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49章 中場,將柯南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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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中場,將柯南告上法庭

  待越水七槻離開後,小哀轉頭看向古美門。

  「你這是在教唆犯罪哦。」

  「哆啦哀夢,你在說什麼呀。」

  古美門故作驚訝道。

  「你哪只耳朵聽到我教唆她犯罪了?我剛才那些話,明明只是在給自己拉生意而已。」

  小哀嘆了口氣:「伱那不是讓她去犯罪,然後來找你辯護?她要是真的去殺人了,怎麼辦?這都不是你害的?」

  「什麼我害的,她本來就有可能要去殺人了。」

  古美門也懶得解釋。

  他當然不能跟小哀說,剛才那個女孩在進門時,她對他的認同度超過正數兩格,好感度卻低於負數兩格。

  一般來說,毫無瓜葛的兩個人,這兩個條差這麼多,只有一個可能了。

  就是對方心中已經有很強的的消極觀念,說不定馬上就要去犯罪了。

  只不過那個女孩是在犯罪之前,想再來律師這邊試試而已。

  「但願越水小姐,不會去做傻事。」

  小哀默默地想道。

  不過這種企盼只是徒勞,不久之後,他們便會再次相遇。

  ……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

  古美門律師事務所,依然像往常一樣開業。

  他肯定是要吃飯的,要一直接受委託。

  當然,他不是什麼委託都會去接的。

  為了儘可能保證百分百勝率,那種一看就會敗訴的,比如說犯罪嫌疑人有現場犯罪的監控、照片之類的,這種有鐵證的肯定不會接,這類的就算再去作偽證,力度也不可能蓋過這些直接證據,這種就是完全浪費精力。

  不過,有些一看就很簡單的,那簡直就是送錢。

  「我全權代理我的當事人藤原龍二進行民事訴訟工作。」

  「訴訟事實如下。」

  「X月X日,我方當事人前往社長吉田剛的住宅,用刀將其刺死,在逃亡途中,被小學生江戶川柯南踢來的一顆足球擊中,經過醫院判定,我方當事人被確診為二級腦震盪,其行為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訴訟要求如下。」

  「第一,被告江戶川柯南的監護人,毛利小五郎需要賠償我方當事人一千萬日元,作為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並進行道歉。」

  「第二,本次開庭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毛利小五郎全部承擔。」

  「以上,稱述完畢,請審判長依法判處。」

  古美門有條不紊地讀完起訴書。

  這場官司很有趣,起訴對象是作為偵探的毛利小五郎。

  前因後果很簡單。

  他的當事人藤原龍二是個打工人,遇到了黑心老闆。

  他的情況是打工人很常見的:起得比雞早,乾的比牛多,吃的比豬差,活得比狗慘。

  上班遲到掐點算,1秒就要扣1000塊,一來就要集體跳操打雞血,下班前1秒老闆給你布置任務拖時間,加班從不給加班費,出差吃住行全部自費。

  工資很低,標準很高。

  就這樣的待遇,老闆還動不動化身狂暴巨獸,業績不好的當事人還被當眾羞辱地像個孫子。

  久而久之,打工人的憤怒終於爆發。

  藤原龍二前往老闆的住宅,用刀將他殺死。

  不過,在逃跑的途中,正好被到處亂逛的江戶川柯南看到。

  柯南看他全身是血,手上拿著刀子,便抄起足球飛起一腳,就踢到了藤原龍二的頭上,把他打暈過去,之後聯繫警方,將藤原龍二逮捕。

  本來事情就這麼過去了,但藤原龍二的家人不甘心啊。

  犯罪歸犯罪,但你又不是警察,憑什麼打我兒子?

  他母親是這麼想的,就委託古美門過來進行民事訴訟了。

  「原告稱述完畢,現在請被告及其代理人發表意見!」

  法官敲了敲錘子。

  對方律師是個女人,名叫碓水律子(見動畫嫌疑犯毛利小五郎),是妃英理的律師好友,馬上站了起來。


  「抗議!我反對原告描述的事實!」

  她開始表述。

  「我方當事人的行為是純粹的見義勇為。他在遇到一個殺人嫌疑犯逃跑,情況緊急的狀態下沒有辦法阻止,所以就用了身邊的道具攻擊歹徒,按照法理來說,這應該是緊急避險。」

  「沒錯,這是緊急避險!我們這邊是無罪的!」

  毛利小五郎用力地拍著桌子,在被告席位上喊道。

  他的目光看向古美門,眼睛裡有憤怒、不滿,以及各種各樣的負面情緒。

  上次同學會那場官司之後,他就生了一場大病。

  因為無法原諒是自己的疏忽,讓犯罪嫌疑人逃脫了懲處。

  媒體也對他進行各種攻擊。

  他的偵探職業生涯,在那段時間,算是最低谷了。

  如今,好不容易稍微振作起來一些,卻又被對方告上法庭。

  可想而知他現在的心情是怎麼樣的。

  這邊,古美門直接無視了對方那幾乎要殺死人的眼神。

  在聽完被告的一系列稱述後,他的臉上露出了一如既往的,那種笑眯眯的表情。

  「嗯,緊急避險,這個詞都快成為司法漏網之魚的萬金油了。」

  古美門從桌上拿起了一個U盤。

  U盤裡是當時路面上的監控,拍攝了柯南發現嫌疑人,並將嫌疑人踢暈過去的整個流程。

  他將U盤插進電腦,放映給在場所有人看。

  「大家可以看到,這個熊孩子……哦,江戶川柯南,在看到我方當事人的第一眼,就拿出一個足球,對其進行攻擊,期間沒有經過任何的確認工作。」

  「也就是說,他其實並不知道對方到底是不是殺過人,只是看到他身上有血拿著刀,就武斷地展開攻擊。」

  「如果我方當事人只是在家裡剛殺過一隻雞呢?如果他只是一個剛下班的劇團演員,還沒有來得及清理衣服呢?」

  「緊急避險的概念,是必須要確認對方有損害的行為,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的工作。」

  「綜上所述,江戶川柯南的行為並不構成緊急避險,而是出於主觀上的故意傷害!」

  古美門吐字清晰,一點一點,絲毫不亂地稱述概念。

  庭上的法官不禁點了點頭。

  有理有據,很符合法理。

  「抗議!」

  這個時候,對方律師碓水律子又舉起手來。

  她看了一眼旁邊被告席上,和毛利小五郎坐在一起的江戶川柯南,強行爭辯道。

  「我方當事人僅僅只是一個小孩子,按照正常情況,他踢出去的足球根本不可能造成腦震盪這種傷害!我有理由懷疑,對方是在故意誇大訴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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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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