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干他,必須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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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軒不受控制的,心裡湧起了憤怒。

  兩世為人,從來沒被人如此戲耍過。

  沒錯,戲耍。

  有人竟然拿警察當小丑一樣玩弄!

  一家三口被他們殺了,兇手也被他們滅口。

  擺明了是在告訴警方:我就是當著你們的面殺人,還把所有的線索斬斷,你能奈我何?

  林軒的小暴脾氣上來了。

  干他,必須干他。

  真男人就是這麼幹脆利索!

  「真以為我找不到你們?」

  林軒越憤怒,頭腦反而變得越冷靜。

  眼前的線索既然被掐斷,那就換一條路走。

  他的腎上腺素瘋狂分泌,腦細胞高度活躍。

  當初看過卷宗的各種信息和線索,在腦海中匯聚。

  不知不覺。

  林軒思維進入了某種狀態……

  兇殺案線索既然已經被某人掐斷。

  現在,還能從什麼地方繼續追查?

  還有一點。

  被害的一家三口為何來到京城?

  其實這一點已經有了答案。

  本來,被害人是一家四口。

  有一個大女兒在京城失蹤。

  林軒猜到。

  這一家三口來京有可能與這個大女兒有關。

  這就是線索。

  假設被害人一家三口的確為了大女兒來京。

  他們的死,會不會也跟大女兒的失蹤有關?

  一個讓人覺得奇怪的問題來了。

  死者三人包括失蹤的大女兒,都是普通人。

  普通的家庭、普通的社交圈、普通的平民。

  他們又是因為什麼才惹來殺身之禍?

  人在做什麼事情都需要目的。

  餓了,人要吃飯。

  渴了,人要喝水。

  困了,人要睡覺。

  這些看似不起眼,又在正常不過的事情。

  其實都是每個人的目的。

  而殺人,也需要有目的!

  「查一下三名被害人的手機通訊,社交軟體,以及任何可通訊方式。」

  林軒看向了專案組眾人,直視郭浩飛說道:「很重要。」

  他現在懷疑,是有人把被害人一家三口,引到京城。

  再把被害人引到這座涉案公寓,引到兇手所在之地。

  前面說過。

  被害人一家三口如同自己送上門被人殺一樣。

  太過詭異了。

  可假如,是失蹤的大女兒,讓他們來的呢?

  或者有人利用大女兒的消息,引他們前來?

  對方把見面地點定在這棟公寓樓。

  是不是就合理了?

  如果是這樣,雙方必然需要溝通。

  手機?微信?QQ?

  或者是其他什麼方式?

  郭浩飛吩咐組員進行調查。

  眼前沒有人在意林軒的年紀,更不會在意他的見習身份。

  從認可了他的能力開始,林軒已經是專案組的一員。

  既然他發現有些地方需要查,專案組眾人也會全力配合。

  可結果。

  專案組沒有在三名被害人身上的手機通訊記錄,以及社交軟體記錄查到線索。

  林軒從來沒有自大到認為他能想到的東西,壞人就想不到。

  而這個結果他也沒有意外。

  「三名被害人遇害後,有檢查過他們隨身攜帶的物品嗎?」

  林軒詢問專案組眾人。

  「行李、日用品、錢包、手機等物品都查過。」


  一名組員說道:「沒有發現異常。」

  林軒蹙眉,「三名被害人有沒有離開過日租房,前方網吧一類可供上網的地方?」

  「沒有。」組員搖頭。

  林軒疑惑,「查一下註冊在三名被害人名下的手機卡,看看在遇害之前是否有上網記錄。」

  一個多小時後。

  一名前往電信公司的組員,打來電話。

  「查到了,一名註冊在被害人身份信息的手機卡,來京之前就開始使用流量。通過流量使用情況,可推斷是某社交軟體類。但是與被害人遇害時,身上攜帶的手機所使用的手機卡號碼,不符。」

  林軒看向組長。

  郭浩飛搖頭,「應該是被害人的另一張手機卡。」

  「另一張卡?」

  林軒問,「沒有在現場?」

  「沒有。」

  郭浩飛好像也想到了什麼,臉色難看。

  從中可以推斷出。

  這名被害人應該擁有兩部手機。

  另一部手機在遇害時,可能被兇手拿走了。

  但兩名疑似兇手的夫妻已經死亡。

  在其家中,也沒有找到可疑手機。

  「難道對方殺人是為了這部手機?」

  林軒腦洞大開,「或者說手機上藏有什麼秘密,才招來殺身之禍?」

  這個秘密,是否和失蹤的那位大女兒有關?

  他這個腦洞開的的確有些大。

  但也不是沒有可能。

  這就是推理,錯了不要緊,可以重新推理。

  萬一對了,線索就出現了!

  「所有的關鍵點都牽扯到這個大女兒身上。」

  林軒大腦像是高速運行的CPU,「把她的資料,以及失蹤時的警方調查報告找出來。」

  ……

  吳曉慧、女、24歲、L省D市人、畢業於首都師範大學科德學院……

  畢業後,吳曉慧並沒有返家,而是選擇北漂,想在京城從業。

  通過警方調查,吳曉慧並沒有就業記錄,整日混跡夜店酒吧。

  兩個月前。

  家人聯繫不上吳曉慧,其弟弟來京尋找過。

  無果後,報警。

  經由警方立案調查,確認吳曉慧失蹤。

  列為走失人員!

  林軒看完警方的調查報告,皺起雙眉。

  上面有吳曉慧朋友的筆錄,以及同學筆錄。

  吳曉慧失蹤前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兩個半月前。

  有人在某酒吧見過她……

  ……

  夜,10點。

  專案組眾人坐在馬路牙子上。

  吃著餐盒,喝著礦泉水。

  「你想查吳曉慧?」郭浩飛看向林軒。

  「嗯。」

  林軒點了下頭,繼續大口吃著快餐。

  他想要查沒用。

  影視劇中,一些學警各種調查案件,上天入地的。

  全特麼是扯犢子。

  現實中,見習警察和輔警一樣,沒有任何執法權。

  想要查什麼,必須由正式警察來。

  「老狗,你和小林一起去查下吳曉慧的失蹤案。」

  郭浩飛看向一名組員。

  對方叫苟冀雲,35歲,三級警督,綽號老狗。

  林軒和苟冀雲前往一處住所。

  吳曉慧一個好友的出租屋。

  而這個好友不光與吳曉慧是同學。

  二人過去對外宣稱,兩人是閨蜜。

  最後一次見到吳曉慧的人。

  正是這位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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