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郜明華嗝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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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郜明華臉色瞬變,他千算萬算也沒算到李琛竟然願意給方正站台撐腰。

  大夏國人口30億,62個省,其中有8個一線城市,20個准一線城市。

  西林市就是其中一個準一線城市,底蘊可想而知。

  人口近兩千萬,是清河的5倍,經濟也遠不是清河能比。

  同理,黑幫的檔次也不是清河能比。

  斧頭幫幫眾近千人,手下12個分堂,勢力和財力超過大刀門不止一籌。

  如果說烈火幫和兄弟盟相當於大專,大刀門是本科。

  斧頭幫就是211。

  至於北清,只有一個,洪幫。

  不過李琛來了也沒用,方正的要求實在是太離譜。

  他這麼多年,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產業,別說區區一個李琛,就算洪幫幫主來了,他也不會拱手送人。

  想要他的產業,除非先拿走他的命。

  郜明華按下呼叫鈴,一個服務員托著托盤走進包廂,將一盤佛跳牆擺在郜明華馬仔的身邊。

  身體遮擋間,一把手槍悄無聲息的轉移到馬仔的手上。

  動作非常快,不過方正還是看見了。

  馬仔拿到槍後給郜明華使了個眼神,郜明華不動聲色的說道:

  「方總,這個要求實在是強人所難。我還是那句話,我們兩家恩怨一筆勾銷,從此以後互不相干。」

  方正搖搖頭:「不行。」

  「那就沒得談了,給老子跪下。」隨著郜明華猛的一拍桌子,馬仔迅速從口袋掏出手槍。

  「以為拿把槍就敢跟我齜牙了?」

  方正拿著筷子的手忽然一抖,空氣中隨即傳來一道疾速破空聲,頃刻間便插入持槍馬仔的手腕,齊根末入,手槍砰的一下墜落在地。

  「我願意守規則,是因為我心裡有規則,而不是規則能約束我。」方正拿起紙巾擦了擦嘴。

  空氣忽然凝滯,雷鳴一把抄起地上的手槍,抵住郜明華的額頭:「要誰跪呢?給正哥跪下唱征服,麻利的。」

  形勢瞬間便發生逆轉,郜總額頭上不禁沁出幾滴冷汗。

  被槍抵住額頭的滋味不好受,不過郜總畢竟是個梟雄,梟雄的特徵就是能屈能伸。

  自己只是想嚇唬嚇唬方正,可是對方怎麼想的就不知道了,鬼知道他們會不會真的動手殺人。

  自己今年才40歲,後面還有大把好日子。

  韓信能夠忍受胯下之辱,成就一番偉業。

  自己只是跪下來唱首歌也未嘗不可,反正包間就幾個人,不丟人。

  郜明華絲毫不帶猶豫,很光棍的屈膝跪下,抿了嘴唇,唱道:「就這樣被你征服,切斷了所有退路,我的心情是堅固,我的決定是糊塗…」

  唱的不錯,李琛拿著手機一邊拍一邊贊道:「我們漢東省黑道有個QQ群,等下我把郜總的英姿發到群里給大家欣賞欣賞。」

  QQ群?

  郜明華愣了一下,什麼時候黑道還有個群了?

  為什麼自己不在裡面,難道是不夠資格?

