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林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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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能說林芳來了我家,一點好處也沒有。

  好處是有的,而且是大大的。

  一直以來,我們家不怎麼做飯,都是出去,買個半成品,回來蒸一蒸,煮一煮,那就是一頓飯。

  當然我媽不能湊合,她的飯就得去飯店訂菜,總之她的營養不能不保證。

  時間一長,我們家就幾乎沒有什麼煙火氣,說起來這事兒也怪我,主要是我懶。

  林芳來了,這個局面徹底改觀了。

  又給我們家蒸饅頭,蒸包子,蒸花卷,變著花樣來。

  至於那菜炒的,媽呀,一點也不比飯店差。

  閒談之中才得知人家林芳廚藝也是傳之名家啊,林芳的爺爺曾經在人民大會堂主勺,給某位世界知名大人物,做過飯。

  那位大人物就喜歡吃開水白菜,哎喲媽喲,我們家有幸吃上了。

  不過那菜可真叫一個奢侈,真要是完美的復原出來,沒個大幾千塊錢,甭想吃到。

  林芳給我家做的開水白菜,也只是簡化版的,只是用雞湯吊那小白菜,硬把那小白菜燙熟,手法完全傳承她爺爺的,火候掌握,那叫一個精準。

  小白菜燙熟的瞬間,把握的剛剛好,正好處於熟至斷生,再多上一勺開水,小白菜馬上就老。

  這道菜我媽吃的不亦樂乎。

  更不要說林芳炒的別的家常菜,真的比,我家附近所有的飯店,包括我們這18線小城市的所有大飯店,加在一起也沒有林芳做的好。

  我簡直就是在家就能夠享受到,超過五星級酒店的飲食服務。

  林芳來我家呆了超不過一個星期,我和我媽就已經徹底離不開人家了。

  現在不要說,我給人家租房子了,就是人家想走,只怕也是我想盡一切辦法,想要留住她。

  林芳在我家的日子,簡直比天堂還要天堂。

  她實在是太勤勞了,勤勞的讓我都心疼。

  每次林芳一做飯,油煙就非常大,她總是攥著小拳頭,放在嘴邊不停的咳嗽,小小的腦門上,出滿了亮晶晶的汗。

  細膩玉白的胳膊,纖細的讓人心疼。

  心疼的我,當天就給買了一個大功率的油煙機,說什麼也不能讓林芳這麼受罪。

  本來我還買了個洗衣機呢,全自動的,這在當時,也是昂貴的玩意兒。

  我就怕累著人家,每天看著林芳,蹲坐在大洗盆兒,一上一下的搓洗著衣服,無意中露著的半截嫩白如細瓷的小腰,總讓我衝動不已。

  好歹我按住了心中最原始的欲望,心想這樣下去不是辦法,還是買個洗衣機吧,我怕我會犯罪。

  偏偏林芳就不用洗衣機!

  我的天哪,你怎麼可以不用洗衣機?

  按林芳的話講,她嫌洗衣機洗不乾淨,尤其是洗我的,總有一些黃黃,她也說不清的東西,特別不好洗。

  當時我的心就碎了,林芳,你怎麼可以這樣,怎麼能夠以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次次讓我內心,不停的受到折磨。

  沒辦法,我每天都活在,死死壓制我內心裡那種最原始的野獸的衝動,甭提多難受了。

  後來我冷靜的思考了幾天,我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雖然我和我媽越來越依賴她,可我媽冷靜下來以後,也是特別語重心長的對我講:

  「兒子啊,其實媽也看中林芳了,要說她是一個正常閨女,那沒說的,趕緊三媒六聘,八抬大轎明媒正娶的將人家娶過來,總得給人家一個名分!」

  事實雖然非常殘酷,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林芳肯定不能在我家這樣住,她必須走。

  她竟然死賴在這裡,我得想盡辦法趕她走!

  我趕她走,好像顯得我有點無情,思來想去,我覺得我不能這樣,我這樣還算是人嗎?

  人家又給我做飯,又給我洗衣服,還給我洗褲衩,到頭來是個這結果,我這樣還算是人嗎?

  不行,我得讓她知難而退!

  辦法很簡單,那就是我得找對象,我要去相親,得找一個正常女人代替她。

  我相信林芳能夠做到的,別的女人也一定能做到,雖然後來我覺得錯了,可在當時我就是這麼想的。


  就在鄰居居委會張大媽的安排下,我就開始了我的相親歷程:

  第一個相親對象,菸草局的,那飯碗叫一個硬!

