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一起摳出一座魔仙堡
在李杭說完訴訟請求和理由之後。
審判長說道,「下面由第一被告進行答辯,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存在異議,或者提出反訴的,說明具體訴求和理由。」
一個男人從被告席上站了起來。
他就是馮林浩委託的律師,也就是星雲律師事務所的那位劉峰。
劉峰自從上次和李杭和解不歡而散之後。
跟馮林浩商量過後,就放棄了私下和解的途徑,開始認真著手準備這場官司。
畢竟在星雲這家律所里,已經有太多的前輩因為代理一樁頂流明星的案件而聲名鵲起,從此打響了知名度,在業內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
說是一夜翻身都不為過。
劉峰對此很是羨慕。
但是這樣的好事不是誰都能碰到的。
劉峰進入星雲兩年,也沒有機會接手這樣的案子。
大多都是一些小打小鬧的明星告黑粉的案子而已。
這次他實在是運氣爆棚,原本只是接受馮林浩的委託寫了一封律師函而已。
自己的名字最多在律師函上出現,甚至沒多少人會記得。
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事態以意想不到的速度逐漸發展。
馮林浩居然被米蕊告上了法庭。
而馮林浩就順理成章地指派劉峰作為他的辯護律師。
這天大的好事就這麼砸在劉峰的頭上,快把他幸福暈了。
況且這場庭審還是以網絡同步直播的形式進行。
這時候保守估計有幾千萬網友正在線上實時觀看。
只要他正常發揮,不出錯地完成這場辯護。
即使碰上的律師是李杭,但他也不是兩手空空來庭審的。
他覺得自己贏面很大。
只要贏了,那等待他的,就是前方的康莊大道了。
他要出名了,要發財了!
所以劉峰對這個案件的各種材料和證據準備得十分充足。
對他來說,這是一場只能贏不能輸的仗。
劉峰整了整自己的領帶和鬢角。
說道,「原告針對我方提出的訴訟請求,我方存在異議。」
「第一,馮林浩與原告米蕊的第一次見面,確實是在一次公開的品牌活動中。這一點有官方發布在網上的活動視頻可以證明,關於這一點,我方無異議。」
「但我方認為,原告律師的措辭並不妥當。何為兩人在活動中「相識」?顧名思義,相識指的是彼此認識。」
「但事實上,只是米蕊單方面認識被告馮林浩,馮林浩只是和米蕊打了個照面,並不記得米蕊的名字和樣貌。連名字樣貌都不記得,李律師卻將其稱之為「相識」,這恐怕是對審判人員的一種誤導。」
「雖然在這之後,馮林浩與米蕊又有幾次出現在同一節目的錄製現場,但這都只是巧合。」
「第二,我方對原告所說的,兩人發展為戀愛關係一事,予以否認,這是原告方憑空捏造的不實信息。至於原告主張米蕊未出生的孩子是馮林浩的,並且主張馮林浩支付撫養費,更是無稽之談。」
「馮林浩先生自出道以來,一直是單身,從未談過戀愛,全身心地投入演藝事業,廢寢忘食,未曾懈怠,一直用最赤誠的態度,回饋每一位喜歡他的粉絲朋友。」
「被告馮林浩所掙的每一分錢,都是辛苦錢!原告妄圖以不當手段謀取馮林浩的財產,實在可惡!」
「第三,近日來,由於原告對網上的謠言始終採取不否認、不澄清的態度,導致輿論不斷惡化,進而導致馮林浩的名譽嚴重受損,許多工作都陷入了停滯狀態,甚至被終止,給馮林浩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一個視工作為生命的人,卻因為無端的詆毀,而被迫停止工作,實在令人痛心!」
「因此,我方提出兩點訴訟請求:原告方需在社交平台對馮林浩進行公開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同時,原告方賠償馮林浩誤工費和精神損害賠償,共計五千萬元。」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的答辯意見。」
不知道是劉峰的辯護風格向來如此。
還是因為他太想在這場萬眾矚目的庭審中嶄露頭角。
總之,他的語言風格實在獨樹一幟。
簡單來說,就是太讓人咯噔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被刺激得有些反胃了。
【這個劉峰是來拖馮林浩後腿的?說那麼多沒用的咯噔語錄有什麼用,什麼全身心投入工作,沒必要吹成這樣吧?】
【我懷疑劉峰是來搞笑的,我笑得直不起腰了,這段發言成功讓馮林浩的真愛粉、黑粉、路人粉和吃瓜群眾,統統腳趾摳地,一起扣出一座魔仙堡】
【還是有例外的,我有個室友是馮林浩的腦殘粉,她聽完感動得哭了,說劉峰是她的嘴替】
【前面的,給你室友吃點藥吧,鑑定為腦癌晚期……】
【不至於對劉律師惡意這麼大吧,雖然有點誇張,但是我看法官挺受用的啊,表情看起來很能共情。】
【你誤會了,法官是笑得想死,抿著嘴在憋笑】
……
不僅是直播間的網友,連馮林浩本人都有點受不了劉峰的發言。
羞愧得半低著頭。
劉峰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吹捧他,多少有點虛假宣傳的嫌疑了。
他平時雖然也會塑造母胎單身人設、還有熱愛工作的敬業人設。
但是劉峰描述得實在是太誇張了,什麼廢寢忘食,視工作如生命……倒也不必。
所以,在劉峰答辯完畢後,馮林浩還是忍不住側身在他耳邊提醒了一句。
「劉律師,你發言的時候……注意不要太誇大我的個人形象,可以進行適當的褒獎,粉絲們會溺愛;但是過度的立人設,粉絲會逆反的。」
劉峰有些不滿馮林浩對自己的指點。
而且還是一種高高在上的態度。
到底誰才是律師?
