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只剩三大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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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王介甫的青苗法,漏洞太多,這些富戶本就是極精明之人,他們表面上多貸青苗,多給朝廷交利錢,實際上這些利錢又都轉嫁到貧戶身上。

  屆時,他們成為了納稅大戶,錢也賺了,名也賺了,而這一切都需要底層人民來買單。

  「這些富戶的名單你有嗎?」

  「為首的是曹家的人,叫曹旦,他拉了十幾個富戶一起做的。」

  杜蘅微微皺眉:「曹旦?四大財神之一的曹家?」

  「現在只有三大財神。」

  本來廣陵有四個超級大戶被稱之為四大財神,但其中花家被杜蘅給鬥垮了,現在只有三大財神。

  說起來,杜蘅還認識一個曹家人,就是戚曹氏。

  以前跟著花家一起混的,後來投靠了杜蘅,她原先就是曹家的女兒,後來嫁到了戚家,成了寡婦。

  「曹家從官府貸的青苗,只要兩分利,貸給貧戶則是五分利,貧戶不貸的話,沒有青苗,田地只能荒著,那他們一年就沒有收成了。」

  迪麗娜扎輕輕嘆了口氣,似乎也為貧戶的處境表示同情:「今年雖然收成好了一些,可是還了貸款,還能剩下多少?養活不了一家老小,就只能賣田賣地了,如今二季稻又要開始貸青苗了,一邊還貸,一邊又要貸款,拿什麼貸?」

  「留守那邊就不管嗎?」

  「呵呵,怎麼管呢?你以為李留守不知道這些富戶的勾當?」

  杜蘅緩緩起身,招呼陳骨和方經天:「走,咱們且去會會那個曹旦。看看他到底有多操蛋!」

  三人起身,就往曹家的方向而去。

  剛剛出了番坊,就見一個老婦當街和一個老漢扭打起來。

  起初老漢沒有還手,但被老婦又抓又撓,加上街上行人投來異樣的目光,他也是急了,一把就將老婦推倒在地。

  「哎喲,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攤上你這麼個喪良心的男人!」

  方經天過去攙扶,問道:「大娘,你們這是怎麼了?」

  老婦一邊哭著一邊指著老漢:「你問他,這天底下有他這麼當爹的嗎?女兒才十四歲啊,他竟然忍心……忍心把她給賣了!」

  「我有什麼辦法?不賣女兒,我拿什麼來貸青苗?沒有青苗,田地怎麼辦?我們一家老小,要吃飯的呀!」老漢乾涸的眼眶,似乎湧出一股渾濁的淚水,在眼眶裡打轉。

  杜蘅上前試探的問:「衙門的青苗錢只要兩分利,今天收成又好,也不至於到了賣兒賣女的地步吧?」

  「公子想是外地來的,不知道我們本地的做法,廣陵的青苗採用的買撲制度,被曹家的大公子給承包了,我們現在買青苗都要到他那兒去買,他收五分利啊!現在家家戶戶都把青苗種下去了,我家的還沒種啊,再不種就沒收成了,我心裡急啊!」

  買撲也可以叫撲買,就是古代一種承包制度,也就是說曹家把官府的青苗全部包了下來,錢一次性交給了官府,官府圖了一個省心。

  但貧戶買不到青苗,只能到曹家手裡買。

  這就等於青苗被曹家給壟斷了,他想賣多貴就賣多貴,而且收的利還比官府高。

  每年青黃不接的時候,下等農戶都很慘,去年的糧食吃完,今年的糧食還沒種出來,根本沒錢去買青苗播種,青苗法因此而誕生。

  讓下等戶不必去跟上等戶借錢借糧,直接去找衙門,利錢給了衙門,國家有了財富,也防止了地主鄉紳土地兼併。

  但政策到了下面,就完全變味了。

  「王相推行青苗法的時候,可能想到會傷害到一些上等戶,但傷害上等戶能夠補貼到下等戶,他也並不怎麼在意,至少能讓最底層的那一群人受惠。哪能想到,受惠的依舊是那些富戶。」方經天這段時間打理官報社的財務,對金融方面倒也有些心得,但萬萬沒想到,地方可以把青苗法玩出花來。

  這些富戶本來就會鑽營,貧苦百姓哪能玩得過他們?

  「那個曹家大公子把你女兒帶到哪兒去了?」陳骨問道。

  老婦抹著眼淚說:「曹家大公子的正室是個悍婦,估計曹大公子不敢帶回家去,只會把小女帶去他的別院。」

  「別院在哪兒?」

  「東大街。」

  陳骨憤憤的道:「先帶我們過去。」


  老漢怔怔的看著杜蘅,有些擔憂的問:「這位公子,你是什麼人啊?我們都是小農戶,曹家可惹不起。」

  「放心,這是能給你們做主的人。」方經天道。

  老婦迫不及待的說:「若能為我們做主,老身願意做牛做馬。」說著顛顛的就在前面帶路。

  東大街以前杜蘅常來,但沒有印象,哪一家是曹家的別院。

  一會兒,老婦指著前面:「前面第三座大宅就是。」

  杜蘅招呼方經天過去叫門。

  方經天拿著門環,敲了敲門,不一會兒,就見裡面出來一個門房小廝,打量了三人一眼,問道:「找誰?」

  「曹旦。」

  「大公子忙著呢,沒空。」說著小廝就要關門。

  但他忽然看到了老漢和老婦,斥責道:「你又來哭,哭什麼哭?你女兒跟著你們,活不到過年,現在跟了大公子,有的吃有的穿,幾輩子修來的福氣!」

  「可那終究名不正言不順……」老婦哽咽著說。

  「哪裡名不正言不順?你們可是簽了賣身契的,想要抵賴?」

  老婦只是抽泣。

  老漢低頭沉默。

  到底是價值觀不一樣,他們的女兒按照現在的話來說,可能就是小三,連妾都不是。

  現在一些女的,巴不得做有錢人的小三,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可是古代不是這樣,哪怕二老窮的快揭不開鍋了,也覺得這是一種莫大的恥辱。

  抬不起頭做人。

  因為他們是清白人家,也就是所謂的良籍。

  可是女兒被他們賣掉之後,也就成了賤籍了,是一件可以買賣的東西,沒有人身自由。

  一面要求包養,一面要求人格獨立,這種流氓的邏輯,只有在相對文明的社會才會存在,古代本身就很野蠻,就算不給你錢,也不給你人身自由,當你力量弱小的時候,又能找誰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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