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祭祖的酒也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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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師早就準備好了鏡頭。

  用影像記錄著這震撼的一幕。

  「再叩首!」一聲大喝。

  「三叩首!」一聲大喝傳來。

  畫面切換到了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一絲凝重,那是一種代代相傳的威嚴。

  懷念先輩。

  死並不是目的,而是要忘記,所以,祭奠先祖的目的。

  值得紀念!讓後人銘記!

  龐大的銅爐中,火光熊熊。

  一股淡淡的煙霧從地面升騰而起,在那煙霧的頂端,仿佛有一條通氣的通道。

  「拿酒來!」他吩咐了一聲,轉身就走。

  林澤的話,響徹整個地底空間。

  在他身後,大河村的大漢們,光著膀子,扛著一桶桶的酒罈,走到林澤身邊。

  足足兩壺。

  幾個大漢分別站到了李勝的身邊。

  那是一個足有一人多高的酒罈,酒罈的頂端用一根紅線包著,酒罈上寫著一個「紅」字。

  完成了這一切之後,兩人便返回了隊列當中。

  於右薇見狀,很想說一句,你們不是很冷麼?

  現在可是冬天。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林澤忽然將酒罈上的蓋子打開。

  一股濃烈的酒氣頓時瀰漫開來。

  「這是我們大河村自家釀造的,聽說是從唐代流傳過來的,有一種特殊的釀造方式,味道非常的香醇。」

  「最重要的還在於,此酒乃是至少一千年前釀,真正的百年佳釀。」

  「也許有些人會說一千多年,這不太現實吧,不管是鐵的,還是瓷器的,都沒有辦法存放一千年,」於右薇說道。

  一開始,她還有些不敢置信,可是,當她發現,林澤已經將酒罈里的酒,全部都灌滿了以後,她才反應過來。

  「不過,有一種東西,可以讓酒保持很久,而且不透氣,這就是玉石。」於右薇興奮道。

  「沒錯,這幾個酒罈,都是用玉石打造而成。」

  「所以,這酒才會有如此特殊的味道,玉石的存在,會讓這酒的味道,發生變化,變得更加醇厚。」

  說話間,攝像師又將攝像機對準林澤手中的酒罈,裡面的確是有一塊翡翠翡翠。

  而裡面的酒,也是碧綠如玉,如同日光下的清澈泉水,讓人迷醉!

  吃瓜群眾,討論得熱火朝天。

  「臥|槽,原本還準備懟回去的,還好我手速夠快。」

  「這個,這個大酒罈全是用玉石雕琢而成,價值不菲。」

  「....這個村莊為什麼要發展成一個度假勝地?給他們一人一壇。」

  「古玩向來都是流傳下來的,又不是用來賺錢的,不到萬不得已,沒有人會把自己家傳的東西拿出來。」

  「我和你不同,我在考慮,如果我們建一個度假山莊,是不是可以用這種酒...」

  「你好像很厲害的樣子,我的酒癮又上來了。」

  「我就說嘛,跟茅台比起來,哪一個味道更好。」

  「這是用上好的玉石釀製而成的美酒,味道一定很好。」

  「我去,82歲的拉菲算個屁,唐朝滅亡,大河村成立,算起來也有1200多年了,這可是0907年的好酒。」

  如今,央視的節目已經成為了熱門話題。

  熱搜榜上,前五十的位置,很快就成了熱門話題。

  《大河村百年老酒再現》

  地宮之中。

  林澤一隻手就抓住了一個大酒罈,這大酒罈足有上百斤,但是在林澤手中,卻是如同沒有重量一樣,他一隻手提著酒罈,三步兩步,從大鼎旁邊走過,走到靈位之前。

  而在靈位的最上方,則是一長串的封號。

  天策大將、大都督、司徒、大學士、中書、左相公、右相公......

  一大排的名字,赫然是李世民。

  「林家列祖列宗!」

  林澤大吼一聲,他面色潮紅,脖頸處的血管都鼓了起來,而林澤則是將酒罈慢慢舉起,放在了自己的腦袋上。

  說完,他猛地將手中的酒罈往上一拋。

  酒罈筆直落下,林澤一隻手抓著酒罈,另一隻手抓著酒罈的下端,酒罈紋絲不動,一絲酒水都沒有濺出。

  「林家第三十任族長,林澤,見過列祖列宗!」

  林澤慢慢的將手臂抽了回來,將酒罈放在自己的身邊,酒罈微微一歪,一瓶碧綠色的酒水從酒罈中流出。

  林澤身前的深坑之中,像是祭祀用的一樣。

  「哎呀,太可惜了!這樣的美酒,還是直接灌進我的肚子裡比較好。」

  「他們是來祭祖的,你怎麼了?」

  「可惜了,人都死了,還往裡面灌這麼多,也就是走個過場而已。」

  「哈哈,你知道個屁,祭祖算不算暴殄天物,那是一種習俗,一年只有一次,哪有那麼奢侈。」

  「你不是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舉起的酒罈上麼?」

  「那是因為你沒見過他力氣大得跟一頭肥豬似的,要是看到你,肯定不會注意的。」

  網上討論得熱火朝天。

  至於林澤,他手中的酒,足足有一百多斤,足足有一半。

  喝酒的時候,除了要敬老人之外,還要敬自己。

  林澤一手拿著酒罈,一手拿著酒罈,一飲而盡。

  「噸噸噸。」他翻了個白眼說道。

  墨綠色的酒水,從林澤的口中噴出,但更多的,卻是濺到了林澤的脖子上,還有他的衣衫上。

  這也不能怪林澤跑了,畢竟這是要喝酒的,他雖然力氣很大,但也只是普通人而已!

  所以,他不得不這麼做。

  而那些酒水,則是沿著林澤身上的衣物,滴落了一地。

  網民們一看。

  就像是在桌子上,他看到了自己。

  「上次我那哥們就是這樣跑出來的,這下應該進幼兒園了。」

  「可惜了,可惜了,我怎麼就不能和一個孩子一起喝酒呢?」

  「第一個逃跑的人,應該就是像林澤這樣,大口大口的喝著酒的人。」

  「你找到華點了,盲生。」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林澤的飲酒方式上,唯有王偉民,看到林澤的衣衫被酒浸透,心中有些肉疼。

  他乘坐的是一輛黑色的商務轎車。

  「太浪費了!」那是一件用金絲繡的衣服,哪怕不是很老,也是價值不菲,可是林澤卻這樣喝。

  任由那些酒液濺到了她那珍貴的長裙上。

  王偉民突然明白了,以前他在網絡上偶然看見過一句話,那就是,你捨不得踩的單車,人家就會爬上去。

  你認為很值錢的裙子,在其他人眼中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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