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未知,才是恐懼的根源
H省C市,別名星城。
古語云:天上長沙星,地上長沙城。
上午八點半。
一架直升機降落在公路上,引來路人圍觀。
林軒與周烈走下了直升機。
進入一輛警車,快速駛離。
直奔案發現場……
第一現場。
是事件調查檔案第一起報警地。
一處居民區外的小公園。
二人走下警車,周烈前方引路。
林軒一邊行走,一邊觀察四周。
超強的視力、聽力、嗅覺,可以讓他『記錄』任何所看到的。
前文說過。
刑偵破案有時線索不一定就在現場,也有可能在現場之外。
走過警戒帶,穿上鞋套手套。
林軒皺動了幾下鼻子。
嗅到人血殘留。
過去說過,人血中含有尿酸。
尿酸這種東西很難揮發,一些野獸都會在領地用尿液標記領地。
現在不用周烈引路,林軒的雙眼已經看向某處地點。
一處人工湖外。
大約20幾米處的人工灌木叢。
林軒停腳,沒有第一時間去往案發地。
而是雙眼環視周遭,後低頭觀察地面。
隨後繞著現場開始行走。
周烈雖然好奇,但沒有詢問,默默的跟在小老弟身後。
轉眼十幾分鐘過去了。
林軒詫異,慢慢皺眉。
靜思少許,順著兩排『鞋印』走入人工灌木叢。
牛逼……周烈瞳孔收縮。
那兩排腳印他早就見過。
一個是死者的腳印,一個是報警人的腳印。
想在草坪上發現腳印的難度就不用說了。
林軒緩慢前行,幾乎五秒一步。
一邊走,一邊觀察。
兩排腳印,一排是奔跑,一排是自然度步。
林軒回憶一下調查報告。
報警人聽到呼救,跑向事發地。
通過腳印判斷,報警人沒問題,腳印對上了。
另一排腳印,通過觀察可確認對方行走『自然』。
可以確定是自行進入人工灌木叢。
他為什麼要進入灌木叢?
林軒皺動幾下鼻子。
尿酸?
但不是血液尿酸。
林軒恍然。
被害人進入灌木叢解手?
下一刻,他停下腳步。
看向地面,死亡現場!
被害人的屍骨早已被抬走了,但現場殘留著血跡。
可以看到當時屍體擺放痕跡,以及人體組織殘留。
林軒視線慢移。
一寸寸的環視屍體四周地面。
沒有可疑腳印。
但發現刑偵人員與法醫腳印。
這種腳印很好分辨,他們的腳印都戴有鞋套,不會破壞現場。
而剩下的腳印……被害人的。
看這種東西有什麼用?
通過一個人的步度、步態、距離、鞋印深淺,可分辨當時被害人所處於的狀態。
比如掙扎、搏鬥、逃亡、常態……
通過這些分辨出被害人遇襲或死亡前的所有狀態。
林軒看了稍許,臉色變了。
通過鞋印和草坪上的痕跡,可發現被害人當時處於突然倒下狀態。
為什麼會突然倒下?
最奇怪的是,被害人倒下的狀態,身體沒有出現任何防禦姿態。
好比一個人突然倒下,最直觀的身體反應……你的雙手雙臂會動。
在人類清醒狀態下,它們會處於自我保護,不需要大腦指揮,會率先著地,保護人體減輕傷害。
既然沒有出現自我保護狀態,說明……
林軒想起調查報告中提示,法醫在被害人體內發現麻醉病毒。
被害人處於麻醉無意識狀態?
不對。
如果是這種狀態,被害人又是怎麼自己走入人工灌木叢的?
或者說。
是遇襲後瞬間麻醉?
別鬧,這世上並不存在瞬間麻醉藥物。
都需要一個麻醉人體的過程。
再厲害的麻醉藥物,有知麻醉物,讓人體陷入麻醉或昏迷,沒有低於『4秒』時間的。
4秒時間,已經可以讓人體做出很多事情了。
還有一個關鍵點。
調查報告上記錄,被害人呼救過。
正因為被害人的呼救,報警人前來查看。
如果一個人被麻醉昏迷,怎麼可能呼救?
最後……
地面上,沒有任何被害人掙扎過的痕跡!
非自然倒地、沒有掙扎、但能呼救……後被『啃噬』身亡?
