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簽字,想都不要想
陳矜現在想弄死桃軟,讓她死在床上,讓她三天三夜下不來床,可尚存的理智告訴他,一貫的施暴,發泄也只能暫時平息當下的怒火,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火上澆油越演越烈。
男人把桃軟拉起甩到床上,待桃軟佝著頭坐好,他來到她面前,「給我個理由。」
「什麼理由。」
「你簽字的理由。」
「我們之間不合適,我不想和你過了。就這麼簡單。」
桃軟沒擡頭,長發遮住眉目,陳矜看不見她臉上是什麼表情,她說話的語氣也輕得沒有力度。
「哪裡不合適?」
「哪裡都不合適。從頭到尾都不合適。總之就是不合適。」
「把頭擡起來看著我!」
他語氣很兇,又野蠻,要生吞活剝桃軟。
「……」
桃軟如他所願擡起頭,此刻,她倔強,堅持到底的眼神刺得陳矜想掐死她。
事實上,他也動手了。
陳矜用著蠻力按住桃軟的雙肩,兩人近在咫尺,肉眼可見他額頭凸起的青筋,恨之入骨,男人看她的眼神就像帶著鎖鏈一樣緊緊剜著桃軟,如此一來讓桃軟無處可逃,仿佛能窺探到她內心深處,揭開她不為人知的一面,把她徹底剝得乾淨,曝光在外,沒有一點隱私。
強大的窒息感撲面而來,死神降臨,桃軟受不了,可還沒扭頭就被陳矜強行掰過來。
四目相對。
他,勢不可當。
她,黯然失色。
陳矜薄唇蠕動,聽得他逐句逐字地在耳邊宣判。
「桃軟,你TM給我聽清楚,也給我聽明白了!離婚,想都不要想!只要我不簽字,你簽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就不算數!你簽得再多都沒有用!還有,想讓我簽字,呵,這輩子,你死了這條心吧!說,又是哪個野男人在你耳邊吹的風?!離婚協議書是你自己的意思還是?」
至今為止,陳矜也沒調查到那日送給桃軟鐲子,信封的人是誰!陳矜有種挫敗感。
沒辦法,對方藏得太好又隱蔽,沒有留下一點蛛絲馬跡,陳矜根本無從查起。
恰恰相反,越是裝神弄鬼的人越不敢拋頭露面。
關於對方是誰,陳矜心裡已有大概,但缺乏證據。
「陳矜,你為什麼不簽字。為什麼要抓著我不放。明明放過彼此多好。」桃軟問得很平靜,神態也沒有波瀾與起伏。
可以看出,關於簽字一事,她大概是深思熟慮過。
當初,陳夫人拿小翠生命安全逼她簽字,這都過去多久了?陳矜現在才知道,就算桃軟心裡再毛躁,這麼長時間也沉澱下來了。
簽了字,她和陳矜從今以後橋歸橋路歸路,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來往,往後,他想跟哪個女人在一起就跟哪個女人在一起,想和誰上熱搜就和誰上熱搜,哪怕是柳絮兒都與她無關。
可他為什麼不願意。一定要折磨自己折磨得生不如死嗎。
陳矜真自私。
自私透了!
「我憑什麼簽字?!你有什麼權利?!這段婚姻中,你又憑什麼擅作主張就單方面宣告結束?!給你臉了是嗎!還有,你問我為什麼?還能因為什麼?因為老子TM的喜歡你,愛你!想一輩子和你在一起!只要我不鬆口,桃軟,你本事再大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就算是玩,老子也要玩死你!也絕不會把你拱手讓人!」
桃軟是他的,誰都搶不走。
這麼多話,桃軟只關注重點。
陳矜說什麼?
愛?
他愛自己?
他說得多麼坦然自若啊。多麼輕鬆簡單啊。
怕是心口不一,隨口一說。
可惜,陳矜的愛桃軟看不見,摸不著,也感受不到他的心在自己身上。
相反,他的身在她這裡。桃軟是深有體會。
嗯,許是舊事重提。
桃軟想起來了。
陳矜親口說過,他愛她的肉體勝過一切,如果這就是陳矜說的『愛』,那太廉價了。
是個異性就可以發生關係的愛還叫『愛』嗎?
