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彷徨的商人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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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1章 彷徨的商人階級

  無權無勢,手裡也沒多少余錢的底層尚且如此,掌握更多社會資源的有錢人,那就更不用說了。

  真要說起來,最誇張的,還是要數財大氣粗——什麼都缺,就是不缺錢的商人了。

  底層民眾無權無勢,得到用糧食——其實就是用錢『購買』爵位,從而提高社會地位、待遇的機會,自然是咬咬牙買個三級簪裊、四級不更的爵位。

  手頭寬裕點的地主富農,也頂多是換個六級官大夫,七級公大夫。

  頂天了去,也就是重金換回來一個八級公乘,從此享受到搭官府順風車的特權。

  ——公乘,顧名思義,可以乘坐公家馬車的意思,也是八級公乘爵位最具代表性的特權。

  但在那些錢多燒得慌的商人看來,僅僅只是八級的公乘,卻遠不足以換取他們那本就脆弱的安全感。

  說起來,輸粟捐爵這個制度,真正的目標群體,還就是這些富商。

  因為底層民眾地位雖低,但其『自耕農』的階級成分,本就是其成為了漢家,以及每一個封建農業王朝的支柱群體。

  這使得底層民眾,雖然個體沒什麼社會地位,但整體卻在國家、王朝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

  一個農民、一戶農民被權貴欺負了,那也就是欺負了;

  但一群農民被欺負,亦或是可能引發民變的時間,結局卻大概率是皇帝下場,為底層民眾撐腰。

  所以,太宗皇帝搞出來的輸粟捐爵這一手,底層民眾一來是沒多少錢糧買爵位,二來,對爵位也沒有那麼迫切的需求。

  ——有爵位,難道就不是農民了?

  買個四級的不更,僅僅只是不需要服更役而已,又不是不需要繳納稅、賦,亦或是不需要服兵役、勞役;

  該種地還是要種地,農稅、口賦、兵役、勞役,該有的一個都少不了。

  這麼說來,爵位——尤其是底層民眾能買得到、買得起的爵位,對於底層民眾而言,其實就是能有最好,沒有也行的雞肋。

  底層如此,高層的權貴,自更不必贅述了。

  ——在這個時代,權貴二字,本身就和高官顯爵掛鉤。

  且高官不一定有顯爵,但顯爵一定有高官可以做、厚祿可以領!

  沒個十五級少上造、十六級大上造的爵位,別說是權貴了——哪怕你說是一郡名門,人家都會說你沐猴而冠,坐井觀天。

  至於金字塔尖的十九級關內侯、二十級徹侯,那更是月初月中能上朝參政議政,甚至能單獨請見天子的頂級貴族!

  所以,對於權貴而言,通過輸粟捐爵來買爵位,其實是有些跌份的。

  老祖宗篳路藍縷,跟著高皇帝一刀一槍砍下來的爵位,留下的是宗族的榮耀!

  如此榮耀,哪怕是十九級十五級少上造、十六級大上造,也絕不容許『花錢買爵位』這種骯髒的手段玷污!

  真正有底蘊、有底氣的貴族,哪怕只是十五級少上造、十六級大上造的爵位,也絕對看不起那些通過輸粟捐爵——通過花錢,從而和自己爵位持平的所謂『貴族』。

  底層民眾買不起爵位,也沒那麼需要爵位;

  權貴本身就有爵位,又不屑於花錢提高爵位;

  而太宗皇帝搞一手輸粟捐爵,又是為了解決北方邊牆二十幾萬大軍的口糧短缺問題。

  沒多少錢的底層民眾,以及不會有多少意向的勛貴,就顯然不是太宗皇帝輸粟捐爵的主要目標人群,或者說是客戶了。

  ——商人,才是這個時代最需要爵位,也最買得起爵位的群體。

  首先,作為商人,他們有錢。

  而且有遠高於底層民眾的錢。

  尋常農民春耕秋收,一年忙到尾,所得不過糧米三百石,折價不超過萬錢;

  但商人,只要是有資格被稱為『商人』而非『小販』者,別說家產、本金、利潤了;

  光是一年內的貿易現金流,就不可能低於十數萬,乃至數十萬錢。

  道理很簡單。

  還是拿糧食舉例。

  農民忙一年,種出來的三百石糧食,確實是一整個農民家庭一整年的產出,價值大幾千、近萬錢;


  但一個商人,要想做糧食生意——哪怕只是在同一個村子裡內循環,只從本村買、只往本村賣,也至少要在秋收之後,吃下幾十戶農民的糧食。

  一戶的糧食就要大幾千錢,幾十戶,可就是好幾十萬錢了。

  就說五十萬錢,吃下了六十戶農民的糧食;

  糧食買下來了,還得儲存吧?

