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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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4章 進化

  最最重要的是:相比起沒多少錢買爵位,且犯罪也犯不了多大事兒的底層民眾,以及捨不得用爵位抵罪的貴族——商人,是很需要爵位『可用於抵罪』的屬性的!

  一方面,是在這遙遠的史前時代,商人們的犯罪頻率,其實是很高的。

  尤其是在當今漢室,在太祖高皇帝結束秦末戰火後,不過五十年後的當今漢室,平均每十個成功的商人,就有至少九個人的第一桶金,是源自打家劫舍。

  倒不是山賊那般,入村莊搶劫、搶掠;

  而是在行商途中,與其他商隊結伴而行,經過人煙稀少的地方時,殺人越貨,獲取第一筆啟動資金。

  再用這筆啟動資金,一邊做著趕緊生意,一邊積蓄找機會『殺人越貨』,經年累月之下,才能積攢到被太史公稱之為『富可敵國』『財累巨萬』的龐大財富。

  說白了,這年頭、這世道的商人,屁股底下就沒一個乾淨的,手上就沒一個是沒上過血的。

  真正沒害過人、手上沒沾過血的,早就成了別人手上沾的血、早就成了荒山野嶺中,某個不知名墳堆內的枯骨。

  這也正是這個時代,整個社會都對商人系統性鄙視、歧視,甚至敵視的原因之一。

  ——在官府、在統治者看來,商人作為流動人口,其動向難以掌控;

  出門就是一年半載,去了哪兒、幹了什麼,誰都說不清。

  說是商人,真上了路,指不定什麼時候就把臉一蒙,刀劍一拔,就化身為匪盜!

  貨搶完了,人殺完了,取下蒙臉布,洗淨劍上血——你猜怎麼著?

  人家又變回商人了!

  就像是草原遊牧之民,因為其『遊牧』『不定居』的特性,而使得草原上的統治者,無法有效達成集權統治一樣;

  商人,便此成了華夏農耕封建王朝中,那唯一的不可控因素。

  偏偏你不讓他游商還不行;

  沒了這些臉厚心黑,貪婪無度的商人,天下財貨還真就無法流通。

  沒辦法,華夏統治階級就只能一邊罵、一邊鄙視,一邊發牢騷,一邊又不得不默認這些不穩定因素繼續存在。

  這就使得商人群體,但凡是能成為『商人』的,便都是即有不光彩、不堪回首、經受不住追究的過往,同時又因為這些過往,而養成了畸形的法律觀念。

  遊走於法律邊緣,已經不足以形容他們了。

  很多時候,遇到很多事,他們腦海中本能出現的解決方式,都不是溝通、談判,而是殺人。

  對此,官府也都普遍心中有數。

  雖然說不清某個商人,到底在哪些地方,殺過哪些人;

  可但凡是個當官兒的,就都能拍著胸脯打包票:能活著把生意做起來的商人,挨個抓起來砍頭或許有冤枉的,但隔一個殺一個,絕對不會有哪怕一樁冤案!

  故而,官員拿捏起這些商人來,也都是得心應手。

  ——都不用拿到什麼具體的把柄;

  只需要一句模稜兩可的:當年的事兒,你真以為做的神不知鬼不覺,誰都不知道?

  舉頭三尺有神明啊~

  然後,心裡有鬼的商人,就要屁顛屁顛上門送禮,甚至大出血來買自己的命了。

  結合此間種種,就使得商人群體,成了犯罪率、犯罪頻率極高,且極其需要『免罪』手段的群體。

  不單是過去犯下的罪行,需要商人擁有抵罪手段來獲取心安、可能即將犯下的罪行,需要商人擁有抵罪手段,來獲得操作空間;

  未來,可能被官僚拿捏、敲詐,乃至『借君項上人頭一用』的惡意舉動,商人也同樣需要足夠可靠的反制手段,來確保自己的安全。

  爵位,無疑是商人們最需要,最渴望得到,同時也是最貼合他們需求的東西了。

  試想一下;

  一個沒有爵位,被錄名『商籍』的商人,被拔出幾年前在深山老林間殺人越貨,會是個什麼下場?

  ——賤籍商賈,自然是抄家滅族,財產充公!

