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未知,才是恐懼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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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省C市,別名星城。

  古語云:天上長沙星,地上長沙城。

  上午八點半。

  一架直升機降落在公路上,引來路人圍觀。

  林軒與周烈走下了直升機。

  進入一輛警車,快速駛離。

  直奔案發現場……

  第一現場。

  是事件調查檔案第一起報警地。

  一處居民區外的小公園。

  二人走下警車,周烈前方引路。

  林軒一邊行走,一邊觀察四周。

  超強的視力、聽力、嗅覺,可以讓他『記錄』任何所看到的。

  前文說過。

  刑偵破案有時線索不一定就在現場,也有可能在現場之外。

  走過警戒帶,穿上鞋套手套。

  林軒皺動了幾下鼻子。

  嗅到人血殘留。

  過去說過,人血中含有尿酸。

  尿酸這種東西很難揮發,一些野獸都會在領地用尿液標記領地。

  現在不用周烈引路,林軒的雙眼已經看向某處地點。

  一處人工湖外。

  大約20幾米處的人工灌木叢。

  林軒停腳,沒有第一時間去往案發地。

  而是雙眼環視周遭,後低頭觀察地面。

  隨後繞著現場開始行走。

  周烈雖然好奇,但沒有詢問,默默的跟在小老弟身後。

  轉眼十幾分鐘過去了。

  林軒詫異,慢慢皺眉。

  靜思少許,順著兩排『鞋印』走入人工灌木叢。

  牛逼……周烈瞳孔收縮。

  那兩排腳印他早就見過。

  一個是死者的腳印,一個是報警人的腳印。

  想在草坪上發現腳印的難度就不用說了。

  林軒緩慢前行,幾乎五秒一步。

  一邊走,一邊觀察。

  兩排腳印,一排是奔跑,一排是自然度步。

  林軒回憶一下調查報告。

  報警人聽到呼救,跑向事發地。

  通過腳印判斷,報警人沒問題,腳印對上了。

  另一排腳印,通過觀察可確認對方行走『自然』。

  可以確定是自行進入人工灌木叢。

  他為什麼要進入灌木叢?

  林軒皺動幾下鼻子。

  尿酸?

  但不是血液尿酸。

  林軒恍然。

  被害人進入灌木叢解手?

  下一刻,他停下腳步。

  看向地面,死亡現場!

  被害人的屍骨早已被抬走了,但現場殘留著血跡。

  可以看到當時屍體擺放痕跡,以及人體組織殘留。

  林軒視線慢移。

  一寸寸的環視屍體四周地面。

  沒有可疑腳印。

  但發現刑偵人員與法醫腳印。

  這種腳印很好分辨,他們的腳印都戴有鞋套,不會破壞現場。

  而剩下的腳印……被害人的。

  看這種東西有什麼用?

  通過一個人的步度、步態、距離、鞋印深淺,可分辨當時被害人所處於的狀態。

  比如掙扎、搏鬥、逃亡、常態……

  通過這些分辨出被害人遇襲或死亡前的所有狀態。

  林軒看了稍許,臉色變了。

  通過鞋印和草坪上的痕跡,可發現被害人當時處於突然倒下狀態。

  為什麼會突然倒下?

  最奇怪的是,被害人倒下的狀態,身體沒有出現任何防禦姿態。


  好比一個人突然倒下,最直觀的身體反應……你的雙手雙臂會動。

  在人類清醒狀態下,它們會處於自我保護,不需要大腦指揮,會率先著地,保護人體減輕傷害。

  既然沒有出現自我保護狀態,說明……

  林軒想起調查報告中提示,法醫在被害人體內發現麻醉病毒。

  被害人處於麻醉無意識狀態?

  不對。

  如果是這種狀態,被害人又是怎麼自己走入人工灌木叢的?

  或者說。

  是遇襲後瞬間麻醉?

  別鬧,這世上並不存在瞬間麻醉藥物。

  都需要一個麻醉人體的過程。

  再厲害的麻醉藥物,有知麻醉物,讓人體陷入麻醉或昏迷,沒有低於『4秒』時間的。

  4秒時間,已經可以讓人體做出很多事情了。

  還有一個關鍵點。

  調查報告上記錄,被害人呼救過。

  正因為被害人的呼救,報警人前來查看。

  如果一個人被麻醉昏迷,怎麼可能呼救?

  最後……

  地面上,沒有任何被害人掙扎過的痕跡!

  非自然倒地、沒有掙扎、但能呼救……後被『啃噬』身亡?

  林軒大腦宕機。

  完全不合理,疑點太多了。

  凝思了半晌。

  他緩緩蹲在地上,仔細觀察當時屍體所在位置。

  又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血液滑落的痕跡不對勁!

  常識,人體有血壓。

  當遇到襲擊,如被猛獸撕咬。

  人體血液會出現濺灑等情況。

  雖然沒有電影中那麼噴出老遠的誇張狀況。

  但絕對不會是……順身流淌。

  可眼前的屍體血壓痕跡,就非常的詭異了。

  好像無數的血液,突然從被害人身體冒出來。

  流淌而出,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個『大』字形狀。

  最恐怖的是。

  可以看到被害人屍體沒有被『翻動』與『移動』痕跡。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

  既然身體沒有移動,被害人身下的肉,是怎麼被吃掉的?

  好比人們吃魚。

  吃完上面,你不得翻一下,才能吃到下面?

  因為有魚骨阻礙。

  人體同樣有骨骼阻礙,你不翻動屍體,能吃到下面的肉?

  詭異就詭異在這裡,被害人身下的肉也被吃了!

  誰又能告訴我,這世上有什麼樣的野獸能做到?

  哪怕是一隻看不見的妖怪,也做不到吧?

  真是妖怪吃人嗎?

  古怪的事情又來了。

  法醫的確發現了屍體上有類似未知生物『啃噬』、『撕咬』等痕跡。

  這又是什麼鬼?

  林軒徹底懵逼了。

  「有沒有可能是……」

  周烈蹲在小老弟身旁,表情不斷變換,「蟲子?」

  回過神,林軒看向他的眼神就好像看著大傻子。

  好像在說:你是不是電影看多了?

  「呃!」

  周烈尷尬一笑。

  「不可能是蟲子。」

  林軒搖頭,「蟲子不會留下獸類啃噬、撕咬等痕跡,再說想要吃掉人體,讓肌肉一塊塊消失,這得多少蟲子?這麼多的蟲子,肉眼肯定可以看清,報警人和你們特科的人不可能看不到。重點是……就算再厲害的蟲子,也不會一瞬間吞掉一塊血肉,這需要過程,別說蟲子了,強酸都做不到!」

  所以,這才是最可怕的。

  未知,才是恐懼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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