  六十戶農民的糧食,總數高達一萬八千石,堆起來那就是一座小山!

  能妥善儲存一萬八千石糧食的糧倉,光是買到合適的地,以及糧倉的建造,那就是起碼幾十萬錢的成本。

  糧倉也建好了,得儲存了吧?

  怎麼儲存?

  把糧食往糧倉一扔,就不管了?

  顯然不可能。

  一個主事的,三兩個記帳的,以及七八個守衛糧倉,以防匪盜竊賊光顧的青壯,怎麼都是要養的。

  十幾號人,哪怕只是包吃,一個月就是二石糧食。

  從秋收到第二年秋收,一整年的時間,光是這十幾號人的吃,就是三百來石,將近萬錢的成本。

  這還只是吃。

  守衛糧倉的青壯,不得隔三差五改善伙食,逢年過節再發塊肉、扯塊布啥的?

  負責記帳的,好歹也是精通數學的技術人才,光包吃,人家肯定是不乾的;

  怎麼也得再開筆工資吧?

  至於主事——如此重要的是,不是自家人來做,那肯定是信不過的,起碼也得是沾親帶故。

  自家人,還是有點本事,能做一倉主事的,那就更不能虧待了吧?

  好。

  到這裡,一項一項算下來;

  假設一個商人初涉糧食市場,從今年秋收開始入局。

  建造糧倉花去二十萬錢,又花了五十萬錢買糧,而後又是大幾萬錢的人工成本——從今年秋收到來年秋收,總成本已經高達八十萬錢!

  而且,這還只是手裡花出去的錢,還沒算資金成本。

  何謂資金成本?

  這八十萬錢,哪怕什麼都不干,就只是借出去收利息,那也能收回來起碼一百萬!

  也就是說,這個商人入局糧食市場後,第一年的總成本,將達到駭人聽聞的:一百萬錢!

  到這裡,其實也就不難理解過去,在劉榮力主糧食官營之前,糧商們為什麼要那般不顧體面的哄抬糧價,甚至以進價的兩倍、三倍往外賣糧食了。

  ——成本很高!

  五十萬錢買回來的糧食,存著慢慢賣一年,總成本卻高達百萬!

  這就等於說,每石三十錢收上來的糧食,哪怕每石六十錢賣出去,也只是不虧本。

  分兒逼不賺,白忙活一年,與其廢立折騰一整年,還不如一開始就把錢借出去,舒舒服服躺在家裡等著收利息。

  五十萬買入,總成本百萬,最終若是不賣個一百二十萬到一百三十萬錢,那就根本算不上賺錢了。

  平均到每石糧食,就是三十錢每石的價格買入,至少要賣到七十到八十錢每石左右。

  但事實卻是:太宗孝文皇帝年間開始,關中的糧價,常年被壓在六十錢上下,但凡有一點超過六十錢每石的苗頭,少府內帑就要下場宏觀調控,撒糧平抑物價了。

  所以,糧商們就只能從成本入手——壓低糧食的購入價。

  再加上糧倉的選址、買地以及建造,並非每年都有的支出,而是一次性投資的資產,糧商們這才能在太宗皇帝年間,憑糧食生意賺到錢。

  可即便是賺到錢,那也只是利潤微薄。

  以至於先帝三年,吳楚七國之亂後,糧商們宛如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不顧生死的哄抬物價,棋行險招,想要一口氣吃個飽。

  不是商人們真的蠢,放著日進斗金的富足生活不要,非要和當時,即將坐上儲君之位的皇長子掰掰腕子;

  而是在那之前,商人們憑藉微薄利潤,過了太久的清貧日子。

  好不容易有機會大賺特賺,些許風險又算的了什麼?