林軒大腦宕機。
完全不合理,疑點太多了。
凝思了半晌。
他緩緩蹲在地上,仔細觀察當時屍體所在位置。
又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血液滑落的痕跡不對勁!
常識,人體有血壓。
當遇到襲擊,如被猛獸撕咬。
人體血液會出現濺灑等情況。
雖然沒有電影中那麼噴出老遠的誇張狀況。
但絕對不會是……順身流淌。
可眼前的屍體血壓痕跡,就非常的詭異了。
好像無數的血液,突然從被害人身體冒出來。
流淌而出,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個『大』字形狀。
最恐怖的是。
可以看到被害人屍體沒有被『翻動』與『移動』痕跡。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
既然身體沒有移動,被害人身下的肉,是怎麼被吃掉的?
好比人們吃魚。
吃完上面,你不得翻一下,才能吃到下面?
因為有魚骨阻礙。
人體同樣有骨骼阻礙,你不翻動屍體,能吃到下面的肉?
詭異就詭異在這裡,被害人身下的肉也被吃了!
誰又能告訴我,這世上有什麼樣的野獸能做到?
哪怕是一隻看不見的妖怪,也做不到吧?
真是妖怪吃人嗎?
古怪的事情又來了。
法醫的確發現了屍體上有類似未知生物『啃噬』、『撕咬』等痕跡。
這又是什麼鬼?
林軒徹底懵逼了。
「有沒有可能是……」
周烈蹲在小老弟身旁,表情不斷變換,「蟲子?」
回過神,林軒看向他的眼神就好像看著大傻子。
好像在說:你是不是電影看多了?
「呃!」
周烈尷尬一笑。
「不可能是蟲子。」
林軒搖頭,「蟲子不會留下獸類啃噬、撕咬等痕跡,再說想要吃掉人體,讓肌肉一塊塊消失,這得多少蟲子?這麼多的蟲子,肉眼肯定可以看清,報警人和你們特科的人不可能看不到。重點是……就算再厲害的蟲子,也不會一瞬間吞掉一塊血肉,這需要過程,別說蟲子了,強酸都做不到!」
所以,這才是最可怕的。
未知,才是恐懼的根源!
古語云:天上長沙星,地上長沙城。
上午八點半。
一架直升機降落在公路上,引來路人圍觀。
林軒與周烈走下了直升機。
進入一輛警車,快速駛離。
直奔案發現場……
第一現場。
是事件調查檔案第一起報警地。
一處居民區外的小公園。
二人走下警車,周烈前方引路。
林軒一邊行走,一邊觀察四周。
超強的視力、聽力、嗅覺,可以讓他『記錄』任何所看到的。
前文說過。
刑偵破案有時線索不一定就在現場,也有可能在現場之外。
走過警戒帶,穿上鞋套手套。
林軒皺動了幾下鼻子。
嗅到人血殘留。
過去說過,人血中含有尿酸。
尿酸這種東西很難揮發,一些野獸都會在領地用尿液標記領地。
現在不用周烈引路,林軒的雙眼已經看向某處地點。
一處人工湖外。
大約20幾米處的人工灌木叢。
林軒停腳,沒有第一時間去往案發地。
而是雙眼環視周遭,後低頭觀察地面。
隨後繞著現場開始行走。
周烈雖然好奇,但沒有詢問,默默的跟在小老弟身後。
轉眼十幾分鐘過去了。
林軒詫異,慢慢皺眉。
靜思少許,順著兩排『鞋印』走入人工灌木叢。
牛逼……周烈瞳孔收縮。
那兩排腳印他早就見過。
一個是死者的腳印,一個是報警人的腳印。
想在草坪上發現腳印的難度就不用說了。
林軒緩慢前行,幾乎五秒一步。
一邊走,一邊觀察。
兩排腳印,一排是奔跑,一排是自然度步。
林軒回憶一下調查報告。
報警人聽到呼救,跑向事發地。
通過腳印判斷,報警人沒問題,腳印對上了。
另一排腳印,通過觀察可確認對方行走『自然』。
可以確定是自行進入人工灌木叢。
他為什麼要進入灌木叢?
林軒皺動幾下鼻子。
尿酸?
但不是血液尿酸。
林軒恍然。
被害人進入灌木叢解手?
