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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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3章 意外死亡

  會議室落針可聞,只剩下了陳益翻閱卷宗的聲音。

  兩位局長點燃香菸,等待陳益將卷宗看完。

  這個案子其實挺簡單,並非他殺,嫌疑人自己報的警,分局刑偵大隊要做的就是勘查現場以及審問,一切搞清楚之後,直接遞交了檢察院。

  爭議點有,但不是警方需要考慮的,那是法院的事情。

  受害者閆麗娜,二十八歲,職業酒吧領舞兼DJ。

  嫌疑人於占林,三十二歲,職業電纜鋪設承包,就是包工頭,掙的不是特別多,但肯定不是工薪可比。

  兩人是情侶關係。

  案發當天,於占林下班後去了閆麗娜所在的酒吧喝酒,一直喝到了凌晨兩點,隨後兩人離開,就近在一家酒店開了房間。

  凌晨五點左右,閆麗娜死亡,於占林報警時間是七點,警方趕到的時候閆麗娜已經出現了屍僵。

  死因,是基底動脈血管瘤破裂出血,導致瀰漫性蛛網膜下腔出血,以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

  屍檢報告上顯示,死者存在基礎疾病是主要原因,醉酒後做高情緒高劇烈「運動」是誘因,兩者結合,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基底動脈血管瘤是一種良性病變不是絕症,閆麗娜的情況比較輕,體積很小連手術都不用做,只是偶爾可能會有頭痛噁心的臨床表現。

  但是呢,若有長期醉酒熬夜外加情緒上的巨大波動使得血壓升高,是有可能導致血管瘤破裂的。

  一旦破裂,會危及生命。

  案發當天閆麗娜和男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而後立即到了酒店,在經歷了持續放縱後導致血管瘤破裂死亡,程序上屬於意外事故。

  死者身患疾病這件事有醫院病歷,分局刑偵大隊還去醫院找醫生確認過,沒有問題,確實有病。

  得了不能受刺激的病還去酒吧當領舞,每日每夜燈紅酒綠,尖叫和音響包圍,這個閆麗娜的心還真是大。

  就算不死在床上,有朝一日恐怕也會死在酒吧里。

  人已經死了無法詢問閆麗娜去酒吧工作的原因,從事件發生的時間推斷,閆麗娜應該是故意的,正因為得知自己患病,所以才會去酒吧上班,享受沒有煩惱的人生。

  她去酒吧上班的時間在查出疾病之後,大概率存在因果關係。

  看到這裡,如果信息無誤的話,陳益基本相信了意外事實。

  於占林說自己並不知道閆麗娜有病,閆麗娜從來沒和他說過,既然不知道,那麼在法律上,不能強求他人對受害者隱瞞的情況進行預見,因此主觀上不存在過錯行為。

  而兩人是情侶關係,去酒店開房曾經有很多次也不存在強迫,所以泰誠分局刑偵大隊在初步調查後,暫時給出了意外的結果。

  爭議點在於,酒店房間裡發現了虐戀工具。

  那麼,到底是意外,還是過失。

  於占林和閆麗娜喝酒,於占林帶閆麗娜去了酒店,於占林在酒店和閆麗娜發生了關係並且使用了皮鞭和捆綁工具。

  最重要的是,於占林說這是第一次。

  兩人戀愛兩年,第一次就導致了閆麗娜死亡,疑似有因果關係。

  還有,閆麗娜當時喝了很多,進酒店的時候能看到走路姿勢不對,但勉強清醒。

  勉強清醒,反抗能力也會大大降低,那麼於占林是否單方面強迫使用了工具呢?是否心理變態就喜歡這種把戲呢?

  刑偵大隊走訪了於占林的前女友,前女友給出了肯定回答:於占林有這個癖好。

  問題來了,既然案發當天是閆麗娜的第一次,說明她以前不同意,那麼於占林在面對醉酒後的閆麗娜,很有可能強迫了。

  刑偵大隊審了於占林,他說沒有強迫,閆麗娜是同意的。

  一面之詞,沒有文字聊天記錄可以證明,所以爭議點就來了。

  如果於占林在閆麗娜醉酒的情況下強迫使用了工具,那就不是意外了,而是過失殺人。

  案件直接登上了法庭,在經歷多次開庭後,最終判決於占林無罪釋放,賠償閆麗娜家屬一百五十萬。

  人已經死了,情侶之間的事情很難說的清楚,疑罪從無。

  要是閆麗娜真的自願呢?要是閆麗娜也想尋求刺激呢?無法求證。

  簡單明了的案發過程,看完最後一頁後,陳益合上卷宗放回了檔案盒。

  「陳隊,怎麼樣?」李局詢問。

  陳益單指習慣性敲擊桌子,腦海中閃過於占林的供詞、屍檢結果、屍檢照片,還原整個事發過程,最終認為此案是存在疑點的。

  但他沒有說出來。

  疑點在於兩個方面。

  第一,死者閆麗娜手腕的捆綁痕跡。

  捆綁痕跡的最大受力點在手腕朝內的方向,而不是兩側,這說明閆麗娜有可能是雙手背於身後受到的捆綁。

  這本來沒什麼,綁在前面和綁在後面對本案沒什麼影響,但問題是於占林接受審問的時候,說的是閆麗娜雙手置於身前捆綁。

  有撒謊的嫌疑。

  當然了,捆綁方式的差異也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不足以推翻供詞,只能說正常情況下,痕跡不對。

  第二,過了兩個小時才報警,刑偵大隊問過這個問題,於占林的解釋是以為閆麗娜睡過去了就沒管,然後自己也睡了。

  陳益不太相信。

  喝酒運動折騰了一晚上,於占林只睡了兩個小時就醒了?