法庭上怎麼說話,用他一個明星來教他做事?
劉峰覺得,自己剛才那一通慷慨激昂的發言,簡直是直擊人心。
比起普通的陳述,效果加倍。
不過,畢竟自己的律師費還要從馮林浩的口袋裡掏。
而且往後的事業,也要乘著馮林浩這股東風。
所以,他即使再有意見,也不敢反駁。
只敢在心裡小聲bb,默默吐槽。
嘴上只能不情不願地說,「好的馮先生……我會注意的。」
【麻煩您動動手指,把本網站分享到Facebook臉書,這樣我們能堅持運營下去】
審判長說道,「下面由第一被告進行答辯,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存在異議,或者提出反訴的,說明具體訴求和理由。」
一個男人從被告席上站了起來。
他就是馮林浩委託的律師,也就是星雲律師事務所的那位劉峰。
劉峰自從上次和李杭和解不歡而散之後。
跟馮林浩商量過後,就放棄了私下和解的途徑,開始認真著手準備這場官司。
畢竟在星雲這家律所里,已經有太多的前輩因為代理一樁頂流明星的案件而聲名鵲起,從此打響了知名度,在業內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
說是一夜翻身都不為過。
劉峰對此很是羨慕。
但是這樣的好事不是誰都能碰到的。
劉峰進入星雲兩年,也沒有機會接手這樣的案子。
大多都是一些小打小鬧的明星告黑粉的案子而已。
這次他實在是運氣爆棚,原本只是接受馮林浩的委託寫了一封律師函而已。
自己的名字最多在律師函上出現,甚至沒多少人會記得。
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事態以意想不到的速度逐漸發展。
馮林浩居然被米蕊告上了法庭。
而馮林浩就順理成章地指派劉峰作為他的辯護律師。
這天大的好事就這麼砸在劉峰的頭上,快把他幸福暈了。
況且這場庭審還是以網絡同步直播的形式進行。
這時候保守估計有幾千萬網友正在線上實時觀看。
只要他正常發揮,不出錯地完成這場辯護。
即使碰上的律師是李杭,但他也不是兩手空空來庭審的。
他覺得自己贏面很大。
只要贏了,那等待他的,就是前方的康莊大道了。
他要出名了,要發財了!
所以劉峰對這個案件的各種材料和證據準備得十分充足。
對他來說,這是一場只能贏不能輸的仗。
劉峰整了整自己的領帶和鬢角。
說道,「原告針對我方提出的訴訟請求,我方存在異議。」
「第一,馮林浩與原告米蕊的第一次見面,確實是在一次公開的品牌活動中。這一點有官方發布在網上的活動視頻可以證明,關於這一點,我方無異議。」
「但我方認為,原告律師的措辭並不妥當。何為兩人在活動中「相識」?顧名思義,相識指的是彼此認識。」
「但事實上,只是米蕊單方面認識被告馮林浩,馮林浩只是和米蕊打了個照面,並不記得米蕊的名字和樣貌。連名字樣貌都不記得,李律師卻將其稱之為「相識」,這恐怕是對審判人員的一種誤導。」
「雖然在這之後,馮林浩與米蕊又有幾次出現在同一節目的錄製現場,但這都只是巧合。」
「第二,我方對原告所說的,兩人發展為戀愛關係一事,予以否認,這是原告方憑空捏造的不實信息。至於原告主張米蕊未出生的孩子是馮林浩的,並且主張馮林浩支付撫養費,更是無稽之談。」
「馮林浩先生自出道以來,一直是單身,從未談過戀愛,全身心地投入演藝事業,廢寢忘食,未曾懈怠,一直用最赤誠的態度,回饋每一位喜歡他的粉絲朋友。」
「被告馮林浩所掙的每一分錢,都是辛苦錢!原告妄圖以不當手段謀取馮林浩的財產,實在可惡!」
「第三,近日來,由於原告對網上的謠言始終採取不否認、不澄清的態度,導致輿論不斷惡化,進而導致馮林浩的名譽嚴重受損,許多工作都陷入了停滯狀態,甚至被終止,給馮林浩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一個視工作為生命的人,卻因為無端的詆毀,而被迫停止工作,實在令人痛心!」
「因此,我方提出兩點訴訟請求:原告方需在社交平台對馮林浩進行公開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同時,原告方賠償馮林浩誤工費和精神損害賠償,共計五千萬元。」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的答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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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於對劉律師惡意這麼大吧,雖然有點誇張,但是我看法官挺受用的啊,表情看起來很能共情。】
【你誤會了,法官是笑得想死,抿著嘴在憋笑】
……
不僅是直播間的網友,連馮林浩本人都有點受不了劉峰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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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峰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吹捧他,多少有點虛假宣傳的嫌疑了。
他平時雖然也會塑造母胎單身人設、還有熱愛工作的敬業人設。
但是劉峰描述得實在是太誇張了,什麼廢寢忘食,視工作如生命……倒也不必。
所以,在劉峰答辯完畢後,馮林浩還是忍不住側身在他耳邊提醒了一句。
「劉律師,你發言的時候……注意不要太誇大我的個人形象,可以進行適當的褒獎,粉絲們會溺愛;但是過度的立人設,粉絲會逆反的。」
劉峰有些不滿馮林浩對自己的指點。
而且還是一種高高在上的態度。
到底誰才是律師?
法庭上怎麼說話,用他一個明星來教他做事?
劉峰覺得,自己剛才那一通慷慨激昂的發言,簡直是直擊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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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畢竟自己的律師費還要從馮林浩的口袋裡掏。
而且往後的事業,也要乘著馮林浩這股東風。
所以,他即使再有意見,也不敢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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