  可倘若,是一個十八級大庶長,只差一步就要成為關內侯,且戶籍被錄於『農籍』的准貴族,因為旁系遠親做生意,而惹上了些許麻煩……


  是的,沒錯。

  在戶籍遷入『農籍』,並獲得十八級大庶長爵位後,商人,就不再是商人了。

  他不會被人當做『擁有高級爵位的商人』;

  而是會被當成:擁有高級爵位,身份顯赫,卻不小心『誤入歧途』,染指商賈賤業的貴族。

  而這樣的人,官員別說是拿捏、為難,甚至『借君項上人頭一用』了;

  但凡是個蠢一點、消息閉塞一點,不知道對方商人底色的官員,甚至都可能反過來巴結人家!

  退一萬步講——哪怕擁有了十八級大庶長爵位後,依舊無法擺脫自己在當地的『商人』身份,也完全沒有關係。

  至少這個爵位,足夠讓商人應付官府,在沒有確鑿證據的前提下,對自己發來的任何惡意。

  甚至於,哪怕真的證據確鑿,坐實了罪名,那不也還能以爵抵罪嘛?

  小事兒!

  從爵位上扣就是!

  回頭我再買幾級補上!

  上交警隊交罰款,提前把下次的違章罰款也交上了屬於是……

  還有一點不得不說的是:在這個時代,一個人犯罪後,該被什麼規格、什麼級別的部門審判,也是和爵位直接掛鉤的。

  比如地方縣衙,便只能審判八級公乘及以下爵位的人犯。

  爵位高於八級公乘,地方縣衙就沒有審判的權利了,只能把人叫送上級的郡衙。

  郡衙的審判權限,也在十六級大上造時封頂,高於這個爵位的罪犯,就要押解入京,到長安廷尉(大理),也就是直接由中央審判了。

  這就使得爵位,在使商人有了更硬的腰杆、更足的底氣,以及『以爵抵罪』的容錯率之外,還多了一層保障。

  ——爵位足夠高,地方官就審判不了你;

  這就使得某些盯著商人,打著『吃商人絕戶』主意的地方官,只能打消念頭。

  好比說,一個沒有爵位——連一級公士的爵位都沒有,被錄名於商籍的商人,地方官隨便找個由頭,隨便搞點似是而非的證據,把人辦了也就辦了;

  財產充公固然是要充公的,但充公多少、偷偷拿走多少,地方官也都是熟人於心,有著一整套貪墨流程的。

  可一個有爵位,錄名於農籍的商人,哪怕爵位只是一級公士,地方官也要稍微注意一點了。

  哪怕真把人辦了、把人家產給吃了,也得給個像樣點的交代——畢竟誅人滿門不是小事兒,流程總得做漂亮一點,免得落人口實。

  再往上,一個錄名於農籍,爵位為九級五大夫的商人,地方官就已經完全拿捏不了了。

  ——真要辦人家,那也得是郡衙辦,輪不到你一個縣令去管!

  暗自得郡衙查,罪得郡衙定,抄家也是郡衙去抄,當地縣衙頂多也就是積極配合,卻幾乎插不上手。

  這就讓縣級部門的地方官,多了那麼一層顧忌。

  ——萬一,郡衙有人和這個商人關係好,本官豈不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至於十七級駟車庶長,那就更不必贅述了。

  郡衙都管不了,得長安廷尉(大理)去管!

  廷尉最終怎麼判案且不說,但凡廷尉插手了,這流程,那就是半點問題都不敢出的了。

  但凡有哪裡不對,便動輒是一縣,乃至一郡官場大洗牌。

  所以,爵位——尤其是十七級駟車庶長及以上爵位,能夠給這個時代的商人提供的安全感,絕對是其他任何方式都無法比擬的。

  哪怕是當朝丞相,亦或某位萬戶侯做靠山、給撐腰,也比不上一個十七級駟車庶長,能為商人帶來的安全感高。

  所以,晁錯一手輸粟捐爵,太宗孝文皇帝從諫如流,漢家的爵位,馬上就成了市面上最緊俏的『貨物』。

  ——短短几年時間,漢家就賣出了上千個十八級大庶長的爵位!

  單就是這上千個大庶長,就為漢家的北牆戰士,換得了上千萬石軍糧——而且還是送貨上門的那種!

