對很多事情見怪不怪了。
「差不多吧,接下來你要做的事情,就和拯救世界差不多——至少可以拯救這一片街區。」
顧瑋想了想,怪談或許不僅僅只是出現在這裡,而這裡,只是世界的一個地區,或者說,是公司認為最有可能勘破怪談出現的原因的地方。
「那當然要做啊!這麼激動人心的工作,居然能夠交給我!必定不辱使命。」
美緒的聲音非常地激動,這種突如其來的龐大使命感不僅沒有壓垮她,反而讓她爆發出了自己的潛力,高昂著接下了任務。
是美德!她的意志經受住了考驗,爆發了自己的美德!
「那就麻煩美緒小姐了。」
「放心吧,一天內至少出三份稿子,我也是時候認真起來了!」
她的擺爛氣質似乎一下子消失殆盡,帶著一股被激勵起來的氣質。
「靜候你的佳音,美緒小姐。」
顧瑋掛斷了電話,看著正在忙碌的琴瑟,忽然發現自己似乎是無事可做了。
想了想,他拿起一摞紙,開始奮筆疾書起來,這是他對於美緒的答應。
——
美緒的動作很快,沒有多久就傳來了兩份稿子。
在文章中,她先用受害者的身份書寫了一份顧瑋大殺特殺的記錄,詳細記錄了他的動作,以及殺敵的英姿。
而第二篇文章,則是以神明身旁的文書官的身份,記錄了這位無名英雄的存在。
那是活躍在陰影間的英雄,在歷史上有著無數的名字,但是已經不可考證。
據說,他曾經是天之常立神庇護下的一家良民,卻在妻兒被殺死後,向著天之常立神許下宏願,希望能夠剿滅世間一切的邪惡。
天之常立神感嘆他的遭遇,賜下了自己的神力,並將必勝的祝願託付給他。
從此,無名的英雄活躍在歷史之上,作為陰影中的修羅,庇護一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