  光聽聽人家在菸草局工作,得了,啥條件都可以不提,就看人家能不能相中我了。

  雙方約定在賓館見面,說好的是下午3點,可我來了,硬是等了一個多小時,沒見到人。

  我還納悶呢,這是怎麼回事啊?

  沒過一會兒工夫,一個拿著玫瑰花的,虎背熊腰的中年大媽,一屁股坐在了我的面前,啪的一聲,塑料椅子碎了。

  「服務員,怎麼搞的,這椅子這麼不經坐,我告你們啊,回頭得陪我去醫院,來個全身檢查,我要是有個三長兩短,你們賓館的煙可就停了哦!」

  到頭來,還往人家手裡最少塞了5張紅面,這事兒才算過去。

  不過當時的我還有些反應不過來,詫異的問:

  「大媽,你是代表你女兒過來先看看我的嗎?」

  「說什麼呢,年輕人,一點也不會說話,我是大媽嗎?」

  那中年大媽一臉不悅,直接叼起一根煙,不耐煩的一撩腦後的雜毛,眨巴了幾下,做的不太成功的雙眼皮,一臉曖昧的對我講:

  「小伙子,你人長得不錯,挺帥的,大媽我哦,不,說錯了,其實我也是,1968年的女孩兒……」

  ……

  我當場就奪路而逃,大堂經理說什麼也要拽住我:

  「小伙子你可不能跑啊,你要是一跑,人家可說了,供我們家的煙可就停了,保安,快過來,過來呀,給我按住他!」

  那大媽直接站起身來,走到我的面前,一臉恨恨的說道:

  「敬酒不吃吃罰酒,哥幾個,給我架起他,送到樓上房間,事成之後,你們提什麼要求老娘都答應!」

  媽呀,這特麼哪是相親,簡直就是綁架,不,比綁架還要惡毒一萬倍,十萬倍……

  幸虧咱這人當過兵,手底下確實有兩下子,十幾個保安也沒按住我,我硬生生的才逃出狼窩,回頭我就給張大媽打電話:

  「大媽,你這不是害我嗎,有你這樣的媒人嗎,你也看著我長大,好意思把我往火坑裡推嗎?」

  和她在一起我也很輕鬆,她從來不要求我什麼,就是出門之時老穿上那身,讓我頭疼的綠軍裝,背上那黃挎包,隔三差五還紮上武裝帶,帶個紅袖章,還非逼著我給她搞一個像章……

  除了這些都還好吧,兩人出去逛街,我也是挺累的,林芳對商店裡,琳琅滿目的商品,應接不暇。

  也不是沒想過要買衣服,只是那些衣服,在林芳眼裡看來,太大膽了。

  「哎喲,胸口怎麼開這麼低啊,還有這後背也……」

  林芳拿起一件連衣裙,轉過去一看,後背開那種大v字,她就有點受不了了:

  「哪個正經女人能穿這?」

  壞了,就這一句話,我倆被店家趕了出來,後面還跟著來了一群女孩,指著我們罵道:

  「都什麼年代了,還這麼封建!」

  「呸,裝什麼深沉,臭不要臉!」

  「瞧你穿那樣,唱戲的吧,想出風頭也不能這樣吧!」

  類似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好比我們看電影,每當男女主角,有了更進一步的接觸,甚至是更那個的,林芳的反應就大了。

  有一次她甚至當場,站起來大聲喊口號,後來我們兩人被帶進了局子裡。

  你說看場電影,都能整出這麼多么蛾子,有時候我也挺煩的,心想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也曾嘗試,試著改變林芳。

  可我的努力,根本就毫無意義。

  改變一個人太難了,尤其是改變一個擁有堅定信仰的人,那就根本不可能。

  簡直就不是對牛彈琴,而是對石頭講話。

  你指望石頭能聽懂你的話嗎?

  不可能,永遠也不可能。

  思來想去,我還是感覺跟她差距太大,這種差距往往處於方方面面的,兩個人的認識,相差也非常大,即便在一起看個電視,也根本看不到一塊兒。

  我家的遙控器,在一個星期之內已經換了十了,林芳總是將這遙控器拆開,就是怎麼也搞不懂,離的老遠,這頻道怎麼就能換了?

  再這樣下去,我快崩潰了。

  好在第2次相親又來了,這次張大媽靠譜點兒,提前給我看了姑娘的照片,人倒長得挺美的,年齡也靠譜,就有一條不好,沒工作,是農村的。

  這我也不在乎,我覺得只要倆人談得來,其他都不是問題。

  而不是問題的問題,最終還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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