  還有,他就真的未曾發現閆麗娜的異常?

  血管破裂是瞬間發生的,反應是暈厥,只能是身心刺激到達頂峰時出現意外,總不能受刺激的時候沒事,失去刺激後在睡夢中死了?

  不合理。

  如果是受刺激的時候暈厥,那么正常情況下人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嘗試叫醒,而非置之不理。

  再者,人在受到強烈刺激的時候怎麼可能睡過去。

  試想,在床上做著做著伴侶睡過去了,這合理嗎?那可真是小刀拉屁股,八輩子也見不到一回,男方得多差啊,讓女的無聊到睡過去。

  因此,陳益對於占林的供詞持懷疑態度。

  從合理性角度分析,於占林應該立即報警才對。

  那他為什麼沒有立即報警呢?因為害怕,為什麼害怕?因為他失手導致了閆麗娜的死亡,而非意外。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遇到這種情況肯定是馬上報警,心中無鬼,當然是儘快讓警察前來處理,把事情的嚴重性降到最低,其他的聽天由命。

  等倆小時什麼意思?

  卷宗里有於占林的通話記錄,他當時沒有給任何人打過電話,不存在搬救兵的行為。

  那他幹什麼了?

  害怕、愣神、懷疑人生用了半個多小時,重新布置現場用了半個多小時,做心理建設思考該如何回答警方問話用了半個多小時,加起來兩個小時。

  是這樣嗎?

  陳益如此推斷並不是認為於占林有罪,也不是偏向弱勢群體,警察的思維就是要懷疑一切,別輕易說出來即可。

  自己怎麼想,只有自己知道。

  真相,來自於現有證據線索以及大量的試錯思考。

  「嗯……」

  陳益做沉思狀,用行動回答了李局,意思就是暫時不好說。

  見此,李局轉移話題:「陳隊吃飯了嗎?要不咱們邊吃邊聊吧,泰誠和陽城離得近沒啥本地特色,隨便吃點?首次見面,讓我盡一盡地主之誼。」

  反觀於坡神色有點變化,哪裡還有吃飯的心思,不直接說沒問題,那就是有問題唄?

  他想追問,但話到嘴邊又憋了回去。

  涉案者身份特殊,不僅查案程序上要避嫌,在私下說話的時候也不能庇護的太明顯,很容易引起誤會。

  也不能說是誤會,誰不向著自己親戚?人都有私心情感。

  陳益將卷宗推了回去不再提,笑道:「還沒吃呢,都餓了,前段時間在邑城吃了他們的特色炒雞,現在還挺懷念的。」

  他已經給方書瑜發了信息說來泰誠有點事,今晚可能回不去了,對方回復了一大串無語的表情。

  飯都做好了。

  哎,當警察就這樣,要彼此相互理解。

  「行啊,那就邑城炒雞了。」李局來了勁,「我知道有家店不錯,局裡的朋友經常去,現在就走?老於也一起吧,把其他人也叫上。」


  他指的是所有副局。

  於坡剛要答應,陳益表示很晚了,讓李局一個人陪著就好,沒必要那麼多人。

  李局沒有堅持。

  今晚的事情就這麼結束了,等待已久的副局們接到通知後接連離開,包括內心存疑的於坡在內。

  到了地方,還未點菜陳益便讓李局把負責此案的領導叫來一起。

  兩個人,一個是負責此案審核的副局,一個是負責此案調查的刑偵大隊隊長孫樹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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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局沒有任何意外,似乎已經猜到了,答應後撥通兩個人電話告知對方地點。

