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9章 保舉 競選和官員分類(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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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屆一旦開始,那就停不下來。

  朱由檢本想確定卿相之後穩一段時間,卻發現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卿相出自哪裡?自然是朝堂大臣和地方大員,他們被調職後,這些官位就出現空缺。

  如果不把空缺的職位補上去,各衙門事務就沒主持者,可能發生混亂。

  所以在京城的新一屆卿相就任後,很快提議推選其他大臣。

  首輔韓爌說道:

  「陛下,諸司不可一日沒有主官。」

  「臣請廷推大臣,會推諸司堂上官。」

  其他人紛紛附和,建議儘快廷推出來大臣,會推諸司堂上官,也就是集議制下的集議會成員。

  他們這樣提議,自然是有私心的。

  因為如果先推選地方官員的話,就是現有的朝堂大臣廷推。

  但是先推選朝堂大臣,之後的地方官員就由新一屆大臣廷推。

  主持大臣廷推的卿相們,自然希望按自己的意志推選出朝堂大臣,再由這些朝堂大臣,推選出地方官員。

  朱由檢稍一琢磨,就明白他們的打算。

  為了求穩,他選擇的是自上到下換屆,順序自然不能亂。

  所以他認可了群臣的提議,又提出條件道:

  「諸司需要主官,但是何如寵的事情,必須引以為鑑。」

  「以往朝廷會推,大多是吏部擬定候選人,從中推選人員。」

  「這忽略了他們的意願,讓他們沒有自主選擇權。」

  「朕以為今後廷推、會推時,必須要徵求候選人的意見。」

  「他們答應才能納入候選,不答應就不要推。不要強按牛頭喝水,朝廷丟不起那個人。」

  又拿何如寵作筏子,微調選官制度,更尊重候選人的意見。

  這和他推行的志願選官法是一脈相承的,吏部尚書郭允厚作為這個政策的主持者,雖然知道這樣做增加了吏部的工作量,還是立刻附和道:

  「志願選官,更符合官員意願。」

  「就是有的候選人不在京,徵詢意見太耽誤時間。」

  這是現實問題,朱由檢道:

  「現在各地已經有信鴿站,如果時間不緊急,那就用信鴿徵詢地方官員意見。」

  「時間緊急的話,那就直接下旨,按照原有制度辦,儘量調遣有相關履歷的地方官員參選。」

  「不過在京城的官員,意願是必須徵詢的,朕不希望他們懷著委屈任官。」

  「那對他們個人和朝廷都沒好處,何如寵若非在擔任專督大工侍郎時遇挫,何至於落到如此境地?」

  說著,他頗有些自責地向群臣道:

  「朕這些日子思來想去,發現當年對何如寵的任命,其實很有問題。」

  「他是翰林院出身的清貴官員,以前從未執掌庶務,驟然遷轉到專督大工侍郎之位。」

  「這其實忽略了他的意願,讓他擔任不適合的職位。」

  「以後不能再這樣做,會毀了一位官員。」

  何如寵在朝野的名聲很好,對他處置太嚴厲,同情的大有人在,大學士成基命道:

  「這是以前制度的缺失,不是皇上的錯。」

  「但是何如寵其人可憫,請陛下稍加恩恤。」

  朱由檢處置他的目的是殺雞儆猴,嚴肅換屆紀律。

  如今已經把人趕出京,用他警示了群臣,此時自然要展示寬容。免得何如寵氣憤之下死了,反而引發新問題。

  所以他點頭道:

  「給何如寵加少保銜,以從一品待遇致仕。」

  「朕會派遣中官慰問,恩蔭子孫一人入中書監。」

  這個待遇說不上豐厚,但是相比被趕出京,卻是天差地別。

  何如寵有了這個待遇,不至於無顏回鄉、在家鄉被人指點。

  再加上他的後人能進中書監當秘書,有機會擔任官員,何家的富貴也能保住,不至於後繼無人。

  群臣齊頌皇帝寬容,揭過了這個問題。


  然後成基命這時,提出了一個意見:

  「會推之法,本是由大臣舉薦候選人,後來盡歸吏部。」

  「臣以為當重啟舊制,由大學士和九卿舉薦候選人,再由陛下決斷。」

  這是他和韓爌商議的辦法,因為吏部尚書之前是楊景辰、現在是郭允厚,兩人都是被皇帝收伏的閹黨殘餘,和東林不站一起。

  為了防止他們掌握換屆的主導權,他建議重啟舊制,讓大臣都有候選人的舉薦權。

  楊景辰、郭允厚自然不願意,郭允厚道:

  「吏部擬定候選人,自有則例,是按制度從適合的官員選。」

  「各人舉薦則有私心,而且會違反吏部則例,破壞選官公正。」

  作為一個大部,吏部自然有《知人則例》、《官人則例》等制度,這些按現在的說法都是部門法規。不是在吏部長時間工作的,對這些條條框框根本無法完全了解。

  如果任由外人隨意舉薦候選人,會把現有的吏部制度完全破壞。

  這是現實狀況,朱由檢也不能隨意打破。不過他心裡也不想讓吏部完全掌握官員選拔,所以之前就把確定候選人的權力放在自己手裡。

  如今成基命的建議,讓他爭奪的這個權力有了制度化的可能,所以他在思索之後說道:

  「朝堂大臣、地方大員,都是輔佐朕治國的重臣,確實不應該由一幫小官決定前途。」

  「但是吏部的制度,又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平性。」

  「朕以為應該把兩者結合起來。」

  說著自己的想法,朱由檢道:

  「今後各個職位的候選人,除了吏部提出的之外,可舉薦、可自薦。」

  「官位出現空缺時,吏部按制度提出要求,詢問符合條件的候選人是否願意競選。其他官員也可以舉薦符合條件的人,或者讓符合條件的人自薦。」

  「然後吏部再根據這些要求,篩選出候選名單。」

  「廷推的候選名單要呈遞給朕,由朕下旨決斷。」

  「部推候選名單呈交內閣,內閣負責確認。」

  「如此可進一步保障公平性,讓候選人的來源更廣泛。」

  這個制度結合了雙方提議,既給了群臣舉薦權,也給了吏部篩選權。

  群臣紛紛讚揚,因為他們在這個制度下,可以舉薦候選人。

  大學士就更不用說了,因為廷推的名單是由皇帝下旨決斷,需要內閣副署。部推的名單決定權直接交給了內閣,他們能獲得部推主導權。

  首輔韓爌立即道:

  「陛下先前交給內閣部務官員的否決權,臣以為可融入在這個制度內。」

  「凡是得不到內閣認可的,不列入部務官員候選。」

  朱由檢點頭認可,因為他現在也是用這個辦法干涉廷推。

  真正等廷推結果出來了,他很難使用否決權。

  皇帝和群臣意見一致,吏部根本不可能抵禦。郭允厚只能說道:

  「臣以為舉薦當有章程,數量也應有限制,防止事實結黨。」

  「被舉薦的候選人如果被推選為官員,舉薦者應當擔責,在該官員犯錯時,承擔連帶責任。」

  這是《大明會典》中對保舉的要求,群臣對這個一直在實行的制度提不出反對意見。

  朱由檢同樣點頭認可,他可不希望官員隨意保舉,把不合格的人推上去。

  所以他強調道:

  「保舉官員,需要保舉者和被保舉者取得一致,共同在保舉書上簽字。兩者視同門生關係看待,按相關制度迴避。並且在一方犯錯時,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

  「而且只要被列入候選人,就要從現有官職離任,其擔任的職位視作空缺,列入選官範圍。」

  「候選人接下來在競選中是升遷還是降職,要看會推決議。」

  「吏部一定要確認候選人的意願,確保他們遵守會推決議。免得再發生何如寵的事情,因為結果不滿意就致仕。」

  又把何如寵當成反面例子,讓群臣心裡暗暗捏了把汗。他們知道皇帝是真氣惱,不願意再看到何如寵那樣的官員。

  不過這樣規定也有問題,郭允厚詢問道:

  「如果候選人競選的職位,都沒能夠選上。」

  「他們就算不致仕,應該怎麼安排?」

  朱由檢想著曾經打算的對何如寵的安排,再想到因為他鬧出的事情,說道:

  「權責需要對等,官員的選擇權同樣。」

  「他們既然參加競選,就說明願意做官。」

  「讓每位候選人都寫參選文書,並且註明服從調遣。如果他們在競選時沒被選上,需要服從朝廷安排。」

  「服從調遣上要有願意擔任資政、願意去邊疆任職、願意去海外塞外任職這三條,凡是勾選上的,被任命到相關職位時要服從調遣。」

  「不服從調遣的,沒選上就直接勒令致仕,朝廷不需要沒能力還不服管的官員。」

  這讓在場的臣子又暗暗捏了一把汗,為參加競選的官員哀嘆。

  因為按照這個制度,官員一旦進入候選名單,前程就不由己,很難在現有職位上留任。

  不服從調遣有可能直接丟官,服從調遣可能被安排虛職,甚至去邊疆塞外。

  崇禎朝的官員,做起來真是難,幸好他們已經被廷推為卿相,已經安全上岸。

  ——

  因為換屆的重要性,這些商討出的辦法,很快形成制度,在內參上刊登,下發群臣觀看。

  群臣進一步認識到了換屆的嚴肅性,一些人躁動的心思,逐漸平復下來:

  能在換屆時獲得升遷固然不錯,但是像何如寵那樣連現有職位都保不住,那可就成了笑話。

  一些覺得升遷可能性不大的臣子,開始申請留任,他們將作為換屆時穩定諸司的官員——

  這也是新定下的制度之一,諸司堂上官將會至少留任一人,負責事務交接。

  否則新一屆堂上官都是外來的,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熟悉負責的事務,那樣很容易發生混亂。

  諸司根據這個要求,很快確定了留任官員。

  空缺出來的職位,則是從候選人中推選出來。

  這些候選人為了確保能夠推上去,大多參加了多個職位競選。

  有的人甚至秉承著「有棗沒棗打一桿子」的想法,把能競選的職位都選上,希望能被列入候選。

  這極大地增加了吏部的工作量,郭允厚不得不提議道:

  「陛下,臣以為競選的職位應有限制,否則吏部篩選實在忙不過來。」

  「應以三個職位為宜,每個人最多參加三個職位競選。」

  官員們對此就不樂意了,因為三個職位實在太少,萬一連候選都沒列入,豈不只能服從調遣?

  朱由檢也覺得吏部這樣是減輕工作量了,卻不利於選拔官員。

  他在思索之後說道:

  「三個職位不合適,應該按照分類。」

  「吏部官員為一類,這類官員沒有特別要求,只需要像軍人那樣不黨不社,不結黨營私就可以。」

  「禮部官員為一類,優先翰林院出身,不夠再放寬到進士。」

  「三法司官員為一類,優先明法科出身,或者通過禮法考試的進士。現在這樣的官員少,放寬為以前有三法司履歷。」

  「戶工官員為一類,優先明算科出身,或者通過數算考試的進士。現在放寬為有相關履歷,或者擔任過知縣、知府、布政使的主政官員。」

  「兵部官員為一類,需要曾經帶過兵、或者有文職軍官經歷。」

  「每位候選人,在換屆時最多參加三類官職競選,這樣更方便吏部篩選。」

  這是他早就有的想法,推動官員專業化,選拔出能做事的官員。

  以前那種看到空缺就爭、卻不管能不能勝任的事情,他是再不想看到了。

  何如寵若非在專督大工侍郎上遇挫,不至於淪落到今天。

  群臣聽著皇帝的劃分,感覺似有深意。這樣劃分之後,官員很難跨類別升遷。

  吏部卻很贊同,因為這樣明確後,他們篩選就容易多了。

  甚至他們還嫌三類太多,最好限定為一類、同一類別升遷。

  不過那樣就阻斷了各部門之間的官員交流,朱由檢沒有同意。

  最終他同意了吏部對競選職位數量的要求,確定每一位候選人最多參加三大類、六個職位競選——在吏部要求的三個職位上增加了一倍。

  為了防止六個職位都沒納入候選的情況發生,他又按群臣的請求,允許候選人參加現任職位的競選。只要他們競選擔任過的職位,就一定會被列入候選。

  各部門換屆的順序,也按六部排序確定: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和都察院大理院、工部,將會依次開始換屆。

  前一部門選上了,候選人的名字就會從後面部門中撤下去。候選人差額不足則要遞補,確保符合新制定的規範。(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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