  說白了,若是踏踏實實做生意,就有非常可觀的利潤,誰又願意以商賈之身,和封建統治者玩兒手段?


  而以上內容,還有一個令人沉默的點。

  ——五十萬的糧食買入款,二十萬的糧倉建造成本,十來萬錢的維護成本,以及二十萬錢的資金成本;

  一年高達一百萬錢、價值等同於十個中產之家全部家產的龐大投入,最終造就的,卻並非聲名遠揚的大商人、豪商富賈。

  而是個只有一處小糧倉,能存個兩萬來石糧食,手底下只有十來號人,只能吃下六十戶農民的糧食,再零售賺取差價的小糧商。

  在真正的商人——尤其是大商人眼中,這樣的小糧商,已經不能被稱之為『商賈』了。

  而是只能被稱之為:販。

  就是肩扛扁擔,沿街叫賣的小販。

  一個甚至都不能被稱為『賈』,而是更像『販』的小糧商,一年的投入就高達百萬錢;

  利潤再怎麼微薄,也有高達十幾二十萬錢;

  也就難怪說,輸粟捐爵,真正的目標群體是商人了。

  ——人家是真的有錢,是真的買得起爵位的!

  當然了,僅僅只是有錢、只是買得起,還不足以讓商人群體,成為輸粟捐爵制度最大的目標人群。

  農民種的糧食,劉榮也有錢、也買得起,可哪個農民會把劉榮當做自己的收購商?

  說白了,商人群體成為輸粟捐爵制度的目標人群,其有錢、買得起爵位,僅僅只是先決條件;

  真正的核心要素,是商人不單買得起爵位,還十分需要爵位、十分渴望爵位。

  有錢買爵位,買得起爵位,再加上很想要爵位、很樂意出錢買爵位,這才是商人群體,被輸粟捐爵制度所吸引的根本因素。

  至於說,商人們為什麼渴望爵位,為什麼願意為了爵位而一擲千金,這就不得不提這個時代,乃至封建時代的絕大多數時期,商人在社會體制當中的詭異地位了。

  不同於底層農民既沒有錢、沒有資源,也沒有勢力、地位,以及貴族即掌握著財富、資源,也擁有著勢力、地位;

  商人這個存在,就像是生長在封建時代的畸形兒——掌握著龐大財富和資源的同時,又完全不具備政治勢力和社會地位。

  而且很極端。

  商人的財富,往往會比所謂『掌握著財富和資源』的權貴還多,以至於權貴們都眼紅了,搞出來個『素封』的說法發牢騷。

  與此同時,商人的地位,又比所謂『一無所有』的底層農民還低,甚至被整個社會系統性歧視!

  手中掌握的財富、資源,與自身所掌握的政治勢力、社會地位嚴重不匹配,使得封建時代的商人們,天然就有一種安全感缺失。

  就像小兒持金於鬧市,隨時都有可能被人毫無壓力的搶走,且沒有絲毫反制的方法。

  社會主流價值鄙視他們,權力機構又不接納他們,同時又讓他們莫名其妙的,擁有了權貴才能擁有——甚至連權貴都無法擁有的龐大財富和資源!

  於是,商人們自然而然的,就開始『另闢蹊徑』了。

  既然我不能同時成為商人+權貴,那我就作為商人,去找一個權貴合作!

  合作模式雖然有點不體面——其實就是我給他當狗,但有他在我背後撐腰,真到了有事兒的時候,管不管用且不說,好歹我心裡踏實啊!

  真出了事兒,哪怕我無力挽回,也總能明白自己怎麼死的,總不至於稀里糊塗就被人吃干抹淨!

  更何況權貴雖然把我當狗,但也給我骨頭吃啊!

  很多在我眼中『非人力所能為』的事兒,那就是人家幾句話的事兒!

  跟著人家走,我僅僅只是失去了尊嚴,卻得到了安全和發展!

  這筆買賣不划算嗎?

  我連自尊都能賣出價錢,這還不划算?

  但與此同時,商人們的心裡也很清楚:真到了出事兒的時候,自己依附的權貴、官員,大概率不會死保自己——甚至都未必願意保自己。

  能撇清關係,已然是留了一絲情面;

  更大的可能性,是人家本著『何必便宜外人』的原則,親自跳出來吃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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