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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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

  過了一會兒,有腳步聲靠近門口,李輕鷂不用抬頭就知道是陳浦。他的腳步聲總是比別人要快一點,但是走得很穩,腳下生風的感覺。

  陳浦今天穿了件深灰色外套,裡頭是白T,敞著沒拉拉鏈,他還是沉著臉,俊朗的臉好像凝著一層冷霜,徑直走到桌旁空位,這才往李輕鷂的方向掃了一眼,對上了眼神,沒什麼表情,就坐下了。

  李輕鷂覺得這樣很好,她就喜歡陳浦工作起來這股六親不認的勁兒。他要真黏黏糊糊,時刻對她特殊對待,她才要嫌煩。

  李輕鷂是真覺得,最好的男朋友,就得識分寸,懂進退。有些話,有些尺度,兩人不用說就有默契。之前她還有點擔心,怕他對她太熱情,畢竟第一天他就親得她嘴都腫了,抱了她好久才肯放下。不過現在看來,那只是他獨在她面前露出的一面。工作起來,他完全就恢復了那副又冷又硬的刑警做派,這樣很好。

  會議開始了。

  技術部門先展示了新鮮出爐的嫌疑犯畫像。李輕鷂凝神望去,和向思翎描述得差不多,但更加直觀。男人大概三十幾歲,有著濃黑的眉毛和粗隆的臉部骨骼,很短的平頭,鼻樑挺拔,厚嘴唇。畫像師功力了得,只是素描,男人的那雙眼也讓人印象深刻——陰冷、透亮,瀰漫著一股說不出的死氣,叫人看得心裡發毛。

  幾個部門輪流匯報了目前的工作進展:

  一、現場只發現了錢成峰、向思翎和錢思甜的指紋和毛髮,如果存在第四人,那他應該戴著手套甚至頭套。

  二、這個人在現場穿42碼鞋,從步伐幅度來看,個頭不高,在170-175之間。由於現場土質較硬,足印質量不高,無法判斷體重。

  三、雙耳鍋、帳篷地墊和汽車雨刷上的血跡,都屬於錢成峰,現場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血跡;

  四、錢成峰臉龐附近的地墊上,點滴狀不明液體,是錢成峰的口水;

  五、兇手捆綁錢成峰的繩索、還有塞住嘴巴的毛巾,都是常見物品,無法追蹤來源;

  六、法醫證實,錢成峰右手手腕的傷口,是由解剖刀造成,一刀割到動脈,乾淨利落;

  七、子彈的彈道分析結果出來了,是從一把美國產M1911手槍射出。這是一種經典老槍,古典與時髦兼具,可以安裝消音器,是很多槍械愛好者的心頭好。

  八、對於兇手殺人後的逃亡路線,當時警方已第一時間封鎖黑黎峰相關道路,查找監控。兇手下山的足印,中斷在半山公路附近。從那個位置,有三個方向可以逃離:兩條公路,或者直接從沒有路的山坡徒步下來。目前三隊的人正在排查案發時間段,所有車輛和行人,還有所有的山坡。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聽完這些匯報後,丁國強思索片刻,先點了陳浦:「把你剛剛給我匯報的情況,也說一下。」

  陳浦就把薛麗的情況,介紹了一遍。眾人一片譁然。

  陳浦環顧一周,目光銳利而沉冷:「目前我們所掌握的,和兇手有關的情況,全都是向思翎的一面之詞,包括畫像也是她描述的。她現在是羅紅民案的頭號嫌疑人,一旦我們掌握證據,抓到路星,就能抓人。所以,在往下查之前,我們要搞清楚一個問題:向思翎所有的這些話,究竟是否可信?能信多少?」

  大伙兒交頭接耳,議論起來,有的甚至還低聲爭論起來。

  有的說信,因為從向思翎的口供看,有理有據,細節充分,她不可能憑空捏造出這麼一個人;也有的人說不信,向思翎鬼話連篇,說不定錢成峰根本就是她殺的。從她抵達現場的時間,到報警的時間,正好夠殺人。足印那些,都是可以花時間偽裝的。且兇手不殺她、反而和她聊天的事,也過於離奇和牽強了。

  但立刻又有人說,向思翎那麼愛她的女兒,為什麼要帶女兒去目睹父親死亡過程,如果計劃殺人,根本沒必要。

  丁國強聽了一會兒,示意所有人安靜下來,他拍板定下後續調查基調:「向思翎的話,作為參考,繼續搜查對比畫像中男人的身份,但不作為唯一的偵查依據。我們回到兇案現場,一切讓證據和事實說話。」

  李輕鷂聽到這裡,不由得佩服丁國強這個老手。查案時,會遇到很多線索,有的時候,線索本身也是誘惑。就譬如向思翎的口供,簡直就是條捷徑,把兇手的臉都畫出來給你了,你能不心動?誰不想早點破案,誰不想立功,有人自然就動搖了,主觀傾向於向思翎。但丁國強的心就穩得很,要求所有人回歸犯罪現場,看事實說話,不受干擾,這也算是一種保持初心吧。

  她又看了眼丁國強身旁的陳浦,此刻和他師父同款沉冷梆硬的臉,顯然想法一致,巍峨不動。

  丁國強說:「現場主要是二隊勘探的,二隊先說。陳浦你最後說。」

  「是。」

  方楷是二隊老資格,這種時候往往靠他挑大樑,打頭陣,當仁不讓第一個發言:「我有三點想法,第一,兇手是死者的熟人;第二,兇手訓練有素;第三,如果存在第四人這麼個兇手,那麼他早就認識向思翎,並且知道她會來,做好了心理準備。

  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現場所有腳印,都是清晰、成串的,每個人的行進路線清晰,也就是說,沒有在帳篷外,發生肢體衝突和搏鬥。帳篷外,還留下了兇手擺放鞋的一對整齊鞋印,鞋頭衝著帳篷。如果是陌生人,錢成峰不可能允許他進帳篷,鞋印就不會是那樣。所以我認為,死者與兇手認識。

  第二,錢成峰雖然常坐辦公室,但是個頭高,身體結實,哪怕兇手是個男人,制服他也不容易。但在開了那一槍之後,兇手只用了一擊,就制服了錢成峰,繼而控制住他的手腳。這其實是比較難的事。兇手有搏鬥經驗,身手利落,換句話說,很會打架;

  第三,從兇手的表現看,肯定是有計劃的犯罪,不是激情犯罪。那麼他一定提前盯梢,確定了錢成峰的行程,伺機下手。從錢成峰準備的那些東西看,誰都知道,他很可能約了向思翎母女。這對於兇手而言,就形成了一個兩難的選擇:現場天時地利人和,沒有監控,易於逃脫,是殺人的好地點,再等下次這麼好的機會,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但如果決定動手,就很可能碰上向思翎母女。但最後,兇手還是決定動手。這說明,他早就知道向思翎的存在,知道她是誰,並且做好了心理準備,被她看到臉,也無所謂——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向思翎沒說謊。我個人認為,向思翎和錢成峰的死無關,兇手另有其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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