  十八級大庶長尚且如此,更低級的十七級駟車庶長、十六級大上造,自然是隨著爵位變低、價格變低,而銷量拔高。

  到最低一級的,二級上造,自太宗孝文皇帝輸粟捐爵至今,短短二十多年時間,漢家便『賣』出了上百萬個!


  考慮到當今漢室,民滿共不過五百萬戶,等於說是平均每五戶人家,便有一戶省吃儉用、砸鍋賣鐵,賣了個二級上造的爵位備用。

  當然了,這種文字遊戲,太宗皇帝也只是玩兒了一次,就讓天下人徹底免疫了。

  因為在輸粟捐爵制度退出後不久,商人們都『買』到了自己心儀的爵位後,太宗皇帝在姍姍來遲的宣布:輸粟捐爵買的爵位,僅授予虛爵。

  何謂虛爵?

  好比說,一級公士能有一間屋,二級上造能有一間二進屋——也就是兩口屋;

  那麼,輸粟捐爵買來的二級上造,就享受不了上造爵位所帶來的房舍、土地擁有資格上限。

  再比如,四級不更,能免除更役,八級公乘,能乘坐公用車馬;

  但輸粟捐爵買來的不更、公乘,也同樣不享受這些福利。

  甚至於,十七級駟車庶長、十八級大庶長所能領取的俸祿,以及職務出缺時的自動候選資格,也同樣將通過輸粟捐爵獲取的爵位排除在外。

  說白了,就是你的爵位,但凡是輸粟捐爵買來的,無論你買的爵位有多大——二級上造也好,四級不更也罷,亦或八級公乘、九級公大夫,乃至十七級駟車庶長;

  只要是輸粟捐爵買來的,那你享受到的爵位待遇,就依舊對應你原本的、通過軍功渠道所獲得爵位。

  你原本是公士,那你即便輸粟捐爵,捐了個駟車庶長,你也依舊享受公士待遇——也就是沒有待遇;

  你原本沒爵位,倒是稍好些——只要輸粟捐爵買了爵位,也同樣能享受到公士待遇。

  雖然享受不到你所買的爵位等級對應的待遇,卻也比沒有爵位時要好多了。

  再然後,太宗皇帝又宣布:十八級大庶長、十七級駟車庶長,由於與宗廟、社稷息息相關(高級貴族、儲備高級幹部),故而,不再納入輸粟捐爵之列。

  輸粟捐爵,以十六級大上造為上限。

  至於原先,花費上萬石糧食,換取十八級大庶長、十七級駟車庶長之爵者,自動降為十六級大上造。

  差價不退。

  這麼一搞,天下人才如夢方醒:哦~

  這麼回事兒啊~

  還以為輸粟捐爵,能買到如假包換的爵位呢;

  合著是只能用於抵罪,卻根本無法提供社會地位的『虛爵』啊?

  有了這個認識後,天下人——底層民眾也好,商人階級也罷,輸粟捐爵的熱情都稍有減退。

  卻也只是『稍有』。

  畢竟底層民眾也好,商人群體也罷,買爵位,本就是為了抵罪用的。

  既然這所謂的『虛爵』,也還是能用來抵罪,那買來,也依舊是有價值的。

  直到後來,太宗皇帝起了個頭,動不動『授天下民爵一級』,先孝景皇帝,以及當今劉榮又相繼跟上,輸粟捐爵制度,才終於名存實亡。

  ——還買個屁啊?

  皇帝老子隔三差五免費發,還花錢買,是不是傻?

  當然,還是那句話:商人群體,不享受任何政策福利,包括賜爵。

  所以,輸粟捐爵制度至今都還存在,且隔三差五也依舊有商人去買。

  只是老牌商人早就買了,子孫後代也都能集成爵位;

  時至今日,還花大價錢輸粟捐爵換爵位的,只有那些新冒頭的商人。

  與此同時,隨著時間的推移,商人群體也開始『不把雞蛋放一個籃子裡』,選擇兩條腿走路了。

  ——太宗皇帝輸粟捐爵前,商人們只能官商勾結,找個當官兒的做靠山;

  輸粟捐爵後,商人們就不再把希望寄託於官僚,而是買爵位保自己的平安。

  而現如今,商人們已經是一邊攥著十五級、十六級的爵位,一邊再另外找一個靠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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