  這下丟人丟大了,不過丟人總好過丟命。

  「繼續唱,別分神。」雷鳴拿槍敲了敲他的腦殼。

  「我的劇情已落幕,我的愛恨已入土…」

  郜明華又唱了一遍,等他再次抬起頭的時候,包廂里已經不見了對方的人影。

  他鬆了一口氣,從地上爬起來,才發現後背已經全部被打濕。

  此仇不報非君子。

  郜明華出了大醜,沒心思繼續逗留,走出包廂便打了個電話給曲化路治安所所長馬向波。

  晚上十點,某高檔酒店包廂。

  郜明華和穿著便服的馬向波在6樓的包廂里相對而坐。

  因為事情比較隱蔽,包廂里只有他們兩個人。

  兩人喝了兩瓶白酒,觥籌交錯間郜明華開門見山道:「馬所,給你200萬幫我除掉方正。」

  馬向波搖了搖頭:「困難太大,我只負責曲化路片區,再說方正身份比較複雜,方平是他哥,楊暴和他關係也不錯,不好動啊。」


  區區兩百萬就想除掉方正,馬向波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會答應。

  「500萬。」

  「不是錢的事…」

  「800萬。」

  郜明華接著說道:「我有一個方案,保證天衣無縫。」

  「等方正來曲化路的時候,我找兩個小混混故意和他發生衝突。」

  「你以鬥毆的名義把他抓起來,我給你一包粉,等押解的時候你塞到他身上告他藏毒,然後再用藏毒拘捕,搶奪槍械的名義將他就地正法。」

  郜明華今天見識到方正的武力,終於明白常規的手段對他根本不起作用。

  苦苦思索了一下午,他終於想到了這條妙計。

  這個計策只有兩種結果,無論是哪一種,方正都是必死的結局。

  第一種,馬向波制住方正,一槍斃命。

  第二種,方正殺掉治安官,被全天下通緝,即便武力再高也是死路一條。

  馬向波沉吟道:「我考慮考慮吧。」

  說完便醉醺醺的推開包廂門去放水。

  走到廁所門口迎面撞見了一個戴著手套,身高一米四的男侏儒。

  很久沒見到這種侏儒,馬向波忍不住瞅了對方一眼。

  侏儒低著頭和他擦肩而過,手上忽然多出了一把手槍。

  片刻後,另一個包間裡,方正戴著手套,饒有興致的把玩著從馬向波身上順來的手槍。

  64式手槍,烤藍還很新,散發著濃烈的槍油味,槍身上篆刻著一行編碼數字,槍口裡的膛線磨損不明顯,看來開的很少。

  馬向波放完水,踉踉蹌蹌的返回包廂,笑道:「郜總,我剛想好了,我答應你,誰叫咱們是兄弟呢。」

  說完一屁股靠在椅背上。

  屁股剛剛落座,馬向波就發現了異常,

  後腰硬物格擋的感覺忽然消失無蹤。

  他下意識摸向後腰,瞬間便從醉酒狀態醒了過來。

  放在槍套里的手槍竟然不翼而飛。

  霎時間,馬向波的腦子一片空白,再次將手伸了過去。

  槍套不知什麼時候被解開了,裡面空空如也,啥都沒有。

  治安官除了執行特殊任務一般是不需要帶槍的,不過馬所性格耿直,招惹了不少仇家,平時喜歡帶把槍用來震懾和防身。

  這把槍是他的在冊佩槍,丟了可是天大的事。

  再進一步,對方如果用自己的槍殺人?

  想到這裡,馬向波不禁嚇的亡魂皆冒。

  每支槍都有獨特的膛線,所以每顆子彈發射出去,彈頭上都會留下獨一無二的線條。

  技偵人員可以根據子彈被膛線削出來的線條展開鑑定,膛線就是槍械的「指紋」,每一把槍都是獨一無二的。

  如果這把槍殺了人,自己肯定脫不了責。

  「怎麼了?」郜明華見他一臉驚恐,疑惑道。

  「沒事。」

  馬向波陡然想到了剛剛的侏儒,他沒心思繼續待下去,他要去找槍。

  就在這時,包廂門忽然被人從外面推開。

  一個戴著手套的男侏儒忽然持槍走了進來。

  馬向波放眼看去,一眼就認出了對方手上拿著的正是自己的64手槍。

  「你…」

  馬向波正要開口問詢,對方忽然將槍對準了他的額頭。

  他將話咽了回去,很自然的舉起雙手做投降狀。

  真理掌握在別人手上,他治安所所長的身份此刻完全失去了作用。

  郜明華不明所以,看著男侏儒,驚恐問道:

  「你…你是?」

  「唱征服。」方正笑了笑。

  郜明華終於明白了對方是誰,剛要開口。

  「砰砰砰!」

  方正抬手對著郜明華的頭部清空了彈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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