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多多少少有點演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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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長,我和我妻子呂韻馨,是在2015年11月2日經人介紹認識的,在2016年10月2日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兒子。」

  「在婚姻中,我自認為是盡到了一個丈夫和一個父親應盡的職責。」

  「而第一被告尹佳銘,是黑馬會所工作的一名男m……呃。一名男性工作人員。」

  李杭:「……」

  冷靜啊大哥,怎麼照著念都把心裡話給念出來了?

  「我妻子呂韻馨經常出入黑馬會所消費,因此結識了被告尹佳銘。」

  「而尹佳銘在明知呂韻馨已婚的情況下,還和她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

  「在我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呂韻馨更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威信轉帳176筆、購買手錶、購買車輛等方式,贈與尹佳銘的錢款和財物,共計13,872,042元。」

  「之後,呂韻馨為了與尹佳銘結婚,主動找到尹佳銘的妻子,也就是第二被告譚婉瑩,以現金一千萬元作為條件,要求他們離婚。」

  「之後呂韻馨更是毫無廉恥地在和我的婚姻存續期間,和尹佳銘同居長達半年,直至兩人分手。」

  「尹佳銘在明知呂韻馨已有家庭的情況下,還和她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同居關係,這兩人的行為嚴重違背公序良俗,根據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此呂韻馨對尹佳銘的贈與行為是無效的。」

  「按法律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我和呂韻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呂韻馨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這個贈與行為已經侵害了我作為配偶的合法權益,應屬無效。」

  「綜上所述,呂韻馨瞞著我,多次將我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贈與被告尹佳銘和譚婉瑩,這個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規定,也違反了公序良俗。」

  「因此我起訴至法院,懇請法院能支持我的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被告返回受贈的全部款項。」

  何宏強說完,先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尹佳銘。

  又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呂韻馨。

  誰知道正好讓他看見,這兩人居然在他眼皮子底下對視了一眼!

  何宏強的心情一下子變得十分複雜。

  知道自己被綠是一回事。

  當面看著老婆綠自己,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何宏強鐵青著一張臉,狠狠地剜了旁聽席上的呂韻馨一眼。

  然而呂韻馨光顧著往被告席上看了。

  壓根沒注意到何宏強想刀人的眼神。

  原告宣讀完起訴狀,接下來就該由被告答辯了。

  於斯審判長說,「下面,由第一被告宣讀答辯狀。」

  剛剛在何宏強發言的時候,尹佳銘就已經在座位上蠢蠢欲動了。

  看樣子有一肚子的話想說。

  所以一聽到法官叫他,他立馬就站了起來。

  尹佳銘清了清嗓子,說,「審判長,我確實是在我工作的地方認識原告妻子呂韻馨的。」

  「但是,我對天發誓,」尹佳銘豎起四根手指,「我一開始完全不知道呂韻馨已經結婚了。」

  「我工作的地方,那說白了就是一家有償陪侍的KTV,我是KTV里的頭牌男模,反正只要錢到位了,什麼都能做。就這麼簡單。」

  「呂韻馨既然來了我們店裡消費,又點名要陪酒,肯定是知道我的工作性質的,我就是靠這個賺錢的啊,她轉給我的那些錢,大部分都是用於在KTV消費的款項。」

  「她每周都會來三四次,多的時候每天都來。一來二去,我們就熟了,也會做一些別的事。」

  「除了她在KTV的消費,其他的轉帳就是用於我們同居的時候日常的消費支出,還有她自願給我的錢,或者自願給我買的禮物。」

  「而且呂韻馨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未婚單身,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才和她交往的,怎麼就成了我違背公序良俗了?」

  尹佳銘幾乎是一口氣不帶喘的進行了一通激情輸出。

  話里話外的意思很明顯。

  就差沒直接說自己是被呂韻馨「包養」的了。

  要不是還在法庭上,何宏強都想跟他肉搏了。


  「第二被告,譚婉瑩,宣讀你方的答辯狀。」

  譚婉瑩柔聲細語地說,「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在這整件事情里。我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作為尹佳銘的妻子,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外面做這種出賣肉體的工作。我一直以為他是坐辦公室的白領。」

  「原本我以為這是個幸福的小家。丈夫在外面打工賺錢,我打理好家裡,照顧好孩子,我們一家三口……」譚婉瑩哽咽了一聲。

  不過這一聲哽咽有多少演的成分,就不知道了。

  「直到有一天,一個比我大了十幾歲的女人找上門來,跟我說,讓我把我老公讓給她。那個女人就是呂韻馨。她仗著自己有錢,竟然想用一千萬威脅我和我老公離婚!」

  「……我怎麼可能同意!?那是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父親。她是一個小三,插足了我的婚姻,竟然還理直氣壯地登堂入室。」

  「可是尹佳銘的態度讓我心寒,我看得出來,他內心也想跟我離婚,投入別的女人的懷抱。所以我痛定思痛,和他簽了離婚協議,協議離婚。」

  「我承認我收了一千萬,但這一千萬並不是呂韻馨給我的,而是尹佳銘給我的離婚補償費和孩子的撫養費。這完全是兩碼事。」

  「審判長,你也是女人,你應該也有孩子了吧?你說,我拿這個錢難道不是應該的嗎?難道我什麼也不要,就跟他離婚,自己帶著孩子?」

  「只要我和孩子未來的生活能得到保障,那麼,我願意放手,讓我愛的人去尋找他自己的幸福。」

  「現在好了,我婚也離了,孩子也是我一個人在帶。卻要我把一千萬還回去,這是哪個朝代的法律?要是這樣,我不如死了算了!」

  說到這裡,譚婉瑩突然從胸前的口袋裡掏出一塊精緻的方巾。

  擦了擦自己的眼角。

  並且發出一聲應景的悲鳴,「嗚……」

  在場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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