不是。
太荒唐,太荒謬了。
桃軟認真反問,「陳矜,你知道什麼是愛嗎?換句話來說,愛是兒戲,是隨便就能說出口的嗎?如果你愛我,你還和柳絮兒形影不離,和別的女人糾纏不休,一次兩次我可以視而不見,但事不過三。所以,陳矜,你的愛我高攀不起也接受不了,同時,我也不想高攀。」
從另一方面而言,愛沒有定義,沒有正確答案,因為每個人愛的方式不同。
在陳矜身上,愛可能是自私,是占有欲,可對桃軟而言,愛是乾淨,愛更是進退自如,溺水三千隻取一瓢。
說得通俗易懂點,陳矜不懂分寸感,更不懂避嫌,他永遠都有他的大道理。
「桃軟,你放屁!誰跟柳絮兒形影不離了?!」
「難道不是嗎。」
有些話,陳矜愛不愛聽是一回事兒,她說得也嫌煩。
送柳絮兒回家,半夜找她,這僅僅是她知道的,那她不知道呢?又會是什麼?他從來都不說,從來都不坦誠相待,他給不了安全感,他永遠把自己當作外人似的一言不發,然後當著她的面去擁護,接觸另一個女人,而且那女人來者不善。
他好像從頭到尾都不自知,他和柳絮兒在一起自己會不會有危機感,會不會擔心他和柳絮兒有什麼,歸根到底,他不會換位思考。
這要是她和另一個男人一天到晚擡頭不見低頭見,陳矜會像自己這樣保持沉默嗎。
答案,桃軟笑了。
不光陳矜,現在陳家上下有對她和顏悅色?除了老太太。壓根沒有她的容身之處,此時此景,她的處境陳矜知道嗎?他不知道,桃軟也懶得明說。
到底好沒意思。
陳矜氣瘋了。
「桃軟,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她當然知道。
「我現在很清醒。」
陳矜飆粗話,「放屁!我看你是腦子進水生鏽了!」
「那你就當我腦子進水了,然後把字簽了。」
「我簽你……——」
「……」
不出意外,陳矜截止沒有說完的話絕對是——別人出口成章,他出口成髒。
可顯著他有文化了。
男人把桃軟拉起甩到床上,待桃軟佝著頭坐好,他來到她面前,「給我個理由。」
「什麼理由。」
「你簽字的理由。」
「我們之間不合適,我不想和你過了。就這麼簡單。」
桃軟沒擡頭,長發遮住眉目,陳矜看不見她臉上是什麼表情,她說話的語氣也輕得沒有力度。
「哪裡不合適?」
「哪裡都不合適。從頭到尾都不合適。總之就是不合適。」
「把頭擡起來看著我!」
他語氣很兇,又野蠻,要生吞活剝桃軟。
「……」
桃軟如他所願擡起頭,此刻,她倔強,堅持到底的眼神刺得陳矜想掐死她。
事實上,他也動手了。
陳矜用著蠻力按住桃軟的雙肩,兩人近在咫尺,肉眼可見他額頭凸起的青筋,恨之入骨,男人看她的眼神就像帶著鎖鏈一樣緊緊剜著桃軟,如此一來讓桃軟無處可逃,仿佛能窺探到她內心深處,揭開她不為人知的一面,把她徹底剝得乾淨,曝光在外,沒有一點隱私。
強大的窒息感撲面而來,死神降臨,桃軟受不了,可還沒扭頭就被陳矜強行掰過來。
四目相對。
他,勢不可當。
她,黯然失色。
陳矜薄唇蠕動,聽得他逐句逐字地在耳邊宣判。
「桃軟,你TM給我聽清楚,也給我聽明白了!離婚,想都不要想!只要我不簽字,你簽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就不算數!你簽得再多都沒有用!還有,想讓我簽字,呵,這輩子,你死了這條心吧!說,又是哪個野男人在你耳邊吹的風?!離婚協議書是你自己的意思還是?」
至今為止,陳矜也沒調查到那日送給桃軟鐲子,信封的人是誰!陳矜有種挫敗感。
沒辦法,對方藏得太好又隱蔽,沒有留下一點蛛絲馬跡,陳矜根本無從查起。
恰恰相反,越是裝神弄鬼的人越不敢拋頭露面。
關於對方是誰,陳矜心裡已有大概,但缺乏證據。
「陳矜,你為什麼不簽字。為什麼要抓著我不放。明明放過彼此多好。」桃軟問得很平靜,神態也沒有波瀾與起伏。
可以看出,關於簽字一事,她大概是深思熟慮過。
當初,陳夫人拿小翠生命安全逼她簽字,這都過去多久了?陳矜現在才知道,就算桃軟心裡再毛躁,這麼長時間也沉澱下來了。
簽了字,她和陳矜從今以後橋歸橋路歸路,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來往,往後,他想跟哪個女人在一起就跟哪個女人在一起,想和誰上熱搜就和誰上熱搜,哪怕是柳絮兒都與她無關。
可他為什麼不願意。一定要折磨自己折磨得生不如死嗎。
陳矜真自私。
自私透了!
