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老祖宗們驚呆了!拿冥幣泡妞,真他娘人才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張三壞透了,誰都知道他這就是想讓老婆死,但他構成犯罪嗎?】

  【很遺憾,張三並不構成犯罪!因為他帶老婆去野生動物園,甚至在路上和老婆吵架,這些都是家長里短,不叫危害行為!】

  【而構不成危害行為,也就構不成犯罪,所以張三沒犯罪!】

  所有人看到結果。

  一個二個都懵逼了。

  這竟然還不構成犯罪?

  「嘶~這張三竟是完全規避了危害行為,利用再平常不過的家長里短之事兒,殺害了他的妻子!」

  大明,朱元璋驚呆了。

  細思極恐的倒吸口涼氣。

  這張三的心思太可怖了,所有人都知道老婆是他害死的,但就是定不了罪!

  人家只是夫妻吵架。

  這是很正常的家事兒。

  老婆她自己一時氣急,開門下了車,被老虎咬死了,這能怪誰?

  可怕,太可怕了!

  這心計實在太深了!

  「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這張三,實在是壞透了。」

  馬皇后悲嘆道。

  夫妻本是同林鳥。

  何必事事要爭吵呢?

  不過壞透了歸壞透了,但這張三也確實是個人才,明明就是殺人了,可就是不構成犯罪,不愧是法外狂徒!

  他的這個稱號。

  確實是有含金量!

  【我們再來說一個,某天,李四不幸落水了,張三坐在岸邊的救生圈上看法律書,屁股下面壓著八個救生圈!】

  【李四對張三說,你救救我,快點扔個救生圈下來吧!】

  【張三卻說,你別急,我在看法律書,這書上沒有說我必須要扔救生圈救你啊,你在教我做事兒啊,去死吧你!】

  【最後,李四溺水而亡,請問張三此舉構成犯罪嗎?】

  所有人都沉默了。

  有了剛才前車之鑑。

  他們不敢再隨便判斷。

  而且,這次的問題本身,也不太好判斷張三到底犯沒犯罪。

  「應該不構成犯罪吧?」

  大唐,李世民若有所思。

  他覺得,是李四自己落水了,又不是張三推他下去的,應該不算是犯罪。

  但下方的魏徵。

  卻拱手站了出來。

  「陛下,臣不認同您的想法!依臣之見,張三構成了犯罪!他可救卻見死不救,雖非直接殺害李四,但也當以罪論!」

  在魏徵看來。

  張三能救李四。

  但他卻故意不救。

  這種可救卻見死不救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是構成了犯罪的。

  不過雖然是這樣想的。

  但也不完全是因為這個。

  更多的,還是魏徵感覺自己太久沒懟李世民了,嘴有點不得勁兒,怪癢的。

  對此,李世民無語。

  反正早就習慣了。

  直接無視了他。

  【張三的行為很惡劣,就像鼻涕蟲,像蟑螂一樣,讓人感到噁心。】

  【但是,這不構成犯罪!就如他自己所說,法律書里,並沒有要求他必須丟救生圈去救李四!】

  【當然,如果是河裡本來就有個救生圈,李四抓住了,但張三拿法律書砸了過去,把救生圈給打飛了。】

  【李四抓一次,張三就砸一次,最後導致李四體力不支溺水而亡,這樣的話,那張三就構成犯罪了。】

  「抓一次,砸一次......」

  大秦,嬴政無語了。

  這是多大仇多大怨啊?

  而且這只是假設的情況,實際是李四溺水而亡,張三見死不救不構成犯罪。

  法外狂徒張三。

  名副其實啊!

  「李四,李斯......唉~也不知他如今,怎麼樣了......」


  想起了李斯。

  嬴政不禁嘆息。

  距離他被下牢收監,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那裡面的日子可不好過,就算他曾是丞相,那也是曾經。

  如今被下牢收監。

  那些獄卒可不會管。

  他曾經是個什麼身份。

  「來人,去把李斯帶出來吧......以後他不再是丞相,也不會再有任何官職了,就這樣跟在朕的身邊,隨從侍奉吧......」

  嬴政猶豫了許久。

  終究捨不得殺李斯。

  不單因為功勞和苦勞。

  這段時間他觀看天幕,每每想要探討時,身邊都空無一人,沒有了曾經那道熟悉的身影。

  這種感覺。

  十分的寂寞。

  心裡很不好受。

  索性,把李斯這麼多年來的功績官職,全給抵消了,免掉砍頭之罪。

  以後老實的當個普通人。

  跟在身邊隨從侍奉吧。

  「微臣謝陛下聖恩!」

  有嬴政親口下令,很快,李斯就被人從牢裡帶出,直接跪了下來。

  「嗯,起來吧。」

  看著李斯的身形。

  比之前消瘦了不少。

  嬴政沒有多說什麼,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後便轉頭繼續看著天幕了。

  兩人是很多年的君臣。

  彼此之間十分了解。

  一切盡在不言中!

  嬴政都沒有多說什麼,李斯自然也沒有多說什麼,拭去眼角感動的淚水,他磕了三個響頭,然後站起身。

  再次陪伴嬴政一起。

  抬頭觀看著天幕。

  【我們再接著說,某日,張三去酒吧里玩耍,意外邂逅了一位小姑娘。】

  【對方膚白貌美大長腿,年紀輕輕的十分水靈,張三對她心生邪念,決定上演一出富豪追愛的戲碼。】

  【張三偽裝成身價豐厚的成功人士,以每月六萬元的報酬,想包養小姑娘。】

  【那小姑娘尋思著,自己一個月才賺三千,被張三包養的話,每個月能拿六萬,這二十倍的差距,讓小姑娘毫不猶豫的同意了。】

  【就這樣,張三與小姑娘,一起開心的玩樂了幾天。】

  【直到後面該給錢的時候,張三當著小姑娘的面,將一沓厚厚的信封,放進了她的包里。】

  【小姑娘下意識的以為,信封里包著的是錢,於是也沒太在意。】

  【等她回家後,打開信封才發現,裡面確實是一沓很厚的錢,但卻不是給活人用的,而是燒給死人的冥幣!】

  【小姑娘憤怒之下,選擇了報警,將張三給抓了。】

  【那麼,請問張三的這一系列操作,是否構成了犯罪呢?】

  所有人都沉默了。

  因為他們都懵逼了。

  比起先前的那兩次,張三這次的操作,屬實是太生草了一點!

  你泡妞就泡妞吧。

  裝大款就裝大款吧。

  但拿冥幣付錢可還行?

章節目錄