下一刻,他停下腳步。
看向地面,死亡現場!
被害人的屍骨早已被抬走了,但現場殘留著血跡。
可以看到當時屍體擺放痕跡,以及人體組織殘留。
林軒視線慢移。
一寸寸的環視屍體四周地面。
沒有可疑腳印。
但發現刑偵人員與法醫腳印。
這種腳印很好分辨,他們的腳印都戴有鞋套,不會破壞現場。
而剩下的腳印……被害人的。
看這種東西有什麼用?
通過一個人的步度、步態、距離、鞋印深淺,可分辨當時被害人所處於的狀態。
比如掙扎、搏鬥、逃亡、常態……
通過這些分辨出被害人遇襲或死亡前的所有狀態。
林軒看了稍許,臉色變了。
通過鞋印和草坪上的痕跡,可發現被害人當時處於突然倒下狀態。
為什麼會突然倒下?
最奇怪的是,被害人倒下的狀態,身體沒有出現任何防禦姿態。
好比一個人突然倒下,最直觀的身體反應……你的雙手雙臂會動。
在人類清醒狀態下,它們會處於自我保護,不需要大腦指揮,會率先著地,保護人體減輕傷害。
既然沒有出現自我保護狀態,說明……
林軒想起調查報告中提示,法醫在被害人體內發現麻醉病毒。
被害人處於麻醉無意識狀態?
不對。
如果是這種狀態,被害人又是怎麼自己走入人工灌木叢的?
或者說。
是遇襲後瞬間麻醉?
別鬧,這世上並不存在瞬間麻醉藥物。
都需要一個麻醉人體的過程。
再厲害的麻醉藥物,有知麻醉物,讓人體陷入麻醉或昏迷,沒有低於『4秒』時間的。
4秒時間,已經可以讓人體做出很多事情了。
還有一個關鍵點。
調查報告上記錄,被害人呼救過。
正因為被害人的呼救,報警人前來查看。
如果一個人被麻醉昏迷,怎麼可能呼救?
最後……
地面上,沒有任何被害人掙扎過的痕跡!
非自然倒地、沒有掙扎、但能呼救……後被『啃噬』身亡?
林軒大腦宕機。
完全不合理,疑點太多了。
凝思了半晌。
他緩緩蹲在地上,仔細觀察當時屍體所在位置。
又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血液滑落的痕跡不對勁!
常識,人體有血壓。
當遇到襲擊,如被猛獸撕咬。
人體血液會出現濺灑等情況。
雖然沒有電影中那麼噴出老遠的誇張狀況。
但絕對不會是……順身流淌。
可眼前的屍體血壓痕跡,就非常的詭異了。
好像無數的血液,突然從被害人身體冒出來。
流淌而出,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個『大』字形狀。
最恐怖的是。
可以看到被害人屍體沒有被『翻動』與『移動』痕跡。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
既然身體沒有移動,被害人身下的肉,是怎麼被吃掉的?
好比人們吃魚。
吃完上面,你不得翻一下,才能吃到下面?
因為有魚骨阻礙。
人體同樣有骨骼阻礙,你不翻動屍體,能吃到下面的肉?
詭異就詭異在這裡,被害人身下的肉也被吃了!
誰又能告訴我,這世上有什麼樣的野獸能做到?
哪怕是一隻看不見的妖怪,也做不到吧?
真是妖怪吃人嗎?
古怪的事情又來了。
法醫的確發現了屍體上有類似未知生物『啃噬』、『撕咬』等痕跡。
這又是什麼鬼?
林軒徹底懵逼了。
「有沒有可能是……」
周烈蹲在小老弟身旁,表情不斷變換,「蟲子?」
回過神,林軒看向他的眼神就好像看著大傻子。
好像在說:你是不是電影看多了?
「呃!」
周烈尷尬一笑。
「不可能是蟲子。」
林軒搖頭,「蟲子不會留下獸類啃噬、撕咬等痕跡,再說想要吃掉人體,讓肌肉一塊塊消失,這得多少蟲子?這麼多的蟲子,肉眼肯定可以看清,報警人和你們特科的人不可能看不到。重點是……就算再厲害的蟲子,也不會一瞬間吞掉一塊血肉,這需要過程,別說蟲子了,強酸都做不到!」
所以,這才是最可怕的。
未知,才是恐懼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