「我憑什麼簽字?!你有什麼權利?!這段婚姻中,你又憑什麼擅作主張就單方面宣告結束?!給你臉了是嗎!還有,你問我為什麼?還能因為什麼?因為老子TM的喜歡你,愛你!想一輩子和你在一起!只要我不鬆口,桃軟,你本事再大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就算是玩,老子也要玩死你!也絕不會把你拱手讓人!」
桃軟是他的,誰都搶不走。
這麼多話,桃軟只關注重點。
陳矜說什麼?
愛?
他愛自己?
他說得多麼坦然自若啊。多麼輕鬆簡單啊。
怕是心口不一,隨口一說。
可惜,陳矜的愛桃軟看不見,摸不著,也感受不到他的心在自己身上。
相反,他的身在她這裡。桃軟是深有體會。
嗯,許是舊事重提。
桃軟想起來了。
陳矜親口說過,他愛她的肉體勝過一切,如果這就是陳矜說的『愛』,那太廉價了。
是個異性就可以發生關係的愛還叫『愛』嗎?
不是。
太荒唐,太荒謬了。
桃軟認真反問,「陳矜,你知道什麼是愛嗎?換句話來說,愛是兒戲,是隨便就能說出口的嗎?如果你愛我,你還和柳絮兒形影不離,和別的女人糾纏不休,一次兩次我可以視而不見,但事不過三。所以,陳矜,你的愛我高攀不起也接受不了,同時,我也不想高攀。」
從另一方面而言,愛沒有定義,沒有正確答案,因為每個人愛的方式不同。
在陳矜身上,愛可能是自私,是占有欲,可對桃軟而言,愛是乾淨,愛更是進退自如,溺水三千隻取一瓢。
說得通俗易懂點,陳矜不懂分寸感,更不懂避嫌,他永遠都有他的大道理。
「桃軟,你放屁!誰跟柳絮兒形影不離了?!」
「難道不是嗎。」
有些話,陳矜愛不愛聽是一回事兒,她說得也嫌煩。
送柳絮兒回家,半夜找她,這僅僅是她知道的,那她不知道呢?又會是什麼?他從來都不說,從來都不坦誠相待,他給不了安全感,他永遠把自己當作外人似的一言不發,然後當著她的面去擁護,接觸另一個女人,而且那女人來者不善。
他好像從頭到尾都不自知,他和柳絮兒在一起自己會不會有危機感,會不會擔心他和柳絮兒有什麼,歸根到底,他不會換位思考。
這要是她和另一個男人一天到晚擡頭不見低頭見,陳矜會像自己這樣保持沉默嗎。
答案,桃軟笑了。
不光陳矜,現在陳家上下有對她和顏悅色?除了老太太。壓根沒有她的容身之處,此時此景,她的處境陳矜知道嗎?他不知道,桃軟也懶得明說。
到底好沒意思。
陳矜氣瘋了。
「桃軟,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她當然知道。
「我現在很清醒。」
陳矜飆粗話,「放屁!我看你是腦子進水生鏽了!」
「那你就當我腦子進水了,然後把字簽了。」
「我簽你……——」
「……」
不出意外,陳矜截止沒有說完的話絕對是——別人出口成章,他出口成髒。
可顯著他有文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