  隨後,點菜等待。

  「這幾位都是陳隊手下的優秀人才吧?介紹介紹?」李局閒聊起來。

  陳益一一說出了名字和職位,大家算是熟悉認識了。

  李局給陳益倒上茶水,不經意間開口:「案子有問題?」

  局長之所以是局長,肯定有過人之處,他能看得出來陳益找到了疑點,說不定已經準備要重新偵查了。

  若真的查出問題,很多人都會受到影響。

  於坡就不用說了,涉案者是他侄子,除了於坡,負責此案的孫樹祥以及那位副局,可能也會受到問責。

  有功嘉獎有錯懲罰,獎懲機制公開透明,在哪裡都一樣。

  陳益:「也不能說有問題,待會我們邊聊邊討論討論。」

  李局點頭:「行。」

  孫樹祥兩人的速度很快,接到電話立馬就開車趕過來了,雖然已經吃過飯,但他們知道李局把他們匆匆叫來肯定不是為了單純的吃飯。

  飯店門口兩人碰面,簡單交流了一下達成一致,待會進去的時候多看李局眼色,不該說的話少說,儘量不說。

  調研組大晚上突然來到了泰誠,哪裡也不去直接進了鐵平分局,當然不可能是看風景。

  「李局。」

  「陳隊。」

  進了房間兩人入座,十二人的桌子剛剛好,很寬鬆。

  陳益沒有整那些虛的,直接問起了閆麗娜的案子,兩人這才明白對方過來是為了這件事。

  閆麗娜的案子?

  已經判完了啊,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於占林有主觀故意,也沒有證據能證明於占林存在過失,兩人是情侶,因開房導致了閆麗娜病變,純屬意外情況。

  從法律上講,賠款即可,到不了坐牢的程度。

  副局長姓吳,陳益的注意力先是放在了他身上,劉萍若有協助者,必然是參與過本案調查的內部人員,並且是直接參與,能詳細了解全案經過。

  誰都有可能,吳副局相對更值得懷疑。

  知道調研組,知道調研組組長是誰,知道調研組行程,知道調研組今天離開邑城,應該有點地位,消息靈通。

  若真是吳副局,動機就不好猜了,總不能是為了公正吧?他自己就可以給予受害者公正,何必繞那麼大圈子讓調研組過來。

  因此,要麼這個人不是他,要麼他動機不純。

  孫樹祥也是一樣的道理,他是本案主偵,除非於坡私底下給他施壓了,畢竟是直屬上級。

  但剛剛調過來的人,於坡敢輕易開口嗎?這可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就能搞定的,一旦東窗事發,全都得完蛋。

  「卷宗的真實性兩位可以保證,對吧?」陳益拋出這個問題。

  吳副局不太敢回答,悄悄看向李局,而孫樹祥在得知陳益為了此案後不管那些,當即開口:「我以身上的警服向陳隊保證,絕對真實,全都是我查的。」

  調研組所有人看向孫樹祥。

  有那麼點剛正不阿的氣質,不錯。

  孫樹祥說話了,吳副局緊隨其後:「我相信孫隊長。」

  他沒有參與案件偵查,當時孫樹祥怎麼說他就怎麼聽,作為分管指揮中心、法制大隊、拘留所以及五個派出所的副局,偶爾審核一起刑事案件,不會過問太多。

  只要不存在巨大漏洞和違規程序就行了。

  「吳副局和於副局關係不太好?」陳益說道。

  聞言,吳副局愣了愣,下意識轉頭去看李局,隨後開口:「陳隊,兩者絕對沒有聯繫,我想,這也是局裡把案子交給我的原因。」


  陳益點頭:「明白,別干坐著啊,吃菜吃菜,邑城的炒雞涼了可就不好吃了。」

  兩人拿起筷子象徵性吃了點,算客氣客氣,胃裡早就已經飽了。

  「孫隊長,卷宗里沒有閆麗娜的酒量啊。」陳益提起了這件事。

  血液酒精含量不能說明飲酒者狀態,每個人的酒量是不一樣的,有的一杯就醉,有的可以一直喝。

  正因為無法說明飲酒者狀態,所以酒駕有著嚴格的標準,不能說你酒量好就可以開車。

  孫樹祥放下筷子,道:「監控顯示閆麗娜進酒店的時候是清醒的,沒必要查酒量吧?」

  陳益:「正常思維確實沒必要,閆麗娜的血液酒精含量是每百毫升320毫克,這是喝了多少啊?酒精里含血吧?」

  醉駕是80,閆麗娜320,足足超了四倍,而且還是在經過了幾個小時的人體分解後。

  孫樹祥道:「確實喝了很多,從走訪結果看啤酒喝了十瓶以上,還有高度的威士忌大概一斤。」

  喝了這些還能走,很牛的酒量水平了。

  陳益:「但於占林喝的不是很多。」

  孫樹祥:「也不少了,只是沒有閆麗娜多。」

  一邊聊著,陳益從盤裡夾起一塊雞肉,聲音響起:「有沒有可能於占林是故意灌醉的閆麗娜呢。」

  孫樹祥從未想過,僵在了那:「啊?故意?」

  陳益吃著肉:「隨便聊聊,你不用多想,從卷宗看,存在合理懷疑的依據。」

  孫樹祥拿捏不准陳益想表達什麼,虐戀工具嗎?

  灌醉?

  就算是灌醉,好像也不影響結果?根據警方掌握的所有線索,閆麗娜的死確實是意外,查案看的是實際線索,不能瞎猜。

  主要是於占林不知道閆麗娜有病,這點很重要。

  還有,也沒灌醉啊,閆麗娜確實是清醒走進的酒店,小醉而已。

  進了房間後就不知道了,於占林說的都能對上,不然也不會有爭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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