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2章 臥室里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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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孫點了點頭,兩人開始從臥室的角落開始,逐步向屍體所在的位置勘查。小孫用足跡燈照射臥室的地面,在床頭櫃旁邊的地面上,發現了一枚清晰的足跡,這枚足跡與之前在樓梯口、客廳發現的足跡紋路一致,尺碼也相同,推測是同一人留下的,應該是嫌疑人進入臥室後留下的。兩人對這枚足跡進行了拍照、測量和提取,進一步完善了足跡線索。

  在臥室的牆角,小孫發現了幾片黑色的纖維,與之前在窗戶下方發現的黑色纖維材質相似,應該是同一衣物上脫落的,他小心翼翼地用鑷子將纖維夾起,封裝進物證袋中。除此之外,在臥室的地板上,還發現了一小片透明的塑料碎片,大約指甲蓋大小,看起來像是某種包裝上的碎片,兩人也將其提取、封裝,作為可疑線索保存。

  隨後,兩人緩慢靠近床頭櫃,仔細勘查床頭柜上的物品。床頭柜上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屏幕有輕微的劃痕,機身表面有少量指紋;充電器插在床頭櫃旁邊的插座上,沒有異常;鬧鐘顯示的時間停留在昨天晚上十一點二十分,推測陳剛的死亡時間可能在昨天晚上十一點二十分左右;錢包裡面有現金三百多元、一張身份證、一張銀行卡,身份證上顯示陳剛,男,28歲,來自鄰市,銀行卡沒有被動過的痕跡,現金也沒有丟失,初步排除了因搶劫殺人的可能性。

  小楊拿起手機,仔細查看,手機外殼上有少量灰塵,沒有明顯的損壞痕跡,他將手機放進物證袋中,準備回去後請技術科的人員解鎖,查看手機裡面的通話記錄、簡訊、微信等信息,尋找可疑線索。錢包也被小心翼翼地放進物證袋中,做好標記,後續將進一步核查銀行卡的交易記錄,確認是否有異常。

  床頭櫃的抽屜是關閉的,小楊輕輕拉開抽屜,裡面放著一些衣物和個人用品,包括幾件短袖T恤、幾條褲子、一雙運動鞋、一雙拖鞋,還有一些洗漱用品,物品擺放整齊,沒有被翻動的痕跡,也沒有發現可疑物品或痕跡。

  接下來,兩人開始勘查屍體周圍的區域,這是整個現場勘查的重點。他們小心翼翼地圍繞著床,仔細查看地面、床沿、床單等位置,尋找可疑的痕跡。在床沿的一側,小孫發現了一枚模糊的指紋,指紋位於床沿的木質部分,由於表面不夠光滑,指紋痕跡比較模糊,但依舊可以提取,他用指紋刷和磁性粉末,小心翼翼地提取了這枚指紋,封裝進物證袋中。

  在床單上,靠近陳剛身體的位置,發現了幾片灰色的纖維,與之前在窗戶下方發現的灰色纖維材質一致,還有一小片黑色的纖維,與之前發現的黑色纖維也一致,這些纖維應該是從嫌疑人身上脫落的,被小心翼翼地提取、封裝。除此之外,床單上沒有發現血跡、污漬等可疑痕跡,陳剛的衣物也沒有破損、撕裂的痕跡,身體表面也沒有明顯的外傷,初步判斷可能是中毒死亡,但具體死因需要後續法醫鑑定,目前暫不涉及法醫相關操作,僅記錄現場觀察到的情況。

  小孫用足跡燈仔細照射床底,床底有少量灰塵,沒有發現可疑物品或痕跡,也沒有發現其他足跡。臥室的衣櫃是推拉門,處於關閉狀態,小楊輕輕拉開衣櫃,裡面掛著幾件外套和褲子,還有一些疊放整齊的衣物,沒有被翻動的痕跡,也沒有發現可疑物品或痕跡,衣櫃的內壁上沒有發現指紋或纖維。

  臥室勘查完畢後,兩人前往廚房進行勘查。廚房面積不大,只有幾平方米,裡面有一個燃氣灶、一個水槽、一個儲物櫃,地面鋪著白色的地磚,表面有少量油污和灰塵。小孫用足跡燈照射廚房的地面,沒有發現可疑的足跡;小楊勘查燃氣灶和水槽,燃氣灶處於關閉狀態,沒有異常,水槽里有一個未清洗的碗,碗裡有少量殘留的飯菜,看起來是昨天晚上的晚餐,沒有發現可疑痕跡;儲物櫃的門是打開的,裡面放著一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沒有被翻動的痕跡,也沒有發現可疑物品。

  在廚房的牆角,小孫發現了一小片白色的纖維,與之前在房門邊緣發現的白色羊毛纖維材質一致,他將其提取、封裝。除此之外,廚房沒有發現其他可疑痕跡或物品,沒有血跡,沒有破損的物品,也沒有發現有毒物質的殘留痕跡。

  最後,兩人前往衛生間進行勘查。衛生間面積較小,裡面有一個馬桶、一個洗手池、一個淋浴頭,地面鋪著防滑地磚,表面有少量水漬和灰塵。小孫用足跡燈照射衛生間的地面,沒有發現可疑的足跡;小楊勘查洗手池,洗手池裡有少量積水,水龍頭處於關閉狀態,洗手池的檯面上放著一支牙膏、一個牙刷、一個水杯,沒有發現可疑痕跡;馬桶處於沖水狀態,沒有異常,馬桶蓋上沒有發現指紋或其他痕跡;淋浴頭正常,沒有破損,衛生間的窗戶是小窗戶,處於關閉狀態,窗戶玻璃完好無損,沒有可疑痕跡。

  在衛生間的垃圾桶里,裝著一些生貨垃圾,主要是紙巾、洗漱用品的包裝等,沒有發現可疑物品或血跡。兩人在衛生間的角落,又發現了一片黑色的纖維,與之前發現的黑色纖維材質一致,同樣被提取、封裝。

  至此,502室室內勘查工作基本完成。小楊和小孫將勘查工具整理好,對現場進行了全面的復盤,確認沒有遺漏任何可疑痕跡和物品。本次現場勘查,共提取到可疑足跡3枚(其中1枚清晰,2枚模糊)、可疑指紋8枚(其中4枚清晰,4枚模糊)、可疑纖維8片(黑色4片、灰色2片、白色2片)、透明塑料碎片1片、礦泉水瓶1個、一次性紙杯1個、手機1部、錢包1個,所有物證都已做好標記、封裝,準備帶回支隊技術科進行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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